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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斯蒂芬.金作品《它》(完结),纯真与恐怖的绝佳组合,弟弟惨死在下水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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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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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再说一个字或再有动作,我们就警察局见,”梅琴温和地说,“相信我,小伙子,我说到做到。”

    “好了,威比,”克里斯托弗·昂温不安地说,“放轻松一点。”

    “你喜欢那种人?”威比问梅琴,完全不理会克里斯托弗和史蒂夫,“是吗?”

    “我对走后门没意见,”梅琴答道,“我只在乎耳根清净和天下太平,而你正在坏我的事,大饼脸。你是要离开,还是跟我去警察局?”

    “好了,威比,”史蒂夫·杜贝低声说,“我们去买热狗吃。”

    威比动作很大地拉直衬衫,将垂在面前的头发拨开,接着掉头离去。阿德里安·梅伦遇害隔天早上,梅琴也在警局做了笔录。他说:“卡顿和同伴离开前,我听到他说:‘下次再让我看到他,我一定让他死得很难看。’”

    “拜托,我必须和我妈说话。”史蒂夫·杜贝说,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这么说了,“我得叫她去安抚我继父,否则我回家就得上演全武行了。”

    “再等一下。”查尔斯·阿瓦里诺警官说。然而,他和他的搭档巴尼·莫里森都很清楚,史蒂夫·杜贝今晚是回不了家了,或许未来几天都回不去了。这小鬼似乎还搞不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后来得知杜贝十六岁就辍学了,阿瓦里诺一点也不意外。辍学那年,杜贝还在念沃特街初中,因为他初一就念了三年。其间他曾经做过一次智力测验,智商六十八。

    “说,你们看到梅伦从福尔肯酒吧出来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莫里森问道。

    “不,我最好还是别说。”

    “为什么?”阿瓦里诺问。

    “我好像说太多了,我觉得。”

    “你到这里就是来讲话的,”阿瓦里诺说,“不是吗?”

    “呃……是没错……可是……”

    “听着,”莫里森在杜贝身旁坐下,丢了一根烟给他,语气温和地说,“你觉得我和这位警官喜欢同志吗?”

    “我不知道——”

    “我们看起来像同志吗?”

    “不像,可是……”

    “史蒂夫,我们是你的朋友,”莫里森严肃地说,“相信我,你和克里斯托弗还有威比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朋友。因为明天一到,德里镇所有受伤的心都会大吼着要你们三个血债血偿。”

    史蒂夫·杜贝似乎有点紧张。阿瓦里诺几乎可以看穿这个小鬼在想什么,他可能又想到他继父了。

    阿瓦里诺并不喜欢德里镇的同志小圈子,也和其他警察一样希望福尔肯关门大吉。他倒是很想亲自送杜贝回家,事实上,他还想抓着杜贝的胳膊,让他继父把他打得屁滚尿流。阿瓦里诺不喜欢同性恋,但不表示他认为同志就应该被折磨致死。梅伦是被凌虐死的。当他被人从运河桥下打捞上来时,两只眼睛睁得很大,充满了惊恐。眼前这小鬼根本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的娄子。

    “我们并不想伤害他。”史蒂夫又说了一次。他只要有一点搞不清状况,就会退守这句话。

    “所以你们才应该对我们说实话,”阿瓦里诺认真地说,“一五一十讲个明白,说不定一点事都没有。对吧,巴尼?”

    “完全正确。”莫里森附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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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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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再来一次,如何?”阿瓦里诺诱哄道。

    “嗯……”史蒂夫沉吟片刻,开始缓缓道来。

    福尔肯酒吧一九七三年刚开张时,老板埃尔默·科蒂以为客人多半会是巴士乘客——毕竟隔壁就是巴士站,崔尔威、灰狗和阿鲁斯图克三家公司都在这里设点。只是他没料到乘客几乎都是女性,不然就是全家出游。其余乘客往往人手一个棕纸袋(美国部分地区禁止公开喝酒,因此民众会用棕色纸袋包住酒瓶。),根本不会下车。会下车的通常是军人或水手,只想喝个一两杯,车子只停留十分钟,不可能狂喝痛饮。

    埃尔默四年后才明白这个道理,可惜为时已晚。账单堆到胸脯那么高,他永远无法摆平赤字。他曾经想过一把火烧了酒吧,骗取保险金,但除非能找到行家下手,否则他可能会被送去坐牢……更何况他根本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纵火专家。

    于是,那一年的二月,他做了个决定。他计划撑到七月四日,届时要是生意依然没有起色,他就关了酒吧,跳上灰狗巴士到佛罗里达碰碰运气。

    然而,接下来的五个月,奇迹悄悄发生了。埃尔默将酒吧内部漆成黑金两色,又用鸟类标本装饰了一番(他哥哥业余制作鸟类标本,过世后将所有标本都留给了弟弟)。原本每晚只能卖出六十杯啤酒和二十杯其他酒类,忽然变成八十杯啤酒和一百杯烈酒……一百二十杯……有时甚至能卖到一百六十杯。

    来的客人都很年轻,彬彬有礼,而且几乎全是男人。许多人穿着非常夸张,不过那几年正好奇装异服当道,因此,埃尔默直到一九八一年左右才察觉店里的客人几乎清一色是同性恋。德里镇居民要是听他这么说,肯定会捧腹大笑,说埃尔默一定以为那么多同志是一个晚上生出来的。但他没有骗人,就像老婆在外面偷人,做丈夫的往往最后一个知道……但就算察觉了真相,埃尔默也不在乎。酒吧很赚钱,而且,和德里镇其他四家也很赚钱的酒吧相比,福尔肯是唯一没有粗鲁的客人不时砸店的酒吧。

    这里没有女人让男人争风吃醋,而所有男顾客不管是不是同志,似乎都懂得和平相处之道,和异性恋男人完全不同。

    自从发现客人的性取向后,埃尔默觉得好像走到哪里都会听到关于福尔肯的传言,而且都说得绘声绘色。那些故事已流传多年,但他直到一九八一年才听说。他发现最爱散播传言的是那些用铁链也没办法将他们拖进酒吧的家伙。他们害怕进去之后手腕会骨肉分家什么的,却一副对里头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的样子。

    根据传言,你每天晚上走进那里都会看到男人贴身热舞,在舞池公然摩擦性器,在吧台舌吻,在洗手间口交。据说后面还有一个房间,想品尝“权力巨塔”的人可以进去。那里有个穿着纳粹制服的老头子,两只手臂从手腕到肩膀都涂了油,随时乐于伺候你。

    其实,传言都不是真的。那些从巴士站过来喝一杯啤酒或威士忌解渴的人根本不觉得福尔肯有什么不对劲。的确,酒吧里有很多男人,但全美工人常去的几千家酒吧,哪一家不是这样?这里的客人是同性恋,但不表示他们是笨蛋。想找一点乐子去波特兰,想找很多乐子(大棒子啦,坏男孩啦)就去纽约或波士顿。德里很小,很乡下,这里的同志小圈子很了解状况,在里头过得很好。

    一九八四年三月的某一天晚上,唐·哈格蒂和阿德里安·梅伦一起出现在福尔肯酒吧。哈格蒂光顾这里有两三年了,但这是他头一回和阿德里安结伴。在此之前,他是只花蝴蝶,很少和同一个男人一起出现六次以上。但到了四月底,连向来不太注意这种事的埃尔默·科蒂都发现哈格蒂和梅伦关系非比寻常。

    哈格蒂在班戈市一家工程公司担任制图员,阿德里安·梅伦则是自由作家,从机上杂志、忏悔杂志、地方杂志、周日副刊到读者投稿的情色杂志,哪里肯刊登他的作品,他就为哪里写作。他同时在写一本小说,但可能不是很认真,因为他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写,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

    他那一年来德里是为了写一篇关于运河的文章。派他来的是位于康科德的一家高级双月刊杂志《新英格兰小众研究》。他会接下这份差事是因为,搜集数据可能只需要五天,他却能拿到三周的经费,还能下榻德里旅馆的舒服客房。其余两周或许够他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再写四篇地方报道。

    就在那段期间,阿德里安·梅伦认识了唐·哈格蒂。三周的经费用完后,梅伦没有返回波特兰,而是在科索斯巷找了一间小公寓。他在那里只住了六周,之后就搬去和哈格蒂同居了。

    哈格蒂告诉哈罗德·加德纳和杰弗里·里弗斯,那年夏天是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他应该小心一点的。他应该知道,神会在他这种人脚下铺地毯准是为了突然抽走让他摔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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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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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说,那年夏天唯一的阴影就是阿德里安对德里镇喜欢得过了头。他有一件T恤,上头写着“缅因不错,德里最棒!”还有一件德里高中老虎队的外套,另外当然就是那顶帽子了。他说这里充满朝气,能激发创造力。也许他说得没错,因为他又翻出那本已经将近一年没动的小说,准备继续奋斗了。

    “他真的开始写了吗?”加德纳问。他其实对此并不感兴趣,只是想让哈格蒂保持谈兴。

    “是的,他写到连纸都不够用了。他说这本小说可能很烂,但起码不会是没写完的烂小说。他原本希望到他十月过生日的时候能完成。当然,他根本不了解德里。他自以为了解。他在这里待得不够久,还看不清德里的真面目。我一直告诉他,但他就是听不进去。”

    “那你觉得德里其实是什么样?”杰弗里问。

    “是个下面爬满蛆的死婊子。”唐·哈格蒂说。

    两名警官满脸惊诧地望着他,说不出话来。

    “德里是个鬼地方,”哈格蒂说,“是条臭水沟。你们两个难道不晓得?你们在这里住了一辈子,竟然会不知道?”

    加德纳和里弗斯都没有搭腔。过了一会儿,哈格蒂又开口了。

    早在阿德里安·梅伦走进他的生活之前,唐就打算离开德里了。他在这里住了三年,主要是因为他签了一纸长约,租下一间河景公寓,面对全世界最美的河景。不过,现在租约就要到期了,唐觉得很高兴,因为他再也不用长途往返于德里和班戈之间,不用忍受诡异的气氛了。他对阿德里安说,在德里镇,永远感觉像活在二十五点。阿德里安可能觉得德里很棒,但唐却很害怕,不只因为镇上居民有严重的恐同症(这点牧师或贝西公园的涂鸦表达得很清楚),还有其他因素,只是他说不出个所以然。但阿德里安一笑置之。

    “唐,美国所有地方都有人痛恨同性恋,”他说,“别说你不知道,毕竟我们活在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时代。”

    唐发现阿德里安是认真的,他真的认为德里并不比美国内陆其他市镇糟糕。于是,他对阿德里安说:“跟我去贝西公园,亲爱的,我带你去看一个东西。”

    他们开车来到贝西公园。哈格蒂告诉警方,当时是六月中,阿德里安遇害前一个月左右。他带阿德里安到亲吻桥下飘着淡淡臭味的阴暗角落里,指着其中一幅涂鸦要阿德里安看。阿德里安擦亮一根火柴凑近涂鸦,好看清上面的字。

    死玻璃,老二掏出来让我剁了它。

    “我知道一般人对同性恋的看法。”唐静静地说,“十几岁的时候,我在达顿一个卡车休息站被人痛扁过。在波特兰也是,我在一家三明治店外头被一群人放火烧鞋子。警察就在旁边,但那个肥佬竟然待在巡逻车里不动,还面带微笑。这种事我见多了……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涂鸦。你看这里,仔细看。”

    阿德里安又擦亮一根火柴:奉上帝之名,钉瞎所有同性恋的双眼!

    “这些警世名言不管是谁写的,那人肯定是个大疯子。如果都是一个人干的,我可能还好过些,只有一个变态。可是……”唐用手比了比整座亲吻桥,“这地方全都是……我实在很难相信只有一个人。所以我才想离开德里,阿德里安,这里似乎有太多地方、太多人都透着一…疯劲儿。”

    “嗨,等我把小说写完好不好?拜托了。就到十月,我保证绝不延期。这里空气比较好。”

    “他根本不晓得需要提防的是水。”唐·哈格蒂难过地说。

    汤姆·布提利尔和拉德马赫警长上身前倾,两人都没有开口。克里斯托弗·昂温低头坐着,对着地板喃喃自语。他们想听的正是这部分。就是这部分能够定罪,起码能把两个混账小鬼送进托马斯顿监狱。

    “游乐场根本不好玩,”昂温说,“我们去的时候,你知道,他们已经在拆游乐设施了,旋转咖啡杯和自由落体都没了,碰碰车也挂着‘休息’的牌子,只剩下几样小鬼玩的东西,所以我们只好跑去玩游戏。威比看见抛抛乐,付了五十美分,结果发现那个同志戴的帽子是奖品,于是决定抛它,但怎么抛都抛不中。每失手一次,他的心情就变差一分,你知道。史蒂夫——那家伙老是叫人放轻松,这个放轻松,那个放轻松,你他妈的放轻松之类的,你知道——他那天心情恶劣得不行,因为吃了药,你知道。我不晓得是什么药,反正是红色的,搞不好还是合法的咧。他一直朝威比碎碎念,念到我觉得威比都快揍他了,你知道。他一直说,你连那个死玻璃的帽子都抛不中,要是你连死玻璃的帽子都抛不中,那你真的是废物。虽然威比始终没抛中,但老板娘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个奖品。我猜她是想赶快打发我们走。我不晓得,也许不是,但我觉得是。那个玩具很吵,你知道,就是那种吹一下会鼓起来伸直,发出放屁声的东西。我以前也有一个,是万圣节、新年或哪个鬼节日拿到的。我觉得很好玩,只是弄丢了,搞不好是学校哪个家伙在操场从我口袋里顺走的,你知道。总之后来游乐场快关了,我们就朝出口走,史蒂夫还在念叨,笑威比没抛到那个死玻璃戴的帽子,你知道。威比没说什么,我知道情况不妙,但我醉得很厉害,你知道。我明白应该想办法换个话题,但就是屁都放不出来,你知道。后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史蒂夫说,你想去哪里?回家吗?威比说,我们绕去福尔肯,看会不会遇到那个死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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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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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提利尔和拉德马赫互使眼色,布提利尔伸出一根手指敲敲脸颊。眼前这个穿着技师靴的傻蛋还不晓得,他现在讲的已经构成一级谋杀罪了。

    “我说不要,我要回家。威比说,你怕去那间同志酒吧?我说怕你妈!史蒂夫很亢奋,他说,我们去给死玻璃抹油!我们去给死玻璃抹油!我们去给……”

    事情就这么凑巧,搞得所有人都没好下场。阿德里安·梅伦和唐·哈格蒂喝了两杯啤酒,离开福尔肯,走过巴士站之后开始牵手。两人想都没想,完全是下意识这么做的。当时是十点二十分,两人走到街角向左转。

    亲吻桥离这里大约八百米,在比较上游的地方。他们决定走主大街桥,只是景色差多了。坎都斯齐格河正处于夏季水位的低点,水深一米多一点,在水泥桥墩下意兴阑珊地流着。

    威比三人驱车追上他们的时候(他们走出酒吧时,史蒂夫·杜贝就看到了,立刻兴高采烈地指给另外两人看),阿德里安和唐正好走到桥口。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威比大叫。阿德里安和唐刚刚经过路灯,威比发现两人竟然手牵着手,他火冒三丈……不过更让人火大的是那顶帽子,尤其是那朵大纸花,在帽顶摆个不停。“拦住他们!他妈的!”

    史蒂夫照做了。

    克里斯托弗·昂温否认参与接下来的事,但唐·哈格蒂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车还没停好,卡顿就迫不及待地冲了出来,其他两人随即跟上。双方言语交锋,当然没有好话。阿德里安不再轻浮调笑,他也知道这下麻烦大了。

    “把帽子给我,”威比说,“给我,死玻璃。”

    “只要给你,你就会放过我们吗?”阿德里安呼吸急促,几乎快哭了,两只眼睛从昂温、杜贝看到卡顿,神色惊慌。

    “他妈的给我就是了!”

    阿德里安将帽子递给他。威比从牛仔裤左边口袋掏出一把折刀将帽子劈成两半,按在臀部揉成一团,接着扔到地上用脚猛踩。

    三人的注意力全都在阿德里安和帽子上,唐·哈格蒂趁机退后几步,想看看有没有警察——他是这么说的。

    “现在我们可以走——”阿德里安刚开口,威比就一拳打在他脸上,他往后撞到桥上的行人护栏。

    护栏高度及腰,阿德里安哀号一声,双手捂住嘴巴,鲜血从他指间汩汩流出。

    “阿德!”哈格蒂哭喊道,跑向阿德里安。杜贝绊了他一下,威比用鞋子踹他腹部,将他从人行道踢到马路上。有一辆车经过,哈格蒂跪坐起来大声呼救,但车子呼啸而过。他告诉加德纳和里弗斯,开车的人甚至没有扭头看一眼。

    “闭嘴,死玻璃!”杜贝说着朝他侧脸踹了一脚。哈格蒂侧身摔进水沟里,几乎昏厥过去。

    几秒钟后,他听见有人说话(是克里斯托弗·昂温),叫他闪远一点,免得和他朋友一样下场。

    昂温在笔录中也说自己这么警告过哈格蒂。

    哈格蒂听见拳打脚踢的声音,还听见他的爱人在尖叫。他告诉警察,阿德里安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掉进陷阱的兔子。哈格蒂爬回十字路口,朝灯火通明的巴士站爬。爬了一段距离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

    阿德里安·梅伦身高一米六四,体重加上湿掉的衣服可能有六十公斤,却被卡顿、杜贝和昂温三人推来推去耍着玩,像破烂的布偶一样任人摆布,跌跌撞撞。他们揍他,捶他,扯他衣服。哈格蒂说,他看见卡顿捶阿德里安的胯下。阿德里安披头散发,口吐鲜血,把衬衫都给染红了。威比右手戴了两枚大戒指,一枚是德里高中毕业戒指,一枚是他上工艺课时自己做的,上头刻了两个交织的英文字母DB,足有七八厘米高。DB代表Dead Bugs(死虫子),是他非常崇拜的重金属乐队。戒指划破阿德里安的上唇,将他上排的三颗牙齿连根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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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救命啊!”哈格蒂尖叫,“救命啊!救命!杀人啦!救命啊!”

    主大街上的房子又昏暗又神秘,巴士站内灯火明亮,有如白色的孤岛。没有人挺身而出,连岛上也没人过来。哈格蒂不敢置信。车站里明明有人,他和阿德刚才经过时看到了。就没有人愿意帮忙?

    一个都没有?

    “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来人啊,看在老天的分上,快来帮帮忙啊!”

    “帮帮忙。”一个微弱的声音从唐·哈格蒂的左边传来……接着是一声轻笑。

    “顶他!”威比咆哮道……边咆哮边笑。哈格蒂告诉加德纳和里弗斯,他们三个都是,边揍阿德里安边笑。“顶他!把他顶出去!”

    “顶他!顶他!顶他!”杜贝大笑着附和。

    “帮帮忙。”微弱的声音再度出现。虽然语气很严肃,但跟着一声轻笑,感觉就像小孩子忍不住笑似的。

    哈格蒂低头一看,发现一个小丑站在那里。他接下来说的证词,加德纳和里弗斯都不相信,因为听起来就像疯子在胡言乱语。不过,哈罗德·加德纳后来发现自己忍不住好奇,尤其在他得知昂温那小鬼也看到了小丑(起码他是这么说的)之后,更是心生怀疑。他的搭档对此嗤之以鼻,就算有一丝怀疑,也没有说出口。

    哈格蒂说,小丑看起来很像麦当劳叔叔和老电视节目里那个博佐的混合体——至少他起初这么觉得。会有那种感觉是因为小丑一头橘色的乱发,但事后回想起来,他又觉得小丑其实两个都不像。它涂在白脸上的笑脸是红色的,不是橘色,眼睛则是诡异的亮银色。也许是隐形眼镜……但他当时觉得那人的眼睛可能真是银色的。它穿着松垮的小丑服,上头钉着橘色的毛球大纽扣,两手戴着卡通手套。

    “如果需要帮忙,哈格蒂,”小丑说,“就拿一个气球吧。”

    说完它将手里抓的一把气球递到他面前。

    “气球会飘,”小丑说,“下面所有东西都会飘,很快你的朋友也会飘了。”

    “那个小丑喊你的名字?”杰弗里·里弗斯说,语气完全听不出起伏。他的目光掠过哈格蒂低垂的脑袋,朝哈罗德·加德纳眨了眨眼。

    “没错,”哈格蒂没有抬头,“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扯。”

    “所以你们把他扔下水了?”布提利尔问,“顶他?”

    “我没有!”昂温抬头说。他拨开垂到面前的头发,紧张地望着他们。“当我发现他们两个来真的,立刻拉住史蒂夫,想把他拉开。因为我知道那家伙可能会摔得很惨……那里离河面可能有三米……”

    七米。拉德马赫警长手下一名巡逻警察已经量过了。

    “但他像发疯了一样。他们两个不停地大喊‘顶他!顶他!’他们把他抬起来。威比双手抱住他,史蒂夫抓住他裤子后面,然后……然后……”

    哈格蒂察觉那三人要做什么,立刻冲了回去,声嘶力竭地大喊:“不要!不要!不可以!”

    克里斯托弗·昂温将他推开,哈格蒂摔在人行道上,震得牙齿都痛。“你也想被扔下去吗?”昂温低声说,“快逃吧,宝贝!”

    他们将阿德里安从桥上扔到河里,哈格蒂听见扑通一声。

    “我们闪吧。”史蒂夫·杜贝说。他和威比朝车子走去。

    昂温跑到护栏边往下望。他先看见哈格蒂,看见他从杂草丛生、垃圾满地的河岸往下滑,两手左右拨拉着朝河里走。接着他看见了小丑。小丑一只手搂着阿德里安,将他拖到对岸,另一只手抓着气球。阿德里安浑身湿淋淋的,一边呛水一边呻吟。小丑回头朝昂温咧嘴微笑。昂温说他看见小丑的银色眼睛闪闪发亮,牙齿露了出来——非常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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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简直和马戏团里的狮子一样,”他说,“我得说那些牙齿就有那么大。”

    昂温说,他看见小丑将阿德里安·梅伦的一只手臂往后推,架在头上。

    “然后呢,克里斯托弗?”布提利尔问道。他对这部分毫无兴趣。打从八岁起,他就对童话故事免疫了。

    “我也不知道,”克里斯托弗说,“我还没看到,史蒂夫就过来把我拖回车上了。不过……我想它咬了他的胳肢窝。”他抬头看着两人,显得很不确定,“我想它是那么做的,没错,咬了他的胳肢窝。”

    “就好像要把他吃了,老兄,就好像要把他吃了。”

    警察拿克里斯托弗·昂温的供词质问哈格蒂,哈格蒂说没有,小丑并没有将阿德里安拖到河对岸,起码他没看到。但他也承认自己的话并不客观,当时他惊慌失措,脑袋乱得一塌糊涂。

    他说小丑站在靠近河对岸的地方,双手架着湿漉漉的阿德里安。阿德里安右臂僵直,从小丑脑袋后方伸出来,而小丑的脸确实对着阿德里安右边的胳肢窝,但不是在咬他,而是在微笑。哈格蒂看见他的脸从阿德里安的胳膊底下露出来,面带微笑。

    小丑双臂一收,哈格蒂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

    阿德里安发出一声惨叫。

    “唐,和我们一起飘吧。”小丑咧开红艳艳的大嘴说,接着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指着桥下。

    气球堆在桥下,抵着桥底。不是几十或几百个,而是几千个。红蓝绿黄,每一个都印着“我❤德里!”

    “啧,气球还真不少。”里弗斯说着又朝哈罗德·加德纳眨了眨眼。

    “我知道听起来很扯。”哈格蒂又说了一次,声音有气无力。

    “你亲眼看见了?”加德纳问。

    唐·哈格蒂将双手缓缓举到面前说:“对,我看见了,就像我现在看自己的手指一样清楚。几千个气球,整个桥底都被遮住了。太多了。气球轻轻地上下浮动,像涟漪一样。我听见一个声音。很尖很轻,有点搞笑,是气球摩擦的声音。还有拴气球的线。密密麻麻的白线垂下来,看上去就像蜘蛛吐的丝。小丑将阿德带到桥下,我看见它的小丑服扫过那些线。阿德呛水呛得很厉害,我追了上去……小丑回过头来,我看见它的眼睛,忽然明白它是谁了。”

    “是谁,唐?”哈罗德·加德纳柔声问道。

    “它就是德里,”唐·哈格蒂说,“它就是这个镇子。”

    “然后你是怎么做的?”问话的是里弗斯。

    “我跑啊,你这个白痴。”哈格蒂说完放声大哭。

    直到十一月三日,卡顿和杜贝以谋杀梅伦的罪名在德里地方法院受审的前一天,哈罗德·加德纳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去找汤姆·布提利尔,找他谈小丑的事。布提利尔不想谈,但他发觉,如果没有人提点,加德纳可能会做傻事,于是只好谈了。

    “没有小丑这回事,哈罗德,那天晚上的小丑就是那三个小鬼。这点你和我一样清楚。”

    “可是有两名目击证人——”

    “那都是胡扯。昂温一察觉火烧屁…了,就搬出独臂人那套,说什么‘那个可怜的同性恋不是我们杀的,是独臂人’。哈格蒂则是歇斯底里,因为他眼睁睁看着那三个小鬼杀了他最好的朋友。就算他说看见飞碟,我也不意外。”

    但布提利尔心知肚明,加德纳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助理检察官竟然顾左右而言他,让他火冒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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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9: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来,”他说,“他们两人明明没有串供,你别胡扯。”

    “你要谈胡扯是吗?那你是相信主大街桥下有一个小丑吸血鬼啰?如果你问我,我会说那才叫胡扯。”

    “不是,我不太相信,可是——”

    “还是你相信哈格蒂在桥底看见了十亿个气球,每个上头都写着他爱人帽子上那几个字?如果你问我,那也叫胡扯。”

    “不是,可是——”

    “那你干吗这么在意?”

    “少拿法庭诘问那一套来对付我!”加德纳吼道,“他们说法一致,而且并不晓得对方讲了什么!”

    布提利尔原本坐在办公桌前,手里玩着笔,听他这么说便将笔一甩,起身走到他面前。他比加德纳矮了十厘米,但脸上的怒气却让加德纳倒退了一步。

    “你想让我们输这场官司吗,哈罗德?”

    “没有,当然不——”

    “你想让那几个烂坯逍遥法外吗?”

    “不是!”

    “好,很好。既然我们有基本共识,我就告诉你我的想法。对,那天晚上桥底下可能有个人,说不定还真的穿着小丑服。只是我见过太多证人,因此猜想那只是某个酒鬼,或捡了一堆别人不要的衣服穿在身上的乞丐。我猜他可能在那里找别人掉的零钱或食物——某人扔到桥下的半个汉堡或零食包装袋里的碎屑。其余都是他们的眼睛制造出来的幻觉。你觉得我的说法有可能吗,哈罗德?”

    “我不知道。”哈罗德说。他很想相信,但那两人的供词太一致了……没办法,他还是无法相信。

    “坦白讲,管它是奇哥、丑哥、踩着高跷扮成山姆大叔的家伙还是同志开心果,我都不在乎。(奇哥、丑哥等都是小丑形象。)只要我们在法庭上提到它,你还没来得及反应,被告律师就已经抓住它了。他会说,那两个穿西装、头发剪得斯斯文文的小鬼是无辜的代罪羔羊,他们什么也没做,只是将梅伦推到桥下,开开那个同志的玩笑而已。他会强调梅伦落水之后还活着,哈格蒂和昂温的供词都可以做证。

    “他的当事人没有杀人,绝对没有!是那个穿着小丑服的变态干的。只要我们提到这件事,结果就会是这样,你心知肚明藏书网。”

    “反正我们不讲,昂温也会说。”

    “但哈格蒂不会,”布提利尔说,“因为他明白状况。少了哈格蒂的证词,谁会相信昂温?”

    “可是还有我们,”加德纳说,语气中的苦涩连他自己都感到吃惊,“但我猜我们不会说出去。”

    “啊,拜托!”布提利尔高举双手吼道,“他们杀了他!他们不但把他扔到桥下,卡顿还有一把折刀。梅伦被捅了七刀,包括左肺一刀、睾丸两刀。伤口和折刀吻合。他还断了四根肋骨。杜贝干的,他熊抱他。他是被咬了没错,手臂、左颊和脖子都有咬痕。虽然只有一处明显吻合,在法庭上起不了作用,但我猜是昂温和卡顿做的。没错,他右边胳肢窝少了一大块肉,但那又怎么样?他们当中有人就是爱咬东西,说不定咬的时候还勃起了咧。我打赌是卡顿,只是我们永远没办法证明了。梅伦的耳垂也没了。”

    布提利尔停下来,狠狠地瞪着哈罗德。

    “只要一提小丑,就不可能将他们定罪,你希望这样吗?”

    “我说过了,不希望。”

    “那家伙是大玻璃,但他没有伤害任何人,”布提利尔说,“结果有一天,来了三个穿着技师靴的下三烂,把他的生命夺走了。我要把他们送进大牢。要是哪天我听说他们的小菊花在托马斯顿被人搞了,我还会寄卡片过去,祝福捅他们的人有艾滋病!”

    真是慷慨激昂,加德纳心里想,等你两年后想更上一层楼,这次定罪肯定能给你的履历增光添彩。

    但他没再说什么就离开了,因为他也想看到他们被定罪。

    约翰·韦伯·卡顿一级谋杀罪成立,判处十到二十年徒刑,在托马斯顿州立监狱服刑。

    史蒂夫·毕雪夫·杜贝一级谋杀罪成立,判处十五年徒刑,转送肖申克州立监狱服刑。

    克里斯托弗·菲利普·昂温在少年法庭受审,最终二级谋杀罪成立,判处到南温德罕少年感化院管训六个月,缓刑。

    在我下笔的此刻,三件案子都还在上诉。你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卡顿和杜贝在贝西公园看女孩子或掷硬币玩,而不远处就是梅伦的残缺浮尸被发现的地点,主大街桥的桥墩边。

    唐·哈格蒂和克里斯托弗·昂温远走他乡。

    大审当天(被告卡顿和杜贝),没有人提到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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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六通电话(一九八五)

    斯坦利·乌里斯泡澡帕特里夏·乌里斯后来跟母亲说,她当初就该知道事情不对劲。她应该料到的,她说,因为斯坦利从不在傍晚洗澡。他都是清早淋浴,或者深夜一手拿着杂志,一手拿着冰啤酒,泡个热水澡。傍晚七点洗澡不是他的作风。

    还有书也是。照理说,读书应该让他很开心,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显得沮丧不安。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前三个月左右,斯坦利发现他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成了作家——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里夏跟母亲说,是个写小说的。书上的作者名是威廉·邓布洛,但斯坦利有时叫他“结巴威”。那个人的作品他几乎都读过。事实上,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傍晚,他洗澡时读的就是那人的小说,最新的一本。帕特里夏读过一本他早期的书,纯粹出于好奇,但只读了三章就放弃了。

    帕特里夏跟母亲说,那本书不只是小说,而且是恐怖小说。她说话的语气就像讲起黄色书刊时一样。帕特里夏为人亲切和善,却不怎么擅长表达。她很想向母亲形容那本书有多可怕,为什么她读了之后感到很不安,但就是表达不出来。“里面都是怪物,”她说,“全都是追捕小孩子的怪物。除了杀人,还有……我不知道……不舒服的感觉和伤害,那一类的。”事实上,她觉得那本书根本就像色情小说。她想表达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就是这个词,或许因为她虽然知道这个词,却从来没说过。她说:“但斯坦利却像找回童年玩伴似的……他说想写信给他,但我知道他不会写……我知道他也觉得读了那些小说不舒服……而且……而且……”

    说到这里,帕特里夏·乌里斯哭了。

    那天晚上,距离乔治·邓布洛一九五七年遇到小丑潘尼歪斯将近二十八年(还差半年左右),斯坦利和帕特里夏窝在位于亚特兰大市郊的家中,电视开着,帕特里夏坐在双人沙发上,一边缝东西,一边看她最爱的游戏节目《家族之争》。她迷上了理查德·道森,觉得他戴着链表的模样性感到了极点,只是她打死也不肯承认。她喜欢那个节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几乎每次都能猜到最受欢迎的答案(《家族之争》没有正确答案,只有最受欢迎的答案)。她有一次问斯坦利,为什么她常常觉得问题很简单,参赛家庭却答不出来。斯坦利说:“等你站到灯光底下,题目可能就变难了吧。”她觉得丈夫脸上似乎闪过一道阴影。“一旦真枪实弹,事情就会变困难,就会说不出话来,如果来真的的话。”她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斯坦利有时对人性很有见地,她觉得比他的老友威廉·邓布洛强多了。那家伙靠写恐怖书赚了大钱,专用人类的低劣本性吸引眼球。

    乌里斯夫妻其实过得也不差!他们住的是高级社区,两人一九七九年花了八万七千美元买下这栋房子,现在随随便便就能卖十六万五千美元,而且抢手得很。这不表示她想卖,但知道这点感觉很不错。她有时开着沃尔沃(斯坦利开奔驰的柴油车,她开玩笑叫那辆车“奔斯”)从奔狐购物中心回来,看到他们的房子优雅地坐落在紫杉围篱后方,总是会想:谁住这里啊?嘿,是我!乌里斯太太!不过,这样的想法有时不怎么令人开心,因为其中掺杂了强烈的骄傲,反而让她有点不舒服。你知道,从前有一个十八岁的寂寞女孩,名叫帕特里夏·布伦姆,她去参加毕业舞会之后的派对,却被挡在纽约上城葛洛因顿的乡村俱乐部外,原因当然是她的姓氏和梅子谐音。的确,一九六七年的她还是个又瘦又小的犹太梅子,那样的歧视当然违法,可哈哈哈那又怎样?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只是一部分的她永远过不去,永远记得她和迈克·罗森布拉特走回车上,他父亲的车,听见自己的高跟鞋和他租来的皮鞋踩过碎石的声音。迈克为了那一晚特地借了车,还花了一下午打蜡。一部分的她永远记得自己和迈克比肩同行。他穿着租来的白色晚礼服,在柔和的春天傍晚是多么耀眼!她穿着浅绿色晚礼服,母亲说她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犹太美人鱼,哈哈哈真好笑。他们俩昂首阔步,她没有落泪,还没有,但她知道他们不是走回车上,不算是,而是逃回车上,和发臭没有两样。(此处一语双关,逃(slink)和发臭(stink)发音相似。)两人从没觉得身上的犹太烙印那么深过,觉得自己就是当铺老板,驾着牛车,油头垢面,尖鼻子、黄皮肤,是天大的犹太笑柄,很想发火却没有怒气。怒气是后来才有的,在时过境迁之后。当时她只觉得屈辱,只能感觉到痛苦。忽然有人笑了,尖锐的窃笑,有如快速弹过的钢琴音符。回到车里,她终于可以哭了。不用说,这个姓氏和梅子谐音的犹太美人鱼哭惨了。迈克·罗森布拉特笨拙地伸手抚摸她的颈背,想安慰她,却被她扭头甩开了。帕特里夏觉得屈辱、肮脏、犹太。

    紫杉围篱环绕的高雅的房子让她好过了一点……但不是完全好了。伤害和羞辱还在,即使她被这个时髦、富有、安静的小区接受,也无法抹去当年那段永远走不完的返回车上的路,还有两人脚下的碎石声响。就算已经成为这家乡村俱乐部的会员,就算餐厅总管总是用低调恭敬的“乌里斯先生、太太晚安”招呼他们,她还是无法忘怀。当她开着一九八四年出厂的沃尔沃轿车回家,看着自家的房子坐落在大片绿地中央,她经常(她觉得也太经常了)会想起那声尖笑。她会希望当年嘲笑她的女孩如今住在低劣的小区平房里,被异教徒丈夫家暴,怀孕三次又流产三次,丈夫在外头和染病的女人厮混。

    她希望那女孩椎间盘突出、扁平足,窃笑的龌龊舌头上长满囊肿。

    她讨厌自己有这些念头,这些不厚道的想法。她决心改进,不再品味这些难以入口的苦酒。这些念头会平息几个月,不在心里浮现。帕特里夏会想:也许一切真的过去了。我不再是那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而是三十六岁的女人了。耳中听见车道上碎石响个不停,甩开迈克·罗森布拉特试着安慰她的那只犹太人的手——那已经是半辈子前的事了。那个愚蠢的小美人鱼已经死了,我应该忘了她,专心过我的日子。好,很好,非常好。但可能在某个地方,例如超市,忽然听见隔壁走道传来尖笑声,她的背脊就会一阵刺痛,乳头变硬发疼,双手抓紧推车把手或紧紧交握,心里想:一定有人说我是犹太人,可笑的大鼻子犹太佬,而斯坦利也是大鼻子犹太佬。他准是会计师没错,犹太人最擅长数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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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九八一年让他们加入,没办法,因为那个大鼻子妇科医生胜诉了。但我们都笑他们,笑个没完。

    或者,她会觉得听见了碎石声,然后想:美人鱼!美人鱼!

    于是,憎恨与屈辱又会像偏头痛一样卷土重来,让她对自己、对人类感到绝望。狼人。邓布洛的书,那本她没能读完的小说,就在讲狼人。狼人个屁!那种人懂什么?

    但大多数时候,她感觉挺好,觉得自己没那么差劲。她爱丈夫,爱他们买的房子,通常也爱她的生活和她自己。一切都好。当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平顺,这怎么可能?她当初接受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既生气又不满。他们是在姊妹会派对上认识的,他从纽约州立大学转学到她的学校,拿奖学金读书。两人共同的朋友介绍他们认识,帕特里夏当晚就觉得自己可能爱上他了。到了期中休假,她已经很确定自己的心意了。来年春天,斯坦利将一枚小钻戒插在雏菊上送给她,帕特里夏接受了。

    她的爸妈很担心这门婚事,但最后还是答应了。他们其实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斯坦利·乌里斯不久之后投入挤满年轻会计师的职场丛林,没有家人的支援,只能拿他们的女儿当人质勒索。不过,二十二岁的帕特里夏已经成年,就快取得学士学位了。

    有天晚上,她听见父亲说:“我下半辈子都得养那个狗娘养的四眼了。”那天她父亲和母亲外出用餐,父亲多喝了几杯。

    “嘘,小心被她听见。”露丝·布伦姆说。

    那一晚,帕特里夏直到半夜都无法入眠,两眼干涩,身体忽冷忽热,心里恨透了他们两个。她花了两年时间,希望甩脱那…恨意。她心里的憎恨已经够多了。照镜子的时候,她偶尔会看到恨意在她脸上留下了印记,划下了皱纹。但这场仗她获胜了,是斯坦利帮她打赢的。

    他的父母也很担心这门婚事。他们当然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注定将贫穷低贱,但却觉得“孩子们太急了”。唐纳德·乌里斯和安德烈娅·贝尔托利二十岁出头就结为连理,却似乎忘了这回事。

    只有斯坦利信心满满,对未来很有把握,完全不担心父母害怕孩子们会遇到的陷阱。事后证明他的信心赢了,父母的恐惧输了。一九七二年七月,毕业证书上的墨水还没干,帕特里夏就已经在亚特兰大以南六十公里的小城特雷诺找到工作,教授速记和商务英语。每次回想起自己当初是怎样得到那份差事的,她都觉得有点,呃,有点诡异。她从教师期刊抄了四十个招聘广告,然后用五个晚上写了四十封信,每晚八封,请对方告知详细信息。她每所学校都申请,其中二十二家回信表示已经招到人了,还有几家学校详细解释了他们要求的专长,一看就知道她毫无机会,申请只是浪费双方时间。最后剩下十二所学校,每一所看起来都有希望。她正在伤脑筋,斯坦利出现了,心想她要是填完十二所学校的求职表格,肯定会疯掉。他看了看满桌的文件,用手指点了点其中一封信,是特雷诺的督学主任写来的,她不觉得这封信有什么特别之处。

    “就是它。”斯坦利说。

    她抬头看他,被他语气里的确定吓了一跳。“那里是佐治亚州,你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信息吗?”“没有,我只在电影里见过那个地方。”

    她扬起一边眉毛看着他。

    “《乱世佳人》,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明天再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讲话像是南方来的吗,帕蒂?”

    “像,像南布朗克斯人。既然你并不了解佐治亚,又没去过那里,为什么——”

    “因为就是它。”

    “你怎么可能知道,斯坦利?”

    “当然能,”他答得很干脆,“我就是知道。”帕特里夏看着他,知道斯坦利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她感觉一…不安蹿上脊背。

    “你怎么知道?”

    他原本面带微笑,这时微笑却消失了,甚至有一点困惑。他的眼神暗了下来,仿佛退到心灵深处请教某个精确运转的机器。不过说到底,他对它的理解就和一般人对手表的认识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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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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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7 08: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乌龟没办法帮我们了。”他忽然说,声音很清楚。她听见了。出神的表情依然挂在他脸上,那种诧异、沉思的表情。她开始害怕。

    “斯坦利,你在说什么?斯坦利?”

    斯坦利浑身一震,手撞到了装桃子的盘子。她刚才浏览申请表格的时候,手里一直拿着桃子在吃。

    盘子摔到地上碎了,斯坦利的眼神慢慢清明起来。

    “啊,该死!对不起。”

    “没关系。斯坦利——你刚才说什么?”

    “我忘了,”他说,“但我觉得我们应该考虑佐治亚,亲爱的。”

    “可是——”

    “相信我。”他说,于是她相信了。

    面试顺利得惊人,帕特里夏搭火车返回纽约之前就知道自己会拿到那个职位。贸易系系主任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她也是,两人几乎一见如故。确认信一周后就寄来了。特雷诺联合学校开出九千两百美元的薪水,外加一纸试用合约。

    “你们会饿死。”赫伯特·布伦姆听到女儿打算接受这份教职之后说,“饿死的同时还会热死。”

    帕特里夏转述父亲的话给斯坦利,他听完模仿《乱世佳人》的对白说:“别听他胡诌,斯嘉丽。”

    她原本怒气冲冲,眼泪都快夺眶而出了,听他这么一说扑哧笑了出来。斯坦利一把将她拥入怀中。

    他们的确打得火热,饿死倒没有。两人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九日结婚。帕特里夏新婚之夜还是处子之身。那一晚在波可诺斯的度假饭店,她光着身子钻进冰凉的被子底下,心情激动不已,甜美的欲望有如闪电,夹杂几道恐惧的乌云。斯坦利钻进被窝,身体精壮结实,阴茎像个惊叹号立在褐色阴毛中间。当他躺到她身边时,帕特里夏轻轻说了一句:“亲爱的,别弄痛我。”

    “我永远不会伤害你。”斯坦利抱住她,对她许下承诺。他一直信守诺言,直到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他提前泡澡的那一天。

    她教书教得很顺利。斯坦利找到开面包车的差事,周薪一百美元。那年十一月,特雷诺购物中心开张,他在布洛克报税代办公司找到工作,办公室在购物中心,周薪一百五十美元。两人年薪一万七千美元。当时汽油每升只要九美分,白面包一条最便宜只要十美分,这样的年收入绰绰有余。来年三月,帕特里夏·乌里斯不动声色,悄悄将避孕药扔了。

    一九七五年,斯坦利离开布洛克自行创业,双方家长都觉得是匹夫之勇。他不是不能创业——他当然应该创业!但他们都认为此时太早了,只会让帕特里夏背上过重的经济负担。(赫伯特有一天和弟弟在厨房喝了一晚上酒,沉着脸对他说:“等她被那个贱坯弄大了肚子,就得靠我接济了。”)双方家长都同意男人根本不该年少创业,连想都不该想,至少得等年纪够大,生活稳定了再说——例如七十八岁。

    然而,斯坦利再度展现超乎常人的自信。他年轻、聪明、机敏、仪表不凡。他在布洛克广结人脉。这些都是事实。但他不可能知道“柯利多录像带”——新兴的录影带行业的先锋——会在特雷诺郊外设立据点,距离乌里斯夫妇一九七九年迁入的郊区只有十六公里,也不可能晓得他们进驻不满一年就决定雇人做市场调查。就算他事先听到小道消息,也不可能想到他们会雇用一名年轻的四眼犹太佬,一个笑容可掬、走路长短脚、平时爱穿阔脚牛仔裤、脸上还留着青春痘疤的小伙子,而且还是纽约人。

    但他们真的雇了他,而且斯坦利似乎早就胸有成竹。

    斯坦利的表现让柯利多决定全职雇用他。起薪呢?三万美元年薪。

    “好戏还在后头,亲爱的,”那天晚上,他在床上对帕特里夏说,“他们打算在八月扩张版图,只要未来十年没有人毁灭世界,他们肯定能跟柯达、索尼和RCA平起平坐。”

    “那你打算怎么回复他们?”帕特里夏问,但她已经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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