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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分享] 暗夜千羽之魇幽书——中国古代的X档案 林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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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3: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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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9: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病
  
  隋炀帝大业末年,洛阳城里有户人家,家里人患上了一种恐怖的疾病:传尸病。
    
  患上这种病的人,瘦弱无比,全身乏力,面色苍白,浑身上下,忽冷忽热,有时候,还伴随咳嗽和咯血等症状。起先,得病的只是一个人,家里为他请来了医生和巫婆,百般救治,都无济于事,后来,好几个人都染上了这种病。兄弟几个,缠绵病榻一段时间之后,相继死去,剩下的,也大多感觉身体不适。
    
  这病是如此霸道,沾上,就离死不远了,幸存的人,每一个,心里都充满了恐惧,仿佛死神那巨大的阴影,就在身后徘徊。随时准备拿手中那寒光闪闪的弯刀,将人命收割了去。
    
  究竟是什么东西,拥有如此的魔力,将人的生命,一个一个,无情地夺走呢?
    
  这家有一个男子,得了传尸病以后,在床上躺了一阵子,便奄奄一息了。家人眼睁睁地看着他即将被死神带走,却又束手无策,都围在床边,哀哀地哭。
    
  在人将死,而气尚未绝的时候,他的弟弟,擦了擦模糊的泪眼,抬起头来,看了看躺在病榻之上,面如黄纸的哥哥。
    
  就在此时,他发现,一个长得非常狞恶的东西,从死者的口中跃出,猝不及防地跳进他的嘴里。从死人嘴里出来的,不管是什么,都不可能是好事。死者的弟弟无比的恶心,跑到外面,掐住喉咙,低下头来不断地干哕,将早晨吃的饭食都吐出来了,吐到最后,嘴里全都是苦涩的胆汁,胃里已经什么残留物都没有了,可是,始终也没有见到那个跳进他嘴里,丑陋而又怪异的东西。
    
  这以后不久,他也得了那害死他兄弟们的病,一年以后,就死了。临终之前,被病魔折磨得形同骷髅的病人,对他的妻子说:
    
  “我的病啊,一定是当初哥哥死的时候……咳咳……跳进我嘴里的东西害的。等我死以后,你就割开我的脑袋和喉咙,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咳咳,我就是变成鬼,也要知道,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说罢,脖子一歪,腿一蹬,咽了气。
    
  丈夫的临终遗言,妻子不能不从,可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哪儿敢拿着明晃晃的刀,切人嗓子,剖开头颅呢。借她一个胆子,她也不敢呐。
    
  幸运的是,虽然这几年家里人折损了不少,却还有几个派得上用场的男子汉。做妻子的,找到了弟弟的侄子,这孩子身强力壮,胆子也大。侄子一听,马上就答应了。这东西要真是害死他家人的病根,岂能饶它!
    
  于是,他找来一把快刀,依照叔叔临终之前的吩咐,打开了死者的头颅,移开头盖骨之后,白花花的脑子便露了出来,还带着热气。果然,在大脑的褶皱之间,藏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东西形状象鱼,两头都有脑袋,身上遍布着肉鳞,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恶心。
    
  就是这个古怪的东西,差点害得他们家破人亡!
    
  婶母同侄子两个,都对它恨之入骨。
    
  现在,怎样对付这个东西呢!
    
  侄子把那个东西放在瓦钵里,只见它在钵中不停地跳跃,一副生气勃勃的样子。侄子做了个试验,将各种食物投进那个钵里,想看看那东西会有什么反应。食物放进去之后,虽然不见它吃,可是,须臾之间,都化成了水。把砒霜之类的毒药放在里面,也是类似的反应。
    
  难道,这种东西,真就没有什么能奈何得了吗?
    
  时值盛夏,正是蓝草的成熟季节。寺院里的和尚都到水边制作靛蓝。家里有人前去,取回一小块靛蓝来,想用来染刚做的粗布衣服。回到家里,灵机一动,就掰下来一小块,放在钵中,这东西一见靛蓝,马上就往后退,似乎很是畏惧。靛蓝遇水扩散,那个东西,在钵子里面腾跃不止,眨眼功夫,便化成了一滩清水。
  
  围观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禁欢呼雀跃起来。
    
  相传靛蓝可以治疗噎病,没想到,它还能杀死传病的怪物,这也算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吧。
    
  讲到这里,这个出自《广古今五行记》的故事,便结束了。
    
  那种令人谈之色变的疾病,真的是从病人口中跃出的怪物造成的吗?
    
  靛蓝真的能杀死传病的怪物吗?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所谓的传尸病,就是现代医学上所说的结核,也就是痨病。
    
  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和缓发性的传染病,在青年人中发病较多,一经感染,可以累及全身的多个器官。
    
  结核一年四季都可以发病,15岁到35岁的青少年是高峰年龄。潜伏期大约在4~8周。其中80%发生在肺部,其他部位,如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换句话说,在各种结核当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
    
  肺结核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传染源便是接触排菌的肺结核患者。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高声喧哗等使带菌液喷出体外,健康人吸入后就会被感染。
    
  这种病,在医学尚不发达的时候,简直就是见血封喉的杀手。
    
  一经感染,死亡便如影随形。
    
  正是因为这种疾病对接触密切的人群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一人得病,身边的人,也会被,传染所以人们给它起了个惊悚的名字,叫传尸病。
    
  ——接触以后,不久就会成为尸体。
    
  中国的古代,对于传尸病的发病机理,以及治疗方法,进行了多方探索。比如说服用金牙散和朱砂丸等。其中,有一些施治措施,是极为耸人听闻的。
    
  宋朝就有人拿人的头盖骨,治疗这种当时人心目中的不治之症。
    
  具体做法是,取一块头盖骨,主要是枕骨,架在火上烧,一直烧到骨头发黑变脆为止。然后,放在研钵里,研成细末。将细末取出来,兑以清水,冲服。做成药丸服用亦可。
    
  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古人一度认为,传尸病是由鬼气引起,鬼气缠身,人就会发病。用死人的枕骨治疗,鬼气就会消散,不再附着在人身上,因此,疾病也会慢慢康复。
    
  人死之后,无知无觉,取其头盖骨,全当为医学试验做贡献了,倒也没有什么。问题是,有些人,为了治疗传尸病,竟然丧心病狂地从活人身上,生生地挖下枕骨,这就简直是骇人听闻了。所以,有些怀有仁心,施用仁术的医者建议:
    
  “近见医家用天灵盖治传尸病,未有一效。残忍伤神,殊非仁人之用心。苟有可易,仁者宜尽心焉。必不得已,则宜以年深渍朽、绝尸气者,可也。”
    
  意思是说,近年常见医家用天灵盖上的骨头治疗传尸病的,目前尚没有一个成功的病例。这种方式,手段残忍,有违医者之道。假如可以换一种方法来医治,那么,治病救人的时候,一定要尽力采用别的替代办法。实在不行,非得用头骨不可,也要取那些年深日久,为水所浸,尸体朽烂,尸气已绝的来试。

  生命是平等的,倘若一个人的生命,要用另一个人的来换,那么即便是治愈,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这根本就是没影的事。
    
  不管怎样,被病痛折磨的人,以及那些治病救人的医者,总会想方设法地探讨它的发病机理,以便辩证施治。这种探索,在很多情况之下,并不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
    
  上面那个故事中,对于传尸病,是由于病人口中跳出来的怪物引起的,就是一个例子。
    
  由此,他们还发明了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服用蓝靛。
    
  蓝靛的制作倒也不是很复杂,将割下来蓝草竖在坑中,加水过滤,滤液盛在瓮里,按比例加入石灰,再用木棍急剧击水,加快溶解于水中的靛甙与空中氧气的接触,使之氧化成为靛蓝,沉淀后,将水除去,等靛蓝的水分完全蒸发,则可将其盛到容器内,制成蓝靛。

  这东西对人体是否有害姑且不说,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它是无法治愈结核病的。
    
  所谓的治病之说,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想象罢了。
    
  在过去的年代,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于结核,有的,甚至遭至灭门。20世纪以后,多种有效抗生素和预防药物的产生使结核病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减少。
    
  然而,随着环境的恶化,和艾滋病的迅速增多,大规模的结核病有卷土重来之势。
    
  目前全球每天仍有5000人死于结核病,而每年罹患结核病的人数超过800万。这是一种比猪流感更加可怕的病症。
    
  而它的阴影,仍未消散。
    
  出《广古今五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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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1: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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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2: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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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4 11: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我要说的这件事,非常之离奇,离奇到什么程度呢?看过之后,你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它竟然是真的。
  
  唐代某地有一户姓刘的人家,这家是什么地方的,具体生活在哪个皇帝当政时代,书里面没说,咱们也不好妄揣。家里有一个儿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知道,既然他是刘姓人家的孩子,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刘氏子吧。
  
  刘氏子年少的时候,任侠果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颇有胆色的人物。
  
  少年心性儿,都喜欢呼朋引伴,上山打鸟儿,下河摸鱼,淘淘气,捣捣蛋什么的。这孩子也一样,从来都不愿意好好在家里呆着,一有机会,就往外跑,找他那些朋友和玩伴,满世界的疯去。
  
  稍微长大一点,父母对他的管束不是那么严了,刘氏子的活动半径,也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在家的时间是越来越短,经常客游于楚州的淮阴县。
  
  在这里,有很多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他交游的朋友里,什么人都有。有良家少年,也不乏市井恶少。跟这些人在一起,他做了不少好事,当然,坏事也没少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做事的时候,只凭义气,而不顾是非善恶。所以,有人对他们心存感激,有的人,则恨得牙痒痒。
  
  刘家虽然不是家财万贯,好歹也有些个积蓄,为了方便往来,刘氏子索性在楚州置办了宅院,在那里长期安置下来。从此之后,就算他经常往外跑,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回到淮阴的住处。一方面,是打理家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心有所系。——他看上了邻居王家的女儿。
  
  篱笆院落,斜伸出一枝桃花,王家的女儿,倚在粉墙边,缤纷的落英,洒了一头一脸。在春日的阳光之下,那女子容光致致,眉眼盈盈,脸上的笑靥,如三月里的春风,惊艳了一颗少年的心……
  
  每天从门里出出入入,刘氏子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往王家的院子里撇去,就盼着能看一眼王家女儿的倩影。一眼,只一眼就好,只要能在出门的时候,看一眼那女孩,一整天,他的心情都会无比的敞亮。
  
  做父母的,早就看出了儿子的心意,刘氏子行了冠礼之后,他的双亲,便备了丰厚的礼品,到王家求亲。没想到,王家人觉得这孩子整日混迹街头,一点也不不着调,把女儿嫁给他,他们是一百个不放心,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朝思暮想的人儿,从此以后,就同自己无缘了,刘氏子心中的沮丧,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感情上的挫折,简直是比死还要严重的事。心上人就在不远处,然而,咫尺,就是天涯。消沉了一阵子之后,这个孩子,比以前更加放浪形骸了。
  
  时光在飞鹰走马中匆匆而过,几年以后,楚州爆发了严重的饥荒,边疆又战事频频。饿死,还是战死,这是个问题。稍加思索之后,刘氏子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驰骋疆场,建功立业,也在军中领上一份钱粮,不至于在大饥荒中成为饿殍。
  
  军队里的日子很是枯燥,整天介习武、操练,站岗放哨、侦查敌情,边疆的黄沙,将他那张光滑的脸孔,打磨得日益粗粝。艰苦的生活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柔软的所在,为那女孩保留着。
  
  一晃儿,又是几年过去了。军队里更新换代,刘氏子罢了兵役,解甲归田,回家乡呆了几天之后,便跨马临鞍,再游楚州。
  
  这里,曾是他的欢乐谷,却也是伤心地。
  
  以前的院落,早已生满了荆棘,都不知道从何处下脚,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洗劫一空,幸存的家具也挂满了蛛丝和尘网,一走便带起一股灰,呛得人直咳嗽。王家也是满眼断瓦颓垣,房子都快塌了。那家的女儿,不是饿死,就是嫁人了吧。
  
  几年过去了,想起这个女孩,他的胸口,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收紧。那年少时的爱恋,甜蜜,朦胧,而又带着淡淡的苦涩……
  
  昔日的玩伴竟然还在,大伙儿彼此打了声招呼,又啸聚在一起,回到了过去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他们白天骑马打猎,纵酒欢笑,晚上,就经常潜出城去,在夜幕的掩护之下,到荒郊野外寻刺激,找乐子。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他们有太多的精力需要发泄。
  
  这一晚,清风阵阵,月朗星稀,一群人骑着马,出了外城,边走边聊,走了大概有十多里,忽然看到路边的荒草丛中闪出一处坟墓。那墓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已经毁坏,黑漆棺材都露出来了,看着怪吓人的。众人远远地瞅了几眼,抬头一看,天空中乌云聚拢,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光,看那光景,好像是要下雨了。
  
  这荒郊野外的,要是真下起雨来,也没个遮蔽的地方,还不得浇成落汤鸡。大伙儿商议了一下,便拨转马头,又呼啸着,朝城里面疾驰而去。
  
  进得城去,就近找了一家酒楼,一伙儿人围在一处,开始推杯换盏。刚端起酒杯,窗外,便开始电闪雷鸣,一道道的五爪金龙,狰狞地刺破夜空,豆子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一阵紧似一阵。
  
  外面冷雨凄风,屋子里面却高潮迭起,这些人喝酒猜拳,吆三喝四,都快把屋顶给掀起来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少人都喝高了。其中有一个富家子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大着舌头说:
  
  “唉——我说兄弟们,咱们光这么喝,也没什么意思啊。”
  
  “那你说怎么着!”有人跟着起哄。
  
  这人神神秘秘地掩住嘴,压低声音:“郊外不是有一口露出来的棺材吗,谁敢拿件东西,送到那个棺材上面,我就算服了他!”
  
  众人酒喝得不少,可还保持着一丝理智,这么黑的天,还下着雨,跑到野地离去,找一口棺材,还不吓个好歹的,这不是傻吗?
  
  也有胆大的,几次跃跃欲试,考虑到后果,又强把争强好胜的心压了下去。
  
  这时候,有一个人站了起来:“我去!”
  
  大伙儿循声望去,原来正是刘氏之子。
  
  这人曾经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胆子大是不假,可是,说实话,此番若不是秉酒使气,他还真不会冒这个头。
  
  “好!好!好!”身边是一片彩声。
  
  “兄弟要是真能办到,我们大伙儿抽份子,备办一桌酒席,明天咱们到聚仙楼一聚,以此奖掖兄弟的胆气!”
  
  “就这么定了!”
  
  众人叫店小二找来一块青砖,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刘氏子将自己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抓起桌子上的方砖,就往门外走去。
  
  其余的人,一边喝酒,一边等着刘氏子回来。
  
  此时,暴雨初歇,夜空如洗,星星和月亮又探出头来,道路让雨水浇得泥泞不堪,马是不能骑了。他怀揣着砖头,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前走去。
  
  这一路的艰辛我们暂且不表,直到半夜时分,才找到他们傍晚时看见的那座荒坟。
  
  此时此刻,月亮已经完全钻出云层,周遭的景物,朦朦胧胧,若隐若现。
  
  坟堆里的那口棺材还在,经历暴雨的重刷之后,泥土流失,已经完全露出了地面,月光之下,闪着幽冷的光,令人心底发寒。
  
  刘氏子隐约看见,棺材盖上,黑乎乎的好像蹲着个什么东西。
  
  他心里一动,倒也没觉着怎么害怕,靠近了,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死去的妇人。身上穿着锦衣华服,浑身冰冷,脸色苍白,双目紧闭。
  
  这妇人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是从棺材里跑出来的。他绕着棺材走了一圈,发现那口黑漆棺材钉得很严实,棺盖也完全没有松动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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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18: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那王家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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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1: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具尸体,他们方才来的时候还没有,此时竟然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棺材盖上,真是怪事一桩!
  
  刘氏子想了想,突然嘿嘿一笑,把怀里的砖头放在棺材盖上,转过身来,将死人背在肩上,吭哧吭哧地就往回赶。
  
  脚下的路,一步一滑,背上的尸体死沉死沉的,直往下坠。那女子的头发,有几绺垂下来,钻进他的脖子里,痒得难受。有好几次,他感觉似乎有人在他的耳后吹气,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一个活着的女子,在背后嘘气如兰,那是难得的艳福;要是一个死人,也来这一套,那就是诈尸,能活活吓死人。
  
  刘氏子心里有些疑惑,不过,他这人向来粗线条,只当是自己吓自己,抽出手来,抹了抹脖子上的汗,又向前走了。
  
  等他身背死尸,大汗淋漓地走回客栈的时候,众人仍围坐在桌前,谈笑风生。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人听见,房门吱嘎一声,从外面推开了。门外有人拖拖拉拉地走了进来,脚步声极为沉重,好像是背了什么东西。
  
  众人回过头来,朝门口望去,只见刘氏子汗流浃背地走了进来,进屋之后,径直走到灯火旁边,从背上卸下来一件东西,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众人还以为他扛了一截木头桩子,待借着灯火,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具死尸!尸身立在地上,如木雕泥塑一般,一动也不动。
  
  这还是一具女尸!面施粉黛,眉眼低垂,鬓发半披,遮住了半张脸,不过,从露出来的那一半来看,这女子生前一定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
  
  这小子出去一趟,竟然背回个艳尸来!
  
  一座绝倒。
  
  胆子小的,见此情景,早就吓得妈呀一声,跌跌撞撞地夺门而出,有人连跑的勇气都没有了,干脆钻进了桌子底下,抱着肩膀,不住地发抖。
  
  刘氏子甩了甩头上的汗,嘻嘻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来:
  
  “看见没有,这是我老婆,长得漂亮吧!”
  
  说罢,就把死尸扛了起来,径直走进内室,咚的一声扔在床上。
  
  在外面折腾了一晚上,来回走了二十多里路,又背着一具尸体,他早已筋疲力尽,搂着死尸,歪在褥子里,不一会儿,便开始鼾声阵阵。
  
  众人坐在屋外,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惊又惧,谁也不敢说话。
  
  这些人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留在这里,这场景实在是太过诡异;走了,又怕那女子突然诈尸,对刘氏子不利,好歹他们也是兄弟一场,总不能就这么不管不顾地扔下他。
  
  屋外,是一群面如土色的男人,屋里,是一具死尸,和一个睡得比死人强不了多少的男子。就这么僵持着。
  
  时间好像是停滞了,到四更天的时候,酣睡中的刘氏子,迷迷糊糊中,觉得身边有些异样。开始的时候,这个傻大胆还没怎么在意,越往后,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是强烈。他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过了一会儿,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你猜他发现了什么!躺在身边的那具死尸,口鼻之中,竟然发出微弱的呼吸。这小子腾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伸出手去,在那女子身上摸了一下,那具冰冷的尸体,正在渐渐转暖。
  
  死人竟然有活转的迹象。刘氏子兴奋不已。
  
  他拉过被子,盖在那女子身上,借着窗外的月光,凝视着那女子的面庞,越看越觉得蹊跷。这个女子,他好像认识!
  
  正想着,只听身边嘤咛一声,刘氏子低头看去,只见那女子慢慢睁开了眼睛,正惊奇地打量着四周。
  
  “你这是……”刘氏子开口问道。跟一个从刚从鬼门关走回来的人说话,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好在那女子心思灵透,道:“我乃王氏之女,得暴病身亡,不知道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刘氏子一听,不禁惊喜交集,王氏之女,不就是他的心上人吗,怪不得他总觉得这个女子似曾相识,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她一面——虽然是以这样的方式,真是上天有眼啊!他心潮起伏,脸上却故作镇静。
  
  此时,天尚未明,刘氏子跳下床去,到厨房打了一盆清水,给这女子洗脸洗手。洗去脸上的污垢之后,一张动人的芙蓉面,出现在跳动的灯火之下,不错,天可怜见,这就是他日思夜想的人!
  
  那女子虽已苏醒,病也完全好了,身子却仍很虚弱,连举手都很费力,刘氏子拿来木梳,帮她梳理那一头柔顺的青丝,又把凤钗仔仔细细地插在她的头上。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女子低下头,红了脸,却并未拒绝。刘氏子的心里,简直比吃了一罐蜂蜜还甜。犹恐相逢,是梦中。他真想找个地方,狠命地掐自己几下,看看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天亮了,他的那群朋友,早已伏在桌子上,东倒西歪地睡着了!有人先醒过来,把大家叫起来,壮着胆子,去看看刘氏子怎么样了。刚走到寝居的门前,就见刘氏子推开房门,从里面出来了,脸上还挂着傻乎乎的笑。
  
  “难道是中了僵尸的毒!”有人观察了半天,小心翼翼地道。
  
  话音刚落,他头上就挨了一记爆栗。“我看你才是中毒了呢!”
  
  有人从门缝里往里面看了看,一个苗条的身影,背对着他们,斜倚在床榻上,肩头正在缓缓地起伏。刘氏子把门阖上,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跟自己的朋友们说了一遍。
  
  “这事我听说过!”旁边有一个人接过话茬。
  
  “我家就住在王家附近。听说王家的女儿许了人家,近日就要出嫁。出嫁前夕,这女孩儿忽然暴卒!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没想到,她竟然死而复生,还让兄弟你给背回来了!”
  
  “这好办,咱们出去问问,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提议,马上得到了一干人等的响应。此时,天光已经透亮,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王氏子出去,在街上拦住了一个熟人,这人同王家也很熟悉,问起他王家进来所发生的事。那人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这事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刚从王家回来。王家有个女儿,得暴病死了,停尸待敛,昨天晚上,电闪雷鸣的,吓人的很,大伙就都聚在屋子里,灵堂也没有人,今天早晨就要出殡,到灵堂一看,尸体没了,你说怪不怪!王家正为这事犯愁呢,哪儿都找遍了,就是没找着!”
  
  刘氏子连连点头,这个人的话,解开了他的疑窦。
  
  “哈哈哈哈!兄弟,真有你的啊!这也能捡到宝!”
  
  旁边有人使劲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刘氏子也报之以一拳。
  
  回到客栈,王家女正在等他,他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跟王家的女儿详细地说了。那女孩儿也是悲喜交集。刘氏子把女孩送回家去,王氏的双亲正在为女儿尸体的不翼而飞急得团团转,眼见大门一开,走进来一个活生生的人,先是吓了一跳,弄清楚原委之后,不禁高兴得老泪纵横。
  
  婆家在女孩死去之后,便解除了婚约,现在,女儿已是自由之身,她同刘氏子,一个待娶,一个待嫁,正好是天作之合。老人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女儿嫁与他为妻,女孩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是千肯万肯。
  
  很多人,在自己的一生中,由于种种原因,同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屡屡的错失,屡屡的擦肩而过。有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时,已是百年身。百年之后,当初那个云鬓花颜的人,已成冢中枯骨,再去徘徊留连,又有什么用呢!
  
  而这一对有情人,竟然以如此不可思议的方式,再续前缘,真是令人惊叹的事啊。
  
  众人纷纷议论:人都说冥冥中缘分自有天定,此言果然不虚!
  
  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虽然中间亦有种种周折。到最后,终归还是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个人,也还算是幸运。
  
  真的是上天的安排,令这两个人重又走到一起吗!也许未必。
  
  得暴病身亡者,以罹患心脑方面疾病的人居多。王氏女,也许是心脏有什么毛病,筹备婚事的时候,过于劳累,结果心脏病发,停止了呼吸。
  
  当然,这女孩也有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大脑供血不足,突然休克。所以,她当时,可能是一种假死状态。当时的医学还不发达,人们无法辨别这种情形,看到人的身体变冷,脉搏停止了跳动,就以为这人已经死了。
  
  停尸之后,那天夜里的雷雨,可能为这个女子的苏醒,创造了一个契机。
  
  众所周知,现代医学治疗心脏病的一个办法是,用适度的电击,调整心跳紊乱病人的心率。对于因为其他原因,生命垂危病人的抢救,也经常使用电击这种手段。
  
  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当有人处于弥留状态时,医生会手持电极,按在病人的胸口上,刺激对方的心脏,通过外力,使其重新恢复跳动。
  
  古代没有这种技术手段。但是,自然界中的闪电,有时候,可以客串这一角色。
  
  不久以前,看过一则新闻,说是南方某地有一农妇,身患严重的心脏病,雷雨天外出的遭遇雷击,人安然无恙,多年以来的顽症竟然治好了。
  
  那个停尸待敛的女孩,可能也有类似的遭遇。
  
  人类对于雷电的这种特性的认识,在很多恐怖片中也有体现,科学怪人将拼凑在一起的尸体,置于雷电之下,用一根引线,将闪电的巨大能量引下,轰击僵尸的身体,一阵耀眼的电光之后,那尸体的胳膊、腿就动起来了……
  
  我们这个故事中的女孩,也有可能是被雷电激活的。
  
  至于她为什么跑到荒郊野外,一处崩毁的野坟前,就很难推知了。
  
  也许这女孩刚刚醒来的时候,神智尚不清楚,自己从院子里走出去,在风雨中,漫无目的的行走,一直来到野外。体力不支,恰好在那具棺材前面,昏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刘氏子去而复来,正好看到了倒在棺材上的女子,出于吓唬吓唬自己那些兄弟,也显示自己胆气的目的,他把这女子从野外带了回去。
  
  一连串的巧合,成就了他们的姻缘。
  
  但愿这样的巧合,能够多一些,那么,所有的有情人,便都能够结成眷属了吧!
  
  出《原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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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67艳遇

  大唐太定年间,泰州赤水店有一个庄子,叫郑家庄。
  
  庄主财力雄厚,膝下唯有一子,才二十出头,天资聪颖,长的也是仪一表人才。做父亲的盘算着,等这个孩子对家里外头的事儿都上了手,就把若大的家业传给他,自己也好享享清福。
  
  郑公子年纪虽轻,做事却从不含糊,很快便赢得了家里上上下下的赞许。
  
  这一天,他出去办事,事情办得不是很顺利,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郑公子快马加鞭,打算尽量赶在日落之前赶回家,也免得家里人惦记。
  
  马蹄腾起阵阵烟尘,忽然,他看见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青衣女子,正在踽踽独行。那女子身姿曼妙,纤腰不盈一握,单看背影,就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郑公子的马经过那女子身边的时候,他特意回头看了看。果然,他看见的是一张姿容绝美的脸。
  
  “小娘子这是要到哪儿去呀?”
  
   女子抬头看了他一眼,见是个陌生人,略略有些惊慌,迟疑了一下,还是回答道:
  
  “奴家正要前往郑县,本来是同两个奴婢一起走的,走到半道,忽然想起有东西未带,就差她们两个回去取了。没承想,这两个人走了以后,是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这不,天都黑了,还没见着她们的影子呢!”
  
  “这里离郑县还远呢”,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已晚,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着实危险,小娘子若不嫌弃,就到我家的庄子上屈就一晚,如何?”
  
  那女子犹豫了一会儿,眼见太阳已经滑入了山坳,天色渐渐黑下来了,自己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显然也不是个办法,就答应下来:
  
  “那就叨扰公子了!”
  
  就这样,郑公子把这个在驿路上邂逅的女子带回家中,安置在别院的厅堂里。又叫仆人端来好酒好菜,给这女子食用。
  
  由于白天一直赶路,很是疲累,吃过晚饭之后,这女子就到睡房歇息了。
  
  女子被仆人带进睡房之后,郑公子仍伫立在窗前,脑子里浮现的,都是那女子的温言浅笑和绰约的风姿。尤其是当她迈进睡房的一刹那,回过头来,朝他温柔的一瞥,似乎是别有深意……
  
  郑公子在窗前踱来踱去,最后,终于下了决心,抱着自己的衣服和被子,敲响了那女子的房门。
  
  门嘎吱一声从里面打开了,那女子立在门后,正痴痴地看着他,红唇似火,媚眼如丝……
  
  门关上了,窗前的帷帐也慢慢合拢。
  
  第二天早晨,仆人叫公子和那女子起来用早饭,叫了半天,也不见开门。于是,便从窗户的缝隙偷偷地往里窥视。
  
  雪白的床褥上,到处是淋漓的血迹。这里,昨夜仿佛是经历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屠杀。现在,剩下的只有滚在墙角的颅骨,上面还带着一丝丝的血肉。其余的部分,都进了妖怪的肚腹。
  
  家人破门而入,公子的衣服还堆在地上,那女子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儿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叫人给害了,郑老爷悲痛欲绝,传出话去,谁能拿获凶手,重重有赏。
  
  有眼尖的仆人,在凶案现场的房梁上,看见一只大鸟。那只大鸟见有人朝它藏身的地方走来,扑扇着翅膀,冲门而出。搅动的气流,带起一阵怪风,里面夹杂着浓浓的血腥味。
  
  有人说,这只大鸟,是罗刹之魅。专门诱惑年轻男子,并以之为食。
  
  有些艳遇,一定要小心,因为,她会要你的命!
  
  出《朝野佥载》
  
  
  太定年中,泰州赤水店,有郑家庄。有一儿,年二十余,日晏,于驿路上,见一青衣女子独行,姿容殊丽,问之,云:“欲到郑县,待二婢未来,踌躇伺候。”此儿屈就庄宿,安置厅中,供给酒食,将衣被同寝。至晓,门久不开,呼之不应。于窗中窥之,惟有脑骨头颅在,余并食讫。家人破户入,于梁上暗处,见一大鸟,冲门飞出,或云是罗刹魅也。(出《朝野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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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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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23: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瓢饮
  
  催诗——雨
  
   浓浓的墨,匀匀地贮在砚池中,毛笔徐舒缓慢地舔着、吸吮着,直到饱满丰盈。
   执笔的手,洁白修长。
   执笔的人,高梳黑发,一袭玄衣,蹙眉瞑目,端坐沉思。
   书斋外的雨势缠绵不绝,梧桐环绕着,叶片遇雨,声声回应;书斋内门窗紧闭,更显静寂了。
   午后,太守府邸,担任书佐职的孟生,正为太守府即将举行的诗筵拟题。
   考场失意,似乎就注定颠沛流离的一生,所幸,蒙太守擢用,管理文件书信, 又因为戒慎修谨,半年后,成为太守贴身秘书;此后,似乎注定无法遁逃笔墨生 涯。
   偶尔也会想起未来,想成家。那该是男读女织的田园家居;或是前呼后拥的 出将入相呢?太模糊了,实在难以预料。
   他的思绪蓦然中断,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风雨不知从哪里涌进来了。
   睁开眼,书斋的门开了,随风飘进的不是雨,而是澄碧透明的湘江水。 一匹翻飞的湘江水,自门外滚滚奔流进来。
   惊愕。
   松开手,笔从指间滚开。
   一柄鲜亮朱红的伞随着进来,门,复合上。
   进来的是个女子。湘江水,只是这擎伞女子的裙幅,极细软轻柔的丝绸。转 过身的女子也没料到父亲专用的书斋中竟有个陌生的年轻男子。
   她迟疑着,片刻之后,才抬起头望向他。
   他的一股莫名的愁恻,是从看见她的眼睛开始的。
   她不是寻常女眷,她是史太守的掌上明珠,史秋水。我们家的女学生,太守 疼惜地赞许过。
   她有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清澈冰凉,而内里犹存夏的炙烈,隐秘地燃烧。
   他想起身,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站起来了,于是,深深作揖:小姐!在下 正为大人拟诗题,不意惊扰小姐……
   惊扰?是,她被惊扰了。她被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他的神态所惑。他 不是个陌生人吗?为什么又不是陌生的?她突然兴起,在雨中行走,为的难道只 是寻一卷诗经?
   她指向他身后一帙帙经籍,那里排列的是诗经。
   国风吗?他探询地。
   《秦风·蒹葭篇》。她心里想着,不由自主脱口而出。
   他寻出来,交给她。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
  之,宛在水中央。
   此刻,终于明白,这是一首怎样的诗。也是一段在水之湄的缥缈情愫。
   她伸手向他,接过来。书斋太静寂,她离去后,他仍清晰听见自己的呼吸。
   她握住那卷诗,撑起伞,依旧走进雨中。
   可望,而不可即的,秋水伊人。
   他推开窗,一片烟雨,把一切都幻化得恍惚似梦了。什么是真的?
   趁墨未干,他挥笔疾书二字:窈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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