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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分享] 暗夜千羽之魇幽书——中国古代的X档案 林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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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8: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23、井鱼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虽然海水比陆地面积还要大,但是淡水奇缺。
    
  而且,就是这有限的淡水资源,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日益枯竭的趋势。
    
  而淡水资源对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来说,又是一刻也不能离开的。
    
  于是就有人问了,既然海水也是水,能不能从海水中除掉盐分,提取淡水呢?
    
  表面看海水淡化很简单,只要将咸水中的盐与淡水分开即可。事实上,海水淡化是人类追求了几百年的梦想。
    
  据说,早在大航海时代,为了给远航的人提供饮水和生活用水,英国王室就曾经出重金悬赏征求经济合算的海水淡化方法。——由于船体载重的问题,远洋的人起锚时,不能一次随船携带大量的饮用水。而那个时候,由于航海技术还不发达,船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航行数十天、半年甚至耗费更多时间的屡见不鲜。
    
  设想一下,在一碧万顷,波澜壮阔的大海上,尽管一再俭省,可是天长日久,随身携带的淡水还是即将用尽,水手们口干舌燥,嘴唇皲裂,嗓子里干象要冒烟一样。而船舷外面就是碧蓝的海水,伸伸胳膊就能够到,可是他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用同样干燥的舌头舔舔嘴唇,继续忍受下去。
    
  ——谁都知道,喝未经淡化的海水,无异于饮鸩止渴。是自取灭亡。
    
  只有渴疯了的人才会这么干吧!
    
  生活在海湾地区的人们,虽然动不动就打出油井来,但是,要想打出一口淡水井来,却比登天还难。以至于出现了水比油贵的现象。
    
  时至今日,科学已经如此昌明,人可以借助航空器在天上飞,载人飞船甚至登上了我们仰望已久的月球,可是,经过人们的长期探索,虽然提出了几百种海水谈化方法,但是,若以经济合算,投入和产出的比率来衡量,仍然不能够尽如人意。——以较低的投入换取高质量的淡化水,仍然是世界性的难题。
    
  有资料显示,最简单的海水淡化方法有两种:
    
  一个是蒸馏法,将水蒸发而盐留下,再将水蒸气冷凝为液态淡水。这个过程与海水逐渐变咸的过程是类似的,只不过人类要攫取的是淡水。
    
  另一个是冷冻法,冷冻海水,使之结冰,在液态淡水变成固态的冰的同时,盐被分离。
    
  两种方法都有难以克服的弊病。蒸馏法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在仪器里产生大量的锅垢,相反得到的淡水却并不多。这是一种不是很划算的方式。冷冻法同样要消耗许多能源,得到的淡水却味道不佳,难以使用。
  
    虽然,目前已经有很多国家使用海水淡化技术为生产和生活提供淡水,但相对于淡水的净化来说,海水淡化的成本还是很高。
    
  不过,中国的古书里却提供了一个破解这个世界性难题的方法。且听我慢慢道来。
    
  唐人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里,提到了一种鱼,名叫井鱼。
    
  这种鱼很奇特,奇特在什么地方呢?它的脑袋上有一个小孔,每次吸水之后,过一会儿,吸进去的水就会从这个小孔里喷出来,洋洋洒洒,如同飞溅而下的泉水,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海水中。
    
  假如井鱼喷水的时候恰好有渔民在旁边,大家就会操盆的操盆,拿碗的拿碗,一拥而上,接它头上流出来的水。
    
  海水的味道又咸又苦,可是,从井鱼脑袋上喷出来的水,却如同泉水一样甘冽,一点苦涩的滋味也没有了。
    
  我们大胆的猜测一下,这种鱼之所以叫井鱼,大概就是因为它类似于一口可以移动的活井,可以随时随地打出清澈的淡水来,供人们饮用。
    
  真的有这种生物存在吗?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造物主做不到的。
    
  如你所见,假如这种鱼真的存在,而且现在也没有灭绝的话,倒是一种得天独厚的生物净化器,缺乏淡水的国家大量养殖即可。投入少,产出大,又能收到水产养殖和淡化海水双丰收之效,何乐而不为呢。(完)
  
  
  后记:看《越狱》终结的时候,说迈克·斯科菲尔德的老妈手中掌握着几个核心技术,有一个是太阳能,还有一个是海水淡化。可见这一问题,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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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8: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24魅
    
  这件事发生在唐肃宗乾元年间。
    
  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有个县尉名叫胡顼(这个字估计很多人都不认得,我为大家查了一下,读音同“须”),是个词人,不仅在整治地方社会治安上颇有一套,而且还写得一手锦绣文章。
    
   有一次,不知道是因为公干还是私事,这人跑到兰州金城县呆了几天。
    
  离家在外,人生地不熟的,当务之急就是寻个安身之处。而且,连日来旅途劳顿,满面风尘,也要找个地方好好修息一下。
    
  这个安身之所,一要干净,二要安全,三要饭食能够下咽。出门在外,谁也不想横生枝节。这样,把手头的事办完之后,他就可以马上折返。夏县那边,家里外头,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呢。
    
  胡县尉寻寻觅觅,找了很长时间,终于看中了路口的一户人家——至少从院子里的摆设来看,这家人还算整洁。
    
  敲门进去,说明了来意,这户人家的主人从胡顼的仪表和言谈举止上,看出他绝非一般草民,而且,人家也不是白吃白住,早已亮出话来,说打尖儿的报偿是真金白银。
    
  对他们这样胼首胝足的小户人家来说,有陌生人登门已经算是新奇之事,有官家人上门投宿,更是一项求之不得的荣耀。日后同邻里讲起来,也是一个炫耀的资本。除此之外,还可以趁机赚几个银子花花。所以,全家人听了之后全都喜上眉梢,当下表示欢迎。
    
  主人翻箱倒柜,找出家里最干净的被褥,又把最大最宽敞的房间拾掇干净,将胡县尉的行囊搬了进去。
    
  胡顼坐在塌上,一边打量屋子里的陈设,一边谋划着自己这几天要办的事。
    
  正想着,女主人掀起门帘走了进来,递给他一条绞好的手巾,请胡顼先擦把脸,说饭食随后就到。
    
  胡顼接过手巾,连连称谢。果然,这女人出去不久,热腾腾的饭菜就端了上来。那些饭菜全盛在青花大碗里,飘散出袅袅的香气,冲击着人的味蕾。
    
  虽然是寻常人家的饭食,似乎也经过了精心的烹饪与搭配,色、香、味俱全,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巧的是,胡顼进门之前,刚在路边的酒肆里吃了饭,现在肠胃里还满满的,根本就吃不下。如果不吃的话,似乎也说不过去,一个是有违主人的盛情,另一个也是无端的浪费。思来想去,他决定先出去走一走,熟悉熟悉环境,欣赏欣赏周遭的景色,也趁机消化消化食儿。
    
  等他在外面溜跶一圈,消化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推开房门,正想大快朵颐。可是,在房门敞开的一刹那,出现在眼前的情景,让他不禁就是一楞。
    
  只见一个身形瘦小的老太太,正坐在此前女主人送来的食案旁边,据案大嚼。
    
  这老妇身高不过二尺,弓腰缩背,脸上皱纹堆叠,指甲细长弯曲,头发稀疏,能够清晰地看见头皮,仅存的几丝白发垂在胸前,随着她进食的动作,不停地飘来荡去。
    
  老妇肮脏的、早已看不出原本肤色的手里抓满了食物,眼睛里闪着饿狼一般的光,守着食案,狼吞虎咽,下巴和前胸,沾满了饭粒,菜汤顺着嘴角淌下来,看那架势,好像足足有几百年没吃过一顿饱饭似的!
    
  转眼的功夫,如同风卷残云,女主人端来的食物,就只剩下一点残渣剩饭了。而那老妇,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时用黑黢黢的手指,拈起碗里的渣滓往自己那张干瘪的,没有一颗牙齿的嘴里送……
    
  胡顼楞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凭空出现的老太太,究竟是谁?她从哪里来?她在这里干干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偷吃一顿饭?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有人夺门而入,回头一看,原来是这家的女主人!
    
  女主人见了这老妇之后,勃然大怒,当着胡县尉的面,气势汹汹地窜上前去,劈头盖脸就是几个大耳刮子,打完之后,揪着老妇的耳朵就往外拽。老妇口中发出塞满食物,发出呜呜呜呜的哀鸣,四肢挣扎不已,但她哪里是一个健妇的对手,最后脱身无望,只得乖乖就范。
    
  胡县尉尾随在这两个人身后,看她们究竟想干什么。
    
  只见女主人把老妇带进一间堆满杂物的厢房,那房间的窗纸年深日久,栉风沐雨,早已脆败,胡顼就透过窗户上的孔洞,偷偷向里面窥望,
    
  女主人进屋之后,打开一个木头钉的笼子,把老妇推了进去。老妇挣扎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下来,仿佛有某种预感一样,朝胡顼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这一看不要紧,双目对视之下,胡顼是大吃一惊:
    
  ——那老妇的双目,红得如同灶膛里的炭火,死死地盯着他,闪动着贪婪的、妖异的光。
    
  胡县尉看得心如擂鼓,仓皇退下。回到自己的那间屋子里,只见一地的杯盘狼藉……
    
  他正对着残羹冷炙发呆的时候,这家的女主人走了进来。胡顼心想,你来得正好,板起脸来,问道:“不知道刚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媳妇听了,满脸赔笑,忙接过话头,回答道:
    
  “您是说刚才在您屋子里偷饭菜吃的东西吗,这东西叫做‘魅’!”
    
  “魅?”胡县尉反问。
    
  “正是!”
    
  见胡县尉听得很是专注,这媳妇继续道:
    
  这事儿说来话长了,按说呢,这个‘魅’跟我们家还有点亲属关系。是民妇往上推七辈的祖婆婆,我男人往上追溯七辈的祖奶奶。活了三百多年了,到现在还不死!”
    
  说这话的时候,胡县尉从这妇人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怨毒。然而,那怨毒一闪即逝,转眼之间,妇人就又是笑眯眯的了。
    
  “听我男人说,她活到后来,身形就越来越小,不管严冬酷暑,都不用穿衣服,一年四季,都以单薄的衣衫蔽体遮羞。家里怕她出去惹事,吓着人家,就做了个木笼,将她锁在笼子里。以前还好好的,这不,一个照顾不到,她就从笼子里跑了出来。我猜啊,八成是让您屋子里的饭菜香味给勾去了!”
    
  “哦……”胡县尉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你别看她长得瘦小,每次她从笼子里跑出来,偷饭都能偷吃好几斗!我们这里的人,把这样的人就叫做‘魅’!”女人继续道。
    
  胡县尉听得很是诧异。
    
  想必那女人也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原来世间的魅,还有这样一种!
    
  几天之后,事情办妥,胡县尉告别了主人家,打道回府。
    
  沿途经过的地方,闲谈的时候,他都会跟人提起自己见过的那只魅!
    
  只是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
    
  这件事后来传到了当时一个爱好寻幽探奇的人——牛肃耳朵里,牛肃把它写进了《纪闻》。
    
  看了《纪闻》之后,我又把通过这个帖子,讲了出来……
    
  有一句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
    
  ——能够活到七十岁的,已经是非常稀少的了。
    
  若是寿命在百岁以上,子孙满堂,儿女绕膝,其乐融融,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肯定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德高望重,是众人瞻望、爱护、崇敬的对象。
    
  这样的人,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做人瑞。在我们的想象中,谁家有这样一位老人,必定霞光万道,瑞彩千条,人人艳羡,蓬荜生辉!
    
  人生百年,可以说是得享天年,称为期颐,叫做人瑞。那么,三百年呢?活过三百年,就是魅!
    
  这个故事里的老妇,已经活得失去了形体、性别、智力,唯一支配她的,就是活下去的本能!
    
  眼睁睁看着自己鲜花一样的容颜枯槁,亲人一个一个从身边消失,朝代更迭,世事变幻,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依次同人世做别,她还活着。
    
  家人早已对她不耐烦,他们,已经将她开除出了人的行列,将她象牲畜一般蓄养,甚至连基本的衣食都欠奉,她还活着!
    
  《庄子》里面有一句话说:富则多事,寿则多辱。
    
  寿命越长,受到侮辱、虐待的机会也便越多。
    
  这样说来,祝贺某人长命百岁,岂非成了某种变相的诅咒?
    
  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成为魅——只要你活得够久!
 
  原文如下:
    
  夏县尉胡顼,词人也。尝至金城县界,止于人家。人为具食,顼未食,私出。及还,见一老母,长二尺,垂白寡发,据案而食,饼果且尽。其家新妇出,见而怒之,搏其耳,曳入户。顼就而窥之,纳母于槛中,窥望两目如丹。顼问其故,妇人曰:“此名为魅,乃七代祖姑也。寿三百余年而不死,其形转小。不须衣裳,不惧寒暑。锁之槛,终岁如常。忽得出槛,偷窃饭食得数斗。故号为魅。”顼异之。所在言焉。(出《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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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9: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24比翼
    
  东汉结束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争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孙权统治的吴国。
    
  吴郡的治所海盐,有一个叫陆东美的人。从这人的姓氏和郡望来看,应该是出身世家。
    
  吴郡的朱、张、顾、陆四个家族,号称吴四姓。无论在政治、经济、军事、还是文化上,在当时,都首屈一指。吴郡陆氏,正经出了一些名垂千古的人物,比如陆逊、陆凯和后来的陆机、陆云等。
    
  陆东美是干什么的,史书中没有明说,想必是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功业。这个人之所以能够做到青史留名,完全是因为他同妻子之间的感情。
    
  陆东美本人生得玉树临风,恍若金乌映世自不必说,他的妻子朱氏,作为深宅大院里面娇养的小姐,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美女。一口吴侬软语加上明眸皓齿、纤细身段、如云鬓发,她的美貌,颠倒众生。
    
  她是名花倾城,只等着匹配一位门当户对的好夫婿,琴瑟合鸣,生儿育女,相知相携,把这一生仔仔细细地过完。
    
  人生只如,初初相见。掀开盖头的一刹那,动荡的烛火之下,是她峨峨的高髻,完美的轮廓,紧致的肌肤,令人迷醉的双眸,端庄华艳的面容……
    
  这样的女子,就是每天看上一千遍也看不够。  
    
  难得的是,这出自大家的闺秀还有婉顺和悦的性情,工书善画的才藻,敬承父母的孝心,上天待陆东美真是不薄!
    
  许是三生石上旧精魂,朱氏同陆东美,仿佛前生有夙缘一般,四目相对的刹那,彼此都是难以抑制的惊喜……
    
  这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行过同牢礼,饮过合卺酒后,这一对璧人便开始形影不离。凡是有陆东美的地方,必然会见到朱氏那纤弱的身影。连彼此相看的眼神,都蕴含着无限缱绻——仿佛要溺毙在对方的深情里。
    
  ——这两个人感情好得,令无数成家立室的人艳羡不已。
    
  左邻右舍都说,陆东美夫妇,是天生的一对神仙眷侣。
    
  这事不知不觉地就流传开了,当地人把他们叫做“比肩人”!
    
  不知道是谁,把这话传到了陆氏夫妇的耳朵里、
    
  二人听了,相顾无言,非但没有面露喜色,反而是忧思不已。都说:
    
  “天妒良缘,如我们这般比翼双飞,情深意切,恐怕终究不会长久!”
    
  听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戏言。没想到,这话不久以后就应验了。——正当妙龄的朱氏,得暴病身亡。目不交睫地守在病榻旁边的陆东美,眼见妻子停止了呼吸,神魂俱失,如同自己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一般。
    
  从此以后,他便不吃不喝,不言不笑,痴痴傻傻,对外界的刺激没有一丝反应。只有当别人提起朱氏的时候,才会牵动他早已神游万里的思绪,痛哭不已。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是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想想自己的高堂啊!有人这样劝道。
    
  可是,不管谁去劝阻安慰,他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他沉浸在无尽的回忆里,那个世界,没有人能够靠近。
    
  昔日的梨花院落,柳絮池塘,翠石假山,藻井轩窗,如今看来,都是痛!
    
  这样绝食下去,没过几天,陆东美便追随着他爱妻的亡魂而去。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所谓天妒良缘,是不是说过分的情痴也会磨损生命?
    
  还是,情到深处,情转薄,而造物,要保留人世间这难得的深情,所以,在情最浓时,结束他们的生命!
    
  ——就像一朵花,在开到极盛的时候掐离枝头,它就,永不会落。
    
  几天之内,连续有两口人离世,陆家人是哀恸不已。家人商量了一下,把这笃于情,亦毁于情的夫妇埋葬在一起。
    
  生则同衾,死亦同穴。他们生前相爱、相知,相惜;死后,也彼此相守。永永远远。
    
  后来,家人去上坟的时候发现,不到一年的时间,二人的坟墓之上,已经青草离离。
    
  在芳草萋萋的坟冢上,长出一棵梓树来。
    
  这棵梓树同根双干,枝条交错,互相抱合,成为一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给对方以荫蔽。
    
  这树的枝干长得很是粗壮,细心人发现,经常有比翼的鸿雁,栖息在枝叶之间,同飞同止——就象生前的陆氏夫妇一样。
    
  吴主孙权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深受感动。御笔一挥,封这两个人所住的里巷为“比肩里”,赐名陆东美夫妇合葬坟墓为“双梓”。
    
  陆氏夫妇身后遗有一子,名叫陆弘。所娶的妻子张氏也是名门之女。
    
  这两个人,与他们的父母一样,也是一对痴情男女,结缡之后,便你侬我侬,互相爱慕。不过,在他们身上,倒没有什么奇异的事情发生。
    
  尽管如此,吴郡的人还是给这对新婚夫妇起了个绰号,叫“小比肩”。
    
  在我们慨叹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爱情的同时,也不禁要问,是不是美满的婚姻也可以在子孙当中遗传?
    
  古代的女子,性情大多婉鸾,嫁进婆家之后,多数以被动的受体出现。倘若嫁得一个好夫婿,今生今世,夫唱妇随,恩爱无边,大家都会说这女子命好,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假如象红楼梦里的迎春一样,嫁给一个中山狼,那么,这一辈子就算完了,整日看他脸色不说,挨打受骂是家常便饭,得终日以泪洗面。
    
  婚姻对于古代的女人来说,是越生死城,过奈何桥,饮孟婆汤,投转命轮,开始第二次生命。
    
  在某种程度上,对现代的女孩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北方在嫁女的时候,讲究对男方要知根知底。除了男子的工作、品貌、修养、家世,亲属关系,也要看对方的双亲品性如何。
    
  假如做父亲的,成天拿老婆孩子当球踢,那么女儿嫁过去也很难获得幸福。
    
  无他,耳濡目染之下,这男孩子,根本不知道对待妻儿,除了拳打脚踢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
    
  ——他只知道通过棍棒和拳头进行交流,他只知道这样一种沟通方式。
    
  有资料表明,大多数的家庭暴力,都来自男方。
    
  可能有人会说,那谁谁谁就是在家暴中长大的,结婚以后,对妻子好得不得了。
    
  这事当然没有那么绝对。
    
  可是,作为在婚姻中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来说,假如你把婚姻视为终身大事,可不慎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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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9: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说的是异姓之爱,夫妻之爱,事实上,古代历史上,某些同性之间的感情与异性的恋情相比也毫不逊色。
    
  有个人叫潘章,不知道他具体是哪里的人了。少年时容貌气质十分出众,时人纷纷议论,说他的眉目风神,是有史以来,唯一配得上玉山如倾这四个字的。(插一句,不知道这个潘章同潘安是啥关系!)
    
  所有形容男子美貌的句子,用在他的身上,皆如蚕丝般辗转贴合。
    
  ——他的风姿,俊美到不可一世。
    
   那是一个敬慕美、崇尚美的年代,人们纷纷以与潘章交好为荣。
    
   潘章貌美一事传得很远,楚地有一个叫王仲先的,听说了潘章的美名,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地跑来同他结交。
  
   没想到,二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到分别的时候,执手相看泪眼,谁也不愿意率先告别。
    
  王仲先被潘章的美貌摄去了魂魄,咬一咬牙,跺一跺脚,索性决定留在这儿不走了。
    
  他找到潘章读书的书馆,著录了学籍,从此,这两个人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学在一起,互相敬重爱护,感情好得同夫妻一样。
    
  时光游弋如鱼,于指间过隙。
    
  这两个人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损。
    
  他们生时形影相随,死,竟也是在同时。
    
  家人哀怜他们,将他们合葬在罗浮山上。
    
  说来也怪,不久以后,坟墓上忽然长出一棵树。
    
  这棵枝条树叶互抱,声息相通。
    
  当地人觉得很奇特,于是,就把这棵树称为“共枕树”!
    
  如果抛却同性之爱这一点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同上一个,简直如出一辙。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古代,似乎并不象近现代一样,将同性恋视为洪水猛兽。——谁要胆敢对同性萌生情愫,必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直到生生拆散才算完。
    
  在这一点上,西人也不比东方进步多少,所以才会有李安的《断背山》。
    
  从古代的记载来看,古人似乎大多对同性之间的情感安之若素,至少很少大惊小怪。就连帝王的断袖情结,也是堂而皇之的写进史书里的。
    
  犹记得西汉哀帝要把自己的王位让给嬖宠董贤,而且公然拿到朝廷上讨论,在大臣“天下是高皇帝打下的天下,陛下这样做如何对得起自己的祖宗”之类的劝谏下,才怏怏而罢。
    
  史书中的一个细节,充满了温情。
    
  有一天,哀帝早朝的时候,董贤还没有睡醒,身体压在他的衣袖上,皇帝索性拿了一把剑,把袖子割断,好让董贤继续自己的美梦!
    
  有个成语叫断袖分桃,即与此相关。
    
  看到这里,我想:他是真的爱他!
    
  真正爱一个人,才会细心照顾他的所有琐事细节,才会总想着把自己最好的都给他——包括这天下!
    
  所以,潘章与王仲先,也算生逢其时。
    
  读古书的时候发现,古人特别喜欢拿树木、鸿雁、鸳鸯等意象来比喻生死相期的爱侣,还有一个故事,与这两个很像,索性一起讲了。
    
  这件事还是发生在吴国,吴国有个叫胡邕的人,天生喜好美色(这毛病好像一般人都有)。
    
  胡邕后娶张氏为妻,张氏貌美,胡邕对妻子十分怜惜,两人寸步不离。
    
  但是好景不长,张氏得病身亡,胡邕思念之下,荏苒成疾,也到黄泉之下与妻子相会去了。
    
  家人把他们的棺木停放在后园,三年之后,才另加殡葬。
    
  葬毕之后,从此路过的经常看见坟墓上有两个人,互相抱持,交颈而眠,仿佛他们还活着一样。
    
  这事传出去以后,人们竞相嘲笑这对夫妇!
    
  还有好事者把这个神异的故事记在当时的笑话书《笑林》当中。
    
  有什么可笑的呢?!
    
  真是莫名其妙!
    
  (全文完)


原文如下:
    
   吴黄龙年中,吴都海盐有陆东美,妻朱氏,亦有容止。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时人号为比肩人。夫妇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后妻卒,东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于上。孙权闻之嗟叹,封其里曰“比肩”,墓又曰“双梓”。后子弘与妻张氏,虽无异,亦相爱慕。吴人又呼为“小比肩”。(出《述异记》)
    
   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美名,故来求为友,章许之。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共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
    
    
  吴国胡邕,为人好色,娶妻张氏,怜之不舍。后卒,邕亦亡。家人便殡于后园中,三年取葬,见冢上化作二人,常见抱如卧时。人竞笑之。(出《笑林》)

[ 本帖最后由 宝宝寒 于 2009-8-25 1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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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0: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26、暴发户
    
  偶得千金,一夜暴富是很多人朝思暮想的事,唐人牛僧孺所撰写的《玄怪录》里,就记载了一个一夜暴富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隋开皇初年,蜀地广都县(今四川双流县)有个孝廉,名叫侯谲,这天大清早的就套上驴子,要进城办件事。
    
  蜀地道险,骑驴走了很长时间,遥见石子铺成的道路越来越窄,前面有峰峦倚天似剑,直插云霄。
    
  路两边危崖断离,两壁相对,远远望去,犹如鬼斧神工以蛮力劈就的一道大门——这就是剑门。
    
  剑门控扼入蜀的咽喉,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乃兵家必争之地。侯谲一见,便知道自己已到剑门关外。
    
  剑门关一向以雄、奇、险、秀著称,候孝廉不愿错过眼前的美景,放缓了脚步,慢慢朝关门走去。
    
  来到离关门不远的地方,忽然,他的视线被不远处的四块石头吸引了。那四块石头体大如斗,造型奇谲,观之可喜。侯孝廉平时也是个酷爱寻幽揽胜,吟诗弄赋的风雅人物,当下也顾不得行囊太重,道路险阻,抱起石头放进驴背上的书笼,打算把这四块石头驮回家,闲暇时刻再慢慢玩赏。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要是得了什么合眼缘的东西,便总是牵肠挂肚,只要得了空,就要拿出来细细观赏一番。侯孝廉也是这么个人。路途艰险,走了一会儿,便浑身冒汗,觉得甚是疲累,于是喝停了驴子,歇在道边,从书笼里拿出石头,趁着徐徐的清风,悠哉游哉地玩赏起来。
    
  书笼里面,哪还有石头的影子,片刻前那四块粗笨的石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化为耀眼的黄金!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如此奇遇,侯孝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先朝四周望了望,发现除了他自己以外,一个人影也没有,然后,运足了力气,狠狠地掐了大腿几下,疼得是龇牙咧嘴,才敢确定,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手里那黄澄澄的金子,也是真的!
   
  侯孝廉的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了,这样的好事,竟然落到他这个小人物身上,真是苍天有眼!
    
  到了城里,索性要办的事也不办了,将这四块黄金卖掉,换得百万钱财,顺便又买了十来个娇姬美妾,回乡之后,斥资营造了一片高大宽敞的宅院,又在近郊购置起良田和别墅,过起了神仙一样的日子。
    
  ——靠寒夜苦读没能换来的荣华富贵,到如今,已经一一提前实现了。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侯氏成了方圆百里有名的殷实人家。当然,对于他一夜暴富的经过,侯孝廉一直讳莫如深,没有人知道,这个穷酸的书生究竟是如何发家致富的。
    
  有一日,正赶上暮春时节,晴空万里,芳草如茵,侯孝廉心情大好,遂召集奴仆,乘兴出游,临行前吩咐奴仆套了马车,把家里那些衣袂飘飘,眉目如画的姬妾全都带在身边。寻了个风景绝佳的所在,停车下马。命家人铺排起来,陈设美酒佳肴。
    
  耳边丝竹阵阵,眼前歌舞翩翩,此情此景,恍若羽化登仙。
    
  不,就是给个神仙当,他也不会换的!
    
  侯孝廉正对着丽人、佳酿、美食、胜景摇头晃脑,得意忘形之际,忽然有一个老翁,背负着大书箱子来到这里。
    
  这不速之客不待允准,便自行坐在筵席的末首。
    
  侯孝廉一见大怒,心想你谁呀,这么大模大样地不请自来,没看见主人在这儿呢吗!
    
  命令手下人赶紧将这老头叉出去,别败了他们的兴。
    
  五六个仆人扑上前去,又拉又拽,运足了力气,那老翁却坐得稳如泰山,纹丝不动,亦不嗔不怒,径自倒了一杯刚温好的酒,一饮而尽。这才笑眯眯地说:
    
  “鄙人此次前来,是请您偿债的,您以前把我的金子都拿走了,难道都忘了吗?”
    
  ——嗯?金子?这话里有蹊跷啊!
    
  侯孝廉正胡思乱想呢,老翁已站起身来,把他那些如花似玉的姬妾一个一个抓起来,扔进书箱子里。
    
  说来也怪,那小小的书箱仿佛无底洞一般,装了十来个人也不觉得狭窄。
    
  装完之后,老人背起书箱,健步如飞,向远方走去。
    
  侯孝廉一见大惊,命家僮马上骑马去追,可是,那老翁走得疾如飞鸟,转眼之间,便已不见了踪迹,哪里还追得上!
    
  侯孝廉看得目瞪口呆,让人收拾了家什,,极郁闷地回家去了。
    
  从此之后,侯氏家道日渐衰落,手中田产货卖殆尽,终于有一天,日子过得又如同以前那样潦倒了。
    
  为了维持生计,他只得放下身段,委委屈屈地做了一个小公务员。
    
  十余年之后,侯孝廉从某地辞职归蜀,经过剑门关的时候,见物是人非,抚今追昔,不禁思绪翻涌,百感交集。
    
  他正长吁短叹的时候,偶一回顾,却见昔日那老翁,正率领从他那里强行掳走的姬妾,在雄关漫道之间缓步而行。
    
  那些女子笑颜如花,还是当年模样。而自己,已经鬓染微霜……
    
  老翁随从宾客极多,笑语喧哗,前呼后拥,场面甚是宏大。
    
  那些人也看见了侯氏,似乎还认识他,一边朝他指指点点,一边开口大笑。那些盈盈的笑眼,洁白的牙齿,动人的红唇,如今,在他的眼里,是那么的刺目!
    
  侯氏心中懊恼,大声质问他们在笑什么,没有一个人回答。他想逼上前去,问个究竟,那些人却都在他的面前如同海市蜃楼一样凭空消失了。
    
  侯氏心中抑郁,访遍了剑门关前后左右的人家,谁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无奈之下,只得继续赶路。
    
  抬头看去,前面莽原暮雪,关山如铁,而自己这十几年来的遭际,竟恍若暝然一梦……
    
  是啊,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拿人家的东西,也是迟早要还的!


原文如下:
    
  隋开皇初,广都孝廉侯遹入城,至剑门外,忽见四广石,皆大如斗。遹爱之,收藏于书笼,负之以驴。因歇鞍取看,皆化为金。遹至城货之,得钱百万,市美妾十余人,大开第宅,又近甸置良田别墅。后乘春景出游,尽载妓妾随从。下车,陈设酒肴。忽有一老翁,负大笈至,坐于席末。遹怒而诟之,命苍头扶出。叟不动,亦不嗔恚,但引满啖炙而笑云:“吾此来,求君偿债耳。君昔将我金去,不记忆乎?”尽取遹妓妾十余人,投之书笈,亦不觉笈中之窄,负之而趋,走若飞鸟。遹令苍头驰逐之,斯须已失所在。自后遹家日贫,却复昔日生计。十余年,却归蜀。到剑门,又见前者老翁,携所将之妾游行,傧从极多,见遹皆大笑,问之不言,逼之,又失所在。访剑门前后,并无此人,竟不能测也。(出《玄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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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0: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盗墓迷城之二
    
  大唐开元年间,京师长安有件怪事传得甚嚣尘上,据说,有一具在地底下埋藏了有上千年的僵尸——也就是盗墓小说里常说的“粽子”,因为墓室崩塌,重现人间。
    
  有好事者还特意颠颠地跑过去看,回来以后跟大家描述,说这具复活的僵尸,身体、头发、肌肤、眼睛、鼻子、耳朵、嘴等器官,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要不是有人亲眼目睹他灰头土脸地从地底下钻出来,衣服和发式都很奇怪,没有人相信,这人会是一具僵尸。
    
  这僵尸也能和活人友好相处,从来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危害,盗墓小说里粽子们见人就抓,逮住就咬的特性对这具僵尸来说也完全不适用。
    
  但是有一点,这个人刚从坟墓里钻出来的时候,嘴里吐出来的话一般人听不懂,后来找了个有学问的,跟他对了几句话,才知道,这人讲的话同战国时期的文献记载很像,只不过更加口语化。
    
  而且,这个死而复生的人,从来不吃五谷杂粮,顶多也就喝几口水,不管多丰盛的食物摆在他面前,他从来连碰也不碰。
    
  有人就说了,这人日常吸风饮露,埋在地下千年而不死,根本就不是凡人,他是传说中的地仙啊!
    
  也有人对此持反对态度,鄙夷地说这都是骗人的把戏!——谁也不能成天看着他,你一转身,说不定他就偷着吃东西了。别看吹的是神乎其神,其实啊,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
    
  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只有那个人自己知道了。
    
   这人学习能力很强,开元年间的市井言语很快就说的比谁都溜,或许是在地下闷了太久的缘故,这个人逮着谁都能唠上一会儿。
    
  他对各地的墓葬,和墓室里财宝的分布情况,是了如指掌。只要别人愿意听,他就能滔滔不绝地侃上许久。
    
  当然,听的人有的是当成轶闻,过过耳瘾,根本就没当回事。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有人真就往心里去了。
    
  这人经常在吴、楚、齐、鲁一带活动,别人问他什么事,从不隐晦,总是有问必答。
    
  有两个大盗,因缘际会,听了一耳朵,两人相视而笑,连说发财的机会来了,根据那人的指引,纠集了十来个凶徒,买齐各种挖沙倒斗的工具,就开始了他们的盗墓生涯。
    
  别说,那人说的还真挺准,他们盗发了好多个墓葬,从来也没失手过。后来一路挖到盛唐县界,趁着月黑风高,又开始了这一本万利的买卖。
    
  他们盗掘的古冢被当地人称作白茅冢,至于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就不得而知了。
    
  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人干的是热火朝天,埋头挖了大概有一丈多深,就找到了地宫。
    
  墓道挖开以后,这些人是无比的兴奋,点燃火把,哼着小曲儿,就往墓室深处走去。
    
  地宫的布局比较奇特,它由四间主要的墓室构成,每间墓室相对独立,所藏的明器也不相同。
    
  东边的墓室储藏的,都是江湖人喜欢的东西,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绳索弓矢等,一应俱全,看起来像是个小小的武器库。
    
  那些武器,造型古朴,花纹也很是奇异,似乎有些年头了,但是,拿在手里一试,仍然吹毛断发,锋利如新。
    
  南面的墓室则堆着各种精美的丝织品,绫罗绸缎,锦绣缯彩,充斥其间。
    
  墓室中间隔着一个梳妆台,梳妆台上面都是锦缎和罗绮,有人眼尖,看见上面放着一个小牌子,牌子上还有些字迹,拿起牌子,就着火把一看——不认识!
    
  这时候,队伍里面的读书人就派上了用场,那个号称十里八乡学问最大的淘沙夫子接过小牌,眯起眼睛仔细地辨认了一会儿,喃喃道:
    
  “周幽王所赐锦三百端……”
    
  然后一拍大腿,兴奋地叫道:
    
  “啊——周幽王!这个墓室离现在差不多有一千五百多年了!”
    
  旁边的人愣了楞,随即有人接过话茬:
    
  “管他什么王,关键看有没有宝贝,没有,咱们这次就白跑一趟!”
    
  众人七嘴八舌地随声附和,那个人见此情景,很郁闷地闭了嘴。
    
  “哎——还真别说,这墓室里真有宝贝!”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梳妆台下面果然都是金银珠玉,在火把的照耀下,正熠熠生辉。
    
  大伙儿笑得合不拢嘴,把财宝全部装在随身携带的口袋里,往下一个墓室走去。
    
  西面的墓室里摆放的都是漆器,制作精细,光可照人,就象昨天刚刚做好,才放到坟墓里的一样。
  有人拿在手里使劲掰了掰,发现这些漆器仍很坚固,就捡了一些,放进袋子里。
    
  剩下最后一个墓室了,这个墓室位于整个坟冢的北部,从外面看去,跟其他三个墓室没有任何不同。
    
  队伍里精于溜门撬锁的小贼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墓室的门锁打开了。
    
  一伙人推开墓门,走了进去,刚打开门,便不约而同地发出一阵惊叹……

  只见墓室当中横置着一口精美的玉棺,那玉棺纹理细腻,莹润光洁,似是用一整块巨大的玉石雕琢而成,上面找不到任何缝隙。
    
  光这玉棺本身,就已是价值连城的宝物,那里面的随葬品,就更不知道有多少稀世奇珍了。
    
  盗墓贼们迫不及待地掀开棺盖,向里面看去。眼前的情景,惊得他们张大了嘴,半天都合不上。
    
  玉棺里面,躺着一个妙龄女子,一头青丝披拂在颈侧,肤如凝脂,齿若编贝,双眉修长,琼鼻挺秀,柳腰不盈一握,身材纤浓合度,美得如同从前朝古画上走下来的仙女。
    
  她眼睑微阖,睫毛轻覆,眼睛半开半闭,令人忍不住遐想,这双眼睛要是张开,当她回眸一笑时,那秀色,该是何等的夺人心魄……
    
  那女子鬓如墨画,仰面躺在在一个纤巧的枕头上,身上穿着紫色霞帔,绣袜珠履,新香可爱。意态闲适,好像随时都能醒来。
    
  众人口中啧啧有声,有人忍不住颤抖着伸出手去,轻抚了女子的肌肤一下。只觉得掌中滑腻无比,那细嫩的肌肤,竟然……竟然犹有暖意……
    
  “周幽王赐锦……这女的……这女的难道是烽火戏诸侯的褒姒!”
    
  有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这可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发现,可是,旁边的人却充耳不闻,兀自争抢着什么。
    
  原来,玉棺前面,有一只银杯,杯子里盛满了象酒一样的液体,这些人平素见酒比见了爹娘还亲,也不忌讳,就着银樽就开始牛饮,那些抢不到的在旁边急得直跳脚。
    
  那酒果然好喝,如同琼浆玉液一般,回味绵长。直到杯子里的酒抢得一滴也不剩了,还有人舔着酒杯内壁,怎么也不肯放下。
    
  众人把墓室里的锦绣珠宝洗劫一空,正要出去,忽见有一人突然折返回去,直奔那女尸的棺材。
    
  其他的人见状,也都跟了上去。
    
  原来,棺中女子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只玉环。
    
  那女子全身上下,除了衣服以外,没有任何装饰,这玉环可以说是唯一的随葬品,想必价值不菲。
    
  玉棺虽然珍贵,但体积太过庞大,大唐又针对盗墓制定了严刑峻法,就算带出去也无法销赃。玉环则不然,随便揣在哪里,都能避人耳目。
    
  盗贼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都扑上去抢这只玉环。
    
  不成想,这玉环套得太紧,盗贼们撸了半天也没撸下来。有性子急的,掏出腰里别着的短刀,就朝女子那纤细的手指削去——
    
  有个叫杨知春的盗墓贼,见状在旁边拦阻道:
    
  “我们拿走的宝物已经不少了,这个玉环就别要了吧!”
    
  那些人抢红了眼,哪里肯听他的劝告,嘴里振振有词:
    
  “有钱就不倒斗,倒斗就不空手,你想积德行善,到这儿来干什么呀!。”
    
  只听嘎嘣一声脆响,那女子的小指被生生砍断,如赤豆一般的血液,从伤口处汩汩流出……
    
  朦胧的火把之下,杨知春仿佛看见那女子的秀眉轻蹙了一下,不禁大为痛惜,连连跺脚道:
    
  “你们还有点人性吗,东西取不下来,就割断人家的手指,上天是不会饶恕你们的!”
    
  那些人根本就不予理会,取了女子断指旁边的玉环,又检查检查有没有什么遗漏,便背着赃物,走出墓道。
    
  来到外面,冷风一吹,那些人回过神来,互相使了使眼色:意思是杨知春这人不可靠,和咱们不是一条心,他要是出去告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盗的这些宝物,不仅全都得吐出来,而且还得蹲大牢。
    
  经常干打家劫舍的买卖,这些人彼此之间早已心有灵犀,做了个手势,便朝杨知春包抄过去。
    
  杨知春见势不妙,心想我命休矣!自己一个人是万万对付不了这些如狼似虎的盗墓贼的。正闭着眼睛等着挨宰呢,就听耳边叮叮当当,一片刀剑相撞的声音,忽然之间,那些人好像互相都不认识了似的,疯狂地拿手中的武器往对方身上的要害之处招呼,乒乒乓乓地砍了一阵之后,全都倒在血泊之中。
    
  古墓之前,尸体枕藉。冷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似有鬼在唱歌。
    
  现在,杨知春是唯一一个幸存的人。
    
  他战战兢兢地绕过一地的死尸,哆哆嗦嗦地把扛出来的宝物又送进墓室,在那女子的玉棺之前,呆立片刻,便退出了墓室。
    
  出来以后,他把盗贼们挖开的盗洞用土埋得严严实实,又移来一块草皮,遮在上面。
    
  做完这一切之后,便离开此处,到官府投案自首。
    
  当地的官员听了,啧啧称奇,将杨知春无罪释放,让他带领二十来个兵丁,前去修复那被盗的古冢。
    
  当然,官员对于杨知春的描述,也充满了好奇,几次派人去寻找古墓的墓志,遗憾的是,始终也没有找到。
    
  那古墓里究竟埋的是谁,便一直都是一个迷!
  


原文如下:
    
  开元中,忽相传有僵人在地一千年,因墓崩,僵人复生,不食五谷,饮水吸风而已。时人呼为地仙者,或有呼为妄者,或多知地下金玉积聚焉,好行吴楚齐鲁间。有二贼,乘僵人言,乃结凶徒十辈,于濠寿开发墓。至盛唐县界,发一冢,时呼为白茅冢。发一丈,其冢有四房阁,东房皆兵器,弓矢枪刃(“刃”原作“人”,据明抄本改)之类悉备;南房皆缯綵,中奁隔,皆锦绮,上有牌云,周夷王所赐锦三百端。下一隔,皆金玉器物;西房皆漆器,其新如昨;北房有玉棺,中有玉女,俨然如生。绿发稠直,皓齿编贝,秾纤修短中度,若素画焉。衣紫帔,绣袜珠履,新香可爱。以手循之,体如暖焉。玉棺之前,有一银樽,满。凶徒竞饮之,甘芳如人间上樽之味。各取其锦彩宝物,玉女左手无名指有玉环,贼争脱之。一贼杨知春者曰:“何必取此,诸宝已不少。”久不可脱,竞以刀断其指,指中出血,如赤豆汁。知春曰:“大不仁。有物不能赎,卒断其指,痛哉。”众贼出冢,以知春为诈,共欲杀之。一时举刀,皆不相识,九人自相斫,俱死。知春获存,遂却送所掠物于冢中,相以土瘗之而去。知春诣官,自陈其状,官以军人二十余辈修复。复寻讨铭志,终不能得。(出《博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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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28升仙
    
  你想不想摆脱人世间的种种无奈、琐屑、烦恼、桎梏、困窘与疼痛,长生不老,飞升成仙?
    
  你想不想腾云驾雾,乘风飘举,超凡脱俗,逍遥太虚?
    
  你想不想吸玄黄醇精,饮玉液琼浆,食翠芝朱英,居瑶堂瑰室,驰骋上下四方,穿越往古来今?
    
  你想不想……
    
  你想不想……
    
  ……
    
  一般来说,上文中提到的境界,只有仙人能够达到。如果你想,那么就要想办法成仙。
    
  古往今来,上至帝王将相,中至富商大贾,下至贩夫走卒,得道成仙,驱神役鬼,是无数人毕生追求的梦想!
    
  可是,怎样才能够成仙呢?
    
  道家的“仙书”里提到了种种修炼法门和操作程式,假如你想成仙的话,就得按照上面的要求一丝不苟地加以修炼。——成仙没有捷径,需要旷日持久的投入——精神上的,也包括物质上的。
    
  当然,练成练不成,还得看你自己的缘法与造化……
    
  说到底,这事虚无缥缈,变幻莫测,所以,修仙的人很容易陷入迷途,堕入魔障。漫漫长路,根本不知道出路在何方。
    
  有些人正心诚意,精勤不倦,弃绝万丈红尘中的欢笑与温暖,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兢兢业业地修炼了一辈子,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这样的结局,不能不令人沮丧!
    
  一怒之下,推翻炼丹炉,砸碎八卦镜,扔掉乾坤剑,拂袖而去的,也大有人在。
    
  要是有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比如说就象如今的高考一样,经过层层选拔,最后通过某种考核,引领成仙若渴的人得道飞升,那该多好啊!
    
  这话听起来好像做梦发呓语,都是胡说八道。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您别说,还真就有这么个地方!
    
  唐代南中有一个所在,名叫选仙场。
    
  所谓“选仙场”,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考核与选拔,使凡人得以飞升成仙之处。
    
  选仙场在层峦之间,悬崖之下,周围古木参天,碧草如茵,清泉淙淙,瀑布飞溅,风景怡人,倒象是个神仙愿意光顾的地方。
    
  站在山下向上仰望,只见苍青色的天穹之下,陡峭的悬崖一落而下,仿佛刀砍斧削一般,峭壁上寸草不生,光滑如镜。同不远处相邻山崖上嶙峋的怪石,形成一种参差的对照。
    
  这座山,似乎形成了一种极为强大的场,有时候,站在山脚的人会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虚空中暗含的那股威压之感。
    
  峭壁的绝顶之上,隐藏着一个幽深的洞穴。在山顶缭绕的云雾之间,影影绰绰,若隐若现。
    
  ——据说,那里是神仙的洞府!
    
  那些吸风饮露,乘风驾云,逍遥来去的神仙,经常在这里出入。
    
  当地的道士将此地奉为洞天福地,每逢重大的节日和集会,都要汇聚在这里,供斋醮神,设坛祭祷,以求清洁身心、消灾避祸,修行精进,甚至凌风飘举,升天成仙。
    
  在各种仪式和集会当中,每年中元节的庆典,最受当地道士和奉道民众的重视。
    
  传说,就在这一天,洞府里的神仙会挑选一个相貌、品德和修行都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人,让他升至山顶洞穴,在此接引成仙。
    
  这是方圆几百里的盛事。
    
  每到七月十五这一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达官显贵和升斗小民,只要能倒出功夫来,都翻山越岭,远道而来,争先恐后地亲眼目睹这一神迹。
    
  当然,那些迫切地想要成仙的学道之人更是一个不拉。
    
  奉道者首先在峭壁之下铸起一座坛宇,升坛烧香,斋醮祭祀,焚香祷告。七天之后,再由大家共同推选出一位公认德行最高,身心最洁净、修行为虔诚的高道,衣裳素洁,手持经简,立于道坛之上,口中念念有词,等待上仙从天而降,前来迎接自己。
    
  其他的人在扯着他的衣袖,殷殷告别之后,便纷纷退下。站在远离道坛的地方,遥遥地望着昔日亲密无间的道友,顶礼膜拜。
    
  不一会儿,便有五彩祥云,从洞口飘飘悠悠,蜿蜒而下,一直飘到山下的坛场,将坛上的道士笼罩在霞光瑞彩之中。
    
  那个站在道坛上的高道,衣冠不动,挺身肃立,双手合十,脸上是亘古未有的祥和与宁静,脚踩五色祥云,在悠扬的乐声当中,冉冉上升……
    
  此情此景,震撼人心,围观的人全都感动得涕泗滂沱,尽管泪水模糊了双眼,鼻涕影响了呼吸,在这个伟大的时刻,谁还管得了那么多,抬起袖子胡乱地在脸上抹一把,又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洞口,生怕错过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
    
  众人的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又是肃然起敬,又是充满感慨,总之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大家都在不约而同地想着一个问题——只要我一心一意,潜心修行,那么,明年此时,这得道成仙的,就该轮到我了吧。
    
  直到那裹在祥云里的高道的最后一片也衣角消失在洞口,众人才怀揣心事,各自散去……
    
  从选仙场升仙的,每年都在一、两个人左右。人数虽少,毕竟是个盼头。所以,每年的中元节,都有大批道士从全国各地络绎而来,参加海选。优中选优之后,再在几个人之间进行角逐。
   
  其竞争之残酷,场面之热烈,有甚于朝廷的科举考试!

  大家心里各自揣着一把小算盘:就算是考中了状元,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又能怎样,虽有丝竹悦耳,却也难逃案牍劳形,整天埋首于堆积如山的公务当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说不上哪时触了皇上逆鳞,难免身首异处。
    
  做神仙就不同了,世间的凡夫俗子,包括帝王将相,见了神仙,都得低下高贵的头颅,俯身叩拜。归根结底,做人哪有为仙乐呀!
    
  正因为如此,当地甚至掀起了一股出家入道的高潮。无论男女老幼,坐立起行,心心念念的,就是跻身道观,潜心修炼,在每年的中元节,借神仙的臂助,得道成仙。
    
  有一年,这一殊荣落到了某位道行深厚的道士头上,经过反复的考察与比较,众人一致认为,这个道士是当年升仙的不二人选。其他人等虽然修为也很不错,但是,同这个高道想比,火候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要想成仙,还得关起门来,继续修炼。
    
  落选的虽然心中不服,却也只得低头认命。——这可是道士们聚在一起公决的结果,拥有最高的效力,其他人只能无条件执行,而不能有丝毫异议。
    
  这个被选中的高道心中是如何的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不用说,大家也能猜着几分。就连他的家人听了,一个一个也是欢欣鼓舞。
    
  ——有句老话说的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家里有人成仙,首先是光耀门楣。其次,要是有个大事小情,神仙能不出手相助!再者,这个家里,能出一个神仙,就没有理由不出第二个,第三个……搞不好,一家子都会位列仙班。
    
  啊,这样的前景,着实令人向往!
    
  人要做了坏事,总会想方设法地进行遮掩,要是有了好事,言语之间,又唯恐别人不知道!总之,这件事在家族内部传得很远,就连武都山的一个和尚,都听说了。
    
  和尚同道士是中表兄弟,听说此事之后,骑着快马,星夜弛赴,前去与表兄弟诀别。
    
  到了道士家里,寒暄了一阵之后,和尚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布囊,郑重地交到道士手中。
    
  布囊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呢?难道是佛家的什么法宝?
    
  道士颇为疑惑。打开一看,哟!认识!——原来是一袋雄黄。
    
  这东西对驱赶蛇虫鼠蚁特别有效,倘若在上述四种动物必经之处放上雄黄,这些东西必会退避三舍,无法危害人类。
    
  道家的仙书里甚至有这样的记载:将死之人如果长期服食雄黄,就会百鬼畏惧,不敢前来勾魂,这样,人就可以不死。
    
  掂量掂量,大概有一斤左右。
    
  这时候,和尚抓起道士的手,重重地覆在布囊之上,道:
    
  “我听说修道之人很是重视此药,请你秘密地把它放置在腰腹之间,千万不要弄丢,将来说不定会有用处!”
    
  道士见自己的亲戚煞有介事,心想难得他一番心意,跑这么远送来,我就收下好了。于是便很高兴地接受了。
    
  到升仙那天,斋戒沐浴之后,把那一袋雄黄藏于贴身之处,素服飘逸,望之若仙。同家人、道友一一告别之后,便乘着车,来到选仙场。
    
  种种繁冗的仪式咱们暂且不表,时辰一到,果不其然,祥云垂垂而下,道士蹑云而上,身后留下一片百味杂陈的叹息与哭泣……
    
  又一个道士升仙了!
    
  众人满意地目送着道士的背影,互相拱手,弹冠相庆。
    
  过了一会儿,人群各自散去。飒飒冷风之中,只剩下空荡荡的选仙场。和坛场之上,那丝丝缕缕,袅袅升起的檀香。
    
  过了十来天,居住在山崖附近的人突然闻到空气中飘荡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气味,这气味起初还不是很明显,要风向对的时候耸起鼻子才能捕捉到。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气味越来越重,随时随地都能闻到,这时候人们才发现,那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山里人实在受不了这股气味,却又不知道如何抵挡,最后,大家不得不试着用嘴来呼吸。
    
  有一个终年生活在此地,靠猎取狼虫虎豹为生的猎人,受这无处不在的恶臭干扰,打猎的效率大大下降。
    
  这人对天发誓,一定要把臭味的源头找到。
    
  他走遍了这一片的崇山峻岭,最后发现,越是靠近选仙场,那气味便越浓。
    
  难道……难道,那臭味是从仙人的居所飘出来的。
    
  起初,他还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大逆不道,那可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啊。

  后来,经过反复勘察,他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判断。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到那个洞里看一看。
    
  这人从小在悬崖峭壁之间攀来爬去,早已练就了猿猴一般敏捷的身手。
    
  因此,他对那个洞窟的畏惧,主要是心理上的——担心自己擅闯洞府,神仙怪罪。
    
  可是,一旦卸下了心里的包袱,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将身体悬挂在凸出的岩石上,一路披荆斩棘,爬上了山崖。一抬头,那个神秘而又幽深的洞口出现在眼前,伸手可及。
    
  洞口青藤掩映,怪石嶙峋,看不清里面的东西。猎人通报了姓名,请求神仙允许自己觐见。等了半天,那洞里是半点声音也无。
    
  猎人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拨开青藤,侧身走了进去。
    
  这个洞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总之,越走越冷,越走越黑。猎人手里的火折子,照出一个光圈,驱走了眼前的黑暗。
    
  走着走着,脚下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猎人脚下一滑,差点跌一个跟头。
    
  等他站直了身子,打量周围的环境时,眼前的景象,吓得他头皮发麻,身上的汗毛根根倒立。
    
  面前卧着一条巨大的蟒蛇,从头部来看,那蟒蛇的身体蜿蜒能达数里。吞食个把活人,更是小菜一碟。
    
  这蟒蛇已经死去很久了,身上也早已开始腐烂,那漫山遍野的臭味,就是从它身上飘出来的。
    
  再往周围照去,一种无法抑制的颤栗从脊背开始,慢慢爬遍全身,吓得这个胆气过人的汉子,也差点惊叫出来。
    
  ——在蟒蛇的前后左右,堆满了累累的白骨。如同小山一样,直达洞窟的顶部。
    
  他终于弄明白了,原来那接引道人成仙的五色祥云,就是巨蟒呼出的毒气。而所谓的升仙,不过是祭奠了蟒蛇的五脏庙!
    
  可怜那些无知的道士,原本梦想着长生久视,结果却送了自己的小命!
    
  所谓的选仙场,竟然是生死场!
    
  ——那些被选中的,都成了蟒蛇的美餐。
    
  而那道士怀揣的雄黄,果然有奇效。
    
  要不是药性发作,还不知道得死多少人呢。
    
  那么,道士本人到哪里去了呢,你能猜得出吗?
    
  
  ……
    
  你想得道飞升吗?
    
  你想超脱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善与恶,逍遥世间吗?
    
  请来选仙场吧,这里,会成就你所有的梦想!^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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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1: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29.雨夜怪谈
    
  夜雨,幽灯,还有一阵阵似有还无的风声,使这个夜晚显得无比的宁静。
    
  此时此刻,多数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姿势千奇百怪,鼾声此起彼伏,脸上露出或甜蜜、或痛苦、或淡然、或恐惧的表情。
   
  然而,在一户人家的后园,有一个书生,仍然独坐在亭子里,胳膊肘支在石桌上,静静地想着心事。
    
  桌角的油灯忽明忽暗,就像他此时晦暗不明的心境。
    
  ——这宁静的夜啊,似乎并不宁静!
    
  更漏迟迟,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响了,书生呆呆地凝视着油灯的玻璃罩子,间或拿起一根铁签,去拨那烧得火红的灯花。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书生喃喃道。
    
  正在他轻声吟诵时,忽然,挂在门口的帘子一掀,雨雾从外面倒灌进来,扑在书生那颇有几分英气的脸上。他打了几个激灵,从自己的内心世界中走了出来。
    
  随着那濛濛细雨一起闪身进来的,还有一个二八佳人。那女子身着石绿衫,腰系缃黄裙,身后披着如同墨染一般的长发,白净面孔上一双美丽而又灵动的大眼睛,正俏皮地打量着他。
    
  书生面露惊讶,怔怔地看着这不速之客,想开口问话,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女子见书生一副呆头鹅似的样子,不由得抿嘴一笑,如莺声般娇呖的言语从她那樱桃小口中徐徐说出:
    
  “妾身乃是官宦之女,府邸就在这附近,日前外出游玩,偶然见君一面,朝思暮想,倾慕不已,而今趁着这雨夜,特来与君相会,还望你不要嫌弃才是!”
    
  书生神游万里的魂魄这才归了位,他点了点头,从石凳上站起身来,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绕着那女子走了一圈。问道:
    
  “外面暴雨如注,小姐的头发、衣服和鞋子竟然没有一点沾湿的痕迹,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女子没想到书生会有此一问,沉吟了片刻,象是终于下定了决心:
    
  “实不相瞒,我本非人,奴家是……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狐仙。”
    
  说完之后,那女子的一双妙目,在书生的逼视之下,微微瑟缩了一下。
    
  “啊……原来如此!”书生又点了点头。
    
  那女子听闻此言,微微松了口气。
    
  “此间的少年才俊多如过江之鲫,小姐为何就单单看上我了呢?”书生又问。
    
  “这都是前生的缘分啊!命中注定,合该如此。人,是不能同自己的命做对的,狐狸也是如此!”
    
  女子说道,一丝红晕爬上了她那洁白如玉的面颊。
    
  这女子话音刚落,书生又问道:
    
  “既然是前生注定的姻缘,那么请问,这姻缘由谁记录,由谁管领,又是谁告诉你我有缘的……”女子刚想开口,书生挥手做了个停的动作。接着道:“你前生是谁,我前生又是谁,你我因何事结缘,结缘的时间又是何朝何代?请一一道来。”
    
  那女子听了以后,神情开始变得黯然,张口结舌,嗫嚅许久,才缓缓道:
    
  “你千百日都不坐在这里,独独今天坐在这里;我见了千百个人,都不曾动心,单单今天动了心,倘若这都不是前缘,那么什么才算前缘呢?如此良辰如此夜,还望你不要狐疑才好!”
    
  后面还想说,我就是你的婴宁、青凤、娇娜、软玉温香,解语之花,来吧,书生,趁着夜深人静,青春正好,轻纱翩跹,红颜若梦,来,请即我……
    
  当然,这些话都埋藏在她的心里,此时此刻,她正用自己那如同秋水般潋滟的双眸,含情脉脉地向书生传递着信息……
    
  书生听后,面露微笑,那笑容,令惨淡的夜色也变得明媚起来,空气中仿佛不知名的情愫涌动。
    
  只见他潇洒地甩了甩手腕,朗声道:
    
  “有前缘者必然一见如故,互相爱慕,所谓绝代佳侣,缘定三生。我有点考前综合症,今天晚上,怎么睡也睡不着,刚坐在这里,想背诵背诵以前学过的古诗,小姐就翩然而至,可是我却一点都不动心,对你也感觉很陌生,这就是你我无缘的铁证!不要唧唧歪歪了,你赶快走吧,我好困,还得上床睡觉呢!耽误了明天的期中考试,你负责呀!”(请自行想象周星星的样子)
    
  “@#¥%……&* ——我倒!”
    
  狐女一听,被气得眼冒金星,如同被一股大力的掌风击倒,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才算扎稳了下盘。
    
  她张了张嘴,这次输实在是不甘心,还想做最后的努力。就听窗外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幽幽响起:
    
  “死妮子,你傻呀,跟这不解风情的家伙纠缠个什么劲呀?他以为自己是神仙下凡还是玉皇大帝微服私访啊,再过一会儿,他就要查你身份证、暂住证、营业证、准生证了!还不扯乎,更待何时?”
    
  那女子哭笑不得地看了书生一眼,挥了挥衣袖,将桌子上的灯扫灭,随即便消失在书生面前。
    
  她走得那么突然,就象她来时一样,她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
    

原文如下:

  一书生家有园亭,夜雨独坐,忽一女子搴帘入,自云家在墙外,窥宋已久,今冒雨相就,书生曰:雨猛如是,尔衣履不濡,何也?女词穷,自承为狐。问此间少年多矣,何独就我?曰前缘。问此缘谁所记载,谁所管领,又谁以告尔,尔前生何人,我前生何人,其结缘以何事,在何代何年,请道其详。狐仓卒不能对,嗫嚅久之曰:子千百日不坐此,今适坐此,我见千百人不相悦,独见君相悦,其为前缘审矣,请勿拒。书生曰:有前缘者必相悦,吾方坐此,尔适自来,而吾漠然心不动,则无缘审矣,请勿留。女趑趄间,闻窗外呼曰:婢子不解事,何必定觅此木强人。女子举袖一挥,灭灯而去。
    (出《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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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1: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30、盗墓迷城之三
    
  “呔——大胆毛贼,人脏俱在,看你们还有什么说辞!”
    
  公堂之上,只见一人端坐在阔大的紫檀雕花宝案之后,面沉似水,目光犀利,不怒而威。
    
  跪在地上的几个窃贼刚从狱吏嘴里得知,堂上这个大官,就是深受当朝皇帝赏识,被委以重任,专制一方的襄阳节度使樊泽。
    
  樊泽文武双全,威名赫赫,对贼臣叛将、打家劫舍、作奸犯科的向来严惩不贷。而今落在他的手里,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几个人吓得浑身瑟瑟发抖,肩膀乏力,几乎挑不起脖子上的脑袋,头垂得都要叩到地面上的斜纹方砖了。
    
  “小的知罪,小的知罪!”
    
  半晌,这伙人里面那个领头的,终于鼓起了勇气,叩头如捣蒜,颤声道。
    
  “只是……只是……小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件事除了小人几个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大人……大人是从哪里得知的呢。”
   
  说完这番话,这人顿了顿,见樊泽并没有打断他的意思,又道:
    
  “挖坟掘墓,辱人先祖,我等死不足惜,可是……就算死,也得死个明白呀,还望大人垂怜,告知真相。”
    
  公堂上的樊泽,捻了捻颌下的长髯,脸膛上露出一丝微笑,缓缓道:
    
  “看你到像是个精乖的,只可惜——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来。你可知天理昭彰,善恶相报,毫厘不爽。这件事说来话长,不过说与你们听听也好……”
    
  原来,樊泽手下有一个姓张的巡官,父亲曾经做过邕管经略史,死后,葬在邓州城北数十里之处。张某父亲埋葬多年之后,有一天晚上,兄弟三人同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他们的父亲衣衫褴褛,面容憔悴,颤颤微微地对儿子说:
    
  “我的藏身之所昨夜为盗贼光顾,贼人将坟内衣物洗劫一空,今天他们就要进城销赃,届时会在城东的席帽行停留,你们最好快速前往把他们抓住,要是等太阳出来了,可就来不及了!”
    
  说完这番话之后,老爷子便裹在一团雾气之中,消失在眼前。但是他那凄苦的面容,仍然久久地停留在张氏兄弟的脑海里。
    
  张氏兄弟都是孝子,哪里还睡得着觉,边哭边胡乱披上衣服,摸到另外的兄弟家里,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没想到,三人做的梦是一模一样!
    
  这事太过蹊跷,三人一致认为,这肯定是老爹在阴间给儿子托梦,不能够及时阻止盗贼对于先人坟冢的破坏,已经是不孝之举了,如果不立即按照父亲的嘱咐去做,如何对得起老父在天之灵。
    
  所以,天还没亮,这几个人就去叩击州衙的大门,守门的吏卒把他们放进来之后,兄弟三人火速来到樊泽的府邸,把事情的原委详细地述说了一遍。樊泽听后,勃然大怒,心说在我治下还有这等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马上派人按照兄弟三人的指引前去捕捉。果然,在城东的席帽行将正在与老板进行交易的盗贼头目、同党六人、以及领头那人的妻子全部拿获……
    
  窃贼们听了樊泽的话以后,一个个惊得是面如土色,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看来所言不虚呀!唉,要是早知道有这回事,自己也就不会冒险干这个挖坟掘墓、伤天害理的行当了……
    
  堂下的窃贼们正各自想着心事,就听节度使大人问道:
    
  “你们盗这个坟墓的时候是不是有什么异象发生,快快从实招来,不得隐瞒!”
    
  盗贼们面面相觑,心说这樊大人果然名不虚传,连这都知道,怪不得襄阳人一提他都肃然起敬呢,原来是有神仙相助。
    
  盗贼的头领道:
    
  “现在这事,也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我等罪恶昭彰,天理难容,连神仙都看不下去了……”
    
  堂上的樊泽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认真算起来,我们夫妻俩干挖沙倒斗这一行已经有十来年了。谁都知道,这是无本万利的买卖,沾上手,就停不下来了。每次盗墓之前,都要带上陈年老酒和火把。到了目的地,同伙负责挖开墓道,进入墓室,打开棺材盖之后,我们夫妻就请墓主人喝酒……”

  说到这里,窃贼的头头惶恐地看了樊泽一眼,这如何逃得过樊泽那双锐利的眼睛。
    
  “哦——看不出你竟是这么好客的人!恐怕——是令有所图吧!”
    
  盗墓贼苦笑了一下,道:
    
  “大人真是明察秋毫!”
    
  他拿衣袖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接着道:
    
  “喝酒的时候,我先倒上一盏,仰头干掉,口中说:‘客人喝一盏!’然后再斟上一盏,倒进墓主人嘴里,边倒边说:‘主人喝一盏!’接下来我妻子再喝掉一盏。喝过一圈之后,我问:‘如此佳酿,酒钱由谁来出?’妻子答道:‘我等深夜造访,这酒钱当然是由客人出了!’于是便将随葬的衣物和珍宝收入囊中……”
    
  “哈哈哈哈……果然是盗亦有道!敲诈到死人头上去了!”樊泽仰天笑道。
    
  “那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樊泽问道。
    
  “我们夫妻照此方法,盗墓十余年,从未失手过。可是……可是……”盗贼嗫嚅道,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好像是在回忆什么他不愿意想起的事。
    
  “可是什么?”樊泽旁边的书佐问道。
    
  “我等昨天晚上打开棺盖的时候,只见棺中人身着紫衣,腰扣玉带,相貌端方,肌肉丰盈,看那神色,跟活人没有什么两样。根据死者的服色,我等一望便知,墓主人生前肯定是个家大业大的在朝官吏。当下喜不自胜,依照以前的老法子,我先喝了一杯,然后又斟一杯,说:‘请主人喝一杯!’话音刚落,就见主人咧嘴笑了……”
    
  “啊——”只听得堂上堂下一片惊叹,大伙竖起耳朵,等这盗墓贼的下文。
    
  “我等惊骇欲绝,每个人心里都有不祥的预感,心想赶快把事办完,好速速离开此地。于是便叫人把墓主人从棺材里扶起来,好剥取他身上的随葬之物。谁知道,刚才还好好的墓主人,这时候再看,不知道什么缘故,就只剩下一副枯骨了。”
    
  堂上又是一片惊叹之声,看来这公堂之上,谁也没有遭逢过这样的奇遇。那盗墓贼接着道:
    
  “这事虽然怪异,可是贼不走空,我们好容易进来一趟,不能半途而废呀,我就让人把他身上那条精美的玉带解下来带走,解着解着,就听死者说:‘慢点!我腰疼!’听了这话,我们这些人简直是骇异到了极点,当即扔下骸骨,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从此以后,神魂恍惚,心里知道,这事一定会败露,如今,果然……”
    
  堂上堂下一片寂静,过了许久,樊泽才从签筒里面抽出一个签子来,扔到堂下。
    
  几天以后,这伙盗墓贼全被处斩。
    
  那地底下的墓主人,也该安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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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1: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31换脚
    
  西晋末年,经历八王之乱、五胡乱华之后,中原大地生灵涂炭,一片残破。中州士子纷纷避祸南迁,并在江南地区建立起以司马氏为首的东晋政权。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就发生在晋元帝司马睿统治时期。
    
  晋元帝在位时,有一个人,出身于世家大族,由于记载缺略,已经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了。不过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一下,东晋的士族,以皇族司马氏和王、虞、桓、谢四家最为高华,我们要说的这个人,很有可能便是上述四家的后裔。但是因为此事事涉荒诞,而且牵扯到士族高门,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定个诽谤罪,吃不了兜着走,可能记载这起事件的人也不方便秉笔直书,所以,我们在这里暂且以某甲称之吧。
    
  某甲身体一向不错,连相面的也说他活个六、七十岁毫无问题。谁承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此人突然得暴病身亡。
    
  死去的某甲见家人围着自己的身体顿足捶胸,嚎啕大哭,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他正想抓住一个人问问,这时候,忽然来了两个相貌奇特,身上装束也极其不同寻常的人,抓住某甲,不由分说,就往外推。
    
  某甲吓了一跳,心想,就是官家逮捕人犯,还得事先宣布个罪名呢,光天化日之下,这两个人就公然擅闯民宅,绑架良民,这还有王法吗!
    
  奇怪的是,自己遭到这种不公正的对待,家里人竟然全都视而不见,谁也没有上前阻拦。
    
  某甲是个聪明人,种种怪异之事在他头脑里打了几个滚儿,终于理出了头绪,他心头不禁一颤,各种思绪纷至沓来:
    
  ——原来我已非尘世中人!这两个人,八成是索我性命来了!
    
  想到这里,他心头一酸,眼泪潸然而下,手脚也无可奈何地停止了挣扎,恋恋不舍地离开家人,垂头丧气地跟在这几个人身后,跌跌撞撞地走出院门。
    
  某甲早就听说,人死之后,直入幽冥,然后再由阎王爷根据生前的所作所为,决定以后的去处——上天堂还是进地狱。
    
  谁知道,这几个人出门之后,便带领某甲蹈入虚空,一路飘飘悠悠,直升云端……
    
  这是往哪儿去呢?某甲心生疑窦。心想我活着的时候虽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也决不是时时刻刻积德行善之辈,平日里对于烧丹炼汞、得道成仙之类的事情也不甚热衷,怎么就直接上天了呢?
    
  某甲心里疑惑,脚下却一刻也不敢停,跟着那两个人,马不停蹄地往前走。
    
  前方云雾弥漫,除了头顶苍青色的天空以外,什么也看不清。裹在云雾里不知道走了有多久,终于来到一处宏伟、古雅的建筑跟前,没等他细看,那两个押解某甲的,一把就把他推了进去。
    
  某甲踉跄了好几步,才站稳脚步。惊魂未定的他抬起头来,透过缭绕的烟云,只见大殿之上,端坐着一个人,这人相貌比押解他的那两个人更为奇特,官衔似乎很高,眼露精光,颇为威武。
    
  押解某甲的两个人走上前去,深施一礼之后,跟殿上之人请示了些什么。坐在殿上的那个人点点头,从堆积如山的桌案上拿出一本账簿似的东西来,翻到某一处,掐指一算,忽然脸色大变,招了招手,让那两个人靠近说话。
    
  这两个人俯过身去,三个人嘀嘀咕咕嚼了半天舌头,具体说的什么内容,某甲是一句也听不清,就见押解他的那两个人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会儿额角流汗,一会儿点头如捣蒜。商量了半天,好像终于商量出个结果来了。
    
  那主事的似乎想叫这两个人同某甲交涉,只见这两个人推来推去,谁也不愿意出头,过了好一会儿,推搪不过,押解某甲的人中,终于有一个人慢吞吞地、很不情愿地走了过来。见面先向他拱了拱手。
    
  某甲对此人的身份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见这人对自己如此客气,一时之间,简直有点受宠若惊。
    
  这人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说话之前,先朝殿上望了望,然后清了清嗓子,一副豁出命去的样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某甲说了一遍。

  那人讲话很有技巧,而且极尽拐弯抹角之能事,某甲却也听出了个七七八八,听完之后,只见他顿时嘴唇发抖,脸色铁青,胸脯不断地起伏,摩拳擦掌,一副怒不可遏,要跟谁拼命的样子。
    
  原来,那人告诉他,由于近来去地府报道的人太多,他们人手不够,忙的是焦头烂额,结果工作中出现了重大失误,把寿数未尽的某甲的魂魄给误勾来了。殿上坐的那人是司命,专管人的生死。每次拘押的魂魄,都要送到司命这里来复核,检核的结果是,某甲还正经有些年头可活,不应该枉召到幽冥血狱。现在,司命勒令他们,拨乱反正,立刻把某甲送回阳间。

  某甲生前辩才无碍,死后嘴皮子仍然很溜,本想跟他们好好理论理论,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身在矮檐之下,不得不向人低头,惹恼了这些人,他们闭上眼睛,昧着良心,将错就错,自己可就亏大了。
  
  想来想去,还是采取合作态度对自己更为有利。
    
  那人跟某甲商量:
    
  “咱们得赶快动身,要是行动迟缓,你的宅舍坏了,就算能回去,也活不成了!”
    
  某甲听了以后,有点迷糊:
    
  “——宅舍?”
    
  “就是你的身体。”旁边有一个人接茬道。
    
  “倘若你的肉身腐坏,就算能够回到阳界,灵魂没有寄居之处,也是毫无办法啊,搞不好,你还得跟我们回来!”
    
  某甲听了以后,恍然大悟,急忙道:
    
  “那还等什么,咱们赶快走吧!”
    
  谁知道,他急急火火地没迈出几步,就瘫软在地上,用尽力气挣扎了半天,也没能爬起来。
    
  原来,东晋时期玄谈风气极为盛行,举国上下,言必称老庄,尤其是在世家大族子弟中间,玄谈成为深受追捧的时尚。你要是不能谈空论有,简直没有办法同别人交流。某甲对此也极为热衷,生前整天同一班朋友坐在榻上挥尘谈玄,缺乏锻炼,肤柔骨脆,适才穿越阴阳两界,走得是腿脚抽筋,每迈出一步,都疼得呲牙咧嘴。他知道,押解他的那些人就是传说中的凶神恶煞,虽然在路上早已吃不消,却也不敢出言抱怨。现在精神松懈下来,肉体上的痛楚就显得无比的分明……
    
  押解他的那些人见了,急得直跳脚,喊着号子在旁边给他鼓劲,某甲本人也急得满脸通红,可就是站不起来。这几个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索性把某甲晾在一旁,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压低声音说:
    
  “某甲要是因为脚痛不能按时回去,我等就得承担使人枉死的罪名,到时候上边查下来,大家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这可如何是好啊!”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可最终都被一一否决。
    
  实在没有办法,几人便又折返回去,把某甲的情况跟司命详细做了汇报。司命在职这么久,可从来没碰到这档子事,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
    
  “适才有个新召来的胡人,名叫康乙,住在西门外,离某甲家很近。这人寿禄已尽,平日里四处行商,东奔西走,双脚很是康健,不如……”
    
  那几个人听了,马上眉开眼笑,如释重负,连连称妙,将司命大大恭维了一番。
    
  这几个人得了司命的锦囊妙计,走出门去,如此这般,将有关情况跟某甲一说,本以为某甲会感激涕零,没想到,某甲听了以后,脸上阴云密布,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怎么也不肯乖乖就范。
    
  原来,那康乙不光形体丑陋,脚生得更是难看,对完美主义者兼恋足癖某甲而言,身上长着这么一双脚,那如何受得了?
    
  这几个人好说歹说,某甲就是不从,眼见天色越来越晚,时间是一刻也耽误不得了。这伙人心头火起,却又不好来硬的。当中主事的那个发了发狠,走上前去,对某甲说:
    
  “您要是不肯换的话,就得永远留在这里了,到时候,就算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出马,也是无计可施。要是换了腿脚,还能再见你的亲人,再享受世间的荣华富贵,美味佳肴,娇妻美妾,笙管丝竹,哪个多哪个少,您自己好好权衡吧!”
    
  某甲翻过来调过去地想了好一阵子,不得已,只好听从了这些人的劝告。
    
  不一会儿,康乙便被人带了过来,他对换脚这事倒是没有什么异议。管事的让某甲和康乙躺在地上,闭上眼睛,不知不觉中,不知道他们施了什么法术,等两人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两个人的脚已经调换了主人。
    
  管事的对二人的配合非常满意,怕迟则生变,请神容易送神难,不待某甲细看,马上派人护送某甲上路了。
    
  来到家宅附近,还在半空中,就听到屋子里传来阵阵哀哀的哭声,进到屋子里,四下看去,到处都是素帐白纱,又有供桌香案,灵牌香炉等祭奠死人常用的物事。
    
  这沉郁而又悲伤的气氛,令某甲本人,也不禁湿了眼睛:在亲人的心目中,自己原来是如此重要的一个人,这次也算是没白死!
    
  厅堂中间,在纱帐的掩映之下,停着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某甲探出头去,只见那棺材里面,铺着花纹繁复的锦褥,锦褥之上,躺着一个人,在烛火的照耀下,面庞清晰可辨:
    
  ——那不是自己,却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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