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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分享] 暗夜千羽之魇幽书——中国古代的X档案 林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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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2: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见门外的草丛中躺着一个女子,赤身裸体,私处鲜血淋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有荆棘划过的痕迹。那一头黑发似乎也曾经美好过,然而,此刻早已凌乱不堪,几绺头发,从散开的发髻里垂落下来,挡住了她的眼睛。几缕发丝被黑褐色的污血糊在了唇角。小巧的脸上,沾满污秽。此时此刻,她仿佛是受惊的兔子,见有人来,颤抖着,蜷缩着身子,往草丛深处躲去。
    
  这样的场景,在少年看来,真是有说不出的恐怖与诡异。
    
  他壮起胆子,问了一句:“姑娘……你这是?”
    
  女孩轻启朱唇,想开口说话,然而,喉咙里面徒然地发出一阵嘶哑的嘎嘎声,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血,却顺着莹洁的齿间,流了出来,淌在她嫩白的肌肤上……
    
  女孩张口望天,无声地嘶喊着,双手捶地,泪水,从那双美丽的眼睛不住地滴落。
    
  少年这才发现,那女子的嘴里,空空洞洞,她,竟然没有舌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的舌头,早已齐根断掉,那血,就是从伤口处流出来的。
    
  少年吓的魂飞天外,他连滚带爬地跑回去,一刻也没敢停,来到教书先生寝居的门口,大力地拍着门,不一会儿,先生睡眼朦胧地走了出来,还没等他开口发问,少年便颤抖着说:
    
  “先生,先生,您快去……看看吧!门外……门外……有……有……东西!”
    
  说完之后,抚住胸口,开始大口地喘着粗气。
    
  先生听了以后,瞪了他一眼,把儒巾往后一摔,走出门去。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神色如常,镇定自若。少年心想,先生果然是先生,这名头,真不是盖的!
    
  奇怪的是,先生回来之后,什么也没说,反而快步走到钟架之下,操起铜锤,敲响了书院的钟。
    
  不一会儿,就见生徒们都穿好了衣服,从各自的寝房里走出来,聚集在老师身边。清晨集会,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不知道老师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宣布。大伙儿聚在一起,忍不住开始猜测。
    
  人到齐之后,先生清了清嗓子,说:
    
  “各位肃静,肃静!”他威严地扫了扫众人,接着道:
    
  “孔老夫子说过,木石之精叫夔魍魉,水中之怪称龙罔象,土中之妖曰坟羊。我们这里靠近太行山,正是孕育木石之精的地方,现在,门外躺着个女子,口不能言,浑身赤裸,貌美如花,定是山精野魅变化而成,我们何不一起痛击之?”
    
  生徒们听了,群情激愤:“哼!妖怪!当我们是好欺负的么?瞎了你的眼!”
    
  大伙儿一人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闹哄哄地就往门外跑,到了门口,仗着人多势众,手中的石块,纷纷往那伏在地上的女子砸去。一边砸,一边嘴里还念叨着:
    
  “妖怪——打死你!打死你!”
    
  那女子睁大惊恐的眼睛,乌珠迸出,大张着口,嘴巴一开一阖,似乎想说什么,然而,不管她怎么努力,发出的都只是些无意义的嘶嘶声……
    
  砖头瓦块劈头盖脸地砸到身上,鲜血,从头上、脸上、身上,如同汩汩的泉水一般,流出来,流出来,仿佛,总也流不尽。
    
  开始的时候,她还伸出手去遮蔽头脸和身体,后来,连抬起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把自己的头,埋在双臂之间,当石头砸在身上的时候,躯体才猛地震颤一下,似乎这样的颤动,能减轻身体的痛苦似的。不过,这震颤越来越微弱,一会儿功夫,便一动不动了!
    
  她死了!那个精怪,她死了!
   
  书院里的生徒和教书先生凯旋而归。
    
  吃过早饭之后,太行山下,又响起了朗朗的读书声。
    
  太阳升得越来越高,正好课间休息,先生一时兴起,带着众人来到门外,看看他们早晨打死的那个精怪,有没有现出原形。
    
  ——那具遍布血污的女体,仍然伏在草丛中。太阳升起来了,她还是原来的样子!这么说,这个女子,她根本不是妖怪!先生的脸迅速失去了血色!旁边的生徒,也开始怀疑地看着他,议论纷纷。
    
  啊!一个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血,连附近的杂草,都被染成了凄艳的红色。那双美丽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光泽,可是它们,死死地瞪着前方,恍若在无声地昭示四个字:

  ——死不瞑目!
    
  原来,他们合伙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杀了,他们每个人,都是刽子手!
    
  大家面面相觑,全都脸色铁青,胆小的,浑身便如筛糠一般,颤抖起来……
    
  正在此时,那昨夜丢失了女儿的人家,恰好寻到此处。新娘的父亲惊叫一声,跌倒在地傻,那草丛里躺着的,不正是他们翻山越岭,遍寻不着的女儿!
    
  “可怜的孩子,你死得好惨啊!”
    
  众人扑上前来,不由分说,把教书先生和他的弟子绑到县衙。
    
  如此惨无人道之举,竟然发生在修武县所在的地界,县太爷勃然大怒,即刻升堂,进行审问。
    
  人就死在学堂门口,而且,也的确是他们杀的,教书先生同他的弟子百口莫辩。
    
  这是百年不遇的大案,县太爷一个人无法做主,将整理好的案卷,上呈郡太守,请自己的顶头上司定夺。
    
  这些人又被押至郡府所在地,郡太守看了卷宗之后,还没审问,就赏书院的先生及其弟子一顿板子。
    
  此事骇人听闻,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行刑的人也有所耳闻,打人的时候,手下丝毫也未留情,每一下,都实打实地拍下去。细皮嫩肉的书生受刑不过,有三个人,当场就一命呜呼。
    
  该死的死了,不该死的也死了,而那半路将新娘劫走的强盗,竟始终也没找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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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2: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37、异草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这是《诗经•国风》中的一段。诗中描写的场景应该在一条河流旁边,霜寒露重,雾色苍茫,河水漫漫,蒹葭寂寂。那个朝思暮想的女子,她的身影,就在水的那一边,疑真似幻,悠远迷离。
    
  那是诗人心中的隐痛,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他想尽办法,朝她所在的那个地方漫溯,可是,无论是陆行,还是水游,都是徒劳。她的身影,就在水中央,然则,终此一生,他仿佛,永远都无法靠近……
    
  这首充满了梦幻色彩,令人心旌摇荡的古诗,令得一种水草名声大噪,不错,就是蒹葭——多么美好浪漫的名字啊!初读这首古诗时,它是否也拨动了你年青的心弦,令你为之心醉神迷呢?
    
  你知道吗,它——就是我们常说的芦苇。
    
  在这里,芦苇的出现,勾勒了一个朦胧的意境,传递了一种痴迷不已,而又黯然神伤的心情。从此,芦苇似乎就同相思、情痴结下了不解之缘。
    
  除了蒹葭以外,古书里,还有很多草,有的很美丽,有的很浪漫,有的很神奇,有的很恐怖,有的很诡异……下面,我就撷取这样的野草一束,以飨诸君。
    
  1、 女草
    
  女草也叫葳蕤草,又名丽草。那些经常在风浪中出没,依靠打鱼为生的人,,还给它起了个别致的名字,称为“娃草”。古人呼美女为“娃”,古代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入吴之后,宠爱他的吴王夫差,特别为她兴建了一所离宫,——馆娃宫,意思就是稀世美女下榻的地方。
    
  古书中虽然没有详细描述女草的形态,但是,从这些美丽动人的名字上面,其姿态之妖娆,颜色之艳丽,气息之馥郁,应是不难想象吧!
    
  2、 媚草
    
  永远受自己意中人的宠爱,永远同那个人相偎相依,不离不弃,即便青丝已成白发,曾经如绸的面颊上印满沧桑,永永远远,在一起……
    
  这是许多女子的梦想吧,古代如此,现代亦然。否则社会新闻里便不会有那么多正位同小三之间的生死搏杀了!
    
  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怎样才能获得象海水那样永不枯竭的爱恋呢?涂脂抹粉,染发化妆,整容手术,改造形体,还是增加学养,内外兼修?以上这些步骤,耗时较长,还不一定达到目的,古书里倒是提供了一种捷径——携带媚草!
    
  媚草是一种蔓生植物,开花。花朵曲尘色(这个曲尘色是什么颜色真把我给难住了,从后文来看,应该是一种绿)承托于浅紫色的蒂上。其叶似柳而比柳叶稍短。这种草,在夏天阳光盛烈的时候开花,呼为“绿花绿叶”。
    
  从野地里把这种草采回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晒干之后,研成粉末,擦在脸上,可令皮肤白皙润泽,光彩照人,即便是平庸的面孔,也能变得生动起来。
    
  媚草形似飞鹤,翅、尾、嘴、足,无一不有,姿态翩然,仿佛轻轻吹一口气,就伸展双翼,振翅而去。
    
  更奇异的是,这种草的蔓上,一到春天,就会生出两只虫子。这虫子除了媚草的叶子以外,什么也不吃。吴越地区的女子,将小虫从蔓上收取下来,放在自己的妆奁中,摘取媚草的叶子,象蚕那样饲养。等到虫子老了,什么也吃不下的时候,就会蜕化成赤黄色的蝴蝶。这时候,将蝴蝶收入绢囊,佩戴在身上,据说,可以令自己喜欢的男子神魂颠倒,永伴左右。
    
  假如真有这样一种草,你会去收取那青青草蔓上的双虫吗?
    
  3、醉草。《尸子》上说,赤县洲,是昆仑旁边的一个极为庞大的土丘。在它的东面,有一个岛屿,叫做卤水岛。岛的左右,生有一种粉红色象玉一样晶莹剔透的草,名叫醉草。
    
  所谓醉草,顾名思义,就是吃了以后会酩酊大醉的草。
    
  醉到什么程度呢?这种草,据说比最烈的酒还要厉害,吃它的一颗果实,就能醉卧三百岁。平平常常喝醉,最多三、两天的时间也就醒了,误食醉草,睁眼闭眼之间,可能沧海已经成桑田。
    
  别说,这种草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只是没有那么夸张而已。
    
  非洲埃塞俄比亚的支利维那山区,就是这种罕见的异草的生息之地。
    
  据说,这种草能够发出一种迷人的芬芳气息,若过往行人不慎吸入鼻孔,便会立刻醉倒在地,很长时间也爬不起来,其症状,同醉酒相差无几。
    
  为什么会这样呢?
    
  据植物学家研究,醉草的叶子呈十字瓣形,叶面上有很多粉末状的白色小颗粒,这些小颗粒,就是问题关键之所在。放在显微镜下,可以看到,每个颗粒上都有四个小孔,醉草的香味,就是从这些小孔里发散出来的。
    
  目前,专家学者们正对这种奇妙的香味进行深入研究,有资料显示,醉草的某些成分对艾滋病具有抑制作用。如果研究取得进展的话,说不定人类又拥有了一件征服世界性顽疾的武器呢!
    
  3、 相思草
    
  本欲不相思,相思令人老。几番细思量,还是相思好。
    
  既然相思如此令人纠结,人又何必苦苦相思?只因为,有的时候,我们能够控制人和事,我们能够改变环境,甚至掌控自然,却操控不了自己的心。
    
  人相思,难道草也相思?回答是肯定的,有一种草,就叫做相思草。
    
  据《述异记》记载,这种草生在秦赵之间,形态类似石竹,它的茎节节相续,青翠可爱。
    
  相思草有好几个别名,一名断肠草,一名愁妇草,一名孀草,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寡妇莎。
    
  若还有命在,不管那个人身在何方,即便是千里之外,总还有见面的时候。假如是天人永隔,便只能黄泉相见了。然而,到了黄泉,便真能相见吗?
    
  可怜无定河边骨,俱是春闺梦里人。所以,孀妇是最有理由痛断肝肠的。
    
  断肠草,这是杨过的黯然销魂掌之外,最令人神伤的一个称呼了。
    
  因为,传说中,它是相思的人,泣血于阶下之后,那点点碧血化生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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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2: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缩地
    
  唐代鄂州十将(部队里的下级军官)陈士明,年轻的时候英俊洒脱,身轻体健,在军队的同伴里堪称翘楚。部队里要是有什么需要出头露面,接待上级长官的差事,一般都找他去。——这么精神的小伙子,也给上级长脸不是。
   
  陈士明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斗鸡,一听到鸡叫和鸡爪子刨地的声音,便热血上涌,心脏狂跳,心里如同长草一般,怎么也坐不住了。
    
  他对于斗鸡的爱好,已经到了无比痴迷的程度。不仅四处搜罗品种优良的鸡拿到家里来养,而且,同这些鸡朝夕相处,天长日久,眼睛练得非常的“毒”。当小鸡刚钻出蛋壳,还是毛绒绒的鸡雏的时候,他就知道,长大以后哪只勇敢,哪只怯懦,哪一只有成为横扫群雄的优质斗鸡的潜质,哪一只能宰了端上餐桌。这还不算,把他的眼睛用黑布蒙上,只要听一听鸡的叫声,陈士明就能准确地判断出它们的毛色。
    
  他挑选出来的斗鸡,目若寒星,喙如闪电,爪似尖刀,飞扑如舞,跳纵如风,端的是威风凛凛,昂扬峻拔,所向披靡。
    
  在鄂州的斗鸡界,一提陈士明的名号,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斗鸡的队伍里,什么人都有。整天同那些浮浪子弟在一起厮混,陈士明也沾染了些浪荡子的习性。纵酒、赌博、狎戏、嘲谑,无所不能。
    
  他们那个圈子里,大伙儿都是这个德性,谁也不会瞧谁不顺眼,你要是性情拘谨,老实巴交,反而会招人嘲弄。然则,对那些温厚朴实的乡民来说,这样的人,就很令人讨厌。谁见了他们,都绕得远远的,生怕这些人找自己的麻烦。
    
  说起来,就是这样的脾性,为朱士明惹来了麻烦。
    
  离陈士明家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名叫朱悦的老者。打陈士明学会爬人家墙头开始,就经常窥见老者盘坐在屋子里,眼观鼻,鼻观心地呼吸吐纳。长大以后才知道,自己这个邻居,是一个修道之人,你看他长得鹤发童颜,举动之间,没有一点龙钟之态,那都是长期修炼的结果。
    
  老者与世无争,生活也非常简约。据说,连他栖身的房屋,和房前养着锦鲤的池塘,都是自己挖的。
    
  在居住空间上,他也尽其所能地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清幽的环境。房屋周围,环绕着果树和各种珍贵的药材。由于日子久远,他亲手种植的松树和桂树,已经粗达十围。枝叶浓密,遮天蔽日。每天早晨,打开门窗,阳光入隙,鸟鸣啁啾,药香和果香扑鼻。这里远离尘世的纷扰和喧嚣,令人忘俗。
    
  老者长期蛰居于乡间,从来也没有去过都市。有一日,忽然兴起,听说陈士明要到城里去,就想和他搭个伴儿,也进城逛逛。陈士明听了,一口应承下来:一个人走多闷啊,有个老头在身边,也好耍乐耍乐。
    
  第二天一早,天色微明,两个人草草地收拾了一下,便早早地启程了。
    
  一路上,两个人有来言有去语,聊得倒也很是投机。可是,说着说着,陈士明便开始忘乎所以,原形毕露了。无论说什么事,老者都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他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漫漫长途,不找点乐子,可如何熬得过去。
    
  他陈士明除了斗鸡厉害以外,捉弄人的点子也有的是。过了一会儿,借口紧绑腿,故意落在后面,朝前面瞅瞅,趁老者不注意,捡起一颗石子,朝老者的后背丢去。石子嗖的一声射出,砸在老者背上,朱士明低下头去,假装在自己腿上忙活了一会儿,偷眼一看,老者只是停下来,朝身后看了看,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胆子不由得大了起来。
    
  接下来,他更是花招频出,不断地戏耍朱姓老者,就连言语上,也不是十分恭敬了。
    
  世上总是有这样的人,将别人的忍让当作怯懦,你若是一味隐忍,从不反击,别人打你左脸,你再把右脸递过去,他非但不会感谢你的高风亮节,反而乐不得的变本加厉。所以,有的时候,总是以“恕道”待人,反而会给自己惹来更大的麻烦。故事里的老者,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他回过头来,对士明说:
    
  “你这小子,真是无赖,我百般相容,仍复如此!当我是无知无觉的老朽不成?现在,换我来戏弄你,看你是否受得了!”
    
  陈士明一听,先是一愣,继而又想,反正也就一个糟老头子,能有什么花样。今天就陪他玩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跟这老者斗斗,也能缓解旅途的枯燥,于是,他嬉皮笑脸地点了点头。
    
  老者从腰上把一只淡紫色的装满酒的葫芦解了下来,自己先喝了一口,又递给士明。士明也不客气,接过酒葫芦,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然后,抹了抹嘴,把葫芦递还老者。
    
  赞道:“好酒啊好酒!你这老儿倒有些本事!酿得这么好的酒,恁地小气,怎不早拿出来给我尝尝!”
    
  朱老者也不答话,又把酒壶别回腰间。道:
    
  “这样吧,你回去把鸡取来,咱们斗上一斗!看谁厉害!”
    
  “斗鸡?就凭你?”士明伸出手指头虚虚地点着老者的脸,忽然抱着肚子大笑起来。“这十里八乡,没有我的对手。不是我吹,就是整个鄂州城,象我那么好的斗鸡,也不多见。跟我斗……哈哈哈哈……”
    
  看着士明那张狂的样子,老者但笑不语。过了一会儿,见他笑得不是那么厉害了,才徐徐道:
    
  “若是我输,任你怎样戏耍,绝无怨言!”

  “我输的话,也是一样!”士明斩钉截铁地说,“你且等上一等,我这就回去把我那只翠羽黄衫的鸡中之王拿来,让你见识见识!”

  “好!那小老儿就在此等候了,你可不要一去不回呀!”
    
  “一言为定!”
    
  陈士明的家,离他们两个分手的地方只有二、三百步远。就是走上一个来回,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何况士明急于向老者展示他的斗鸡,脚下就比平常快了许多。
    
  可是,陈士明永远都不会想到的是,他这一走,从辰时出发,一直到酉时,从太阳升起,一直到日薄西山,也没见着他家的大门!

  要在平时,照这个速度,他早走出五十里地去了。
    
  家里的烟囱已经遥遥在望了,可是,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头,永远,可望而不可即。
    
  这……这是怎么回事呢?陈士明头上的冷汗,不由得涔涔而下。

  他回头看了看,想看看自己究竟走出了多远。这一看,心中的疑团反而更大了。那朱姓老者,正在离他一百多步的地方,捋着胡须,朝他微笑。
    
  啊,走了这么久,才走出去一百来步。怎么会这样?
    
  陈士明的心,漏跳了好几下。
    
  那老头仍在看着他,如天上的浮云般散淡,也不说话。
    
  陈士明心头忽然灵光一闪,他不再试图往前走了,折返身子,朝老者的那个方向走去。说来也怪,不打一会儿,就走到了老者身边。他扑通一声,跪在老者身边,祈求朱翁大人不计小人过,宽恕他的罪过。
    
  朱姓老者笑了笑:“怎么样啊!你这小子,还想羞辱我吗?”
    
  “您就饶了我这一次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适才我在途中已经疲惫不堪,哪还敢在您老面前兴风作浪啊!”说着说着,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
    
  “念你年少无知,且饶你这一次!你说,是你的斗鸡厉害,还是我的缩地术厉害呀?”老者道。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缩地术啊!”士明喃喃道。他今天算士见识了这老者的神异。
    
  太阳已经落了山,远处灯火次第亮起,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城里是去不成了,两人开始往回走。早晨看起来还缩腰弓背的老者,现在,在陈士明眼里,简直是鹤发童颜,飘飘若仙。
    
  从此以后,陈士明见了朱公是恭恭敬敬,如同孙子见到爷爷一般,再也不敢有丝毫的造次之举了。直到元和年间,他到巴丘屯戍之前,朱士明对这老人,一直执子侄之礼。
    
  铺陈了半天,意料之中的斗鸡比赛竟然没有开始,故事在缩地术所形成的神奇光环中渐渐落了幕。看起来似乎有点虎头蛇尾。
    
  那使陈士明为之折腰的仙术,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朱老者在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折返之前,给他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那酒里,是不是藏着什么玄机?
    
  事实上,那也许就是一种迷幻药,喝了以后,能令大脑产生幻觉,你以为自己一直马不停蹄地走,实际上,只不过是原地打转而已。

  说起来,倒有点象鬼打墙了,只不过,这一次,发生在白天。

  或者,那老者真的会缩地术,他不但使两点之间的距离变短,而且,能使其无限延展。
    
  在陈士明回家取斗鸡的路上,他们分手的地点,同陈士明家之间的距离,被朱翁用某种方法,人为地放大。
    
  只要陈士明执迷不悟,这断断的一段路途,便永远也走不完。
    
  又或者,这个修道之人,通过某种方法,使朱士明通过的这段距离,形成了一个类似于跑步机的东西。
    
  也就是说,他脚下的土地,正在以常人所无法觉察到的速度移动。在两点之间,循环往复,周而复始。而地动的速度,超过了朱士明的步速,所以,不管他怎样走,都到不了家。
    
  一直一直走,却永远到不了家,纵使,它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纵使,你已经闻到了家的气息,能够听到亲人的欢声笑语。
    
  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出《广德神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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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5: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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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5: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染牡丹花
    
  说起唐代的大文豪,不能不提韩愈,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为“韩柳”,他在文学上的高深造诣与卓越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过,本文要说的不是韩愈本人,而是他的一个远方侄子。
    
  韩愈在京城任官的时候,有一个亲戚的孩子,从江淮一带千里迢迢地赶来投奔他,虽然是一笔写不出两个韩来,但是韩愈同这个亲戚已经有多年未曾走动了,而且,关系实在疏远,认真算起来,都快要出五服了。即便如此,韩愈也未曾怠慢,问候他家中长辈是否安好和他本人读书的情况之后,便叫仆人准备饭食,好给这孩子接风洗尘。抽空又叫人把空置的屋子打扫干净,让这孩子先安顿下来,至于其他的事情,以后再从长计议。
    
  远方的侄子奉了父母之命,大老远地来投奔自己,无非是奔个前程,看他年纪尚青,最多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正是读书向学的好年华。这孩子看起来很是机灵,讲起话来也甚有条理,似乎是个可造之才。一旦学有所成,到科场上博个功名,既不负他父母所托,也令韩氏一门门楣生辉。于是便让他到书院中去,同家内的子弟一起读书。
    
  开始的时候还好,这孩子读书还算用心,进境也很快。过了几天之后,同家里的子弟们混得熟了,上门告状的便纷至沓来,前脚送走,后脚又来一个,都快把大文豪的门槛踩平了。据说,这孩子不仅对先生不敬,而且,在别人用心读书的时候,捅捅这个,碰碰那个,总搞恶作剧。这还不算,还屡次出言羞辱其他的子弟,家里的孩子纷纷跟他抱怨,说韩愈简直是引狼入室,弄这么个人来,闹得他们连书都读不下去了。韩愈听了以后,当这孩子是少年心性,好玩好闹,谁没有过年少轻狂的日子呢?吃点苦头之后,可能会有起色,想到这里,他便派人给街西寺庙里的主持送了一封信,请他收留自己这个侄儿一段日子。
    
   这寺庙离他家很近,也方便照应,而且,寺庙的主持与韩愈是老相识,为人宽厚,答应予以关照。他这么做,一个是因为佛门清静,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说不定这孩子从此就会刹下心来苦读,一个是寺庙里的和尚整日诵经、挑水、担柴,谁也不会跟个毛孩子计较。韩愈打算得挺好,谁知道,过了十来天之后,寺院里的主持便登门拜访了。
    
  主持打的旗号是同韩愈谈禅,话里话外,却婉转地暗示,这孩子生性狂率,短短的几天已经搞得寺庙里鸡犬不宁,佛家静地,最重玄默,长此以往,叫僧人们如何清修。
    
  听了僧人这一番话之后,韩愈脸上实在是挂不住了,连连向主持赔不是,对那孩子给寺院造成的诸多不便表示歉意。送走这僧人以后,他隐忍多时的怒气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少时孤贫,流离困顿,在兄嫂的抚育下长大,从小便有读书向向学,经邦济世之志,家里经济困窘,读书极为不易,他知道机会难得,一直勤奋、刻苦,从来也没有因为生活艰辛而放弃自己。现在,这个远方的侄子,他的父母,想必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自己这里又有这样便利的条件,而他却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反而做出些浮浪子弟才会做出的事,这怎么能不令韩愈伤心失望,兼急火攻心呢!
    
  一气之下,他叫人马上把这个远方的侄子叫到家里,那孩子进来以后,他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让他收拾收拾东西,赶紧回家,他这里实在是搁不下他。压抑了半天,实在难忍心中怒火,又责骂他道:

  “市井里的贩夫走卒,为求得在这世上安身立命,尚有一技之长,你整天游手好闲,欺辱兄弟,讥讽寺僧,究竟想要怎样!”
    
  韩愈对这本家侄儿一向和蔼,凡事不等他开口,就先替他想到了,因而,他在这个侄儿心目中,一直是宽和儒雅的印象,而且,韩愈才名远播,他对这个叔叔也着实敬佩。现在,自己心目中的宽厚长者突然声色俱厉地把他教训了一通,那孩子虽然顽劣,听了韩愈的话,犹如晴天劈下一道惊雷,一时惊得竟然忘了说话,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过了好一会儿,才算缓过劲儿来,嗫嚅道:
    
  “侄儿不才,耽于嬉戏,荒废时日,日就月将,学无所成,实在是惭愧。叔叔所言,简直是醍醐灌顶,只是……只是侄儿似乎也没有那么不堪……”
    
  韩愈抬起眼皮,看了这孩子一眼,懒得再同他说话。
    
  这孩子似乎也挺敏感,看出韩愈的不耐,红着脸说:
    
  “我有一技,恨叔叔不知!”

  韩愈听了以后,抬起头来:“哦?——”声音里满是冷淡与质疑。
  
  这远方的侄儿,伸手指了指院子。韩愈随着往外看去,在那里,种着数株牡丹花,夏天的时候,姹紫嫣红,艳丽无比。不过,现在是深秋,枝头的牡丹早已凋落,叶子也开始变黄了。那孩子知道韩愈心头有疑问,指着庭前的牡丹说:
    
  “叔叔想要这花变成什么颜色,您就随便说好了,无论是青、紫、黄、赤,侄儿都能办到。”
    
  韩愈一听,皱起眉头,十分的诧异,心想,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这样的海口也能夸得,花的颜色,岂是说变就变的,你又不是花神!看来不挫挫这小子的锐气,是不行了,总这么不知禁忌地信口开河还得了,以后还有跟头摔呢!他想了想,终于还是顺水推舟道:
    
  “好!你且变来我看!”
    
  “不过……”那孩子又迟疑了一会儿,“这花的颜色可不能凭空就变,我还需要几件工具!”远方侄子道。
    
  “好!你想要什么,我都让仆人拿给你!。”
    
  韩愈的侄儿,为了方便叙述,我们就叫他韩某吧。韩某叫人拿来步幛,把牡丹花的植株圈起来,自己也躲在里面,不让人瞧见。然后,又用起土的工具在花的四周挖出沟来,深达牡丹的根部,宽窄恰好能容一个人坐在那里。接着,用颜料匣子盛了些轻粉、朱红、淡紫的颜色,从早到晚,治理牡丹花的根茎。他忙得是满头大汗,但是,具体是怎么做的,没有人能够看见。有人稍稍靠近,就被他警觉地赶走了,说是怕影响最终的效果。一直到第七天,他才从坑里面跳出来,用挖出来的土,把坑填上。做完了这些事以后,他拍拍手掌上的灰尘,对韩愈说:“再等几天,叔叔就能看到焕然一新的牡丹花了!只是,整治的时间迟了一个月!”
    
  “好!不管早晚,我们都拭目以待!”韩愈道。
    
  一个月以后,正是初冬,天气微寒,空中飘着小雪,令人惊奇的是,园子里早已枯萎的牡丹花,竟然都长出了碧莹莹的叶子,过了一阵子,枝叶之间又钻出了花苞,本应红销香断的牡丹花,竟然都逆时节开了。
    
  深邃的天空之下,那些硕大的牡丹,在白雪的映衬之下,一丛丛,一簇簇,如同赤霞朱锦般,绚烂地盛放,燃烧着人们的视野。
    
  娇艳的牡丹,在这初冬,竟然如寒梅一般,傲霜斗雪。而且,站在庭院里,鼻端竟然萦绕着一丝丝若有似无的寒香。
    
  这样的奇景,把韩家所有的人都吸引过去,就连附近的邻居,听说此事以后,也纷纷登门,争睹冬日盛开的牡丹。
    
  韩愈家的庭院,原本种的都是紫色的牡丹,花开的时候,深绿的枝头托出一朵朵或深或浅的紫色花朵,娇黄的蕊芯引来蜂飞蝶舞,遥遥望去,煞是壮观。
    
  那一年的牡丹,却与往年不同,花朵仍是紫色的,可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每一朵花,都镶上了或红或黄的边,而且,颜色过渡非常自然,一点也不让人觉得突兀。大伙儿正围着这些花啧啧惊叹时,忽然,有个人惊叫了一声:
    
  “这花上有字!”
    
  “有字?”听见这话的人比他还要惊奇,“什么字?”
    
  “且慢,让我仔细看看!”
    
  “不是看花眼了吧!”有人提出疑问。
    
  “当然不是,云……横……岭……秦……”那人低低地念着。
    
  突然一拍手掌:“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啊!这不是……你确定?”旁边有人急急问道。
    
  “当然确定,不信,你自己来看!”那人退后一步,旁边有好几个脑袋凑了上去。
    
  果然,眼前的花瓣上,浮现出几个字来。字的颜色是也是紫的,但同花瓣对比十分鲜明,辨认起来很容易。
    
  连起来一看,竟是韩愈出关时所写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中的一句: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一共十四个字,字字分明,历历可辨。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八月,派人去凤翔将释迦牟尼佛的一节指骨迎到宫中供养。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原本就对佛法十分虔敬的民众,听说了皇帝此举之后,愈加疯狂,竟然有人烧顶削臂,请求供养者。面对这举国上下的宗教迷狂,时任刑部尚书的韩愈,向皇帝上了一道《论佛骨表》,痛斥佛之不可信,要求将佛骨“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这事正好触了皇上逆鳞,宪宗览表之后,龙颜大怒,要求将韩愈关押起来,处以极刑。后来,幸得宰相裴度及朝中大臣斡旋,才得免一死,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他由炙手可热的京官贬为潮州刺史,发配前往岭南。
    
  他在去潮州时,路经蓝关(即蓝田关,在今陕西省),写了这首诗。那风烟漫漫,大雪拥关,骏马踯躅,恋恋不去的情景,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韩愈看了,果然是大吃一惊。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孩子还有这样的本事!
    
  他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这个孩子,却见韩某朝他深施一礼,感谢他这些天来的关怀与照顾,然后,便骑上他那头青驴,踏着薄薄的雪,回老家江淮去了。
    
  后来,韩愈又差人给他捎信,问他愿不愿意入朝为官,自己可以代为向有关官署举荐。每一次,都被婉转谢绝。
    
  这个韩氏家族的异人,竟然不愿出仕,终老于江南的青山绿水之间,对于一个生性不羁的人来说,也许算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原文:
  
   唐朝韩文公愈,有疏从子侄,自江淮来。年甚少,韩令学院中伴子弟。子弟悉为凌辱。韩知,遂送街西僧院中,令读书。经旬,寺主纲复诉其狂率,韩遽令归,且责曰:“市肆贱类,营衣食,尚有一事长处。汝所为如此,竟作何物?”侄拜谢。徐曰:“某有一艺,恨叔不知。”因指阶前牡丹曰:“叔要此花青紫黄赤,唯命也。”韩大奇之,遂给所须试之。乃竖箔曲,尽遮牡丹丛,不令人窥。掘棵四面,深及其根,宽容人坐。唯赍紫鑛轻粉朱红,旦暮治其根。凡七日,遂掩坑。白其叔曰:“根校迟一月。”时冬初也,牡丹本紫,及花发,色黄红历缘。每朵有一联诗,字色紫分明,乃是韩公出关时诗头一韵,曰:“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十四字。韩大惊异。遂乃辞归江淮,竟不愿仕。(出《酉阳杂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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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5: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眉间蛇
    
  大唐贞观年间,洛阳城有个叫王守一的百姓,自称终南山人,经常背着一个大药壶在市井间卖药。他卖的药虽然不怎么名贵,但是,吃了以后,痊病的效果却非常好,所以,生意也很是兴隆。
    
  这人有个怪癖,别的卖家都是买主越多越好,王守一却不然,很多慕名前来的人,都被他拒之门外,搞得人家一脸失望,怏怏而去。而有些原本活蹦乱跳的,他碰上了,却把人家拦住,从药壶里倒出药来,非要塞给人家,别人不要还不成。
    
  这么卖药的,可真是少见。
    
  不过,时间长了,人们却发现一个规律,那些到王守一那里买药,却百般哀恳,也无法如愿的,家里的病人,百般医治之后,也不见好转,很快,就撒手人寰了。而那些原本健康的,得了王守一的药之后,没过多久,便身染疾患,这样,王守一的药,就真的派上了用场。
    
  所以,有人说,王守一这人啊,大概是有预测吉凶祸福之能,他不是不想卖药,而是知道那个人已经在阎王的生死簿上被勾了名,什么人也无法妙手回春,即便是服了药,也只是个心理安慰而已,根本就无济于事。而那些本来没病的,倒有可能是疫气缠身,只是病症还没有显现出来,常人根本无法看见,而这病,大半是能够治愈的,所以,王守一才会出手。
    
  所以呢,王守一这人虽然看起来挺怪,大伙儿对他倒也颇能容忍。

  洛阳城里有一位柳姓富商,名叫柳信,祖祖辈辈都在此居住。买卖做得很大,商铺遍布全国各地,家累千金,是本地有名的富豪。
    
  柳信家里唯有一子,生得是面如冠玉,眼似寒星,任谁见了,都要情不自禁地夸一声。谁也未曾想到,二十岁头上,这孩子的面目竟然出现了瑕疵。——双眉之间,出现了一个肉瘤。
    
  那肉瘤虽然不大,也不疼不痒,毕竟有碍观瞻,尤其是长在一个以俊秀著称的孩子脸上,更是令人难以接受。柳家的儿子受此打击,连性情都发生了变化,少言寡语,杜门不出。父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们到处求医,不惜重金,希望能够治愈儿子眉见的这个瘤子,可是,医生走马灯似的换,什么药都吃了,也不见好转。
    
  就在他们即将丧失一切希望的时候,听说了在洛阳市井间走街串巷卖药的王守一,做父亲的不顾身段,亲自登门祈求,恳请王守一出手。王守一听了以后,倒也没有推辞,背上他的药罐子,就跟柳信来到了他的深宅大院。
    
  柳信把儿子从后房里唤出来,让王守一观瞧。
    
   王守一看了,点了点头,叫柳家人准备香案,摆上酒肉,点好香,望空祭奠。祭拜之后,从药罐子里拿出一丸药来,放进嘴里,嚼得稀烂,然后取出来,敷在那孩子眉间的肉瘤子上。
    
  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又让柳家人备好酒菜,自己坐在桌案前面,悠闲地自斟自饮起来。
    
  柳家儿子的眉间,起初还没有变化。过了一会儿,他眉头的那个肉瘤,便剧烈地跳动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游动,看得大伙儿心惊肉跳。柳家人齐齐地朝王守一的方向看过去。王守一却视若无睹,眯着眼睛,缓缓地啜着杯里的酒,露出一副非常陶醉的样子。

  又过了一会儿,那肉瘤竟被顶破了,从里面,爬出一条小蛇。长约五寸,五彩斑斓,落在地上,不停地扭来扭去。
    
  那条蛇见风就长,顷刻之间,已达一尺左右,爪牙狰狞,很是威风。
    
  王守一扬起脖子,把杯中酒全部倒入口中,对地上的长蛇轻斥一声,那条蛇腾空而起,绕着屋子飞了两圈。顿时,天空中云雾弥漫,雷声隐隐,王守一面露微笑,跨上蛇背,飞入空中,须臾,便消失在云雾里。
    
  那条小蛇,竟然化龙而去,而王守一,也随之升天。
    
  原来,柳氏子眉间的肉瘤,竟是蛰龙藏身之处。
    
  那个行走在闾巷的怪人,也不是寻常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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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骨
  
  倪匡的“卫斯理系列”中有个非常离奇的故事。
  
  某商业机构遍布东南亚的超级富豪死后,他的儿子,用不锈钢的棺材,将他下葬,因为其父生前希望家人尽最大的努力保持他的身体不腐,所以,敛葬的时候,特意在棺材内部做了特殊处理,棺材本身造得密不透风自不必说,连里面的空气也给抽了出来,人为地制造了一个真空环境。
  
  此后,他唯一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全部家业,由于这个孩子有很好的个人素质和极高的商业天赋,所以,作为富二代,老子的财产并没有在他的手里败落,反而经营得愈发的风生水起。
  
  原本,他可以同他的父亲一样,享受豪华洋房、私人直升机、配备精密仪器的游艇,在一大群下属和仆人的众星捧月之下,前呼后拥地过完这一生,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他父亲下葬三年之后,富商的母亲,和所有她那个年纪的老年人一样,突然想要叶落归根,要带着她丈夫的骸骨,回到故乡去,那个他与她最初相遇的地方。
  
  老母铁了心的坚持,当儿子的也不好违背,所以,埋入地下三年之后,他父亲的棺材,又被取了出来。他聘请了最好的水手,将要搭乘自家的渡轮,漂洋过海,把活着的母亲,和死去的父亲,送回他们共同的家乡——马尼拉去。
  
  令人恐怖的遭遇,就发生在棺材从墓穴里吊出来之后。
  
  挖墓的工人告诉富商,他们听到,从棺材里面,传出一阵阵的响动。似乎,那里面有人在不停地敲击棺材的四壁,焦急地想要破棺而出。做儿子的,刚听到这样的描述之后,本能的反应是工人们神经过于紧张,随后的事情,却使他打消了这个想法:他亲耳听到了那些声音,就在棺材旁边,异常清晰地。
  
  不管生前多么亲近的人,死去之后,也难免令人恐惧。更可况,还很有可能是一个已经变成僵尸的父亲。他的儿子,把工人遣散之后,自己一个人把棺材打开了。他拥有好几所大学的博士学位,他是一个经历过严格的科学训练的人,并不相信鬼神之说,他倒要看看,棺材里到底潜藏着什么。
  
  棺盖打开了,从那里面,伸出他父亲枯黄的手!
  
  这个已经死去多时的父亲,竟然从棺材里面坐了起来。
  
  一个埋在地底下三年的人,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空气,竟然能走能动。对光线,对于靠近的人,有异乎寻常的反应。几个身强力壮的工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其中,有一个人,还被拗折了胳膊。面对如此可怕的情形,我们可以想象,作为儿子,这个富豪心里会产生多么大的震动。事实上,他已经吓得魂不附体,神经脆弱到极点,只差一点,就要精神失常了。
  
  家里的老太太,却很高兴,她认为,自己的丈夫生前广做善事,这一次,是地藏王菩萨转告阎罗王,让她家老头子死而复生,现在,儿子已经接了班,她更要同老伴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了。
  
  儿子却知道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他发现,他的父亲,不会说话,没有脉搏,没有心跳,他不用进食,也无须喝水,身体枯黄,动作僵硬,两只眼睛灰蒙蒙的,会对靠近他的任何人发出猛烈的攻击,那根本……那根本就是一具僵尸!
  
  死去三年的父亲,竟然诈尸了!
  
  他不想接受这样的事实,却又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
  
  在运送父亲的身体,同母亲本人去马尼拉的途中,遇见了卫斯理,这个传说中有着非常神奇经历的人。当然,卫斯理本人,也险遭僵尸的毒手。不过,在他碰巧用一把小刀,划破僵尸的身体,从他身上,流出一滴透明的液体之后,这具尸体所表现出来的所有活性,就突然消失了。
  
  他们回到富商自己建造的实验室,在实验室里,对这具身体,进行了解剖。结果非常出人预料。令人张口结舌的,至少有两个地方,第一,它的肋骨是板形的,而且一面只有三条,有一条环向背后,成为一个圆环。
  
   第二,支持肋骨的,是前后各一条长骨,和普通的脊椎骨很相似,但是它的节数却多得惊人,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们虽然来不及细数,但也可以肯定,死去的富豪的脊骨,绝对不象普通人一样,只有三十六节,而是至少在一百节以上。
  
     后来,他们循着死者生前留下的蛛丝马迹,进行追踪,终于发现,这个成功的,甚至拥有某种神奇的预测能力,因而在商场上无往而不利的超级富豪,很有可能,是一个外星人。
  
  真相呼之欲出,最后的结局却很令人吃惊:得知了事情来龙去脉的儿子,还是疯了,原因是,他无法接受自己是地球人同外星人的混血儿这个事实!
  
  这样的结果,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但是,其中的重重曲折和怪异之处,却也令人久久难忘。
  
  笔者阅读唐人笔记的时候,发现,在唐代,有一个人,同上面那个故事中的富商,很是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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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发生在唐代,具体是哪个皇帝在位已经说不清了。
    
  三河县有个姓商的人,对佛教有着极为虔诚的信仰,虽然如此,他却并没有剃落头发,遁入空门。而是在自己的家里,专门设了一个佛堂,早晚上香,朝夕礼拜。换句话说,这个人,是个在家修行的居士。
    
  唐朝是佛教盛行的时代,上至达官显贵,下到普通的老百姓,信奉佛教的不计其数,这个人,也不过是恒河沙数中的一个而已。不过,此人虽然看上去普通,要是仔细考究的话,还真有一些不同寻常之处。
    
  比如说,他七岁的时候,就通晓佛经了。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不屑一顾,甚至是嗤之以鼻:想当年,我三岁就会背诵唐诗了,七岁通晓佛经,有什么了不起的。
    
  三岁就能背诗,当然是很值得称道的一件事,说不定,亲戚朋友来的时候,当众表演一番,还会被视为小小的神童,而且,家长的教子有方,也会被客人们大大地恭维。
    
  虽然如此,这个唐代的小孩,仍然是比较特出的。
    
  他对佛典的了解,并不仅仅局限于记诵,而是,对于佛经的奥义,也有所领悟。要知道,佛经从印度传入中土的时候,在转译的过程中,保留了很多梵文,而且,对于佛经中所承载的微言大义,即便是某些得道的高僧,也要穷毕生的精力,去参悟其中的精髓和真谛。这个七岁的孩童,就有如此之能,不能不令人暗暗称奇。
    
  他长大以后,就在三河县以西的田地里,构筑了一座精庐,把自己多年以来积攒的数百部佛经,全都搬了进去,从此,便与清风朗月作伴,虹霓流岚为友,整日手不释卷地研读佛典,一天也不曾荒废过。
    
  此人虽然杜门不出,名声却传得越来越远,每天从各地赶来向他求教的人络绎不绝。这些人不请自来,打扰了他的清修,他却并不厌烦,无论是谁,来到他的门前,他都会耐心地帮助对方答疑解惑。据说,他对于佛典的领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与那些名满天下的高僧大德相颉颃,凡是听了他的指点,前来求教的人,无不有醍醐灌顶之感。
    
  天长日久,他的身边就聚集了上百人,这些人执意拜他为师,伴于左右,好随时向他请教。
    
  商居士虽然徒侣甚众,然而,除了讲经说法以外,日常生活中,仍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闲暇时候,他经常一个人在都邑里面游逛,看看这,瞅瞅那,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在想些什么呢?没有人知道。
    
  有幸同他一起出游的人,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什么奇怪的现象呢?确切地说,他们从商居士身上,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当然,这声音并不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倘若如此,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
    
  人的口中,能够发出的的声音简直是千奇百怪。婴儿用他(她)的哭泣,宣告自己的诞生;人碰到高兴的事,会用笑声来表达自己的喜悦;若是受到惊吓,便会发出凄厉的惨叫。专业练习口技的人,能够模仿自然界存在的所有声音,甚至连那些别人闻所未闻的声音都能创造出来。
    
  但是,这个人的声音,却不是从喉咙里面,通过声带的震动传出来的。
    
  有细心的人发现,当他们同商居士在一起行走的时候,每当商居士运动肢体,就会从他身上,传出金石之声。那声音铮铮淙淙,如同有人敲击玉器一样,清朗和悦。
    
  有熟悉佛家典故的人说:“我今天算是见识了!居士之骨,就是传说中的锁骨啊!锁骨如同铰链一般,彼此扣合,因此,运动身体的时候,就会有清越的声音发出。普通人身上的骨头,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的。以前我听佛经上说,佛身上的骨头是舍利骨,菩萨身上的,就是锁骨。而今,我们的商居士,身上呈现这样的异象,岂非就是菩萨转世?”
    
  听说这件事以后,跟随商居士研习佛法的人就更多了。他家的门前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毕竟,几人能有这样的幸运,同西天下生的菩萨修习真经呢!只要紧跟师傅的脚步,往生以后超脱无尽的轮回,托生西方净土,得遇龙华三会,值佛闻法,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这样诵经、传经的日子过了很多年,商居士门下的弟子,也遍布了全国各地。
    
  直到年过九十,有一天,他让弟子们为他准备了香汤,自己澡身沐浴之后,穿好衣服,戴好帽子,将门下所有的弟子都召集在一起,享用斋饭。吃饭的时候,他对大家说:
    
  “我已经九十多岁了,都说人活七十古来稀,而今我活了这么久,也算是上天眷顾了。我知道,自己死期将至,现在,有一件事托付诸君。我死之后,诸位一定要尽快将我的尸体火化,念在我们师徒一场的份上,请各位一定不要违背我的遗愿!”
    
  弟子们听了,所有的人都开始痛哭流涕,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他们同师傅最后的晚餐,那宅心仁厚,一心向佛,日日为他们指点迷津的师傅,竟然要去了。虽然内心哀痛,他们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们,从来没有质疑过师傅的预言。师傅说他命不久矣,那么,此时,死神也许就在周围神情叵测地逡巡。而象师傅这样的人,故去之后,应该是升入天国的吧!
    
  弟子们边哭边说:“师傅放心,您的嘱托,我们一定照办!”
    
  果然,这预告很准,就在这一天晚上,商居士便坐化了。请人做了法事之后,过了三天,弟子们就按照师傅的遗嘱,在旷野中,将他的遗体火化了。
    
  熊熊火焰,渐渐吞没了商居士的身体。当火烧到一半的时候,骸骨便露了出来。
    
   有弟子想起师傅生前那个关于锁骨的传言,走上前去,特意细看了一下。果然,师傅身上的骨头,同一般人有很大区别。所有的骨头,都一块挨着一块,紧密地连在一起,就象有谁特意用针线连缀的一样。风一吹,便发出悦耳动听的声音,恍若乐人演奏的韵律。
  
  这就是传说中的锁骨啊!
  
  弟子们口诵佛号,向尚居士的遗骸致以深深的、虔敬的礼拜。
    
  剩下的骨殖,当然不能任其在火焰中悉数烧尽,这是菩萨显灵的明证,对于那些不信佛、菩萨的人来说,是最为有力的反击。他们把些锁骨收拢到一起,放入精洁的瓷器当中,供奉起来,再徐图后算。
    
  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好多人都知道了。众人纷纷赶来观看,来到商居士的居所之后,大家对眼前的景象,赞叹不已。从此以后,更加强了吃斋念佛的决心,有几个人,回去以后便到附近的寺院里,剃度出家,成了佛门中人。当然,临走的时候,大家都不忘施舍大量金钱,对商居士死后所表现出来的神迹,致以极大的敬意。
    
  弟子们用众人捐献的钱财建造了一座佛塔,商居士的骸骨,就埋在塔里。——既是永恒的纪年,也方便众人随时去拜祭。
    
  当袅袅的青烟升起时,生前为人顶礼膜拜的商居士,是否也在苍穹之中,悲悯地俯瞰众生呢?
    
  而他的骨骼构造,何以会与众不同,当时的人,应该是不会去细想吗?
    
  因为,在他们的心里,一早就已经认定,这个人,是天上的菩萨转生。所以,理所当然地,他身上的骨头,就应该与旁人不同。
    
  假如,用我们现在掌握的知识来看,这个人,不是染色体有毛病,就是先天的骨骼畸形。虽然,他的外表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他的身体内部的构造,却已经发生了令人不敢相信的变异。
    
  这种变异,其实,并不仅仅表现在骨骼的构成上。他的智力,也同正常人有很大差别,七岁便精通佛典,便是一个例证。而且,他还能准确地预测自己的死期,一般人,好像没有这样的能力。
    
  可是,染色体变异和骨骼畸形,能产生这么大的边际效应吗?
    
  假如不是,那么,是不是,就象卫斯理的故事一样,这个人,是飞船失事的外星人的孑遗。或许他本人并不是纯粹的外星人,或许,就如同那个得了失心疯的富豪一样,他的祖先,是外星人,而他自己,是外星人同地球人的混血儿。
    
  当然,这种混血可能已经经历了好多个世代,甚至,那种奇异的体质特征,已经在后代中渐渐消失,而这个人,因为某种原因,遗传中的外星基因得到了表达,使他又呈现出自己远祖身体上的特性。
    
  正如卫斯理所说的那样,那具发育得极其完整的骨骼,是经历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进化的结果,而那种奇怪的进化,一定是在一个和地球上的环境截然不同的地方进行着的,所以才产生了那种截然不同的骨骼结构,所以,那应该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不是畸形!
    
  当然,这里有个问题随之产生,商居士从小就感兴趣的,为什么偏偏是佛家经典,而不是我们后来所说的经史子集呢?是不是,他认识到,佛家的典籍里面,隐藏着旁人无法参悟的生命奥义。而这个奥秘,同他身上的特异性有关。
    
  外人所感受的,仅仅是眼睛能够看到,耳朵能够听到的那些,事实上,有一件事我们不能不承认,最了解一个人的,一定是他自己。
  
  是不是,除了别人能够看到的那些以外,他还有很多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而这,正是他极力隐藏的。因为,那些特异之处若完全表现出来的话,恐怕会引起众人的恐慌。到时候,不仅不会被认为是菩萨下凡,反而会被当作恶鬼转世!
    
  佛教讲究自渡渡人,怎样渡,渡到哪里去了?那传说中的西方净土,究竟是一个什么所在呢?这些问题,是不是也是商居士在苦苦思索的呢?
    
  还有,为什么,在他临死之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弟子们把他就地火化,是不是,他已经预料到,自己死后,尸体会发生某种奇怪的,令人感觉惊悚的变化,比如说——诈尸!
    
  商居士真的是外星人的后代吗?
    
  是吗,
    
  不是吗?
    
  我也没有办法回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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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商居士遗骨的火化,那些未解之谜,似乎也都随之烟消云散了。

  真的如此吗?无独有偶,延州有一个女子,身上也长了同商居士一样的异骨,这便为我们继续探寻,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
  
  唐代的延州府,也就是现在的革命圣地延安,在当时,也是一个颇为兴旺发达的城市。延州的街市上有一个女子,大概在二十四、五岁左右,皮肤白皙,模样俊俏,身段窈窕,可以说是一等一的美人儿。
  
  按说这样的女子,大多都藏在深闺之中,轻易不出来见人的。可是,这个女子却与一般人不同。她经常在城市中游荡,而且,每次都是独来独往,身边一个陪同的人都没有。
  
  没有人知道她姓甚名谁,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究竟要干些什么。
  
  一个女子,一个年轻的女子,一个年轻而又美貌的女子,整日在市井间独自游遨,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这其中,也包括那些轻薄儿、浪荡子。
  
  市井间的青年男子,一窝蜂地扑上来,争相与她结交,出尽百宝,讨她的喜欢。四下无人的时候,有胆子大的,还凑到这女子身边,涎着脸同她亲热。
  
  那些人这样做的时候,心里未尝没有几分忐忑。几次试探之后,他们发现,这个女子并未表示反感。一来二去,这些人胆子大了,便得寸进尺起来,竟要求跟这女子同床共枕。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贞静的女子,竟然来者不拒,不管是谁提出这样荒唐无礼的要求,她都尽量予以满足。长此以往,可以想见,她成了众人眼里人尽可夫的人。正经人见了她,不是鄙夷地转过脸去,就是使劲往地上吐口唾沫,以此表示同她划清界限。
  
  女孩没事人似的,该怎样还是怎样。
  
  这样颠鸾倒凤的日子,没过几年,女孩突然就殁了。她死得那么突然,事先没有任何征兆。
  
  同她有过肌肤之亲的那些人,也还算有些义气,大伙儿都很悲痛,凑了份子,到棺材店里买了棺材和葬具,把这女子体面的安葬了。
  
  因为她无亲无故,也没有家,那些人,就把她埋在大道边。让她的魂魄每天看着人来人往,死后也不会感到寂寞。
  
  唐代宗大历年间,有个西域的胡僧来到中土,路过那女子的坟墓时,竟然双目放光,就地跪下,摆上香案,焚香祝祷,叩头如捣蒜,在这女子的坟前,唏嘘感叹,流连不去。
  
  有好奇的人就问了,说这女子是延州城里有名的荡妇,谁想同她有一腿都行,因为她无亲无故,死后才葬在这里的,和尚你为什么对她如此礼敬呢?
  
  僧人的回答令人们大惊失色,他说:“俗人肉眼凡胎,当然看不出来了。此乃圣女,一生舍己为人,世人的一切欲念,她都予以满足。她在生前,本是以色欲接引,引人达到佛法大智大善的境界。现在尘缘已尽,回归天国。她,就是传说中的锁骨菩萨。不信的话,可以把坟墓挖开看看!”
  
  这胡僧说得神乎其神,但是,没有几个人相信。照他这说法,勾栏里的妓女,岂非都是普度众生的圣女了!使这些人信服的唯一办法,就是开棺验尸,大伙儿跃跃欲试,齐心协力,打开了那女子的墓室。
  坟墓里的尸体,肉身早已朽烂无遗,白花花的骨头,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刹那,在场的人齐齐发出一阵惊叹。
  
  那女子身上的骨骼,如玉般晶莹剔透,而且,钩结如锁,果然象和尚说的一样。
  
  有眼不识泰山,延州人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为这女子设斋建塔,以做永久的追思。
  
  这个女子,从她的种种作为来看,也就是有关典籍提到的佛妓。佛教讲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佛妓以美色和爱欲作为供奉,感化那些残暴的人和神魔,将把他们引入佛的净土中去。据说,那些以美好色相示人的女子,都是观音菩萨的化身。而她,奉了如来佛祖之命,来到下界,通过肉体的布施,达到自渡渡人的目的。
  
  这是有关锁骨的又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同我们此前提到的商居士不同,是一个女子。抛却宗教信仰的因素以外,故事里对那女子的描述,倒让我想起了卫斯理《尸变》里的另外一个假说。
  
  那个东南亚超级富豪,也就是死后变为僵尸的富翁,功成名就之后,才回到他的家乡。——一个边远的小山村。
  
  村子里没有人记得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人,但是,既然他说的是当地的土话,而这种土话,只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内流行,所以,当这个富翁说他是他们的同乡之后,大伙儿都兴高采烈地接纳他了。
  
  他回去的目的,就是为自己找个老婆。在外面漂泊了多年以后,他需要一个家。
  
  有钱人想要讨老婆,总是容易的。乡亲们争先恐后地把自己亲戚里的美女介绍给他。这个人选妻子的方式非常奇特,他并不直接打量,也不关心对方的家世,而是,把别人介绍给他的女子都召集在一起,拿着类似放大镜的东西——至少在当地人看来是放大镜,一个一个的仔细研究。研究了好几天之后,才选定了他儿子的母亲——一个穷人家的女儿。
  
  他带着这个相貌平平的女人,来到他在国外的财富王国。不久以后,他们的儿子——也就是后来发疯的那个孩子出生了。他的儿子出生以后,他的反映也很奇特,好像是这个结果很出人预料,对于这个婚姻会有后代产生,他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因此,儿子生下来之后,简直是大喜过望。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后代。这是他唯一的儿子,捧在手心,如珠如贝。
  
  他的妻子,为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更多的子嗣而感到抱歉,她建议他纳妾,甚至亲自为他挑选。被他知道以后,都端然拒绝了,他认为,自已以后都不会有后代了。
  
  我想,上面那个关于佛妓的故事,也可以有类似的解释。如同地球上的所有生物一样,尽最大努力将自己的遗传物质传递下去,也是这些外星生物的本能。那拥有锁骨的女子,之所以来者不拒,人尽可夫,就是在实验,什么样的男子能同她们孕育后代。
  
  也许她们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因此,这件事情就无比的紧迫,所以,她才要同形形色色的男子交合,如果她找到了配型成功的男子,说不定,锁骨就能够遗传下去。只是,事实证明,她并没有卫斯理故事中那个男子一般幸运。
  
  她死了,带着遗憾。
  
  这或许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证明,飞行器失事以后,流落到地球上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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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6: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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