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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分享] 暗夜千羽之魇幽书——中国古代的X档案 林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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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爱
    
  永昌十三年,《搜神记》的作者干宝泛舟于海上,途中经过一个梦幻一般的岛屿。
    
  岛上青山巍巍,流水潺潺,山谷深幽,树木挺秀。干宝一见倾心,于是弃舟登岸,爬至峰顶。走着走着,偶遇一园,匾额上写着“聚仙园”三个大字。进得园中,迎面是一个玲珑的小亭,号曰:别仙亭。
    
  凭着一个文人的敏感与直觉,他嗅到了一丝传奇的讯息,正好对面走来几个樵夫,干宝招呼这几个人在石头上歇息,顺便,也向他们打听这个园子的来历,从这些人的口中,他得知了一段哀婉缠绵的往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聚仙园还不叫聚仙园,而别仙亭,也仅仅是一个寻常的亭子而已。
    
  有一个姓沈的书生,名叫休文,多年以来,独居于此处。
    
  沈生同当时的大多数书生一样,雅好诗词,而且,闲时也会写上两句,住在这么个幽静的地方,就是为了避开人世的喧嚣,一心一意地攻读圣贤之书。
    
  一日,雨疏风起。
    
  傍晚的风,薄脆,微凉,驱走了白天的燠热。而雨丝,却是缠绵妥帖的,从淡白的天空中,一根一根地扯下来,仿佛晶亮的丝线,接天连地,无有已时。
    
  沈生敞开窗户,一任满窗的风雨,扑入襟怀,便连心意,也是微凉的了。此时此刻,他什么也不想做,只愿伫立在窗前,闭上眼睛,听树叶上那淅沥的雨声,疏落有致地敲在心坎上,仔细体味时,心头便有满满的欢喜。
    
  雨滴打在枝叶上,仿佛有着绵密的弹性,叶与叶相拂,刹那的交错,奏出难以察觉的鸣声,很快,又复归于宁静。
    
  惊奇于造物的神秘幽微,听累了,他便睁开眼睛。
    
  园子里,有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翩然而至。

  那女子手持一枚精巧的纺络,不停地编制着什么。她款款移步,从容秀雅,一边走,一边伸出收手去,在虚空中抖动着,近了,近了,沈生终于发现,那女子素手抬起时,揽入络中的,不是纱线,而是天空中飘拂的雨丝。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揽雨成丝?
    
  不待沈生细想,那女子已走到他的身边,她衣袂翩跹,飘若浮云,全身上下,仿佛笼罩于冰丝雾毂之中,有着说不出的寒淡清雅。
    
  她看着沈生,目光澄澈,美丽的眼眸里没有任何尘世的颜色。
    
  沈生也看着她,脸上带着些微迷惘惊慌,在看清那女子的刹那,他忽然胸口长鸣,耳边如有炸雷响起,惊得神魂俱失。暮色已经降临,可是,他分明觉得,眼前光华四射,如狂如瀑,要灼瞎他的双眼,更兼摄了心魂。
    
  惊鸿一瞥,便可颠倒众生。
    
  惊艳,却又如斯的熟稔,沈生调动残存的理智,将那女子,迎入户内。二人虽是初见,却恍若三生三世的旧相识,坐在一起,絮絮低语,仿佛嘴边的话,总也说不完。
    
  已而夕阳在山,天色向晚。沈生与那女子,携手入亭。落日的余晖,斜斜地照在亭子上,空山新雨之后,万物苍翠欲滴。在这落日的时刻,在这柔软的黄昏,那身披白纱的女子,在沈生眼中,仿佛神仙中人。
    
  执手相看,仿佛,永远也看不够。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来,将她用雨丝纺成的轻纱,交到沈生手里。对他说:“时辰到了,此乃冰纨,送与有情人!”
    
  话音刚落,便在沈生眼前消失了。
    
  沈生做出个承接的手势,却感觉手中空若无物,低头看时,一团如烟如雾的布帛,正捧在掌心,轻薄,微凉,如同那女子手上的肌肤。
    
  她如同海市蜃楼一般的消失了,只有手里的冰纨,证明她曾经来过。
    
  此后,沈生每每与人提起此事,对那女子,始终念念不忘。有时候,说着说着,便陷入沉思之中,怅然不知所云。
    
  亲友们给他张罗娶妻的事,每次都被他断然拒绝。为了那园子里的惊鸿一瞥,这痴情的男子,终生未娶。女子走后,他更是从未离开那园子一步。
    
  每天,除了吟诗作赋以外,就是对着那团冰纨,怔怔地发呆。直到双目之间,浸浸生血。
    
  后来,他终于走出园子了,却是为了寻找技艺精绝天下的裁缝,将那幅冰纨,裁成衣服。
    
  衣服裁成了,未动一针一线,纯以出神入化的刀工,辗转腾挪,剪成深衣形状——所谓的天衣无缝,亦不过如此!
    
  穿在身上,婉转贴合,轻若无物,在炎热的夏季,也能感到秋风送爽的凉。
    
  沈生与这件衣服,终生相随,视同珍宝。
    
  有人问他,你这又是何苦?
    
  沈生答道:
    
  “玉人赠与有情之物,岂能辜负。我将在此守卫终生,待其再至。”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自她走后,在他眼中,世间再无细雨飞花。在他心中,她的美,如万年雪莲,永不凋谢。
    
  是谁说的,缘是刚好的遇,爱是莫名的执。
    
  而聚仙园里的枯守,究竟是怎样的孤意与深情!
    
  那样无望的守候,怎会不心生凄怆,然而,却是心甘情愿的,虽然,心里未必不知,伊人走后,沧海横绝。
    
  可是,只要他还活着,便无法放下,因为,那样的爱情,如夜空中的烟花,虽然稍纵即逝,却绚烂了他的余生。
    
  
  (出《搜神记》:话说在古书中找一个男子对女子不离不弃的,简直是大海捞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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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道
    
  佛教和道教,在唐朝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尤其是道教,不但民间有大量修道者,就是在宫廷,也有皇子和公主身披素服,口服铅黄,手挥尘尾,整日梦想得道成仙的。
    
  玄宗开元年间,某地有一个焦练师,据说深得老君真传,道法高超,降妖捉怪,驱鬼劾神,甚有效验。
    
  好道之人,仰慕他的神通,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在焦练师的身边,跟他学习道术。焦练师声称有教无类,因此,天长日久,他的门下,形形色色,竟也延揽了不少人。
    
  一天,徒弟告诉他,有一黄裙女子登门求见。焦练师叫人把这女子延入屋内,只见这女孩身着石绿衫,腰系缃黄裙,乌黑的头发上,插着一根泥金钗,那钗头凤嘴里衔着的珍珠,随着她头部的转侧,不断地来回晃荡。雪白的面孔也就巴掌大小,大大的眼睛,乌溜溜的,颇为灵动,尖尖的下颏,衬着嘴角时时间噙着的笑意,显得无比的俏丽。
    
  这女孩儿自称阿胡,说自己是千里迢迢慕名而来,想跟焦练师修习道术,请求师傅收下这个徒弟。焦练师对于登门求教的,向来是来者不拒,而且,看这女孩儿,也颇有慧根,倘若自己加以点拨,假以时日,必有小成。到时候不但弘扬老君道法,自己也跟着声名远著,面上有光。
    
  从此之后,这女子就成为焦练师门下的弟子,黎明即起,跟随其他的弟子,照着师傅传授的心法,养形练气,呼吸吐纳,兼学习各种法宝和咒术,从来也没有偷懒、怠惰过。
    
  阿胡天生聪颖,虽然入门较迟,进境却是一日千里,排在她前面的师兄和师姐,都没有她学得快。
    
  就这样,在日日的刻苦修炼中,一晃儿,三年过去了。焦练师的术法,阿胡已经悉数掌握。这一天,她早早来到焦练师身边,感谢三年以来师傅对她的照顾,并跟师傅辞行。
    
  焦练师却不想让阿胡走,一味的苦苦挽留。
    
  阿胡道:“不瞒师傅,阿胡本是林子里的野狐,仰慕师傅的大名,前来跟您修习术法,您对我的恩德,阿胡没齿难忘,现在,既已无术可学,我便要回深山老林,去练我的仙丹了,还望师傅不要拦阻才是!”
    ”
  焦练师一听,勃然大怒:“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真是不知好歹,我这里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阿胡听了焦练师这番话,一张俏脸也变了颜色。她鄙夷地看了自己的师傅一眼,也不说话,一个转身,缃黄裙在空气中荡起一片涟漪,就朝门外走去。

  焦练师恼羞成怒,食指和中指捏了一个诀,口中念念有词,说了一声“去”,只见一张黄色的纸符从指尖飞出,朝阿胡背后封去。
    
  阿胡连头都没回,纤指并拢,在身后轻轻地抓了一下,那纸符顿时化作一缕青烟,消散在她的指间。
    
  焦练师见自己的术法被阿胡轻易化解,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小小的狐狸精,也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难道还反了不成?今天我要不让你吃些苦头,以后,也别在徒弟们面前混了。想到这里,他把自己的法宝一一祭出,霎时间天地变色,日月无光,阿胡在漫天的飞沙走石面前,显得那么的渺小。仿佛,下一刻,就会被狂风卷走。
    
  只见她身形急转,衣袂飘举,缃黄裙如莲瓣一样盛开,不知怎么的,那漫天的沙石,转眼便已收敛于无形。焦练师看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小狐狸,自己竟然奈何不得她。
    
  既然师徒之间已经撕破脸,那就别怪他不讲信义了:哼!我治不了你,有人治得了你!
    
  他不辞辛劳地跑到嵩山顶上,设坛祈告太上老君:
    
  “某虽不才,然是道家弟子,现在,为妖狐所辱,如若听之任之,恐大道将隳,还望老君给徒儿做主!”
    
  言辞恳切,涕泪横流。
    
  话音刚落,就见坛场四角有缕缕香烟升起,转眼之间,便凝成紫色祥云,越升越高,那飘渺的云雾当中,有一老者,童颜鹤发,手持拂尘,肃然而立。
    
  焦练师一见大喜,叩头祈请道:
    
  “老君驾临,弟子有失远迎,正法已为妖狐所学,还望老君降下新法,助弟子收服这妖孽!”
    
  老君点了点头,尘尾一甩,开始于云中做法。只见一个面目狰狞,金盔金甲的大力士从天而降,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望空劈下。一股凌厉无比的劲风扑来,血雾弥漫开去,定睛一看,那狡黠的狐妖,竟已被拦腰斩断。
    
  焦练师一见,立刻手舞足蹈。当即跪在地上,连连叩头,感谢老君的大恩大德,为道家弟子,出了这口恶气。
    
  老君微微一笑,从云中徐徐降下,来到他的面前。焦练师正要跟老君表表衷肠,就见那被他奉若神明的太上老君,伸出舌头,朝他做了一个鬼脸,然后,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化作一个黄裙的妇人,头也不回地跑了!
    
  “阿胡——”
    
  她的身后,传来焦练师那凄厉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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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怨偶
    
  清晨,潼江,有一个人孤独地伫立在岸上。浪花一波一波地涌来,撞在岸边的礁石上,溅起白色的碎沫,喷了那人一头一脸。他也不抬手去擦,就那么湿淋淋地站在那里。江风吹来,就抱紧双臂,打几个哆嗦。他的脸色,比雾气还要晦暗。
    
  太阳出来了,晓雾散尽,照亮了礁石下面的水湾。那里面,长满了绿得发黑的水藻,蓬勃,茂盛,纠结在一起。水藻的缝隙,有无数小鱼穿行其间。那是它们的避风港。
    
  风大了,有巨浪卷过,一张灰白肿胀的脸,从水藻底下浮了上来,在水流的推动之下,载浮载沉地打了几个转,最后,转向他所在的方向,死鱼一般的眼睛,蒙着一层白色的阴翳,在面对他时,猛然睁开,不怀好意地瞪着他。
    
  她死了,她死了,她早就死了。然而,即便是死,她也不肯放过他!
    
  不知道是多少次了,他在潼江边,在那片礁石底下,看见她的尸首。发白,肿胀,令人作呕。壮起胆子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被游鱼啃噬过的细细的洞眼。
    
  也许,世间真的有所谓的怨偶吧,至少,他与她就是。
    
  潼江边的那个男子,姓沈,官拜尚书,人皆称其为沈尚书。
    
  沈尚书的结发妻子,为人苛刻,贪暴凶残,不守妇道,却又生性妒忌。动不动就来个河东狮吼,在家人面前展示自己的雌威。暴跳如雷是常事,她要是不顺心,便发疯般地连撕带咬,时常搞得一家之主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敢出去见人。家中盘踞着这么一头母老虎,一家老小,全都敢怒不敢言,说话都得压低声音,在自己家里,还得提心吊胆,道路以目。沈尚书更是如同身在暗无天日的囚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即便如此,还担心触了他老婆的逆鳞,日子过得是苦不堪言。
    
  沈尚书很快便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变得暮气沉沉。这样的生活,如同没有尽头的凌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祸不单行,宦海沉浮,沈尚书因为得罪了主官,被分派了个冗散的官职,在官场里靠边站了,再干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他索性辞了官,租了一所宅子,把自己的家小,安置在凤州。而他本人,则到东川游玩散心。踏上旅途的那一刻,他就暗下决心,从此之后,他再也不会踏入凤州的土地一步,同家里的这位母大虫,是永别了。
    
  沈尚书有位故人,名叫华洪,镇守东蜀。二人乃是布衣之交,关系非常之好。按年岁论,华洪还得叫沈尚书一声哥哥。华洪是个讲义气的人,眼下沈氏落难,他不能袖手不管。听说沈某要到东川来,亲自出城迎接,在郊外的酒肆设了酒宴,二人携手入内,把酒畅谈。虽然多年未曾见面,却并不觉得生分,兄弟两个无话不说,彼此之间,没有丝毫的戒备。
    
  要说华洪待沈某,真是没得说,回去之后,先为他在城里的繁华地段建了一所宅院,又派人购置了日常生活所需的马匹、绫罗绸缎,金银器物等,送到他的家里。看沈某背井离乡,形单影只,又送给她十来个貌美如花,能歌善舞的姬侍。目的就是想把他留在这里,落地生根,以后也不用再回到北方去了。
    
  沈某同华洪聊天的时候,话里话外,也提到家庭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幸,现在,既有好兄弟在旁关照,而且,过日子所需要的东西一应俱全,他更是没有丝毫回家的心思了。
    
  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沈某的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他终于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放松身心,过上了正常人该过的日子。这个希望,以前总觉得是那么渺茫,如同茫茫大海里的灯火,可望而不可即,没想到,竟然实现了!他都不敢相信这竟然是真的。
    
  正当沈某乐不思蜀之时,忽然有一封家信,从凤州千里迢迢地送来。沈某接到信以后,心情复杂,双手颤抖地拆开,还没读完,便瘫倒在椅子上,额头流汗,面如死灰。——她还是不肯放过他!原来,信上写的是他的妻子听说沈某在东川安顿下来,便离开凤州,自己奔东川来了。
    
  噩梦即将重现,沈某大惊失色,慌里慌张地找到华洪,把此前同妻子的纠葛和盘托出,与此同时,又派人在路上拦截,不让她到东川来。
    
  他的妻子当然知道沈某缘何不愿意见她,自己口述,叫人代笔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信誓旦旦地说:从今以后,妾身必脱胎换骨,痛改前非,既与相公是结发夫妻,就要白头偕老。难道,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真的没有一丝快乐可言吗?相公如此对我,我活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一个从不服软的人言辞突然卑微起来,效果可比那些动不动就说对不起的人好得多。沈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如此温存的一面,一时心软,也就不再极力反对了。没过几天,沈夫人便乘车风尘仆仆地赶来。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有大家风范,如她在信中的誓言一般,温柔慈和,不仅对沈某照顾颇周,就算跟下人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同沈某的几个姬妾,也能和平共处,还公然以姐妹相称,好像女人之间的猜疑和妒忌,在他们家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家人都很奇怪,沈某有这么个贤惠的媳妇,他竟然百般拦阻,不让夫人前来,岂非咄咄怪事。
    
  沈某自己也很享受,妻子如同变了一个人,对他百依百顺,他终于尝到一家之主的甜头了。
    
  谁知道,伪装了没有几天,这女人便按捺不住,原形毕露。开始还只是言辞不逊,后来,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便一蹦三尺,大呼小叫,把家里的婢仆姬妾捶得四散奔逃。昔日重现,沈某早就吓得魂飞魄散,自顾不暇,哪敢上前去管,虽然一再陪着小心,走路都溜着墙根走,也没能幸免于难,不知道他怎么得罪了她,那女人嗷的一声扑上前来,片刻之后,沈某头发连皮带肉地扯掉了好几绺,脸上,也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
    
  沈某身心都受了不小的伤害,躲在家里养伤,好几天也不敢出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沈某的好兄弟华洪听说此事,叫人把沈某请到府里,一见沈某那鼻青脸肿的狼狈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华洪是个快意恩仇的人,当下便对沈某说:“哥哥如此受苦,当弟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女人屡教不改,以后你还有得罪受呢,我帮兄台把她做了,永绝后患,你看如何?”
    
  沈某本来对这悍妇恨得咬牙切齿,晚上睡觉,也梦见自己扑上去,狠狠地卡住她的脖子,看着她脸色变青,使劲地蹬腿,直到停止呼吸。心里,便有隐秘的快感。可是,一旦动起真格的来,他便打起了退堂鼓。
    
  ——这是杀人,可不是宰鸡。就算这女人恶贯满盈,也得等上天收了她的命去,不管怎样,他不愿意她死在自己手里。
    
  华洪看着沈某的衰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当事人都不同意,自己也不好坚持。不过,他放出话去,要是那女人胆敢再对沈某不利,就休怪他不客气了。
    
  这话传到那女人耳朵里,好像真起了作用,她倒也消停了几日。可是,没过几天,便故态复萌,发作起来,又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恰好那天沈某同华洪有约,家里刚经历了一场浩劫,他走进衙门的时候,还没有从那场惊天动地的厮打中回过神来,情绪低落,神情沮丧,浑身是伤,华洪一搭眼,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一定是沈某家里的母老虎又发威了。
    
  他不动声色,跟沈某该说说,该笑笑,暗地里,却派出自己的心腹,手提长剑,来到沈某家里,进去之后,扯着头发,把沈妻从后房拖到外面,那女人豪横惯了,当然不肯乖乖就范,连抓带咬,连蹬带踹,想挣脱出去。这两个人是练家子,如何会让她得手,二话没说,一剑结果了那女人性命。拿草席裹了,弃尸于潼江。
    
  那女人的尸体,在江水里面翻滚了几下,便不见了踪影。
    
  这两个人快马加鞭,回去向自己的主人复命。华洪听后,拍手称快,正好沈某还在他那儿,他便把自己的义举告诉了沈某。原以为沈某摆脱了那女魔头,又过上了正常的日子,肯定会喜不自胜,没想到,沈某听了以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脸色发白,神情惊恐,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华洪只当他是文官,从来没见过这阵势,安慰了几句之后,便叫人把他送回家了。
    
  说来也怪,那女人的尸体被抛入江中,本来已经消失在滚滚浊流当中。可是,第二天,有人报告说,尸体又出现在河边,横在水里,久久不去。华洪是个不信邪的,叫人拿了竹竿,把尸体拨走。亲眼看着尸体顺流而下,越漂越远,这才拍拍手,回到自己的府邸。

  原以为万事皆休,万万没有想到,一天之后,那尸首竟然又漂回来了,仍然停在原先的地方,翻滚着,打着旋儿,瞪着邪恶的眼睛,嘴角向上,好像在嘲笑他们的无能……
    
  拨走,又回来,拨走,又回来,这样反复了很多次。天气炎热,腐败的速度极快,每一次,尸体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恐怖的变化,就连脸上的表情,好像都在不停地变幻。最后,连华洪那么不信邪的人,也要崩溃了。沈某更不用说了,中了失心疯一般,天天往江边跑,回来以后,失魂落魄,仿佛刚刚死了一回。嘴里不停地嘟囔着:
    
  “她向我索命来了,她死也不肯放过我!她死也不肯放过我……”
    
  华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万般无奈,叫人招募水性好的渔夫,在尸体上捆上石头,沉入江底。这次,除了那女人起死回生,又身怀绝技,有在水底的逃生之能,否则,是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那具尸体再也没有出现,而沈某亲眼目睹了他妻子的惨状,又被她死后所发生的怪事反复惊吓,竟然一病不起,没几天,便象失了魂似的死了。
    
  他到底,也没有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得过自己的日子,有人听说了沈某和他妻子的事后,大发浩叹,说这肯定是他的妻子索命来了!八成这两人是前世的冤家,恩怨没有了结,一直延续到今世。只有要了沈某的性命,这仇才算报完。在当时,这个理论,附和者甚众。
    
  那些怪事发生的原因,真的象当时人说的那样,因为这两个人是命中注定的怨偶?还是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在河面之下,潜藏着漩涡和暗流,因此,那女人的尸体才一再回到原处,而不是什么冤魂索命。
    
  究竟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呢!

  (出《王氏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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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57野宾
  
  唐代有很多与猿有关的诗句,其中脍炙人口的如“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飞鸟回”,“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等等,也许与那个时代植被覆盖较好有关,山深林茂,猿影纵横,啸傲其间,因此,成了诗人笔下的常客。
  
  有一首诗,也是写猿的,未见得有多好,却承载了一段久远的故事。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嶓冢祠边汉水滨,此猿连臂下嶙峋。
  渐来子细窥行客,认得依稀是野宾。
  月宿纵劳羁絏梦,松餐非复稻粱身。
  数声肠断和云叫,识是前年旧主人。
  
  诗的作者叫王仁裕,曾经跻身官场,在南方做过官,他一生著述很多,无论诗、赋、还是散文,都拿的上手。虽然不如李、杜有名,但是,在当时流传甚广,自唐以来鲜有其比,被时人誉为“诗窖子”。

  “诗窖子”里面的窖藏的诗很多,这一首是叙事性的,写的是他同一只猿的因缘与过往。下面,我们要讲的,就是这一猿一人的故事。
  
   王仁裕在汉中做官的时候,同家眷一起住在官署里,无论处理公务还是日常生活,大体都在同一个区域内活动。
  
  有一天,下人传话,说是有一个在巴山深处采野果、打野味的土人,今日捉到了一只小猿,想托他们献给王大老爷。王仁裕想了想,觉得不要的话,不免辜负了土人的一片心意,再说,这也不是金银财宝,接了也不算是受贿,就叫他们把小猿带进来。
  
  不一会儿,下人捧着一只小猿来到他的书房。
  
  那小猿只有巴掌大小,身上是淡粉色的,毛还没有长齐,好像是刚出生不久的样子,一双黑黑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来转去,也不怕人,王仁裕见这只猿看起来很是慧黠,就叫人捧到后房去养了。
  
  从此,他的生活,也充满了野趣,每天从官署回来,都要同这小猿戏耍一番,小猿同他也很是亲近。后来,王仁裕给这小猿取了个名字,叫做野宾。意思是,从山野深处来的客人。叫了几次,小猿就知道,这是叫自己呢。每当他一喊,野宾野宾,那小猿便吱吱叫着,声声应答。然后三纵两纵,跳到王仁裕身上,抓耳挠腮,很是热络的样子。

  到底是山野里的动物,生长的速度奇快无比。没过几年,野宾就长成了一只身强体健的大猿。王仁裕觉着整天栓着它也不是办法,就叫人把套在它脖子上的绳子松了,让它自由活动。没想到,放开容易,再想逮住可就难了。
  
  野宾天性里的野性因子开始复苏,再也不像小时候那么乖巧了。其突出表现就是逢人便咬,王府里的人,上上下下,身上几乎都有野宾的牙印。大伙儿苦不堪言,又拿它没有办法,见着野宾的影子,就躲得老远。
  
  阖府上下,它就怕一个人——王仁裕,每当做错事的时候,王大人一声断喝,它便趴在地上,俯首帖耳,一动不动了。嘴里还吱吱地叫着,做出羞愧的样子,让人觉得,又是可爱,又是可恨。其他人等,纵然手里拿着棍棒和鞭子,气势汹汹,它也毫不畏惧。该抓抓,该咬咬,从不耽误它搞破坏。
  
  府衙周围,长了很多槐树、榆树,还有其他叫不上名字来的杂木,郁郁青青,形成了一条林带。离衙门不远的地方,还有一所庙,是祭祀汉高祖刘邦的。古庙松柏掩映,上面有数不清的鸟巢。野宾脖子上的绳子解开以后,很快便找到这片乐土。
  
  从此以后,它经常趁人不注意,跑到汉高祖庙的那片树林里去。在树梢上飞纵跳逸,如同大侠一般,高来高去,以破巢取卵为乐。收取的鸟卵,它也不吃,而是随手扔在地上,听响儿玩。
  
  日子长了,那些鸟儿不干了。让野宾这么疯下去,估计它们得绝种。鸟们也颇有灵性,当时州衙门前有悬挂铃铛的架子,苦大仇深的鸟们,纷纷齐集于这个架子上,用嘴去啄栓铃铛的绳子,铃声响起,让州官听见了,派人看看这些鸟儿有什么冤屈。
  
  鸟儿在前面飞,吏卒们在下面跟着,走到汉高祖庙前,正好看见野宾往下掷鸟蛋呢,这下好,抓了个现形。吏卒们在下面招呼它,野宾做了几个鬼脸,有观众看着,它玩得更欢了。这些人无奈,只得动用武力解决,瓦片和石块齐飞,劈头盖脑地往它身上砸去,怎奈野宾身手不凡,所有的攻击,都被它轻轻化解。
  
  这场人与猿的大战从早晨一直持续到晚上,直到炊烟升起,野宾饥肠辘辘,才跳下树梢,伸手就缚。
  
  王仁裕听说此事之后,很是生气。野宾一天天长大,留在身边,野性难驯,以后还指不定干出什么事呢。现在,它造成的损失还不是很大,不如就把它送走,免得以后愈发的难以收拾。而且,纵逸山林,才是一头野兽的终极追求吧。
  
  第二天,王仁裕就叫府里的家丁,把野宾带走,送到巴山深处,离府衙有一百多里的溪洞里去,那里有很多猿群,与同类在一起,也许,野宾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没了这只山大王,家里是清净了不少,也没有人上门告状了。王仁裕却觉得若有所失,门外有脚步声的时候,他总是条件反射般地喊一声:野宾。当然,他心里知道,野宾已经叫人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两三天以后,家丁回来复命了。王仁裕在书房里,问起他们路上的情形,家丁张开嘴,刚要说话,忽听得厨房里传来一阵噪扰声,大家都被这声音吸引过去,推开厨房的门,只见一只大猿,正在那里到处找吃的。——那不是野宾,却又是谁!
  
  原来,野宾记得来时的路,而且,比他们走得还快。先家丁一步,回到王府了。
  
  失而复得,王仁裕也是百感交集。为了避免它再出去闯祸,特意叫人拿粗大的绳索,套在脖子上,栓在家里。
  
  谁承想,过了几天,野宾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绳子解开了,重获自由,它更加无法无天。竟然跑到主帅家的后厨,吃得肚子滚圆。这还不算,吃饱之后,又把人家的杯盘碗碟掀了一地,在上面踩了踩去,弄得污秽不堪。然后,跳上房顶,掷瓦拆砖,主帅一见家里这狼藉的场面,差点昏过去,当下勃然大怒,调集了一队弓箭手,埋伏起来,往房顶射箭。
  
  休养生息之后,野宾又长了不少本事。它骑在屋脊上,拆掉房上的砖瓦,不断朝那些人埋伏的地点投掷。这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神箭手,一时间,飞篁如雨,纷纷朝野宾射去。野宾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见它嘴里呼喝有声,手脚并用,手拈足掷,忽左忽右,行迹飘忽,下面的人射了半天,竟然没能损伤它一分一毫。
  
  眼见主帅愁眉不展,有一个老将献计说:
  
  “听说集市上有个耍猴子的,善弄猢狲,众猿猴见了此人,无不慑服。不如就把他找来,看有没有办法。”
  
  主帅点了点头。不一会儿,那耍猴人便来到帅府,身后,还跟着一只健壮无比的猢狲。在主帅说明了请他来的意图之后,那人回过身去,指了指猢狲,大声道:

  “速速将那只野猿擒来!”
  
  猢狲听了之后,嗖的一声跃上屋顶,朝野宾扑去。野宾一见对方来势汹汹,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此地不宜久留,它转身就跑,一猿一猴,在屋顶和墙头上纵来跳去,一会儿的功夫,就没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青色的影子再次出现在屋檐上,那只猢狲押着野宾从房顶跳了下来。
  
  此番逃跑,野宾消耗很大,汗流浃背,好像刚在水里面捞出来的。猢狲把它押到主帅跟前,野宾瞅了瞅,当即跪倒,叩头服罪。
  
  主帅一见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不禁莞尔。围观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
  
  王仁裕觉得,这猿猴是不能再留了,他一个小小的文官,因此得罪主帅,以后也别想再混了。杀掉他是舍不得。这一次,无论如何,要把它送走。此番生离死别,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叫人拿了一缕红绡,系在野宾的脖子上,在上面题诗曰:
  
  放尔丁宁复故林,旧来行处好追寻。
  月明巫峡堪怜静,路隔巴山莫厌深。
  栖宿免劳青嶂梦,跻攀应惬白云心。
  三秋果熟松梢健,任抱高枝彻晓吟。
  
  从此以后,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两不相干了。
  
  为了避免野宾象以前一样,循着旧路回来,这一次送得更远,一直到孤云两角山,寄放在一个山民家里。栓了十来天之后,才放它离去。从此,野宾果然不再回来了。
  
  多年以后,王仁裕罢官入蜀,途经汉江之滨,正好路过嶓冢祠,只见一群猿猴,于悬崖峭壁之间,手联着手,倒挂下来,去饮江里的水。这样的奇景难得一见,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
  
  正在这个时候,有一只巨猿,离开猿群,跳到路边的古木之上,垂首下顾。王仁裕的随从被这只巨猿吸引了视线,盯了一会儿,忽然喊道:
  
  “看,看,红绡!那是野宾,那是野宾啊!”
  
  众人应声转头,可不是吗,只见巨猿脖子上缠着一段丝织品,虽然栉风沐雨,颜色已经褪了不少,但是,隐隐还能看出一抹粉红的影子。
  
  “野宾——野宾——”王仁裕如同在他乡遇见了故知一般,大喜过望,声声呼唤着野宾的名字。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这猿猴一面。
  
  野宾还记着自己以前的名字,声声回应。
  
  王仁裕在江边立马移时,不觉恻然。
  
  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赶,他们纷纷上马,王仁裕一狠心,挥动马鞭。纵辔之际,只听得野宾哀叫数声,极是恋恋。
  
  在山路上行走,每当峰回路转之际,都能听到野宾的呜咽。山野空旷,那鸣声传得很远,很远……
  
  众人“疑其肠断矣”!
  
  在客栈打尖儿的时候,王仁裕所要纸笔,写下了本文开篇的那首诗。
  
  此时,晓月初升,往事一幕幕,涌上诗人的心头……
  
  出《王氏见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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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6: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狐祟
  
  夜,暗沉沉的,看不到半点星光。江陵府尹裴君的宅邸里,一片寂静。仆人们劳碌了一天,都已经睡下了,裴君刚从衙署回来,连身上的官服都没来得及脱,就急匆匆地赶到后房,裴夫人听见响动,回头看了一眼,见是自己的丈夫,同他对视了一下,又转过身去,手握绢帕,不断拭泪。
    
  夫妻二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面前帘帷半垂的床上。那上面,重重锦被拥簇着一张稚嫩而又苍白的小脸,眉头紧蹙,眼睛闭得死死的,嘴里不时地发出低低的呻吟,似被某种不可名状的痛苦煎熬着。
    
  “老天爷呀,求求你,把宁儿身上的病过给我吧,让我来替他受苦……”裴夫人抽泣着,向虚空中的神仙祷告。
    
  不知道是某位过路的神仙大发慈悲,还是床上的孩子听到了母亲的低语,他陡然睁开眼睛,直愣愣地坐起身来,呆呆地瞪视着前方。“宁儿,你……你感觉怎么样了?”裴君与夫人异口同声地道。
    
  孩子并没有看他们,嘴里咕哝着谁也听不明白的呓语,如同离开水面的鱼一样,打了两个挺,嘶声尖叫着:“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喊完之后,又哐当一声,倒了回去。额角流汗,牙关紧闭,一双眼睛,茫然地望着床帐的顶部。见此情景,裴君失神地跌坐在椅子上,而裴夫人则哭得更厉害了。
    
  宁儿是他们的独子,刚过十岁,眉清目秀,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已经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这个孩子,是他们夫妇二人的掌珠,也是他们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谁成想,十多天以前,孩子从书院里面回来之后,便一头扎在床上,不吃不喝,只是睡,睡得昏天暗地,怎么叫也叫不醒。白天还好些,一到夜里,便恶梦连连,有的时候,闭着眼,赤着脚,披头散发地往外跑,力气大得惊人,好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丁才勉强能够拦住,有的时候,歇斯底里地大声惊叫,那声音,尖利刺耳,仿佛要击穿人的耳膜。
    
  裴君先后请来十几位医生,给儿子治病,可是,脉也摸了,针也扎了,药也吃了,该想的办法都想过了,压根就不见效。宁儿的病情不仅没有任何起色,反而越来越严重了,连城里医术最高明,据说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的刘先生,也是束手无策。
    
  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裴君夫妇,头发便如落雪一样,一片花白。
    
  “这么多大夫都没办法,说不定……说不定宁儿得的,根本就不是实病,别是……别是触着鬼撞着神了吧!”裴夫人小声嘀咕着,目光躲闪,根本就不敢去看丈夫的脸。——裴君乃是孔门弟子,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他向来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嗤之以鼻,裴夫人知道,自己这话,很可能会招来丈夫的一通斥责。
    
  裴君听了,脸色果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但是,他低头沉吟片刻,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踱了两圈,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只要能医好儿子的病,叫他干什么都行,就连性命都可以舍弃,何况找人降妖捉鬼了,事急从权,孔圣人的遗训,暂时就放在一边吧。
    
  第二天一早,裴君就便叫人把连夜草就的榜文贴到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重金征求身怀异能之士,无论是和尚、道士、儒家先生还是山野村夫,只要能够医好他儿子的病,都重重有赏。
    
  有钱能使鬼推磨,裴氏许诺的赏金,着实诱人,榜文贴出去没有多久,就有人上门应征了。彼时,裴君正坐在厅堂里,一筹莫展,听了仆人的报告之后,忙说:“还楞着干什么,赶快请进来啊!”仆人快步退了出去,不一会儿,一个手持折扇,身着白衣,相貌端正,仪表风流的书生,便被仆佣引了进来。

  那人进来之后,先对裴君深施一礼,接着自己介绍说:“鄙人姓高,从小在徐无山中跟随高道学习符禁之术,略有小成,听说贵公子病重,不揣简陋,斗胆自荐。”裴君上上下下地打量了这书生一遍,见他年纪虽轻,举手投足之间,却老成持重,似乎不是那种四处招摇撞骗,空口说白话的浮浪之徒,所以,他虽然是朝廷命官,一听眼前这书生说能治好儿子的病,急忙站起身来还礼,略略寒暄了几句之后,便亲自将此人延入后房,给自己的儿子诊视。
    
  书生摇着扇子,走到病榻前面,掀起孩子的眼皮,瞟了一眼,便退了出来,对裴君说:
    
  “这孩子眼有重翳……”说着轻巧地打开折扇,又啪地一声合上。“乃是有妖狐作祟,普通的针石根本就无济于事,不过……”他语气微顿,“我学的法术,刚好能够对付!”
    
  “那就请先生救救我的儿子吧!”裴君急切地道。
    
  “大人请放心,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书生胸有成竹地说。
    
  清退了屋子里的闲杂人等之后,书生从袖子里掏出几张朱砂书就的纸符,手指轻弹,纸符轻飘飘地飞出去,粘在床头,屋顶,窗框上,他口唇翕张,念念有词,吐出些谁也听不懂的咒语,脚下做禹步,嘴唇动得越来越快,咒语念得越来越急,旁人听在耳里,简直有头晕目眩,恶心呕吐之感。他的身形开始还能够分辨,后来就变成了一室散乱的影子,铺天盖地,四面飞舞,仿佛无处不在……
    
  裴君守在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到了日暮时分,屋子里的咒颂之声便渐渐停了下来,啪的一声,门开了,书生从屋子里面走出来,神情疲惫,眼角下垂,累得仿佛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他费力地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裴君夫妇进去,二人急忙推门而入,屋子里面静悄悄的,宁儿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裴君夫妇忐忑地走到床前,那孩子忽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大声说:“爹爹,母亲,我的病好了!”言语如常,神情灵动,再也不像以前的那副痴傻的样子。
    
  裴君夫妇大喜,拉着书生的手,眼含热泪,道:“先生真乃高人,不仅救了小儿一命,也挽救了了我们夫妻两个啊!”
    
  说罢,让家里的仆妇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请书生坐在上座,席间频频劝酒。饭后,又包上了价值不菲的黄金白银和锦绣绫罗,让书生一并带走。
    
  书生也不推辞,将赠礼悉数收入囊中,临走之前,对裴君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大人一片盛情,小可感念在心,只是这孩子要完全痊愈,尚需些时日,以后,我会每日前来,为宁儿疗治!”
    
  “有劳先生了!”裴君一揖到地。
    
  书生走后,宁儿的病果然就奇迹般的好了。坐立起行,跟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然而,正如书生预言的那样,每天,都有一段时间,这孩子仿佛神魂俱失一般,痴痴地坐在那里,谁叫也不应。有的时候,旁若无人地又哭又笑,好象得了疯病似的。
    
  裴君原本已经开始敞亮的心情,又渐渐堕入了黑暗。书生每次前来,裴氏夫妇都苦苦哀求,请他务必想办法把宁儿的病根除去,为此,他们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书生道:“宁儿得病日久,神魂为妖魅拘系,现在还没有回归,大人不必担心,再过几日,必当痊愈!”
    
  裴君夫妇重重地点着头,现在,这书生就是他们的救星,一定要牢牢抓住,才有希望,所以,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会无条件地相信,并坚定地予以执行。
    
  几天过去了,宁儿的精神虽然大有起色,但一直没有恢复到的病之前的状态。书生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着急,他自有办法。可是,裴君夫妇又怎么能不急呢?
    
  过了几天,又有一个姓王的书生求见。
    
  王生的话与高生如出一辙,说自己怀有神符,能以呵禁之术除去妖魅。听说贵公子患病,愿得一见。裴君心想,多一个人诊治,对儿子的病来说,未尝不是好事,倘若这人比高生法术高超,说不定宁儿就此痊愈了呢。于是便叫人把王生请进来,带他去见自己的儿子。
    
  王生一踏进房门,便失色道:“贵公子狐魅缠身,故有此症,要是不及早想办法,恐怕会越来越严重啊。”裴君听了之后,便把此前高生的诊治一五一十地跟王生说了一遍。王生一听,神秘地笑了,他踱到裴君身边,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
    
  “这孩子的病,到现在也没好,您怎么知道……高生他……就不是狐狸精呢?”
    
  裴君听了,大吃一惊,他踉跄着退了几步,靠在书案上,是啊,他从来也没有想象这样的可能:自己竟然会引狼入室!
    
  “我听祖师说,妖狐最善此道,拘执生人真元,装神弄鬼,骗取钱财。既然高生已经出手,贵公子的病,没有理由这么长的时间还不好,所以,我猜呀,不是他道术低劣,就是——他根本就是始作俑者!”
    
  裴君听了以后,心如鼓擂,大口喘着粗气,既然王生这么讲,想必有他的道理,于是,便叫家丁依照王生的吩咐,在院子里面设了神坛,摆上糕点和果品,请王生登坛做法。
    
  王生整肃衣冠,口含清水,登上神坛,他中指和食指并拢,朝虚空中疾点而去,接着连斥三声,口中所含清水,也忽地喷了出去,在夏日的阳光下,映出一道道斑斓的彩虹。
    
  众人正目眩神迷之际,忽然从空中坠下一人,大家定睛一看,原来竟是高生,高生仍是白衣翩翩,纤尘不染,立在中庭,手持折扇,指着裴氏夫妇,痛心疾首,破口大骂:“这孩子的病差不多都已痊愈,你们为什么把一只狐狸请来了,真是肉眼凡胎,不可救药,他——就是缠住宁儿作祟的妖狐啊!”说罢,不住地跺脚,“现在,我是前功尽弃啊!”
    
  高生义正词严,裴氏夫妇唯唯诺诺,相顾失色,心里不禁有些后悔,不该不知会高生一下,就私自请王姓的书生做法。倘若王生真是妖狐,那后悔药可没处买去呀。
    
  王生却安之若素,不慌不忙地道:“啊哈!果然是你这妖狐,你自投罗网,也不用我再使什么术法了!”二人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诟骂不已,都说对方是妖狐,而自己,才是降妖捉怪的那个人。
    
  裴君被这俩人闹的,一个头能有两个大。夫妻两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们又没有学过道术,怎么能够分辨,这两个人哪个是真,哪个是假!院子里狂风大作,飞沙走石,眯得众人睁不开眼睛。裴氏心中暗暗叫苦,天呐!这两个人,究竟要打到什么时候才算完啊!
    
  正在此时,院门处忽然传来一声道号,一个道士来到裴家的朱漆大门之前,对看门的小童说:“我听说裴公有子,为狐所祟。贫道善治此病,烦请小童通告你家主人!”小童听了,一溜烟地跑回院子里,对裴氏夫妻如此这般地耳语了一番,裴君心想这道士来得正是时候,他偷眼看了看庭院里打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的两个人,见二人根本无暇他顾,于是强打起精神,跟在小童身后,悄悄来到门口。
    
  只见门前站着一位道长,身披道袍,手执浮尘,神情散朗,骨骼清奇,远远望去,飘飘若仙,裴君朝他拱了拱手,道:“既然是道家传人,想必远胜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就请这位高道进来,先看一看院子里这两位哪位是真仙吧!小儿的病,以后再治不迟!”
    
  道士但笑不语,大门敞开之后,他拂尘一甩,进了中庭。
    
  或许是道士身上的气场与众不同,方才还旁若无人地缠斗在一起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停了下来。二人翘起鼻子闻了闻,其中的王生,突然抱着肚子,哈哈大笑,瞧那样子,就差倒在地上打滚儿了:
    
  “真是有病乱投医!你们家怎么就这么招狐狸精呢。这人也是妖狐!大胆狐妖,竟敢扮作道士,混淆视听,快点拿命来!”话音刚落,身子腾空而起,招招狠辣,直取道士面门。没想到,在这一点上,高生竟与王生达成了一致,他点了点头,似乎对王生的话颇为赞同,双足点地,跟在王生身后,合身朝道士扑来。
    
  那道士不慌不忙,微微一笑,口念道号,竖起拂尘,朗声道:“兀那野狐,念你们躲在深山老林,日日吐纳,修行千年,才得了人形,也实属不易,还不快快滚回荒郊野外的坟墓里去,贫道且饶你们一命!”二人听了,身形在空中顿了一顿,电光石火之间,又如双鸟投林一般,朝道士直扑过来。
    
  道士大怒:“天地不仁,竟容妖狐如此肆虐,贫道如此宽仁,你们竟不领情,今日我要替天行道了!”他朝身后看了看,“为免伤及无辜,咱们就到屋子里面去斗法吧!”说罢,身形一闪,跳入屋内。高生和王生紧紧尾随其后,三人进门之后,房门咣当一声,自动关上了。
    
  裴家主仆谁也不敢跟过去,提心吊胆地站在门外,战战兢兢地等着。
    
  只听门内喝斥连连,刀剑相击声、瓷器破碎声和重物倒地声不绝于耳。显然,门内正进行着一场恶战。
    
  裴家自上而下全都面色惨白,两腿发抖,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房前走来走去,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事实上,就算是他们能够鼓起勇气助拳,也不知道该帮哪个是好!
    
  直到暮色降临,左邻右舍房顶上的烟囱升起炊烟,屋子里才渐渐停止了打斗。裴君朝一个平日里十分机灵的仆人使了个眼色,仆人应了一声,蹑手蹑脚地来到门前,把耳朵贴了上去……过了一会儿,他回过头来,朝裴君点了点头。
    
  家丁簇拥在一起,合力把门撞开。打开门之后,只见屋子里面一片狼藉,各种家什的碎屑洒了一地,惨不忍睹,奇怪的是,举目四顾,竟然一个人也没有。
    
  难道,经过这一场大战之后,那三个人都已魂飞魄散,凭空消失了不成?裴君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得一个家丁喊道:“快看!快看!在这里!”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屋子里的屏风后面,露出半截狐狸尾巴。仆人手持刀杖,走在前面,裴君跟在他们身后,绕过那描鸾绣凤的屏风,朝后面走去。
    
  映入他们眼帘的,是躺在地上,筋疲力尽,不断喘息的狐狸。
    
  ——不是一只,而是三只。却原来,前后上门的三人,包括那个仙风道骨的道人,都是狐狸变化而成的。
    
  裴君心里五味杂陈,愤恨不已,号令一声,仆人们一拥而上,棍棒齐下,顷刻之间,三只狐狸便化为血泥,全都毙命。
    
  狐狸死后,再也没有人主动上门,号称能够治好宁儿的病了。
    
  说来也怪,过了十来天,那孩子身上的症状,就全部消失了——仿佛,他从来没有得过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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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7: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题目还没想好,暂且如此吧)
    
  那一头乌发,是她身上最美之处。
    
  普通人家的女儿,没有富可敌国的家私,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绝的才艺。可是,当她抽掉横插在发髻上的亮银钗,任头顶乌云,如瀑布般倾落,身边的人,便只能让那片充满魅惑的黑云,弥漫了视野,此时,纵然后羿射了金乌落地,眼前光华如瀑,他们,再也见不到其他。
    
  满头的青丝,自十岁以后,便未曾动过剪刀,只任它如山间的青草,恣肆地、不管不顾地生长。十六岁时,头上的发丝,便已垂至脚跟,乌黑、油亮。白天,她把它们梳成时下最流行的式样,引得女伴争相效仿;夜晚,那些头发,如同最美丽的披帛一般,覆住她精洁的背,同她一一起,进入梦乡。
    
  家里有限的银钱,都得掐着指头,精打细算着用在节骨眼儿上,她买不起街头铺子里的香膏,不过,草木灰和淘米水总是现成的。白瓷的盆子里,盛着清澈的泉水,她轻轻地解开长发,让它们缓缓流泻,黑与白的对照,惊心动魄,令人迷醉。
    
  ——迷住了旁人,还有她自己。
    
  只要轻抚头上的发丝,她的心里,便是欢喜。
    
  二八佳人,正是议婚时节。虽非红楼富家女,房前的媒人,却总也不断。她向来不是佻达的女子,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
    
  他们家不贪图富贵,只要女儿嫁一个知疼知热的好人。百般考察之后,将她许给成纪县一个叫黄知感的后生。
    
  纳彩之后,她的终身,就算是尘埃落定。
    
  她从窗隙里偷偷瞧过,那男子身材魁梧,面目普通,却令人觉得亲切、安稳,心里是没来由的笃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这样的一个人,不光是父母,连她自己也放心。
    
  新婚之夜,菱花镜里,映出动荡的光影,她的夫君,用粗糙的大手,帮她拿下峨峨高髻上的金色步摇。一头长发没了支撑,顿时如玉山倾倒,静静地泻了一身。——那委地的青丝,没有人能够不爱,纵然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也不及其万一……
    
  她回眸一笑,清丽面容烫伤了那男子的眼睛。从此之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夜之间,她从垂髫的少女,变成了梳髻的小小少妇。
    
  第二天清晨,她的丈夫牵过她的手,将一枚精巧的乌木簪放于她的掌心。并非多么值钱的物件,但是,那是他的心意,她懂。
    
  嵯峨高髻之上,一根乌木簪将青丝挽定,除此以外,并无其他装饰。却无端显得发更黑,脸更白。无需胭脂花粉,自有艳光致致。
    
  每天晚上,坐在妆台前面,在他宠爱的目光里,手持木梳,一下一下地梳头,便是最大的幸福。
    
  他们的日子,过得平静、温煦、恩爱、知足。寻常百姓,不用大富大贵,就这么无风无浪地相携到老,就是上天的莫大恩赐。可是,这是乱世,这样的愿望,注定成为奢望。
    
  彼时,正是唐昭宗天佑年间。
    
  年轻的昭宗皇帝,也想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可是,其兄僖宗死后,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兵荒马乱,饥馑渐臻,形势如此,积重难返。农民起义风起云涌,黄巢和高仙芝步步紧逼,连战连捷,攻进长安,昭宗步入他先祖玄宗皇帝的后尘,避入蜀地。
    
  天佑,天佑,天所不佑。这个年号,竟然成为天大的笑话!
    
  连帅李继宗打出勤王旗号,要招集乡兵保卫四川,保全皇上。秦州的军务,由刘自然管领。刘自然发布军令,举州的适龄男子,都到军府报道,违令者斩。黄知感也是其中一个,他辞别妻子,忐忑不安地来到军府所在地。
    
  当军中的吏卒喊到他的名字时,一直埋首于卷宗的大老爷刘自然抬起了他那高贵的头。
    
  “你叫黄知感?”
    
  “正是。”
    
  “哪儿的人?”
    
  “成纪县人士。”
    
  “听说你妻子的头发是天上少有,世间难寻,如她肯把青丝裁下,献于本府,我就免你兵役,如何?”
    
  “这个……小的做不得主!”
    
  “那好,你回去想想,下一个……”
    
  他妻子的头发,倒真是有名,连军府里的大老爷都有所耳闻。谁都知道,出去打仗,九死一生。就算能活着回来,十有八九,也不是囫囵身子了。刘自然觊觎他妻子的头发,幸耶?还是不幸?
    
  他并非贪生怕死之辈,可也不愿糊里糊涂地白白送死。可是,那头青丝,是妻子的命,却让他如何开口。思来想去,罢罢罢,男子汉大丈夫,头掉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死便死,算计一个女子的头发,算什么英雄!
    
  他打定主意,这话是万万不能说。
    
  可是,他虽不说,消息却如同长了翅膀,飞到他妻子的耳朵里。人人都在羡慕黄知感,你看人家那媳妇娶的,关键时刻,能救命!这件事,他人还没到,她就已经知晓。
    
  他回到家里,仍如往常一般,洗脸、吃饭、干活。半句口风都没漏。最后,还是她沉不住气,主动问起。
    
  “听说刘府君想要我的头发,给他,就能免你的兵役,有这回事吗?”
    
  他沉吟了半天,才点了点头。妻子明慧异常,撒谎怎么能瞒得过她,不如实话实说。
    
  “那你为什么不说!”
    
  “说什么,大丈夫殒身为国,也是应当!”
    
  “你向来不喜欢打仗,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不说话。
    
  “我以弱质,托付于君,发剪尚可再生,人死即是永诀。君若南征不返,我纵有美发,又有何用?”
    
  说罢,她抽掉乌木簪,拿起小铜剪,攥住发根,一径剪去。

  转眼之间,垂至脚跟的头发,丝丝委顿在地。他与她,都红了眼睛。
    
  她用青布帕子,包住剩余头发,短发的她,如男孩一般,只是身形瘦弱了些。
    
  将地上的头发,一根一根收在一起,以红色丝线捆束,放入青丝囊中,送到刘大人府上。
    
   乡野草民尚知道一言九鼎,没想到,刘府君竟然说了不算,青丝在手,黑如墨染,软似初蝉,那头发似含有九天玄女的精魄,令人目眩神迷,然则可扪可触,可亲可感。
    
  刘大人让巧手的侍女和了丝线,织成一匹如烟似雾的薄绢,衬于衣里之中,蜀地酷热,那衬里竟有微微寒意,穿在身上,无比的熨帖。
    
  刘府君达到了目的,黄知感却不能不去服役。出尔反尔又能怎样,他倒要看看,谁敢不服!当然,借口是堂皇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此用人之际,谁也不能豁免。
    
  当征兵的文牒送到家里时候,黄知感的妻子正在灶前做饭,她手一抖,一瓢清水,浇在蓝布裙上,水渍弥漫开来,洇了一身。冰寒刺骨,透心的凉。
    
  他们拿去了她的头发,还不肯放过她的丈夫,这些人,究竟想要怎样?浑身不停地抖着,牙齿碰出咯咯的响声。身上,一阵冷,一阵热。
    
  不,不能就这么任人欺负,她要找刘府君说理去。黄知感拦住了她,这如山一般给她依靠的男子,摇了摇头。
    
  她知道,事已不可为。就算说得过府君大人,又能怎样,一介草民,就是府君掌心的蝼蚁,再怎么辗转腾挪,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
  
  跟他硬碰硬,不定还有什么不堪的机遇在前边等着呢。
    
  哇的一声,她哭倒在地。泪如潮涌,伤心欲绝。
    
  黄知感走了,夹在一片灰黑色的背影当中,渐渐地,离开了她的视线。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从此,他与他们的邻居一起,刀头舔血,枕戈待旦。若打了胜仗,饮至册勋时,那功劳都是别人的。倘若王师败绩,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
    
  自他走后,她每天都到村头遥望。明知道看不到什么,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她的头发又长出来了,拿青花白地的布帕子包着,也不复往日的光泽亮丽,那头秀发,同它的主人一样,都在等待中日渐枯槁。

  ——可怜无定河边骨,俱是春闺梦里人。
    
  可是,她连他的骨头都没有等到,那场大战——金沙之战,死了无数人,折戟沉沙,尸横遍野,连战场,都被鲜血染成了泥涂。活着的人,都缺胳膊断腿,满身的伤痕,他们忍着伤痛,挖了一个大坑,把所有的同袍,都葬在那个坑里。
    
  他死了,再也不能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她一声没吭,便昏了过去。
    
  醒来之后,不吃不喝,只是以泪洗面。没过几天,便瘦得如同一缕芳魂,只有那双呆呆的眼睛,间或一轮,证明这个人还或活着。
    
  她的父母从外地赶过来,要带她回去。她年纪尚青,还可以重新开始,再找个好人家,日子,便可从头来过。
    
  她虚弱地摇摇头,目光却是无比的坚定。父母走后,她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有人发现,向来不信佛、道的她,竟然整日整夜,对着苍天,喃喃念诵。那声音,时而哀切,时而高昂,时而如祈请,时而若诅咒。没有人知道,她口中念的都是些什么。
    
  这女子,在旁人眼里,凄厉似鬼,往昔的云鬓花颜,仿佛同她的丈夫的尸骨一样,零落成泥,碾做尘。
    
  不久,有人从城里回来,带回来一个消息,说刘府君,刘自然大人,突然得了急症,死了。
    
  她听了,凄苦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纹。有细心的人发现,从此以后,她睡得更迟,起得更早,对着虚空,朝夕礼拜,从无间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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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7: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以后,黄家的母驴,忽然产下一头小驴,黄知感的遗孀请了邻居,一起帮着接生。那头小驴落地之后,女人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水,洇湿了布,给小驴净身。擦着擦着,她突然停了下来。捉住驴腿,细细观看。脸上,带着隐秘的笑意。
    
  旁边的觉出事情有异,也凑过去看。女人把驴腿抬起,给他看。这人看清以后,吓得跌坐在身后的柴草堆上。
    
  ——驴腿上有三个字,刘自然!
    
  “哈哈哈哈——刘自然!你也有今天!”
    
  那妇人仰天大笑,状似疯魔。无数个白天,黑夜,她对九天神魔的祈请,终于得到了报偿。刘自然,刘府君,现在落在她的手里!

  佛说: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是身如焰,从渴爱生。”
    
  ——是身如影,从业缘现。他种下了那样的因,就要收获今天的果。
    
  女人还在笑,笑出了眼泪,笑得弯下了腰,笑得眼角流出了丝丝的血。
    
  邻居被这女人吓得不知如何是好,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场,便趁她不注意,溜了回去。
    
  第二天,这件事便传得满城风雨,人人都听说,门前有一棵柳树的黄家,昨天产下一驴,那驴腿上的细毛,自然形成纹路,定睛看去,竟是刘自然三字。
    
  这样的怪事,不能不上报郡守大人知道,郡守听后,差人叫来了刘自然的妻子和儿子,前往黄家识认。刘妻看了半天,摇了摇头,那驴对他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躺在母驴身边,很是悠闲。刘的长子,在别人的指点之下,捉住驴腿,看了看,只一眼,便连退几步。
    
  黑色的驴腿上,有从生的白色杂毛,点划清晰,正好形成三个字。
    
  如同有人以浓墨在碑石上摩拓的一般。
    
  那三个字,他怎么会不认识!——那是他父亲的名讳。
    
  怎么会呢,怎么会?所谓的因果报应,怎么会如此之速?
    
  这一切,都是巧合吧。
    
  可是,万一这驴真是他父亲转世,留在这里,岂会有好果子吃,那样,他岂非成了不肖子孙?
    
  刘自然的儿子想了半天,忽然茅塞顿开:
    
  “父亲生前,最爱饮酒食肉,倘若端来酒肉之后,这驴子大快朵颐,那便是我的父亲无疑!”
    
  “好!就依你说的做!”黄氏的遗孀,听了这个建议之后,比谁都要踊跃。
    
  不一会儿,仆人从集市上回来,拎了几个食盒,将里面的鸡鸭鱼肉,倒入石槽之中。
    
  驴本是草食动物,从来不吃肉的。黄家这头新生的驴,闻到了酒菜的香味之后,竟然打了一个滚儿,忽地从地上跃起,奔到石槽旁边,低下头去,狼吞虎咽起来。
    
  不一会儿,装酒的器皿和盛肉的石槽,就见了底。食毕,昂起脖子,长鸣了几声,似是酒足饭饱,极之畅快。随后,又流下了几行眼泪。
    
  旁观者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刘妻和刘子,不住地抹着眼泪。刘的儿子同黄知感的妻子商量,愿以十万钱赎回此驴,牵回家去供养。黄妻听了以后,当即吐出两字:

  “不卖——”
    
  每一个字,都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字字句句,咬碎银牙般的凛冽。
    
  “给多少钱,我都不卖,就算搬来金山银山,我也不卖!”
    
  刘的妻儿见黄妻态度如此坚决,知道坚持也是无用。打算以退为进,再等一等,等这女人消了气,态度软化了,再上门买驴。——在他们心里,这世上没有人不见钱眼开,真金白银放在眼前,会有人不要,除了疯子,就是傻子。黄家家境清寒,一个女人,自己顶门立户,总有她服软的那一天。
    
  众人散去之后,黄妻回到屋子里,坐在镜前。解下头上的青帕,将从抽屉深处,拿出层层软布包裹的乌木簪,斜斜插在头上。
    
  她对着镜子,嫣然一笑,那笑容里,融融脉脉,充满似水的柔情。仿佛,她的身边,有谁在看着一样。
    
  “夫君,我终于可以给你报仇了!”说罢,她从墙上拿下一条熟牛皮编制的鞭子,走到驴圈。
    
  一阵凄惨的驴叫声传来……
    
  刘氏子多次登门,每次都增加价码,黄妻好整以暇,从不吐口。眼见那驴身上遍布条条血痕,自己却无能为力,刘自然的儿子又急又气,又惭愧,又遗憾,竟然生了一场大病,没过多久,便一命呜呼了。
    
  死了好!死了好!刘自然夺去她的头发,如同生生剜去心脏;不守承诺,令黄知感走上战场,并且死于异乡,就是要了她的命。
    
  她早已死了,别人看到的,不过是一具躯壳……
    
  刘氏父子,不过是以命抵命而已。
    
  战火肆无忌惮地蔓延,终于烧到了成纪县。为求保命,大伙儿四散奔逃,黄氏遗孀和那头驴,也不知所终。
    
  纷飞的战火中,遍地的哀鸿,出自《儆戒录》的这个故事,也在硝烟中落下了帷幕。
    
  读过之后,令人怅然。
    
  这个故事的前半截,有可能是真的。
    
  寻常百姓的性命,在官老爷心中,如同蝼蚁。他本来可以放生的,又拿了人家的心爱之物,于情于理,都应成全。
    
  只不过,一个女人的头发,一个男人的性命,在他的心中,轻若翎羽。
    
  他根本,就不打算成全。
    
  就算背信弃义,别人又能拿他怎样?
    
  这样的人,根本不会想到,他拿走的,是一个女人的一切。全部。所有。
    
  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乎。看着那些小民蹉跌于尘世,摔得头破血流,才能显出他的权威来。
    
  在现实生活中,那女人,除了痛断肝肠,哀哀哭泣以外,大概不会有什么别的作为了。她是弱质女子,即便仇深似海,也不能手提三尺宝剑,前去快意恩仇。
    
  这个故事,给了她一个期望中的结局。
    
  ——生活中不能实现的,在故事里得到了成全。
    
  碧海青天,夜夜心。一无所有的女人,在夜里,将自己的痛与恨,煎熬成毒。通过不眠不休的祈请,求得神迹降临,为丈夫,也为自己,复仇。
    
  故事告诉我们,休要作恶,要广结善缘,免得身后遭报应。
    
  种下善因,才能收获善果。否则,因缘果报,不知道会沦落成什么。
    
  假如生活,一如这般的条分缕析,黑白分明,恩怨必酬,那么,那些悲剧,也就可以避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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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7: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狐魅
    
  新月,如一枚幽蓝的灯火,俯照着人间。
    
  荒郊野外的乱葬岗上,有淡淡的,乳白色的雾气,如鬼魅一般吞吐着舌头,四处飘荡。
    
  那些奇形怪状的灌木、牵牵绊绊的藤萝和疯长的野草中间,时不时闪烁起几星绿幽幽的磷火,仿佛是什么人的眼睛,冷漠、邪异,淬了毒般的叵测。
    
  这是无名者的墓地,人死在异乡,拿草席卷了,挖个坑,埋在里面,薄薄地盖上一层土,连一块简陋的墓碑都欠奉,家人想要祭奠,只能望空祭拜。谁也不知道,这个人的尸骨,究竟流落在何方。也有家境贫寒的,或者是遭了饥荒和瘟疫的,本来活的好好的,一夜之间便咽了气,活着的人买不起装殓的棺木,抑或尽最大努力,临时拼凑起一口薄皮的白茬棺材,拖到这里来,草草地掩埋,入土为安,也算是对死者有个交代。
    
  天长日久,这个地方,便坟冢累累,尸骨堆叠,一具压着一具,一层压着一层。每一层,都躺着无数死去的人。他们,魂魄已渺,而今,只余冢间枯骨。
    
  成群的野狗,饿得急了,便跑到这个地方来,扒开坟堆,将尸首从里面拖出来,饱餐一顿。所以,这附近的狗,毛尖都渗着油,眼睛里闪着绿光,冷眼看上去,同狼一般无二,因为,它们吃人!
    
  露出来的尸骸当然无人收殓,天长日久,白骨支离,骷髅遍地,渐渐地堆成了一座荒丘。夜晚来临时,那些四处纷飞、上下飘摇的鬼火,就是他们自己对自己的祭奠。
    
  这样的荒郊野外,每当夜幕降临时,就不会有人来。连野狗也不会。
    
  除了狐狸。——那些阴险狡诈,别有用心的暗夜行者。
    
  一只尖脸,圆耳,尾巴蓬松的狐狸,从远处摇摇摆摆地走来。它按照鬼火的指引,径直寻到这个地方。斜向上飞的眼睛一见那白骨堆累之处,便蓦地亮了起来。此时此刻,倘若有人埋伏在近旁,一定能够看见,这只狐狸尖吻上翘,眉目弯弯,是的,它在笑!
    
  它在笑,终于找到这个地方了。
    
  狐狸俯下身去,前爪在白骨堆里不断地爬搔。不一会儿,便擎出一只惨白的骷髅来。
    
  那骷髅有着黑洞洞的眼窝,白森森的牙齿,冷不丁看见,能吓走人的三魂七魄。狐狸却喜不自胜,口中吱吱有声。将骷髅安放于自己的头上,摇晃了几下。倘若那骷髅从头顶震落,它便弃之不顾,再去寻找其他的。这样试了四、五次,终于找到了一只怎么摇也摇不掉的。狐狸头顶戴着这只骷髅,欢呼雀跃,在白骨的丛林里跳起舞来。
    
  一般的狐狸,循着祖师爷传下的法门,拜月炼形,几百年后,便可修得人身,这个过程,既慢且长,而且,还得经受雷火的轰击,方可修成正果。这是正道,当然,谁都知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哪有旁门左道耗时少,见效快呢。
    
  除了拜月炼形以外,尚有一途,就是到坟地里寻找人的骷髅,戴在头上,若其不从头顶摇落,便可幻化出人身。
    
  既然是幻象,便如水月镜花,海市蜃楼一般,随时都会烟消云散。但是,当它在眼前时,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软玉温香在抱,没有人能够想到,怀中那温柔缱绻,抵死缠绵的尤物,竟然是一尾体带腥臊,尖牙利吻的野狐。
    
  这样的野狐,十有八九,都是采补之流,窃取别人的真元,成就自己的功业。
    
  凡人的肉眼,无法窥破其中的玄机。等到真正发觉时,早就油尽灯枯,大势已去。
    
  除非神仙出手,否则难挽狂澜。
    
  然而,千百年来,有无数的男子,心甘情愿地,拜倒在这掩映着白骨的石榴裙下……
    
  野狐跳累了,从林间采了些木叶草花,遮在身上。狡黠的目光,朝自己周身望去,随着它的顾盼,那些花花叶叶,竟然变成了迎风飘拂的衣裳。狐狸伸出爪子在脸上抹了一下,须臾之间,一个发髻高耸,白衣飘飘,细腰长腿,风姿绰约的女子,便出现在野地里。

  她从怀里掏出一面铜镜,对着月华,仔仔细细地照了照,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纤腰一扭,朝路边走去,隐藏在黑漆漆的树影之中,静静地守候着。
    
  没过多久,前面便有嗒嗒的马蹄声传来。有一个人,骑在马上,正朝这个方向走来。
    
  妖狐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眼珠一转,从树荫里走出来,哭倒在路上。
    
  那哭声迂回曲折,听在耳里,有说不尽的哀婉缠绵。
    
  行路之人路过这里,见此情景,喝住了马,问这女子,孤身一人在野外哭泣,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女子抬起头来,一张雪白尖俏的脸,上面犹有泪痕,美丽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将坠未坠,楚楚可怜。她张开嘴,声音沙哑,却是无比的柔媚:
    
  “妾身本为歌者,身隶乐籍。前两天,接到朝廷的诏令,与夫婿一同前往京城,为圣上演奏。没想到……没想到……”,她抹了抹眼睛,似是再也说不下去了。停了一会儿,又道:“走到半路,夫君为强盗所杀,身上携带的财物,也叫劫匪给抢去了。妾身现在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想要北归,却没有盘缠,无由可致。倘若君子垂怜,暂且收容,就是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呜呜……”
    
  过路的男子本是一名军吏,听了这女子的话后,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仗着艺高人胆大,从马上跳将下来,走到那女子身边,借着月光,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
    
  那女子虽然身着素服,不施脂粉,一双妙目,一管琼鼻,一张红唇,却构成了丹青圣手也描摹不出的人间绝色。再加上她那口令人浑身舒泰的温言软语,如此凄恻而又卑微的请求,当今世上,又有几人能够硬起心肠来拒绝?
    
  花前月下,有美来兮,这样从天而降的艳遇,没有人能够抵挡。

  这个军人也不能。
    
  面前这簌簌发抖的女子,在无边的暗夜里,如同瑟缩在鹰爪之下的白鸽一般,那动人心魄的纤弱,可引起任何一个男子潜藏在内心深处的保护欲望。更兼能令一个刀头饮血,驰骋疆场的军人,热血沸腾。
    
  军人大手一挥:“某家正要北上,小娘子若不嫌弃,便可与我同行!”
    
  说完,不待那女子答话,便从身后牵过一匹马来。这匹马,正是他适才骑乘的那匹,现在,居然派上了这样的用场,倒也未曾料到。

  那女子盈盈下拜,对这军汉感激涕零。
    
  军人挥了挥手,将她扶至马上。待那女子坐稳之后,自己也跳上马背,让那女子抱住自己胸腹,打马扬鞭,就要向前赶去。
    
  那女子坐在军人身后,抿起红唇,不为人知地,轻轻地,得计地笑了起来。
    
  那匹马正要扬起四蹄,向前飞奔。忽然,从草丛深处,窜出一个人来。
    
  这人头顶光光,身披袈裟,手持锡杖,一声断喝:
    
  “此乃妖狐,君若同她偕行,可就上了当了!”
    
  说罢,举起锡杖,朝那女子头顶敲去,那女子躲避不及,头顶骷髅应声而落,惊心构筑的幻象亦于顷刻之间土崩瓦解。——一条四足修尾的狐狸,从马背上跳下来,朝密林深处,仓皇逃去。
    
  突然发生这样的变化,军人有点无所适从。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僧人。

   僧人长叹一声,道:“要问我怎么知道那女子是妖狐的,可就说来话长了。”
    
  原来,这沙门法号晏通,所修持的,本是头陀法。根据修行法门的要求,每天夜里,都要到丛林乱冢之间露宿,纵然遇风霜雪雨,其操不易;即便逢魑魅魍魉,其心不摇。今天晚上,他用过斋饭,刚从禅房出来,正打算在积骸旁边找块空地露宿,忽听得耳边有异动。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尾狐狸,从远方踉跄而至。看情形,为寻找此处,那狐狸也费了不少功夫。
    
  晏通躲在一边,打算看看这狐狸到底想要干什么,这一看,便将狐狸寻找骷髅,变作美女,在路上惑人的经过,尽收眼底。
    
  军人听晏通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如梦方醒。急忙躬身下拜:要不是晏通出手相救,不久的将来,说不定自己就被那狐狸榨干真元,疲弱而死,也成为这乱葬岗上的一具枯骨了!
    
  寒暄几句之后,军人朝晏通一抱拳,晏通则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二人就此别过。
    
  冷月如霜,照着那些堆累的白骨,反射出森冷的光辉。
    
  远处的城市,各家的灯火次第熄灭,那些红绡帐底,鸳鸯锦下,翻云覆雨,轻怜蜜爱之际,有多少温存的人儿,是头顶骷髅的妖狐幻化,有谁能说得清呢!
    
  只是,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适逢在林间练功的僧晏通。
    
  就如同,不是每个误入兰若寺的书生,都能遭遇他生命中的燕赤霞!

  出《集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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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雾飞舞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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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21: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宝宝寒 分享,辛苦了,+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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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13: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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