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4-30 09:11:15
《嫁鸟》
栗城的烟花巷来了一个古怪的客人。
那位客人年纪轻轻,看起来大约二十出头,羽扇纶巾,风度翩翩。栗城最好的画师见了他,逢人便说这位客人不是凡间的人,定是从仙界来的。
栗城最好的画师也是京城最好的画师,年轻时因为画栗城一种叫做“照山白”的花而名扬天下,被皇上召入宫中,专为皇上作画。
不过数年,画师忽然不会作画了。因此,皇上放了他回来。
问其原因。画师说,某日在宫中忽作一梦,梦见自己身处仙界,目及之处,皆美如画。
醒来后,画师大哭一场。
问哭什么。画师说,梦中有一仙女见了他,引他到隐秘处,一晌贪欢。不料此事被一仙尊发现,慈悲低眉的仙尊顿时气愤如怒目金刚,要将他逐出,并呵斥道:“永世不得再来此处!”
画师醒来后,回想世间人,皆是俗流之辈,而自己再也无法进入仙境,所以大哭。
从那之后,画师无心作画,以前觉得美的东西,如今不再觉得美,所以大失水准,最后亏得皇上仁厚,放了他回来。
但是没人相信画师。
因为这位客人来到栗城之后,首先去了青楼林立的烟花巷。
并且这位客人一开口就被人们发现,他说话结巴。
客人说:“你你你……你们这里……最最最……最好看的……咕咕咕……姑娘叫什……什么名字?”
客人前面结巴的时候,青楼的老鸨和姑娘们还能忍着不笑。当客人发出“咕咕咕”声时,老鸨和姑娘们再也忍不住了。
老鸨笑弯了腰。
姑娘们笑得如同被人踹了一脚的梨花树,颤得花朵都要掉下来。
后来老鸨和笑了的姑娘们说,不是她们不尊重远道而来的客人,而是那“咕咕咕”声和农家养的老母鸡的声音太像了。也有人认为那不像老母鸡的声音,而是学舌的鹦鹉发出的声音。
客人见楼上楼下的人都在笑他,不羞不怒,不紧不慢地从怀里掏出一把金灿灿的东西来。
青楼里灯火璀璨,姑娘们珠光宝气,但是那一瞬间,其他发光的物件都被客人手里的东西比下去了。
客人手里的东西像是着了火一般夺目。
客人将手一撒,一片片叶子洒落在了地上。
“金金金……金叶子!”见识多广的老鸨激动得结巴了起来。
老鸨如下水的鸭子一般展开双臂朝客人脚下的金叶子扑了过去。
姑娘们纷纷撒开挽着其他客人的手,如见了主人撒米的鸡一样围了过去。
“贵贵贵……贵客!想要什么样的咕咕咕……姑娘?”老鸨从鱼群一样的姑娘们中间挤了过去,笑嘻嘻地问这位客人。
客人的目光在群莺乱飞的姑娘们之中游移搜索,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都……都要!”客人大喊道。
老鸨一怔,随即轻轻推了推客人,笑道:“贵客莫要着急。我们这里姑娘不下一百位,慢慢来,慢慢来。”
于是,这位客人在青楼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栗城的人们都笑话画师。
“您看错了吧?仙人哪有来人间烟花巷寻欢作乐的?”
画师脸涨得通红。
“寻欢作乐也罢。仙人哪有说话不利索的?”
画师脸涨得像猪肝。
画师气得哆哆嗦嗦,反驳道:“他就不是凡人!我见过最好的人,你们没有见过。所以我知道,你们不知道!”
没过几天,青楼里传出来奇怪的说法。
这位突如其来的客人行为十分古怪。
据老鸨说,这位客人每晚点二十位姑娘,一个一个地去他的房间。
姑娘进房间后,客人上下打量一番,然后摇着扇子说道:“衣物尽去吧!”
姑娘平日里虽然是迎来送往的,但听到这个直白的要求后,还是羞涩又迷茫。
可是人人知道这位客人有用不完的金叶子。
姑娘犹豫片刻,便按照他的要求,如同蝉脱壳一般除去衣物。
此时,客人凑近前来,手也不碰,目也不张,只将那鼻子凑到肌肤近处,细细地嗅。
客人先嗅脸,然后嗅脖子,然后嗅肩,一路往下,嗅到脚尖。末了,客人捻起姑娘的一缕秀发,如同品酒品茶之前嗅酒气嗅茶味一样地嗅。
待头发嗅完,客人便轻轻退几步,长叹一声,失望地说道:“好了,你出去吧,劳烦请下一位姑娘进来。”
下一位姑娘进来之后,这位客人又将姑娘嗅一遍。
嗅完,客人又长叹一声,然后唤下一位。
嗅完二十位姑娘后,客人灭灯,独自休息。
第二晚,又是如此。
老鸨不明白这位客人为何有此怪癖,又不敢贸然相问。
姑娘们也不明白,但见赚钱比陪其他客人容易,想要被他多嗅几遍。
可是客人跟老鸨交代过,嗅过的姑娘不再点卯。
前面几天,青楼的老鸨和姑娘们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几天过后,就有流言传了出来,说是这位客人应是已死之人,来此地不是为了享受肉欲之欢,而是为了吸取人气。他嗅姑娘,就如饿鬼闻饭。
根据人人皆知的古老传说,已故的饿鬼是无法享用阳世的食物的,只能闻一闻。闻过的食物便会失去原来的味道,变得寡淡,味同嚼泥。因为食物里的精气已经被吸走了,如同元气大伤的人,只留下了病躯空壳。
这种流言一传出来,被闻过的姑娘们恐慌不已。她们害怕身上的人气被那位客人吸了去。
有个名叫筱幽的姑娘自告奋勇,要先见一见这位古怪的客人。
她进入这位客人的房间后,开门见山问道:“贵客,你是要吸走我的人气吗?”
客人摇摇头。
“那你嗅我们做什么?”筱幽问道。
这位客人说道:“我我我……找一位咕咕咕……姑娘……”
“那姑娘叫什么名字?”筱幽问道。
客人摇摇头。
“那姑娘长什么模样?”筱幽问道。
客人摇摇头。
“真是奇了怪了。你不知道姑娘的名字,又不知道姑娘的模样,你找她做什么?你怎么找得到?”筱幽问道。
客人说道:“我我我……记得咕咕咕……姑娘的气味……”
“原来如此!你闻我们身上的气味,是想从气味里找到那位姑娘?”筱幽恍然大悟道。
客人终于点了点头。
一番话聊下来,这位客人磕磕巴巴地说出了他来这里的缘由。
原来这位客人确实不是凡人,但也不是画师说的那样从仙界来的。
这位客人说,几百年前,他其实是一只学人舌的鹦鹉。他非常聪明,跟着主人学会了念《诗经》,后来它将《诗经》背得滚瓜烂熟。
主人经常在别人面前炫耀它。
很多人见这只鹦鹉能背《诗经》,自愧不如。
这只鹦鹉见有人在它面前露出羞愧的神色,顿时骄傲起来,觉得人也不过如此。
骄傲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孤独。
《诗经》里有那么多美好的情和爱,而它孤苦伶仃,形影相吊,一个伴儿也没有。
尤其是《诗经》的《伐木》中有一句“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古人都知道,鸟儿鸣叫是为了寻找知音。为何我身为鸟儿,却没有找到知音?
它的主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毕竟其他人家养鹦鹉都是养一只。养两只难免显得聒噪。
以前它不会觉得孤独,天天听到主人说什么,它就学什么。无忧无虑。
可它已经不是普通的鹦鹉了。
它是骄傲的鹦鹉,它也是孤独的鹦鹉。
它是需要知音的鹦鹉。
可是它的脚上有锁链,它无法离开鸟笼。
渐渐地,它开始变得忧郁。它不再乖乖地学主人说话,不再在主人面前好好地背诵《诗经》。
它想告诉主人,它需要一个知音。
可是它毕竟是一只鹦鹉,只能学人说话,不能自己重新组合字词,说出一句能表达自己的话来。
即使现在它已经修炼成人,仍然说得磕磕巴巴。
那时候的它连磕磕巴巴的话都说不出来。
主人以为它记性变差了,见它不好好背诵《诗经》,也没放在心上。对他来说,一只鹦鹉能背诵《诗经》中的某个段落,就足够在朋友面前炫耀了。
它越来越忧郁,无处发泄,于是开始拔自己的毛。
它将好看的尾巴上的羽毛拔光了。主人怜惜不已,却依然不明白。
然后它开始拔身上的羽毛。主人心疼不已,却仍然不明白。
后来是主人的一个朋友道出了它的心思。
那位朋友见了半身秃毛的鹦鹉,说道:“所谓腐草为萤,就像萤火虫发光,是那些故去的人为了被尚在人世的思念的人看见。鸟的羽毛也是用来展示自己的,它拔去自己的羽毛,是因为太孤独了。”
他的话说进了它的心里。
那个朋友第二次来的时候,带了一只满身通红似火的鹦鹉来。
那只鹦鹉是它见过的最好看的鸟。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4-30 09:11:33
那个朋友在它身边坐了下来,将那只火焰一般的鹦鹉放在它的身边。
它顿时紧张得不知所措。
它闻到了那只鹦鹉身上的气味。那是一股淡淡的香气,勾魂撩魄。
正是这股香气,让它自惭形秽。
它身上散发着瓜子的气息,那是主人最常给它吃的东西。
平时它懒于梳理自己,瓜子气息中还有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
那只火焰鹦鹉就如仙女下凡,而它是尘世里俗不可耐的庸物。
让它自惭形秽的还有它的羽毛。
火焰鹦鹉身上的羽毛太漂亮了。热情的红色中没有一点儿杂色。
而它已经秃了半边身子,仿佛是一只瓷器,被敲碎了一半。一半看似完整,一半支离破碎。
火焰鹦鹉一言不发。
它更加自惭形秽。它曾为自己能背出《诗经》而得意,在这只沉默的鹦鹉面前,它反省以前自己是不是太聒噪了。
它甚至不敢侧过头去好好看火焰鹦鹉一眼。
它心想,这只鹦鹉的修为必定比我高多了。学会说话不算什么本事,学会沉默比学会说话要更难。
因此,它修炼成人的时候,就直接来人世间寻找那只火焰鹦鹉。
火焰鹦鹉只陪了它几天。
主人的朋友在主人家住了几天,白天去附近游山玩水,晚上在灯下读书写字。离开时,朋友带走了火焰鹦鹉。
照它的理解,主人的朋友应该不是凡人,或许是仙界来的。火焰鹦鹉如同仙女一般了,鹦鹉的主人更应该是仙人。或许因为沾染了主人的仙气,火焰鹦鹉才会有这等灵智,才会如此超凡脱俗。
火焰鹦鹉离开后,它更感到寂寞孤独。
但是它不像以前那样自暴自弃了。
它有了“人”生目标。它要好好修炼,争取尽快追上那只火焰鹦鹉的修为。
这一修炼,便修炼了五百年。期间它换了好几个主人。
好在主人都没有认真地研究它的年龄。
五百年后,它终于修炼成人。
面对茫茫人海,他一头扎了进去,到处寻找当初那只鹦鹉。
他心想,火焰鹦鹉比它修为和境界都高出不止一点儿,必定早于它修炼成人了。
可是他没见过那只鹦鹉修炼成人后的样子,所以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模样。
修炼成人的妖怪年龄少则五百年,多则上千年,所以要隐瞒自己的年龄,避免被人发现。
他不知道那只鹦鹉对外宣称自己多少岁。
妖怪修炼成人后,都要取人的名字。他更不知道那只鹦鹉给自己取了个什么名字。
他唯一记得的,是那只鹦鹉的气味,勾魂撩魄的香气。
为了找到身上带有这种香气的人,他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了一百多年。
寻找的过程中,他还专门拜了一个做香水和香囊的人做师父。
师父告诉他,这种香气很少人用。要找到身上有这种香气的人,恐怕非常困难。
他不怕困难,反而窃喜。
如果这种香气很常见,那么即使闻出来了,也无法确认是不是就是她。
再说了,他要找的人如果跟常人一般,那就太普通了。那只鹦鹉即使修炼成人,也一定不是平庸普通之人。
可是出师一百年后,他依然没有找到身上带有这种香气的人。
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一个流浪的叫花子。
那个叫花子自称什么人都见过。
他赶紧拿出自己制作的香囊,让叫花子闻,问叫花子有没有遇到过身上带有这种香气的人。
那个叫花子闻了闻香囊的气息,笑道:“公子莫要逗我!这种香气,跟我以前在青楼里闻到的香气差不多!”
他疑惑地看着叫花子。
叫花子拍了拍身上的泥土,高傲道:“我以前风光的时候,可是青楼的常客!什么样的姑娘我都见过!”
他摇摇头。他不是怀疑叫花子的话,而是不相信他一直苦苦追寻的香气竟然来自青楼!
从那之后,他改换了寻找的方式,天天往满是胭脂俗粉的青楼里找。青楼里的姑娘为了吸引顾客,往往在衣服上添加许多浓重冲鼻的香气。这种香气往往将姑娘身上本来的气息遮掩。因此,他以这种古怪的方式寻找记忆里的气息。
寻找的过程中,他又拜了一位以画鸟著称的师父。
他将那只火焰鹦鹉画了下来,随身携带。
说到这里,这位客人从怀里掏出一个画卷,在筱幽面前徐徐展开。
画卷上的鹦鹉果然如同火焰,仿佛要将画卷点燃。
客人接着说,掰着指头一算,已经算不清找过多少个青楼,流连过多少红帐了,可是他依然没有找到这种香气。
因此,来到栗城后,他直奔烟花巷。
筱幽听客人磕磕巴巴说完,被他的执着感动得流下泪水来。
“如果她真的是青楼里的姑娘呢?”筱幽问道。
客人收起画卷,释然笑道:“如果是这样,她一定有她的原因。”
这句话他没有磕巴。
“很抱歉,我不是她。”筱幽抹着泪水说道。
“没没没……没关系……麻烦你唤唤唤……下一位姑……咕咕咕……姑娘进来。”客人说道。
筱幽嚅嗫道:“实在抱歉。其实我不是这里的姑娘。我是这里最有名的画师的婢女。现在外面人都说你要吸走姑娘们的人气,画师不信,要我来会一会你。”
客人笑道:“早早早……早看出来了,你你你……身上有笔墨气息,所所所……所以我都都都跟你说了。”
筱幽惊讶道:“你都看出来了?”
客人点头,然后说道:“不不不……不要跟别人说。”
筱幽道:“我知道你不能暴露身份。我只将你的话转告画师。”
筱幽离开青楼后,将这位客人的故事说给画师听了。
画师听完,惊呼道:“我见过!我见过!”
画师激动得不能自己。
筱幽道:“客人说那只鹦鹉早已修炼成人。您怎么会见过?”
“除了画花,我还画鸟。我曾见过一只红似火焰的鹦鹉。那只鹦鹉身上有一股勾魂夺魄香气。”画师说道。
画师拿起画笔,画下了一只红似火焰的鹦鹉。
筱幽在画师身边已有十多年,虽然画工不怎样,但见多识广的她眼力已经非常人所及。
“就是这只鹦鹉!丝毫不差!”筱幽震惊道。
画师扔下画笔,扼腕长叹。
“按照那位客人的说法,这只火焰鹦鹉不应该早就修炼成人了吗?倘若没有修炼成人,那就应该化为尘土了。怎么会还是一只鹦鹉?”筱幽问道。
画师道:“因为那是工匠做的。之所以有香气,那是人为添加的。之所以一言不发,是因为它并不是真鹦鹉。”
“您是说……当初它主人的朋友带过去的火焰鹦鹉……是假的?他要寻找的那个人……根本不存在?”筱幽脸色煞白。
画师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道:“我没有说错。他确实是仙界来的。他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没有活在人间里。”
—END—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4 18:05:58
《我的皇帝舅舅》
“我将来是要做皇帝的。”我的舅舅马为鹿经常跟我这么说。
那时候我还小,非常相信他的话。
舅舅马为鹿还是觉得我不会相信,补充说:“我在那个非常灵验的庙旁边碰到过那个邋遢和尚。那个邋遢和尚说,你是个做皇帝的命。”
我连连点头。我小时候很崇拜他,他说什么我都相信。
我听画眉村的人说过,顺着画眉村前面的老河往上游走,经过四五个村庄,走到一座形似鹰头的山前,有一座破落的庙。庙里有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和尚。那和尚的预言非常灵验。
但是那个邋遢和尚惜字如金,每个月只能跟人说十来句话,大部分时间保持沉默。
和尚沉默,是因为每次给人预测之后,第二天嗓子就会疼得说不出话来,要好久才能恢复。这是对他泄露天机的惩罚。
后来破庙里发了一场大火。
破庙和邋遢和尚都在那场火灾中灰飞烟灭。
我的舅舅马为鹿之所以碰到那个邋遢和尚,是因为他那天从学校逃学出来,顺着老河走到那里的时候,肚子饿了。
破庙侧面有一块种了豌豆的地。
舅舅马为鹿在地里偷了一捧豌豆,摘了几根细长的竹枝,将豌豆串了起来,又生了火,将豌豆串烤得生的生,糊的糊。他顾不得烫,也顾不得脏,大快朵颐,将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安抚了下来。
地里的豌豆是邋遢和尚种的。
和尚看到我的舅舅马为鹿,没有扯他的耳朵,没有骂他兔崽子狗娘养的,没有拖着他要去见家长,反而开启了惜字如金的嗓子,嘶哑地说道:“马为鹿,你将来是要做皇帝的。”
这句话让我的舅舅马为鹿吃了一惊。
“你是个做皇帝的命。”邋遢和尚又说道。
马为鹿顿时羞愧不已。
他以前没有因为大人说的话而羞愧过。
我的舅舅马为鹿小时候被画眉村的大人们称为“飞天蜈蚣”。
爬树掏鸟,下河摸鱼,上房揭瓦,顺藤摸瓜,追鸡赶鸭,什么事都做。
但他又极其聪明。在与画眉村隔着老河相望的龙湾中学里,他是所有老师又爱又恨的学生。
爱是因为他学习成绩特别好,考试总是第一。
恨是因为他调皮,逃学,打架,顶撞老师,过早地与学校里的漂亮女生谈恋爱。
家里人说他油盐不进,老师说他不知羞耻。
他都无所谓。
他经常挎着一个黄书包,顺着老河晃荡。
有时候在开满油菜花的地里躲着,无聊了捉花丛里的蜜蜂,饿了找一朵藏了蜂蜜的花,吸一口。
吃花里面的蜜,便是他教我的。
有些花的花蕊里面藏有一颗夜露一样的蜂蜜,气味芬芳,味道甘甜,比家里泡的红糖水和红糖茶要好吃的多。
不过蜂蜜不饱肚子,他还要去花生地里偷花生,豌豆地里摘豌豆,黄瓜藤下摸黄瓜。
那时候农村的田间地头种满了各种各样的瓜果蔬菜,几天不回家都不会饿着。
这就急坏了他的父母亲。
老师找到家里来,说马为鹿好几天没来上学了,是不是生病了?
家里人这才知道马为鹿又逃学了,于是到处找。
找到之后,伯爷爷将他吊起来打,他就是不哭不喊不叫。
伯爷爷将打谷机的箱桶里铺满猫骨刺,将马为鹿的衣服脱光了,丢进箱桶里。
他这才疼得求饶。
可是出了箱桶,他依然如故。
但是破庙遭遇火灾之前,那个邋遢和尚的话让他忽然心生愧疚。
和尚说完那两句话之后,转身回了到处长满荒草,瓦片像受了伤的鱼鳞一样的庙里。
舅舅马为鹿第一次跟我说他遇到那个邋遢和尚的时候,我正在跟他走象棋。
象棋开局之前,他拿掉他半边的猪马炮。
“让你半边,你也走不赢我。”舅舅马为鹿总是这么说。
我比他小十多岁。那时候我刚接触象棋,沉迷其中。我常常拉着他跟我下象棋。但是我的水平臭得很。
用舅舅马为鹿的说法是:“亮亮,你的水平臭得跟茅厕板子一样!”
茅厕板子就是那时候蹲茅厕时脚下踩着的两块木板。
马为鹿是我的堂舅舅,并不是亲舅舅。亲舅舅不会这样说我。
我不服气,但就是输。没赢过。
我之所以总找他下象棋,是因为他有一副极好的象棋。棋子大如李子,且是木质的。
而我自己的象棋是塑料的,仿的牛角料,小如瓶盖。
后来他不愿意跟我下棋了,干脆把他那副象棋送给了我。
因为那副象棋,我一直对他颇为感恩,到如今都记着他这份好。
虽然他常常逃学,但谁也没有想过他会上不了高中。
据画眉村的人说,我的舅舅马为鹿在中考之前犯了一个错误。
大概离中考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候,马为鹿再次逃学。
这次逃学,他不是一个人。他带上了另外四个同学。加上他,两男三女。
他们五个人先是去了龙湾桥的歌舞厅。
舅舅马为鹿读初中的时候,全国各地正是歌舞厅最流行的时候。
那时候很多人南下广州打工。
打工回来的人觉得大城市有时髦的歌舞厅,自己老家也要有一个。于是,歌舞厅在各地开了花。
哪怕是只有十几户商店的龙湾桥,也开起了歌舞厅。
歌舞厅鱼龙混杂,常常有人打起来。
我的舅舅马为鹿虽然不会跳舞,但常常混迹其中。
他不但自己去,还带同学去。
还带女同学去。
去两次,总有一次要打架。
他天不怕地不怕,不管对方是黑道还是白道,年纪多大,他都敢发生冲突。
若是受了伤,他就在外面游荡几天,等伤好一些了再回家或者回学校。
那时候浪子的港片横行,我想他是受了那些电影的影响,以为混小子浑身会散发光芒。那才是真正自由的生活。
等他醒悟过来的时候,为时已晚。
那次他带了四个同学去了歌舞厅。
因为有人对他带去的女同学起了心,他又和人打了起来。
打了架之后,他害怕人家找人打回来,于是带着四个同学来到了他家里。
据说,他们几个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他不敢吵醒父母,用铁丝拨开了大门后的门栓,悄悄地进了屋。
屋里没有多余的床,于是他们两男三女挤在了一张床上。
有人说,他们五个是横着一字排开睡的。
有人说,他们是混在一起睡的。
还其他的说法。
他们五个第二天还没有睡醒,中学的校长就带着公安找到他家里来了。
听人说,其中一个女同学是校长的女儿。
校长恼羞成怒,开除了马为鹿,取消了他的中考资格。
等他醒悟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学校外面游荡两三年了。
醒悟过来的他恐慌不已,他跟我说:“亮亮,你要好好读书,现在不想读书,等到你想读的时候,就没机会了。”
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懊悔和失落。
我问他:“邋遢和尚不是说你是个做皇帝的命吗?”
他搓着手说:“什么皇帝命?早就没有皇帝了。”他的手上有许多新伤口。
那些伤口不再是以前打架受的伤。
没有学可以逃之后,他学会了捕捉黄鳝。
捕捉黄鳝要用一种竹篓子,竹篓子的形状如开水瓶的胆。“胆”里放蚯蚓,引诱黄鳝从“瓶”口钻进去。钻进去之后,黄鳝就钻不出来了。
这样的竹篓子要用竹篾编。
竹篾割手。我的舅舅马为鹿的手指在编造那些竹篓子的时候常常划出许多细长的伤口。
除了捕捉黄鳝,他还会钓鱼,钓龙虾,钓青蛙,钓一切可以做成菜的东西。他还学会了做木工,雕石头。
农村里的匠人活儿,他一学就会。
反正“艺多不占身”,他离开了学校,反而啥都学。
在家里这样散漫了两三年后,他决定去外面闯荡。
“在这个地方,我是成不了皇帝的。我会变成一个你伯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我要去外面闯世界。等我做了皇帝,封你个将军当当。”我的舅舅马为鹿离开画眉村前,跟我这么说过。
他先去了那时候几乎所有打工人都去的广州。不到半年,回画眉村呆了两个月,又去了浙江金华。
那时候我已经上初中了。我听人说,马为鹿吃不了工厂里面的苦,开始在街头贩卖碟片。碟片都是不健康的那种,因此经常被捉。电话打到家里来,要钱取人。
每次提到我的舅舅马为鹿,伯爷爷就放声痛骂,跟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
虽然马为鹿没有挣到钱,但他在吃食上从来不亏待自己。
跟他在金华呆过的人回来后说,马为鹿挣来的钱都用来吃喝了。
他每天必须吃一顿梅菜扣肉,隔两三天必须买个猪心回来自己做了吃。依旧每晚都要去歌舞厅,跳舞,喝酒,跟人打架。
伯爷爷除了种田没有别的收入,家里贫寒。别人家的儿女在外打工,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钱。马为鹿不但从来没有打钱回来,还常常要伯爷爷打钱过去取人。
这样持续了三四年。
忽然有一天,马为鹿带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来到了画眉村。
那时候马为鹿已经长得又黑又胖,跟电视剧里的屠夫似的。马为鹿又没有钱。因此,他带着那个漂亮得像天仙一样的女孩回到家里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农村,只有为了“定”的女孩才会到男方家里来。
伯爷爷见马为鹿带了那个女孩来,挥着锄头要赶马为鹿出去。
伯爷爷认定马为鹿是在外面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伤天害理的事情。在伯爷爷的认知里,只有做了那种事情,他的儿子马为鹿才会发财。发财了,才会带这么漂亮的女孩回来。
“你要烂,烂在外面!不要烂到家里来!”伯爷爷喊道。
那女孩顿时哭了起来。
邻居左右连忙出来劝和。
人人以为女孩是被伯爷爷吓到了,一问,才知道这女孩是上了马为鹿的当。
从女孩哭哭啼啼的诉说中,画眉村的人们得知,她本是在厂里打工的,一次在外面吃宵夜的时候遇到了马为鹿。马为鹿从此天天去厂里找她。她不喜欢马为鹿,总是躲着。马为鹿竟然把自己的碟片摊位卖了,然后进了她的厂。她见马为鹿这样,有些感动,但仍然劝马为鹿放弃。马为鹿在她面前吹牛说,他老家的日子非常好过,他家里很有钱,他的家就像皇宫一样漂亮。如果她跟了他,一辈子吃喝不愁。不仅不愁吃喝,还完全不用做事,别说下地插秧了,就是下塘洗衣都不用。化妆品想买多少就买多少,衣服想穿什么样的就穿什么样的,牌想打多大就打多大,想打多久就打多久。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4 18:06:18
她非常喜欢打麻将。马为鹿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马为鹿这么一说,她就有点儿动心了。
马为鹿还跟她说,如果跟了他,就像当了皇后一样,可以过上皇后一样的生活。
她被马为鹿逗笑了。她问马为鹿:“我当皇后,那你是皇帝不成?”
马为鹿说:“不骗你。我们家那边有个非常灵验的和尚说过,我是当皇帝的命。”
女孩竟然相信了他的话。
年纪跟我差不多的女孩竟然真的跟着他来到了他家。
到了这里,她才发现我的舅舅马为鹿一无所有。
女孩当即要走。
马为鹿没有阻止她,却说出了一句让她没有立即离开的话。
“我说了让你当皇后,就会让你当皇后!”马为鹿铿锵有力地说道。
女孩站住了。
女孩留了下来。
女孩后来说,当时她没有离开,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有了马为鹿的孩子。她还没有告诉马为鹿。
她决定先把孩子生下来。生下来之后再离开。
但是我觉得,那时候她已经对我的舅舅马为鹿多多少少有了一些感情,她要看看马为鹿会不会好好待她。
从那之后,马为鹿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他重新捡起当年放黄鳝的竹篓子,捡起敲石头的凿子,扛起了锄头。只要是能挣钱的活儿,他都做。
从女孩来到画眉村的第一天起,他就不让她进厨房,不洗衣,不下田。家里扫帚倒了,都不让她扶起来。
他借来了五千块钱,放在女孩那里,叫她去打牌。
“先拿去打牌。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输了我再想办法。”马为鹿说道。
女孩拿了钱,就去龙湾桥的麻将馆打牌了。
到了吃饭的时候,他骑着借来的摩托去龙湾桥,把她接回来。
饭菜利利索索。
吃完,他又骑着摩托送她去麻将馆。
女孩打牌的水平很不怎样,常常输。
马为鹿发现自己挣的不够给女孩花,开始想偏门的捞钱方法。
很快他开始做古董生意。
说是古董生意,其实是在农村里寻找老物件,低价收进来,高价卖出去。
不得不说,他确实太聪明了。那时候很多人还没有想到农村的老物件值钱。铜钱挂在钥匙一起做钥匙扣,青花瓷瓶里装针线杂物,雕刻神仙的石头当磨刀石,老式家具坏了当柴火烧。
他到处淘这些东西,渐渐地收入上来了。
挣来的钱都给了女孩,女孩都放到了麻将桌上。
马为鹿的父母看不惯儿媳妇养尊处优,啥事都不做。
马为鹿对他的父母,还有村里说闲言碎语的人说:“她就是当皇后的命。她是皇后,我就是皇帝。你们管好你们自己就是。我的皇后轮不到你们说三道四。”
很快,这个来做皇后的女孩远近闻名。
这女孩也不管别人怎么说,照常什么都不做,天天打牌。
马为鹿一年到头从早忙到黑。
有了一些钱后,马为鹿拆掉了老房子,建了漂亮的新楼房。
这女孩也变成了我的舅妈。
五六年里,这位“皇后”给马为鹿生了三个孩子。
那时候计划生育还没有取消。因为超生,马为鹿被罚了不少钱。
“罚多少也要生。”马为鹿这么说。该交多少罚款,他一分也不少地交。
人人都说,马为鹿的女人过着皇后的生活,马为鹿自己却像个奴才。
我的舅舅马为鹿赚到钱,生活有些改善的时候,我已经上大学了。
我跟舅舅马为鹿见面的次数很少了。
但是每次见到他,他穿得比一般人还要差一些。领口袖口能看到磨破的地方,一双皮鞋穿得太久,疲软得像老人的脸。抽的烟也是别人认为不上档次的那种。
问他还吃不吃梅菜扣肉和猪心。
他说他不怎么吃肉了,吃素。
“吃素还是长胖。”他无奈地说。
而那个跟我同龄,我叫做舅妈的人,穿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光彩照人,就像躲在深山里从未经历过风霜的花。不会做一道菜,不知道猪肉多少钱一斤。
别人在她面前问她“飞天蜈蚣”马为鹿为什么服服帖帖的时候,她只是笑。
故事本来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可是天不遂人愿。
马为鹿四十岁那年,因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一出来,马为鹿懵了。
癌。时候不多了。
马为鹿到处借钱治病。
借钱的时候跟人说:“我这病即使治,恐怕也治不好了。你借给我的钱,恐怕我也还不了。我若是去了,我老婆不会赚钱,下面还有三个孩子要养。你考虑好了再借。不借我也理解。”
就这样的情况下,马为鹿还是借到了几十万。
临到去世,马为鹿跟他的“皇后”说:“我知道治病花不了那么多钱。多借了二十多万来,是留给你打牌的。借钱的都是以前有些交情的。他们答应不会找你讨。我以前答应要让你当皇后的。我没有办法了,只能做到这样。你不要生我的气。等二十多万用完,孩子们也该大了。我跟他们说了,等他们自己能挣钱了,要把你当皇太后供着,不许你做一点儿家务,让你想什么时候打牌就什么时候打牌,想打多大就打多大,想打多久……就打多久。”
—END—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19 10:41:33
《如何让喜欢的人也喜欢你》
到了立夏前后,南方的气温便像是被惯坏了脾气的孩子。
昨天还热得要命,今晚就要盖冬天的被子。
扶仙难免有些不适应。
因为睡觉时经常把尾巴放在被子外面,扶仙这些天嗓子有点疼。应该是着凉了。
她的男朋友则像是一团火,浑身发烫,即使扶仙帮他盖上被子,他也会在睡梦中踢掉,露出微微隆起如怀胎三月的肚子,鼾声如雷。
她并不喜欢现在的男朋友。
之所以和他在一起,是因为扶仙想学学人类是怎么谈恋爱的。
学会之后,她再去寻找当初让她动了凡心,让她修炼成人的那个男人。
茫茫人海,说得确实贴切。
自从她修炼成人之后,从荒无人烟的深山来到人间都市,就如从岸边跃入了大海。
要找到当初打动她的那个男人,就如大海捞针一样艰难。
“就算找到了他,你凭什么认为他会喜欢你?”一个同样是修炼成人的妖怪对扶仙说道。
跟她这么说的妖怪名叫阿扇。阿扇长得非常好看,带着一身的酒气。
偶尔有蚊子嗡嗡嗡地从耳边经过,阿扇就突然吐出长长的舌头,将蚊子卷起,送回嘴里,嚼得咯吱咯吱作响,然后连着口香糖一起吐出来。
扶仙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看出阿扇是从壁虎修炼成人的。
阿扇的舌头快如闪电,一般人看不到她捕捉蚊虫的动作。
扶仙觉得阿扇说得有道理。就算我喜欢他,他也不一定就喜欢我。
“喜欢一个人不难,难的是,让喜欢的人也喜欢你。”阿扇嘴里嚼着说道。
“那该怎么办?”扶仙问道。
她们讨论该如何获得人类的喜欢的时候,周围的人正在跳舞。一个舞女刚刚登上舞台,爬到了约半米高的音响上。
舞女非常性感,腰肢扭动如水蛇。
“她是蛇。跟我一起到这个酒吧入职的。”阿扇看着五颜六色的灯光在舞女的身上流动,微笑着说道。
“我们都必须要找一个工作吗?”扶仙问道。
阿扇点点头:“你首先得养活自己。你看,那个送外卖的小哥,也是我们的同类。”
扶仙朝扭动的人群里看去,一个穿着黄色工服,提着外卖焦急寻找买主的小哥显得格格不入。
“他是一个矛盾的人。”阿扇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扶仙问道。
“他喜欢吃人,但又说人都是苦的,不好吃。”阿扇瘪嘴道,仿佛她尝到了难以下喉的苦味。
扶仙没有看出那个送外卖的小哥是什么妖怪。
藏得挺深的。扶仙心想。
“他也是来人海寻找喜欢的人吗?”扶仙问道。
“应该是吧。”
“那他为什么要吃人?”
“我猜,可能他要寻找一个甜味的人吧。”
“你怎么知道的?”扶仙问道。
“前几天,就在这里,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你笑起来好甜。结果他当场朝那个女人扑了过去,咬了那个女人好几口。被咬的人惊慌失措,他却连吐了几口,说,哪里甜了?”阿扇说道。
在她们两人的注视下,送外卖的小哥终于找到了下单的人。小哥对着那人的耳朵大喊:“记得给我五星好评!谢谢啦!”说完,小哥匆匆离去。
她们两人的目光回到了舞女的身上。
“再说说她吧。她还是蛇的时候,有个人在水里游泳的时候打扰到了她。她游了过去,咬了那个人一口。那人吓得惊慌失措,差点儿溺水。那人离开后,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被她咬了一口的人。从水里爬到了岸上,忍着几乎窒息的干渴,她终于找到了那个人。很快,她发现那个人是个登徒浪子,天天在酒吧里猎艳。可是即使如此,无论她怎么委曲求全,那个人并不喜欢她。”阿扇一口喝掉了大半杯调制得像毒药一般的鸡尾酒。
“真可惜!”扶仙感慨道。
“那个人去世后,她听到有的混酒吧的女孩说,那个人有个奇怪的癖好,他喜欢那些喜欢咬人的女孩。”
扶仙一愣。
“原来他一直在怀念当初被咬的感觉。”阿扇将杯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音乐声越来越躁动。
音响上的舞女疯狂地摇摆身体。
“回到你问我的那个问题。你在找到你要找的那个人之前,最好先找个人试一试如何跟人谈恋爱。”阿扇张开嘴,蛇信子一般的舌头在嘴边舔了一圈。
正是因为接受了阿扇的建议,扶仙才跟这个男朋友住在了一起,过着人类情侣间才有的生活。
但是扶仙有个缺点——睡觉的时候容易露出尾巴。
在这一点上,阿扇有类似的困惑。
阿扇告诉扶仙说,她跟人舌吻的时候舌头会不由自主地变长,然后卷起来。这让跟她接吻的人造成她是情场老手的错觉。
因此,她好不容易找到了心上人,却被心上人抛弃。
每个妖怪都有不经意暴露自己的时候。
为了不引起男朋友的怀疑和恐慌,扶仙睡觉时常常侧身,将一条腿放在被窝外面,这样的话,尾巴露出来的时候,会顺着腿露到被窝外面去。
即使这样,难免还是有露馅的时候。
有一次,男朋友半夜醒来要去卫生间,看到了扶仙身后的被子里露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
男朋友将她摇醒,问道:“你怎么把玩偶藏到被窝里了?”
扶仙早就想到自己会有露馅的一天,提前买了许多有毛茸茸的尾巴的玩偶放在卧室里。
“我小时候经常一个人睡,爸妈不在家里。我害怕,要抱着毛茸茸的玩偶才有一点儿安全感。”扶仙脱口而出。
这样的理由扶仙早就想好了。
男朋友听了,眼神中流露出怜惜的神色。他在她额头轻轻吻了一下,温柔地说道:“我就喜欢抱着玩具熊睡觉的女孩。”
扶仙问男朋友:“你们男人除了喜欢抱着玩具熊的,还喜欢什么样的?”
男朋友想了想,说道:“有很多种吧?总的来说,大部分人应该是喜欢肤色白的,腿又长又直的,说话温柔的。而我呢,喜欢眼睛会说话的。”
扶仙都记在心里。
后来扶仙对阿扇说:“男人可能都喜欢抱着玩具熊睡觉的女孩。这样显得女孩需要保护。”
阿扇说:“那你找到心上人之后,一定要在床边放一个玩具熊。”
扶仙接着说道:“肤色和腿我们可以变幻成任何模样。至于声音,我们最初都不会说话,都是从学人声开始的,对我们来说,这也不难。可是眼睛怎么说话呢?大家不都是用嘴说话的吗?”
阿扇用力地眨了眨眼睛,似乎想要尝试用眼睛说出什么话来。然后她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没见过用眼睛说话的人。但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你,你跟他接吻的时候,千万不要乱搅动舌头。”
阿扇说得没错。
作为一只由狐狸修炼过来的人,扶仙在舌头触碰到任何生肉的时候,都难免勾出食欲。
“我不怎么会搅动舌头。但是我总是流很多口水。”说完,扶仙自己都觉得非常难为情。
男朋友见她不停地流口水,诧异地问道:“我怎么感觉你是想吃了我?”
扶仙口不择言回答道:“对啊,我就是想吃了你。”
阿扇听到扶仙这么说,吓了一跳,警告道:“你可千万不能暴露身份啊!”
扶仙摇摇头,说道:“他听了这句话,不但没有吓到,反而更加激动。”
阿扇替扶仙松了一口气,说道:“我明白了。他把你这句话当做是调情的话了!很多男人喜欢听这种撩拨的话。”
“是吗?那以后遇到那个人,我也说我想吃了他。”扶仙捂嘴窃笑道。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真的找到了那个心上人,现在的男朋友怎么办?”阿扇问道。
扶仙想了想,回答道:“那就真的把他吃掉吧。我喜欢的人,放在心里。喜欢我的人,就用来填充肚子吧。”
“渣女!”阿扇啐了一口,随即笑了起来。“不过我劝你尽早吃了他。我们妖怪都是长情的动物,跟人不一样。不论是什么人,相处的时间久了,我们就会生出难以割舍的情愫。”
“是吗?”
“你想啊,猫啊狗啊牛啊鸡啊本来都是没有主人的,但是和人相处久了,就认了那个人做主人,赶都赶不走。”
阿扇的话让扶仙担忧起来。
扶仙担心,以后即使遇到了心上人,也舍不得离开现在的男朋友。
掰着指头一算,认识现在这个男朋友的时间已经挺长的了。
“再说了,人是善变的。你不吃掉他,他以后也会抛弃你。那时候感受到痛苦的是你。”阿扇补充道。
为了消除这个隐患,扶仙决定吃掉男朋友。
扶仙告别阿扇,回到了与男朋友居住的地方。
一进门,扶仙就看到了桌上的枇杷膏。
厨房里咚咚咚的切菜声传了出来。
男朋友应该是听到了她进门的声音,在厨房里大喊道:“你不是嗓子疼吗?我买了枇杷膏。喝了会好一点!”
扶仙心里一暖。
同时,她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不要心软!要快刀斩乱麻!
她冲进了厨房,对穿着围裙拿着菜刀切着肉的男朋友凶巴巴地大喊道:“我要吃了你!”
她的眼睛瞥到了被男朋友斩成了稀泥一样的肉糜。
她无比厌恶人类这种肉的吃法。生吃不好吗?非得煮熟!大块撕咬不好吗?非得剁碎!
她以为男朋友会吓得哆哆嗦嗦。毕竟这次她是认真的。
男朋友果然吓得愣住了。
很快,男朋友脸上浮现出奇怪的笑容。
“你笑什么?我是认真的!”扶仙气咻咻道。
“就在这里吃?”男朋友问道。
“就在这里!”扶仙用力地点头。
我们妖怪吃人,可不会像你们一样先切再炒然后放各种影响食欲的调料最后盛到碗碟里还摆出各种自以为好看的花样!
男朋友忽然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来。
扶仙有点儿懵。
“我感觉到以前你好像不怎么喜欢我。我一直在想怎么迎合你,才能让你喜欢我。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他说道。
“知道了什么?”
“原来你喜欢在厨房里……”
还没等扶仙反应过来,男朋友就朝她扑了过来,仿佛她才是要被吃掉的食物……
第二天。
“所以……你们……你没有吃掉他?”
阿扇听扶仙说完整个过程,难以置信地问她。
扶仙羞涩地点头。
“那你喜欢的人怎么办?”阿扇问道。
“他就是我喜欢的人啊。”扶仙回答道。
—END—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20 08:49:41
《把我带走吧》
四月二十一那天傍晚,阿茂的心情有点儿不好。
阿茂心情不好,不是因为外面下了雨而不能出门,不是因为给他收留的那只肥胖的猫喂饭时不小心打破了碗,也不是因为挂在屋檐下晾着的一串酸菜叶子不见了。
阿茂坐在门槛上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心情会不好。
那只肥胖的名叫冒滴的猫才不管他心情好不好,它自顾自地吃着破碗里的鱼腥饭。呼哧呼哧的,吃没有吃相。
阿茂其实不喜欢猫。也不是不喜欢猫,是不喜欢一切有情众生。
阿茂的师父说,经书里对有情众生和无情众生有各种各样越看越糊涂的解释,但是对于他来说,有情众生就是有情有义的,无情众生就是无情无义的。
阿茂辩解说,不对呀师父,大师父说人都是有情众生,牲畜飞虫都是有情众生,花草树木,水土江川是无情众生。照您这意思,人也有属于无情众生的人咯?
大师父并不是阿茂的师父。大师父是从外地云游过来,在阿茂的小寺庙歇了两天脚的苦行僧。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大师父来这里歇脚的时候,很多人来请大师父念经。
阿茂的师父称苦行僧做“大师父”,阿茂也便跟着叫“大师父”。
阿茂的师父白了阿茂一眼,啐道:“我说是无情众生,就是无情众生!别说大师父了,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是无情众生!”
阿茂懒得跟师父争辩。如果天王老子真的来了这个庙里,香火肯定会变得旺盛起来,师父肯定第一个屁颠屁颠地去迎接。
但是天王老子没有来。寺庙的香火越来越少。后来师父病倒了,都没有钱去抓药。师父没有拖多久,就自己见天王老子去了。
阿茂想着,师父若是在天上见到了天王老子,会不会跟天王老子争辩到底什么是有情众生,什么是无情众生?
估计不会。
阿茂知道,师父的胆子小得很。
他听人说,师父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姑娘,却因为胆怯,从来不敢表白。后来姑娘嫁给了别人,师父一气之下出了家。
师父其实知道阿茂是妖怪,但是师父还是收了他做徒弟。
终其原因,还是因为师父收不到徒弟。
别的出家人多多少少会念点儿经,不管是有人出生,还是有人故去,都会选合适的经念一念,赚点炮火钱。
是的。师父把那些钱叫做“炮火钱”。
按照本地的说法,人们到了清明去祖坟上放炮烧纸,那些看不见的祖先们收到的便是“炮火钱”。
师父是在揶揄那些靠给人念经的出家人。
但阿茂觉得师父是嫉妒,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因为师父就不会在合适的时候念合适的经。师父没有本事赚到“炮火钱”。
师父不仅不会念经,还不会驱邪,还不会打坐,死要面子不会化缘。别人来看面相命理风水运程等等等,他是一概不会。
所以师父的日子过得清苦,也没有人愿意做他的徒弟。
大师父在这里歇脚的时候,说过阿茂的师父。
“出家也是一门手艺啊!你手艺活儿都没有,怎么赚钱糊口?”大师父说。
阿茂的师父点头微笑,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回头师父就在阿茂面前嘟囔:“早知道出家也要手艺,我就不出家了!”
阿茂说:“师父,那您可以还俗啊!”
师父眼睛一瞪,举起手作势要打阿茂,但是手终究没有落下来。
“你这个小妖怪懂什么?除却巫山不是云!那姑娘嫁了别人,我就不会再娶了!我这是削发明志!谁曾想家里人都以为我要出家,哭的哭,闹的闹。我懒得解释,解释也解释不明白,干脆顺了他们的意思出了家!”
阿茂这才知道师父为什么出了家。
“师父,您当初为什么不跟那姑娘说你喜欢她?”阿茂问道。
师父顿时懦弱起来:“这种事情……怎么说得出口嘛……”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师父特别喜欢猫。无论是谁家的猫跑到寺庙来了,他都要装一小碗鱼腥饭给猫吃。哪怕是无主的野猫。
因此,寺庙里常有猫出没。
每到春天归来,寺庙的夜里便响起凄厉如哇哇哭的猫叫声,吵得阿茂睡不着。
阿茂跟师父说:“要不别喂那些猫了吧?夜里它们叫得我睡不着。”
师父瞪眼道:“忘了我怎么跟你说的吗?出家人应该慈悲为怀。”
阿茂说:“可是您的鱼腥饭里还有煮熟的鱼啊。”
师父斜眼道:“那……那……那……你怎么这么多话?”
不一会儿,师父叹了口气,推心置腹地对阿茂说:“你看猫儿多大胆啊,到了春天,便大胆叫了起来。没羞没躁的,叫得人尽皆知。师父是佩服猫儿的胆量啊。师父就是没有这个胆量。”
阿茂明白了。
师父沉吟道:“春叫猫来猫叫春,一声一声又一声。老僧也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
正月二十一,惊蛰的前一天,一个毛头姑娘抱了一只瑟瑟发抖的猫,来到了阿茂的寺庙。
毛头姑娘头发没有梳,乱如路边被风吹拂的茅草,脸也没有洗,脏如雨后溅了泥水的石阶。唯一干干净净的,是那双眼睛。干净得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东西。那眼睛发着光,仿佛里面点着灯。
毛头姑娘将猫放在阿茂面前。
那时候猫还没有现在这么肥胖。看起来瘦骨嶙峋,也可能是身上的毛被打湿了,只是看起来瘦。
“听说你师父喜欢喂猫,但是没有自己的猫。不如收留这只猫吧。”毛头姑娘说道。
阿茂想告诉她,他的师父已经见了天王老子。
“每到逢七的日子,我会来看它。”毛头姑娘又说道。
“什么叫逢七的日子?”阿茂问道。
毛头姑娘眉头一皱:“这你都不知道吗?”
很快她眉头舒展,耐心解释道:“就是初七,十七,二十七。”
“就这三天吗?”
“呃……还有二七十四,三七二十一,四七二十八。”
阿茂心里一喜。
大师父曾经说,出家人不打诳语。
不说,就不算打诳语吧?
阿茂没有告诉毛头姑娘他师父见了天王老子。他自作主张,替师父收留了那只猫。
毛头姑娘果然每到逢七的日子,就来寺庙看看猫,顺便看看阿茂。
阿茂将这只猫养得很好。自己本不宽裕的口粮都省出来给猫吃。
毛头姑娘第二次来看猫的时候告诉阿茂,她在河对面的一家药铺做学徒。掌柜是不可能让她在药铺里养猫的。她早就听说河这边寺庙里的师父常给猫喂食,所以捡到这只猫之后,送到了这里来。
阿茂心想,难怪她身上有股好闻的中药味。
第三次来看猫的时候,毛头姑娘朝着阿茂身后的大殿里看了看,问道:“你师父呢?我来了两次了,怎么没有见过你师父出来?”
阿茂心虚地回答说:“他呀,见天王老子去了。”
毛头姑娘惊讶道:“你师父的修为这么高了吗?飞天遁地,来去自如?随时可以见天王老子?”
阿茂摸了摸鼻子,说道:“何止是见天王老子?他还要跟天王老子争辩到底什么是有情众生,什么是无情众生呢。”
“你师父可真厉害!”毛头姑娘的眼神中充满了钦佩。
他们俩一边看猫,一边天南地北漫无边际地聊。
每次聊着聊着,毛头姑娘突然站起来,惊慌道:“糟糕糟糕,耽误太久了,掌柜该骂我偷懒了!”
毛头姑娘不跟他作别,就慌慌张张地跑了。
这一幕刚好被在寺庙里挖野菜的老奶奶看到。
师父还在世的时候,那位老奶奶只在寺庙外面挖野菜。
师父去世后,由于疏于打扫,外面的野菜长到寺庙里面来了。老奶奶也像野菜一样进了寺庙的院子。
老奶奶和野菜,好像谁也离不开谁。
老奶奶看着毛头姑娘的背影,说道:“没礼貌!没一点儿人样!”
阿茂看了看毛头姑娘朝着河那边奋力奔跑的背影,为她着急,怕她挨掌柜的骂。
河两边的草很深。河上的桥是三根并排钉在一起的圆木。
毛头姑娘一走到河边,就被草淹没了。
阿茂又担心她过桥的时候落水。那三根圆木上面长满了青苔和零星的木耳,下雨的时候有点儿滑。
阿茂记得前几天下过雨,不知道现在圆木上面干了没有。
阿茂自己是不敢过那个桥的。
他怕摔。
大师父在这里歇脚的时候给他算过命,说他是“土命”,且“火旺”。
“这火太旺了,你猜猜这土命会怎么着?”大师父像是要开启阿茂的灵智一样问他。
阿茂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你想想啊。那些瓷器,陶器都是怎么来的?用土坯,用火烧。你这命,就跟景德镇出来的东西一样,坚硬,但是脆弱!经不得摔。所以你天生怕摔。”
大师父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茂的师父气冲冲地跑了过来,将阿茂从大师父身边拉走。
“算什么命!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命越算越薄!”师父大声责备阿茂。
大师父离开寺庙后,师父跟阿茂说:“你差点儿在大师父面前暴露身份了!大师父除了会念经和算命,还会捉妖怪!你要学会保护自己,隐藏自己。毕竟你是妖怪。无论是谁,你都要小心。哪怕对方自称是妖怪,你也要小心。”
“妖怪也会捉妖怪吗?”阿茂问道。
师父忧心忡忡说道:“你哪里知道对方是不是真妖怪?人的心比妖怪的心多了一个窍,有的人自称妖怪,是为了接近你,让你放松警惕,从而暴露妖怪的身份!”
虽然受了师父的批评,但阿茂觉得大师父真的很厉害。阿茂确实天生怕摔。
因为怕摔,阿茂无数次想去河那边的药铺看一看,但是不敢过圆木桥。
他只能在桥这边盼着毛头姑娘过来。
有一次,毛头姑娘撸猫的时候问阿茂:“你想过以后的生活吗?”
阿茂摇摇头。
他没有想过以后。眼下能填饱肚子,能晒晒太阳,他就无比满足了。
“你呢?”阿茂问道。
毛头姑娘托着下巴,望着远方,说道:“我想学会掌柜制药开方的本事之后,自己开一个药铺。”
“开在哪里?”阿茂问道。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20 08:50:01
“当然是别的地方啦。这里的药铺已经够方圆几十里的人们治病了。”毛头姑娘嘟起的嘴,能挂一个水壶。
“那你学成之后会离开这里咯?”阿茂心里有点儿慌,仿佛每次走到圆木桥边时一样。
毛头姑娘点点头,摸了摸猫的脑袋,顺了顺猫背上的毛,说道:“那时候我就不能来看猫和你啦。”
“能不能不开药铺?”阿茂忐忑问道。
毛头姑娘摇摇头。
“你要像掌柜一样悬壶济世吗?”阿茂问道。
毛头姑娘抿了抿嘴,说道:“实话跟你说吧,我是一味中药修炼而来的妖怪。所以我身上带着中药气味。不信?呶,你闻闻。为了不暴露妖怪的身份,我必须借医馆的气味隐藏自己。”
“原来是这样!”与此同时,阿茂想起了师父的告诫。
毛头姑娘又说道:“也或许,我不能来看猫和你,是因为我的身份暴露了,不能来了。”
他不敢告诉毛头姑娘,其实他也是妖怪。他不敢告诉毛头姑娘,他之所以没有过桥去看她,是因为怕摔。
四月二十一那天,阿茂从早晨等到太阳落山,还是没有等到毛头姑娘来。
阿茂终于想明白他为什么心情不好了。
阿茂掰着指头算了好几遍,确定二十一是三七二十一。
他还问了挖野菜的老奶奶:“老奶奶,三个七加一起,是等于二十一吗?”
老奶奶说:“是的。”
他不放心地追问道:“老奶奶,你确定吗?你确定没有算错吗?”
老奶奶说:“我算了一辈子,三个七是二十一。”
阿茂还是不放心,问道:“老奶奶,一辈子就不会错吗?”
老奶奶的手一颤,装野菜的篮子落了地,野菜从篮子里撒了出来。老奶奶的泪水从眼角流了出来。
“老奶奶,您这是怎么了?”阿茂慌忙去扶老奶奶。
老奶奶抹泪道:“我错了一辈子。我年轻时候喜欢你师父,但是不敢说。我期待你师父喜欢我,但他从来没说过。我以为你师父不喜欢我。我就嫁了人,他就出了家。等他出了家,我才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可是晚了。我常来这边挖野菜,是为了偷偷看他一眼。等他去世了,我才敢进这里来……”
阿茂恍然大悟。
老奶奶又道:“我看你挺喜欢那个毛头姑娘的,那毛头姑娘也喜欢你呢。”
阿茂问道:“老奶奶,您怎么知道她喜欢我呢?”
老奶奶道:“她都在你面前暴露妖怪的身份了,她把生死都给你了,还不喜欢吗?”
阿茂说道:“师父在世时说过,人有时候会伪装妖怪。”
老奶奶道:“我看她没一点儿人样,还没成为真正的人呢。以前大师父云游到这里来的时候,我听人说,大师父在找两个妖怪。一个是你。我想还有一个就是她了。”
阿茂听了,一阵后怕。他这才知道师父为什么不要他在大师父那里算命。
老奶奶道:“大师父说他以前是什么仙尊。我才不信。就算是真的,我想他也是个糊涂蛋仙。”
“老奶奶,您就这么相信我吗?”阿茂感激得差点掉出泪水来。
老奶奶道:“你师父相信你是善良的,我就相信你是善良的。”
阿茂问道:“老奶奶,可是她为什么今天没有来?”
老奶奶道:“或许是学成了,或许是暴露了。你自己过河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阿茂抱起猫,扭头狂奔。
跑到河边,看到圆木桥,阿茂虽然害怕,但还是毫不犹豫地过了桥。
阿茂第一次来到人们常说的药铺。
药铺已经关门了。
药铺的门槛上坐着毛头姑娘。
毛头姑娘抬起头来,眼神里露出一丝惊喜,随即眉头紧蹙,表情黯然。
“你……今天……三个七是二十一吗?”阿茂语无伦次地问道。
毛头姑娘点点头,失落地说道:“不好意思,我要离开这里了。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告别……告别吧,不舍得;不告别吧,会被人说没礼貌……”
阿茂走到毛头姑娘面前,将猫放在毛头姑娘脚下。
“没关系的。你去开药铺吧!”阿茂说道。
“那我以后就不能来看你了。”毛头姑娘忧郁地看着他。
“没什么大不了的。”阿茂轻松地说道。
毛头姑娘叹了口气,欲言又止。
阿茂在药铺门槛上坐了下来。
“把我带走,不就可以天天看到了?”话音刚落,阿茂不见了。
药铺的门槛上出现了一个瓦罐猫。
半年之后,距离河边寺庙大约九十里的小镇上新开了一个药铺。
药铺掌柜是个毛头姑娘。
毛头姑娘养了两只猫。一只胖胖的。一只呆呆的。
—END—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21 09:17:21
<药人>
萨子进大小姐的闺房时,心里总是打鼓,打得砰砰响。
这打鼓的声音好在只有他自己听得震耳欲聋,别人是听不见的。
大小姐已经病了很多年。萨子不但要喂大小姐喝药,还要喂饭。不但要喂饭,还要隔三差五给大小姐擦洗。
当然,萨子只给大小姐擦洗脸,手,胳膊,脚,腿。偶尔擦擦背,但是不能解开大小姐的衣服,只能将冒着热气的手巾铺在手掌上,然后伸到衣服里面去擦洗。
老爷开着好几家当铺,除了这个县城的,还有别的县城的,还有外省的,还有京城的。
老爷太忙了,他是不可能亲自来照顾大小姐的。
大小姐的母亲去世得早,老爷只能请了萨子来。
萨子之前在药铺里当学徒,每天切各种各样的药材。这个单调的事情看起来简单,但是里面是有道道的。羚羊角、苏木、降香要切极薄片;白芍、乌药、天麻要切薄片;茯苓、山药、大黄要切厚片;甘草、黄芪、鸡血藤要切斜片;白术、升麻、附子要切直片。
萨子六岁就被父母丢在药铺了,当了十年学徒,切了十年药材。
这十年里,萨子的父母没有来看过他。
教萨子切药材的老师傅说,萨子,你是“离娘犯”的命,不能跟家里人亲。你父母不来看你,是为了你好呢。
萨子问老师傅什么是“离娘犯”的命。
老师傅说,离娘犯,就是生辰八字和父母中某一位相冲的意思,轻的要改口叫伯伯叔叔或者姑姑婶婶,重的要送人。你这种估计是最严重的,所以不能相见。
萨子不知道老师傅说的是真是假。
老师傅年纪更大一些后,手开始不由自主地抖。掌柜便给了老师傅一些钱,打发他回家养老去了。
所有的药材便都留给了萨子一个人切了。
从那时起,萨子早上就要早早地起来,晚上要等到半夜才能睡,一个人要切两个人的量。萨子没有一句怨言。
正因为他切得多,技艺精进,越切越好。
后来老师傅回到了药铺,据说是老家已经没了亲人,想在药铺养老。
掌柜给老师傅安排了一个比较闲的活儿。
老师傅一得空,就到萨子这里来扯闲篇。天南海北,家长里短,男女老少,什么都扯。尤其是街坊邻居里谁家孩子有出息啦,谁家姑娘跟人跑了啦,谁家跟谁家好,谁家跟谁家闹,等等等等。
萨子一边听,一边切药材。
老师傅说:“萨子,你知道吗?外面有些人已经不吃补药了。”
萨子问:“那吃什么?”
老师傅说:“缺啥补啥。比如说胃不好,就把鸡胗——也就是鸡的胃里面那层叫做鸡内金的黄色硬皮剥下来,塞在墙缝里。等鸡内金风干了,磨成粉,泡水喝掉。能治消化不良。”
萨子问道:“是不是因为鸡的胃连小石头都能消化,所以消化能力特别强,所以吃了能帮助人的胃消化食物?”
老师傅点头。
萨子觉得没有什么了不得的。
萨子手里的甘草一片一片如秋天的落叶一般掉落到簸箕里。
老师傅看着甘草片,说道:“萨子,你切药材的工夫越来越好了!”
老师傅又说:“鸡内金倒是很常见啦。连家港有个财主眼睛不太好,你知道他吃什么吗?”
“吃什么?”萨子手里的活儿不停,漫不经心地应付道。
“吃鱼眼珠子!”老师傅说道。
萨子久远且模糊的记忆里,他的母亲每次吃鱼的时候,都要用筷子小心翼翼地把已经煮成哑白色的鱼眼珠子挑出来,放到他的碗里。“吃了对眼睛好!”他的母亲总是这么说。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萨子说道。
老师傅说:“他的吃法跟一般人可不一样。他每餐要吃一饭碗的眼珠子!一饭碗的眼珠子,你知道要多少鱼吗?”
这倒是让萨子觉得新奇。哪有把鱼眼珠子当饭吃的!
老师傅又说:“还有腰不好的,吃羊腰子。腿脚不好的,吃猪蹄筋。房事不和的,吃牛鞭。最近我听到一个传闻,据说……”老师傅压低了声音,凑近萨子,“据说有人开始吃人了……”
萨子的手一哆嗦,甘草片切成了甘草段。
“吃人?”萨子皱起眉头问道。
老师傅神秘兮兮道:“是啊。反正吃啥补啥,何必吃其他的?不如直截了当,吃人呗……”
那天晚上,萨子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药铺里的一味补药。有人进了药铺,指着他,问掌柜:“这个药多少钱一两?”
掌柜与那人耳语几句。
那人欣喜点头,说道:“那我有救啦!”
萨子吓得哆哆嗦嗦。
再见到掌柜的时候,萨子有点儿害怕。
掌柜见萨子表现得不同寻常,问道:“你怎么了?”
萨子连忙摆手,却说不出话来。
掌柜摇摇头,去柜台那边打算盘去了。
萨子觉得好笑。就算人可以做药,掌柜也不会把他卖了,掌柜还需要他切药材呢!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华贵挺着肚子的人走进了药铺。
老师傅悄悄告诉萨子:“这个人是城北那边那个当铺的老板,可有钱了!开了好几家当铺!除了我们县城的,还有其他县城的!除了其他县城的,还有省城的!除了省城的,还跟人在京城合伙开了一个!”
“再有钱,还不是会生病?”萨子不以为然。
掌柜给当铺老板抓药的时候,当铺老板拿起甘草片看了看,每一片的厚度几乎完全一样,斜切的角度几乎完全一致。
“我的老天爷!”当铺老板禁不住感叹道。
随后,当铺老板问掌柜:“这药片是谁切的,怎么切得这般精致?”
掌柜告诉当铺老板:“是萨子切的。”
当铺老板一愣:“傻子?”
掌柜摆摆手,把萨子叫了出来。
当铺老板当时就动了把萨子带走的心思。
萨子后来才知道,那时候照顾大小姐的是别人,但是都照顾不好大小姐。
一个是大小姐脾气不好,容易对下人发火;一个是下人难做,既要熬药,又要照顾大小姐的生活起居吃喝拉撒。
当铺老板对熬药的要求很高,每味药的分量不能多一分一毫,也不能少一分一毫,必须用戥子称来称重量。戥子称能称出五十分之一两,药材多了一指甲盖的分量也不行。
大小姐呢,简直是躺在床上的病老虎,摸也摸不得,不摸又不行。
照顾大小姐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大多做不了七八天就跑了。
当铺老板见了萨子,见他懂药材,又细致入微,有耐心,觉得他是照顾大小姐的不二人选。
两天之后,当铺老板找到掌柜,请掌柜在这个县城最好的饭馆吃了一顿饭,又付了萨子一年的工钱,要借萨子去照顾他的女儿。
萨子在药铺是没有工钱的,只管吃住。穿的衣服是别人穿过之后不要的。
掌柜是个小气的人。
掌柜见当铺老板拿出正常人一年的工钱借用萨子一年,当即答应下来。
吃完饭,带着酒气的掌柜回到药铺,要萨子收拾几件换洗的衣服。
萨子一听,流下泪来,问道:“掌柜的,我做错了什么,您要赶我走?”
掌柜摆摆手,说道:“不是要赶你走,是大前天来抓药的那个当铺老板看上了你切药的工夫,要把你从我这里借走,去照顾他那个生病的千金大小姐。”
“我更喜欢切药材。”萨子说道。
掌柜眼珠子一瞪,说道:“你真是个傻子!切药材有什么出息!你把大小姐的病养好了,人家会亏待你吗?”
“那我什么时候能回来?”萨子问道。
“什么时候大小姐的病养好了,你再回来。”掌柜说道。
就这样,萨子跟着当铺老板出了药铺的门,来到了热闹的大街上,走过一条大街,穿过两条小巷,经过了鸡飞狗跳苍蝇飞舞的菜市场,路过了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布匹的裁缝店,飘着熏眼呛鼻的油烟味的饭店,散发着让人心旷神怡的香味的花店,响着叮叮哐哐的捶打声的铁铺,传来兴奋激动的吆喝声的赌场,终于来到了一个相对安静显得肃穆的当铺。
当铺的柜台跟药铺的柜台不一样。这里的柜台上方有看起来非常结实的木栅栏。仿佛只有犯了什么罪行的人才会被关在木栅栏里面。木栅栏与柜台直接有一个只能伸进一个脑袋的洞。形如狗洞。
当铺后面有一个大宅院。
大小姐便住在大宅院最里面的房间里。
从那天起,萨子便全心全意照顾大小姐。
不得不说,当铺老板很有眼光。
自从萨子开始照顾大小姐起,大小姐的脾气好多了。
萨子带了一些药材来,当着大小姐的面切成一片一片,然后倒进小药罐里熬。
“你的手可真巧。”靠在床沿上的大小姐认真地看着萨子切药材,禁不住感叹道。
萨子笑了笑。
“你的手真好看。”大小姐又感叹道。
萨子的脸红了。
很多人夸萨子的手巧,可是没人夸过他的手好看。
他的手其实挺粗糙的,长年累月地切药材,手掌和虎口上起了茧子。指甲缝里经常有暗色的药材沫儿。
“我的手不好看。大小姐的眼睛怕是看错了。”萨子胡乱说道。
大小姐一手托起下巴,看得愈发认真。
“虽然近来有时候眼睛酸痛,偶尔看不清东西。但是我没看错。有些人的手嫩得跟水豆腐似的,但是徒有其表。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手。”大小姐说道。
萨子想了想,说道:“这样的话,我给大小姐弄点鱼眼珠子来煮了吃。吃了明目的。”
大小姐撇嘴道:“不行。我的胃也不好,消化不了硬的东西。”
萨子说道:“那我弄些鸡内金来,磨成粉了给你泡水喝。”
大小姐摇头道:“我也吃不下。这些汤药就够我受的了。”
萨子道:“良药苦口利于病。大小姐忍耐些时日,等身子好了,就什么都好了。”
“我都病了这么多年了,怕是好不了啦。”大小姐说道。
萨子一听,有些着急。
“大小姐好不了,我就不能回去。”萨子将药材切得飞快,但是厚薄依然一致。
大小姐眼眶一湿,柔声道:“你就非得把我治好吗?”
萨子用力地点头。
“你才来几天,就对我这么用心……以前照顾我的那些人,都没把我当人看……也没有打心眼里想治好我的病……傻子,我病得越久,你从我父亲那里拿的钱就越多。”大小姐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
“我不要那些钱。我能吃饱,有地方住就行了。”萨子说道。
大小姐的眼睛里发出光来,如同萤火虫撞了进去。
大小姐说道:“如果你真想治好我,其实不难……”
萨子惊讶道:“是吗?”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21 09:17:57
大小姐眼睛里的光随即熄灭,说道:“算了。还是按之前的药方吃药吧。”
萨子道:“我在药铺的时候虽然不会开方子,但天天看天天听,自然而然懂了一些。我看你这个方子,好像跟药铺里的普通方子不太一样。这方子是哪位大夫开的?”
大小姐道:“是我自己。”
萨子怔了一下,问道:“大小姐你是从哪里学的?”
大小姐苦笑道:“久病成良医嘛。跟你一样,吃的药多了,自然而然大概明白了其中道理。”
萨子道:“既然跟我一样,为什么你这方子跟我在药铺平常看到的不太一样呢?”
大小姐道:“因为你在药铺看到的方子,都是正常的方子。我呢,吃了这么多年的药,还不见好转,我就开始相信民间偏方,所以跟你见到的那些方子有些不同。”
萨子释然。
又几日后,萨子按照大小姐的方子熬好药之后,大小姐要萨子先喝一半。
萨子挠着后脑勺说道:“我又没生病,喝什么药?”
大小姐道:“这是最近我听来的民间偏方。这个药,要和我喜欢的人一人喝一半。”
萨子顿时脸上火热。
“我又不要你喜欢我。等我的病好了,你就不用跟我喝了。”大小姐说道。
萨子心想,如果不喝,大小姐的病就好不了,自己就不能回药铺。
于是,萨子将汤药喝了一半。
大小姐道:“多谢了。你出去吧。剩下的药我喝完了,再叫你进来拿药罐和碗。”
萨子正不知所措,听大小姐这么说,赶紧转身出了大小姐的闺房。
从那之后,每次萨子心里就多了一面牛皮大鼓,只要走进大小姐的闺房,那面牛皮大鼓就打得震天响,震得他脑瓜子嗡嗡响。
从那之后,每次大小姐都要他先喝一半,剩下一半放在床边的小桌上。有时候等上半个时辰,有时候等上半天,大小姐才将另一半药喝完。
之前给大小姐擦洗身子的时候,萨子都闭着眼,大小姐一声不吭。
分药给萨子喝之后,每次萨子将热毛巾裹住的手伸进大小姐衣服里的时候,大小姐就发出长长的带着颤音的叹息声。
那叹息声变成了无数的蚂蚁,在萨子的心窝里爬。
“萨子,你怕不真是一个傻子。”大小姐经常这么说他。
大约半年后,药铺的老师傅来城北办事,顺便到当铺见了萨子一面。
老师傅一见萨子,吓了一跳。
老师傅赶紧把萨子拉到墙角落,小声问道:“你这是怎么啦?”
萨子也吓了一跳,反问道:“我怎么啦?”
老师傅摸了摸萨子的脉搏,翻起萨子的眼皮,看了看萨子的眼珠子,担忧地问道:“你被人下药了!”
萨子立刻想到了大小姐分给他的汤药。
“不是不是。这个大小姐脾气怪得很,每次喝药,都要我先喝一半。我怕她的病好不了,看到方子那些药大多性子温和,便听了她的。”
老师傅小声道:“你把方子说给我听听。”
萨子说了。
老师傅拉着萨子到了当铺外面,找了一个僻静的小巷道,这才说道:“你现在很危险,知道吗?”
萨子挠挠头。
“你吃的那些药,大小姐都吃了吗?”老师傅问道。
萨子说:“吃了。”
“你看见她吃了?”
“那倒没有。她吃完药,才叫我进去拿药罐。”萨子说道。
老师傅急得跺脚:“她根本就没喝!”
“那她叫我喝一半做什么?”
老师傅说道:“我以前跟你说过,有的人吃鸡内金,有的人吃鱼眼珠子,有的人……吃人……你还记得吧?”
萨子点头道:“记得。”
老师傅道:“她这是想把你当补药吃了!”
萨子想起大小姐说的,正常的方子没有什么作用,她开始用民间偏方了。
“如果把我当补药,为什么要我帮她喝一半药呢?”萨子问道。
“你真是个傻子!你在药铺做了这么多年,忘记我们是怎么炮制药材的了吗?中草药不是直接就可以用的,为了增加药性,减除毒性,便于服用,原材料都要用蒸、炒、煮、烧、酒洗、水浸等等上百种炮制的方法做成药材。开方子给病人的时候,也不是只开一味中药,而是好多种药材配在一起。再说了,哪怕是平常人家烹一只鸡,做一块五花肉,炖一个肘子,都要看情况配生姜、八角茴、党参之类的。你现在吃的那些药材,就是为了把你炮制成更好的补药!”老师傅说得两边嘴角都出了白沫,仿佛刚刚啃了一块肥皂。
萨子的脑子里又嗡嗡地响了。
“你现在就跟我回药铺去吧!”老师傅说道。
萨子摇头道:“掌柜的说过,大小姐的病好了,我才能回药铺。”
“那就赶紧逃走吧!活命最重要!”老师傅劝道。
萨子道:“我得回大小姐那里一趟,我切药材的小铡刀还在那里。我只有这一门手艺。”
老师傅浑身一颤,说道:“还拿你的小铡刀做什么?你不会要杀了她吧?”
萨子斜了老师傅一眼,跑出了小巷。
老师傅看出来了,萨子的眼神里有杀气。
萨子回到宅院里的时候,看到大小姐站在闺房的屋檐下。
萨子吃了一惊!大小姐不是起不了床吗?
大小姐脸上冷冷的,没有一点儿表情。她的手里提着药罐子。
“大小姐……你……”萨子想起老师傅的话,心里慌得不得了。
“我的药喝完了。我喊了你半天,不见你来。”大小姐冷冷地说道。
“我……我……刚才来了一个朋友……”萨子回头朝外面看去,仿佛老师傅就站在那里。
“我都看到了。”大小姐的脸上依然没有表情,好像是大冬天里被寒风吹僵了。
“哦……”萨子低了头,往自己那个狭小又昏暗的房间走。
“我都听到了。”大小姐补充道。
萨子站住了。
“你相信他的话吗?”大小姐问道。
萨子犹豫不决。
“他说得对。我每次分一半药给你,是为了把你炮制成药人。我父亲见我一直没有好转,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了这个新的偏方。要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让你喝各种药,把你炼成补药。不是吃啥补啥吗?那就直接把你这个药人吃掉,我就会好起来。”大小姐的话里带着寒意。
萨子的腿开始打颤。
“原来……我真的是一味药……”萨子有气无力地说道。
大小姐笑了起来,笑得浑身颤抖,笑得疯疯癫癫。
萨子见状问道:“大小姐你……你笑什么?”
“我这么说,你就信了吗?”大小姐问道。
不等萨子回答,大小姐接着说道:“如果有另一个人告诉你,我给你喝的那些药,是为了治疗你身上跟血液有关的隐疾,避免你不久之后病逝。你相信吗?”
萨子问道:“另一个人?谁?”
大小姐说道:“你来这里之后,我就托人打听了你的身世。你被父母抛弃,一直在药铺切药材。你知道为什么你被父母抛弃,为什么你又在药铺切药材吗?”
萨子摇头。
“因为你的父母知道你患有血液相关的隐疾,活不了多长。你的父母没有钱给你治病,又希望有人给你治好,所以故意把你丢在了药铺。他们希望药铺里有高人给你治好病。就算没有遇到高人,药铺里的药材总是够的,可以延长你的寿命。”
萨子想起来,每次切完药材,掌柜都会挑出少许药材切片,要他吃掉。
“吃了对你好。”掌柜总是这么说。
“我久病成良医,看出了你的隐疾,本来不想管你的,但是怎料我竟然渐渐喜欢上了你。我父亲肯定不会让我嫁给你这样的傻子,更不可能花钱给你治病。所以我以自己的名义给你开了治病的方子,每次让你熬双倍的药,让你喝一半,我倒掉一半。虽然之前的药让我能够站立起来了,我还是假装起不了床,好让你继续喝药,让你好彻底。”大小姐表情依然淡漠,仿佛庙里不问世事的菩萨,但是眼角流下泪水来。
萨子看了看屋檐下的大小姐,又回头看了看外面。
片刻之后,萨子依然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抱了切药材的小铡刀出来。
“你还是要走吗?”大小姐身子一软,扶住了身旁的红柱子,终于露出了悲戚的神色。
萨子脚步匆匆地走出了宅院,穿过当铺,去了外面的大街上。
躲在小巷里的老师傅见萨子抱着小铡刀来了,欣喜地迎了上去。
“你可算是想通了!”老师傅高兴道。
萨子亮出小铡刀,咬牙切齿道:“我是想通了!我要继续照顾大小姐!如果你以后闲着没事再多舌乱嚼是非,我就用这个铡刀切了你的舌头!”
老师傅看出来了,萨子的眼神里充满了杀气。跟刚才离开时一样。
—END—
black白夜
发表于 2021-7-22 16:29:03
《我喜欢过的三千六百七十九个男孩子。》
她在这个号称是本市最繁华的商场里待了八百多年。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除了她自己和她的经纪人。
她的经纪人寿命更长,长到每次她问起,她的经纪人就用手指按住太阳穴,一副头疼的样子。
“太久了,不记得了。”她的经纪人每次都这样说。
为了适应现代的生活,许许多多藏在人间的妖怪不得不像电视里的明星那样需要一个经纪人。
就像是明星爆出了绯闻,需要聪明的经纪人来应对一样,妖怪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也需要经纪人来维持。
她就是靠着经纪人,才在这个商场里生活了八百多年,而没有人发现异常。
她是一个鱼,或者说,她是一条人。怎么说都不太合理。毕竟她已经脱离了鱼的原形,却没有获得完整的人身。她只获得了一半。她的腰部以上已经是人身了,腰部以下却还是鱼身。
其实她也可以变成腰部以上是鱼身,腰部以下是人身的样子。但是那样没有观赏性。
她天天在商场的一个大鱼缸里游来游去,供人观赏。
人们都叫她美人鱼。
但是她的经纪人叫她美鱼人。
“你别忘了,你要把自己当做一个人。美人鱼是鱼,美鱼人是人。你把自己当做人了,别人才觉得你是人。”她的经纪人再三提醒她。
她想过很多遍,经纪人说得确实有道理。
商场里的人都把她当做人,一个伪装成美人鱼的人。
商场之所以需要她,是为了蒙骗那些还相信童话的小孩子。
大人们乐意让小孩子相信童话。
可是小孩子哪有那么容易蒙骗?
“你看,这个鱼缸里有个美人鱼哎!”一个大人拉着小孩来到鱼缸旁边。
她连忙招招手,朝着那个大人和小孩微微一笑。
小孩看了看,嘟嘴道:“屁!她是一个人!她只是穿了一条像鱼尾巴的裙子!美人鱼是童话里的,是假的,是骗人的。”
虽然被“识破”,她还是非常开心。正因为小孩子都这么说,大人们才没有把她当做真正的美人鱼,她才能继续在这个商场安全地待下来。
这个商场在几十年前就是商场,更早之前是赌场,更早更早之前曾经风花雪月的场所,但无论这里曾是什么场所,她一直都在这里,一直在鱼缸里。
对她来说,鱼缸外面是些什么人一点儿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这里可以领到工资。
她的工资经纪人会扣下一半。那是经纪人应得的。毕竟这个地方每次换主人或者换老板之后,经纪人都要想方设法让人相信,这个美人鱼是新来的,而不是老妖怪。
但还是有个人发现了她的真实身份。
那个人是送外卖的,天天在这个商场的各个商铺之间跑来跑去。
那个人刚来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来鱼缸前面转一转。
偶然一次,那个人匆忙奔跑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一边低头玩手机一边走路的人。
那个人手里的塑料袋被撞掉了,快餐盒里的鱼香肉丝饭撒在鱼缸旁边的大理石地板上。
鱼缸里的她禁不住流出口水来。她扑在鱼缸的玻璃壁上,眼馋地看着地板上的鱼香肉丝。
作为一个由鱼变成的妖怪,最喜欢吃的自然是比自己小的鱼。
可是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她的经纪人再三提醒她,不要吃鱼!不要吃鱼!不要吃鱼!
若是像正常人一样吃鱼,那也就罢了。
问题在于她吃鱼的时候样子实在让人无法直视。她吃鱼的时候,直接上手,狼吞虎咽,连鱼头和鱼刺都嚼碎咽下。
不能吃鱼,鱼香肉丝便成了她的最爱。
鱼香肉丝里面虽然没有鱼,但是有鱼香。
虽然她吃鱼香肉丝的时候也是一副迫不及待的饿死鬼的样子,但好在看起来没有那么恐怖。她的经纪人勉强同意她一周吃一次鱼香肉丝。还要在没人看见的时候吃。
因此,那个人手里的鱼香肉丝撒出来后,她在鱼缸里连吞了好几口的口水,又吐出了一连串的泡泡。
或许是因为泡泡咕嘟咕嘟的声音,也或许是因为她饿极了的可怜模样,那个人注意到了鱼缸里的她。
“连这点食欲的诱惑都控制不了,难怪只修成一半。”那个人嘀咕了一声。
听到那个人这么说,她吓得愣住了。
一愣住,就忘记了摆动尾巴。
一忘记摆动尾巴,水里的她就不由自主地肚皮朝上往上浮。
一个正趴在鱼缸侧面看她的小孩大喊道:“美人鱼要死啦!美人鱼翻肚皮啦!”
她立即摆动尾巴,往水下潜。
等她恢复姿势,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她的经纪人慌里慌张赶了过来,拍着鱼缸玻璃说道:“你差点儿露馅了!亏得他赶着送外卖,超时了会罚钱,才没时间搭理你!”
她知道刚才自己失态了,回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
可是想起那碗撒掉的鱼香肉丝饭,她又忍不住觉得可惜。
多好的一碗鱼香肉丝饭啊!且不说那一条条的肉丝切得规规整整,那鱼香的气味隔着鱼缸玻璃都能闻到!
点这种鱼香肉丝饭的人,如果不是鱼变的,那么上辈子肯定是一条鱼。
做这种鱼香肉丝饭的人,如果不是猫变的,那么上辈子肯定是一只猫。
她在鱼缸里连连叹息。
自那次之后,那个外卖小哥每次经过鱼缸的时候,一边往前跑,一边频频回头来看鱼缸里的她。
她的经纪人问她:“看来是藏不住了,你要不要考虑换个工作?”
她说道:“我是个念旧的鱼。之所以八百多年一直在这里,就是舍不得。再说了,就算那个送外卖的知道我是鱼,那有怎样?他能吃了我不成?”
经纪人道:“你还别说,我听说他到处偷偷吃人。”
“他是肉食动物修炼成人的?”她问道。
“不知道。据说他一直想要找到一个甜味的人,所以要吃人。可是好像到现在也没有吃到一个甜味的。”经纪人说道。
“他怎么这么笨?”她摇了摇尾巴。
“他笨?他都认出你来了,他还笨?”经纪人撇嘴道。
“当然笨了!哪有什么甜味的人?喜欢的人就是甜味的!他这都不知道,你说笨不笨?”她学着经纪人的样子撇了撇嘴,吐出一串泡泡。
经纪人一脸的不屑:“你天天呆在鱼缸里,怎么就知道喜欢的人是甜味的?”
她一脸的不在意:“我喜欢过的三千六百七十九个男孩子,都是甜味的。”
经纪人一脸的惊讶:“你……”
她一脸的得意:“商场打烊后,我就坐着轮椅出去跟他们见面。”
“你的轮椅哪里来的?”经纪人绕着鱼缸走了一圈,不知道她是着急,还是想在鱼缸旁边找到那个藏着的轮椅。
“甜味的人会给我送来。”她在鱼缸里面跟着经纪人绕了一圈。“我跟他们说,因为我做美人鱼,长期泡在水里,膝盖关节有严重的风湿,所以要坐轮椅。”
经纪人连连摇头:“你知道这样有多危险吗?人人以为妖怪是危险的,殊不知妖怪到处隐藏,是因为妖怪怕人呢。”
“我也没觉得人有多危险啊。”她笑道。
经纪人道:“那是因为你没有动心。人伤心了,过一段时间会好。妖怪伤心了,过多久都好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