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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17: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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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高速巡警那边出来不幸的消息,因为道路结冰,老刘的车与前车发生碰撞。老刘头部受到震荡,目前正在接受治疗,情况尚未稳定下来。没了老刘的协助,我们等于在瘸了半条腿,我立即将这件事报告了司马局长。司马局长二话不说,当天就赶回了队里。
在司马局长的带领下,我们围绕上面的疑点重新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查。陆续,调查结果上来了。
关于第一方面疑点的调查:肖志今年34岁,为我市某大型国企计财科长。卢琳今年27岁,为该单位计财科会计。两人都是离异再婚,并且肖志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归母亲抚养。据同事反映,两人在结婚前就有暧昧行为,后来被卢琳的老公捉 奸 在床。卢琳离婚后,肖志也与前妻分手,两人很快就重新组织了家庭。两人的关系看着还不错,由于是同一个科室,经常出双入对,没感觉出有异常现象。至于卢琳以前的房子,则是卢琳婚前父母所购。卢琳离婚后,就一直空置下来。由于现在两人居住的蓝港湾小区距单位较远,两人经常会到那里小住,当天也是卢琳提议在那里居住的。饭后,由于那里暖气供暖不足,加上天冷,二人便决定回到蓝港湾。至于为何要在车内做 爱,肖志还是那句话,是卢琳提出来的,而且完全是出于情调考虑。
关于第二方面疑点的调查:小区大门和院内都安装有视频监控探头。在回放了当晚的录像后,我们发现,肖志的车是21时08分驶入院内的。由于需要等待自动门开启,车子在门外略作停留。视频里,副驾驶位置探出一只拿着点燃香烟的右手,并且有弹烟灰的动作,应该为卢琳。车子在21时11分驶进车库。在22时35分,车库门再次开启,肖志一丝不挂地爬了出来,随后一动不动趴在地上。过了不到6分钟,保安发现了他。
关于第三方面疑点的调查:经当晚值班医生检查,肖志属于轻度中毒,因此很快即可恢复。但死者卢琳则却是重度中毒,外表观察其面色青紫,瞳孔散大,而且病理实验pp测定血液碳氧血红蛋白(HbCO)呈阳性,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在75%以上。法医小许对尸体检验后,与医院给出的证明完全一致。
查到这里,我们想到,同样是在环境相同的密闭空间内,为什么两个人中毒程度会相差如此巨大。关于这个问题,医院的专家给出的结论是:
首先,在做爱过程中,如果男子处于上位,会对身下的女子的胸腹腔带来一定压迫。其次,女人本身呼吸肌群细薄无力,在受到压迫并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下,有可能造成微窒息现象的发生,也就是所谓的窒息性性高潮的一种。但如果是在一氧化碳浓度较大的空间内,则会加剧中毒进程。最后,据肖志所说,他是在感到头晕、恶心并呕吐后立即打开车门爬到车外的,因为一氧化碳的比重略低于空气,因此,在室内地板处的浓度会有所降低,甚至会留有一些无毒空间,所以在肖志在短暂昏迷后有可能苏醒过来。
至于卢琳的死亡时间,专家和法医小许都表示,在接到救治时,卢琳已经死亡。所以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在车内,二是在送往医院途中。由于吉普车内温度较高,室外温度较低,尸体移动频繁,利用尸温已经无法测定;由于做爱和救治过程中有较大移动,尸僵和尸斑等体表特征显示混乱,不能作为判定死亡时间的直接依据;至于胃内容物,因为咀嚼的食物首先通过食道,然后数秒后到达胃部。3小时后离开胃并在进餐后 6小时向小肠中前进。经解剖后,我们在死者胃里提取出少量糊状食物,但在肠道中没有提取到食物。结合肖志所说的两人吃饭时间,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当晚21时 --22时之间,但由于死者生前曾受到呕吐和思想恐惧等影响,这个仅作法医参考。对比了车内多滩呕吐物的成分,确实与胃内容物同一。
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程序是,5~10分钟昏迷,10~15分钟休克,15~30分钟以上因呼吸系统麻痹造成心脏衰竭死亡。所以大概可以这样判断:由于汽车发动机在怠速空转时,会出现燃烧不充分现象,由此产生大量含有一氧化碳的废气。考虑到车库容积和密封程度,致死浓度应该出现在30分钟之后。两人做爱过程中,已经进入轻度中毒状态,肖志挣扎着爬下车后,在地面处获得新鲜空气,但卢琳由于自身处于车内高位,一氧化碳浓度更大,再加之先前胸腔受到压迫和性爱带来的兴奋而造成呼吸浅短,所以在车内中毒身亡。一系列时间与检验结果相吻合,看来这还是一起事故。
至于现场勘验,虽然经过细致搜寻,但除了车内一些杂物外,找不出其他值得怀疑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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