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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0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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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肖志面对我的讯问始终辩称自己冤枉,还说当时自己也差点没命,我们不要怀疑错了对象。其妻子名叫段梅,在询问过程中,反复就是一句话,和肖志那陈世美早就没有往来了,他的屎盆子不要往我脑袋上扣。
司马局长参与审讯后立即就说,段梅有问题,才问肖志最近是否跟她联系,她怎么就能断定肖志一定是犯了事。按照正常来说,肯定要先问到底发生了什么吧。而且,如果两人真的没有任何联系,她也不会知道卢琳于日前死亡的这件事情。
可两人的牙关很紧,审讯一直没有多大进展,倒是在卢琳之前的家中和段梅的单位有了重大发现。
在卢琳家中,我们提取到了段梅的指纹。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前妻,她有可能拜访那个夺走自己丈夫的现任妻子吗?
据段梅所在医院的同志反映,案发当天段梅早早就请假离开了,据说是去参加孩子的家长会。我们走访了段梅女儿的所在的小学,班主任对于当天开家长会一事予以否认。
一切迹象和证据链条已经告诉我们,凶手就是肖志和段梅,两人应该是共同合谋了这次犯罪。在强大的审讯攻势下,肖志和段梅终于承认了预谋杀人的犯罪事实。
肖志在担任某大型国企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手中职务之便挪用、贪污了大量公款用于个人牟利。卢琳分配到财务科后,被肖志的风度所吸引,两人逐步发展成情人关系。卢琳的职务是出纳,感觉到账目出现问题后,不但未予阻止,反而积极协助账目作假,并从中获取好处。到了后期,卢琳觉得已经爱上肖志,多次要求肖志离婚,并自认为自己年轻貌美,肖志应该能够痛快答应下来。
正如司马局长分析,作为一个功成名就、家庭和睦的中年男子,肖志自然不会为了卢琳放弃眼前现有稳固的一切。于是,反复劝说卢琳打消这个念头,好好和丈夫过日子。
已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卢琳表面答应了肖志的要求,但在暗地里却故意设计了一个圈套。那次两人在卢琳家中鬼混被抓奸,就是卢琳要求其好友通知自己丈夫的。奸情败露后,卢琳自以为得逞,再一次要求肖志离婚,并扬言反正咱俩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是没法子做人了,如果你不离婚我就去自首,到时候咱俩就等着手拉手进监狱吧。
肖志熟知卢琳的脾气,知道她说到一定会做到。于是,他找到妻子段梅坦白了一切,并痛哭流涕地说自己实在是一时糊涂,根本对卢琳没有任何爱情,你和孩子才是我永远无法割舍的。作为一个多年相濡以沫有着深厚亲情的配偶,段梅在愤怒哀伤之后,最后还是选择了理解和原谅。
但此时,答应卢琳的离婚要求,才是两人最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无奈之下,肖志与段梅离了婚,但仍旧在暗地里保持着联系。
和卢琳结婚后,肖志越发感到自己与卢琳的代沟,无论是生活还是思想都存在严重的分歧,他也越发怀念自己曾经的那段婚姻生活。后来他找到段梅,两人在研究之后,认为只有除掉卢琳,才能让肖志解除危险,同时,也能让彼此重新复合。
段梅是一名优秀的医生,有着很高深的病理学知识,杀死卢琳的计划几乎是完全是她一手策划的。
在经过周密筹备后,一个绞索开始套在了卢琳的脖子上。
案发当晚,肖志同卢琳一起下班。路上,肖志借口明天要进出款项,最好能够早些上班,哄骗卢琳回到了以前的家中。饭菜刚刚做好才未等上桌,肖志趁卢琳不备,拿出沾有乙醚的毛巾将其迷晕,然后开门让早就守候在外面的段梅进入。
待卢琳稍微清醒后,两人将其架到厨房。将一根胶皮管连接到煤气管道上,另一端插上卢琳从医院带来的呼吸面罩扣在了卢琳的唇鼻处。就这样,卢琳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成了一缕冤魂。
段梅在到来之前,已经掐准了时间,吃了当晚肖志准备要做的同样饭菜。见卢琳死后,她扣住嗓子眼催吐,将消化大半的糊状食物吐了出来。又拿出从医院拿出的胃管,插进卢琳的食道,强行将吐出的食物注射进卢琳的胃内。
一切完毕后,段梅收拾好所有作案工具离开了现场。肖志则按照事先两人的合谋,预估出路上行车、车库一氧化碳致死浓度的全部时间,然后背着卢琳下楼放到车中,开向自己所居住的蓝港湾小区。
抵达蓝港湾小区之后的情况就和司马局长说得完全一样了。只不过,在段梅事先的提醒下,肖志反复反动卢琳的尸体,破坏尸僵和尸斑现象的生成时间,从而让警方只能按照胃内容物的消化情况产生错误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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