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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超正经凶案调查:都市篇》作者: 法医秦明,收录了9桩神秘的凶案和破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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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25-4-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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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朋友看到这儿,可能还有个疑问:前文不是说小娜遭受了性侵吗?强奸和猥亵都是性侵,那么强奸和用手指猥亵,区分不出来吗?如果能证明大浩强奸了小娜,不就代表他的新供词是在胡扯吗?

    遗憾的是,从法医学角度来说,小娜的尸体情况确实较难区分她是遭受了强奸还是猥亵。而且前文讲过,可能因为尸体腐败、精斑降解等原因,本案的精斑预试验做出的结果是阴性,这就缺失了一个区分强奸与猥亵的黄金证据。

    本案中的尸体高度腐败,尸体条件变差,确实是让这个案件的侦办工作陷入泥潭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此可见,在案件发生之后,及时发现尸体,对警方来说是最有利的,如果尸体高度腐败了,甚至白骨化了,警方再想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就会相对较难,就需要依靠其他技术手段进行判断。

    当然,小娜的案子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了,我们现在的技术手段更多、更高级了。所以,像这样因为证据不足而险些让犯罪分子逃脱法网的案件,只会越来越少。

    对于这个案子,遗憾的是,直到宣判的时候,警方也没能找到更多可以证明大浩强奸杀人的证据,也没能找到可以证明大浩真实作案动机的线索。整个真实的作案过程,到现在都是一个谜。也许只有九泉之下的小娜才知道,那天下午两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究竟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性侵杀人案,还是一场特殊游戏导致的意外?小娜曾经信赖的大哥哥,是不是真的在那个时候突然变了副嘴脸?

    虽然大浩的真实作案动机和犯罪过程目前尚不可考,但他性侵并杀害小娜的事实却是板上钉钉、不可否认的。

    老秦认为,不管大浩出于什么目的,犯下此等罪行都是不该被原谅的。大浩处理尸体的过程显得不慌不忙,周密有加,整个过程都无人发现。他甚至在丢弃小娜衣服时,还精心选择了一个没有监控探头的垃圾桶。这些都可以从侧面印证大浩是处心积虑地作案和隐藏尸体的,更不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所作所为了。

    2005年8月26日,法官最终在陪审团的坚定支持下,依据现有证据,判大浩有罪,判处绞刑。大浩不服,提出上诉。

    2006年1月,大浩上诉失败。同年11月3日,他在监狱里被绞死。

    至此,这起轰动了整个新加坡的凶案,终于落下了帷幕。

    还好,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犯罪分子被绞杀了,九泉之下的逝者也算可以安息了。但是在这个案子的起诉、审判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很多问题,是很惊险的。

    老秦猜想,做出最终判决的法官,他的心里到最后也不是那么踏实。但是新加坡老百姓的心里,是有一杆秤的。大浩被执行死刑后,想到年幼却早逝的小娜,他们应该也会长叹一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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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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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002号档案
    非虚构的屠杀夜

    H市

    超正经调查
    小镇旅馆的血腥星期四

    1995年11月30日,星期四,是一个很平常的工作日。

    H市某镇小学的一名班主任,发现自己班上的学生小刚今天居然旷课了。

    小刚平时很守纪律,从来没有旷课的经历,班主任不禁有些担心,怕他生病了,或是家里出了什么突发的事情。因为镇子不算大,当时又没有即时通信设备,于是老师便叫班上的另一个学生小强去小刚家看看情况。

    小刚的爷爷奶奶在镇上开了一家旅馆,小刚有时会和爷爷奶奶一起住。旅馆离学校近,于是小强打算先去旅馆看看情况。刚走到旅馆楼下,他就听到楼上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

    这声尖叫,凄厉又充满恐惧,就像是一把利刃划破了镇子上原本宁静的气氛。

    很多附近的商户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疑惑地上楼询问情况。

    小强毕竟还是个小学生,一时被吓蒙了,呆呆地站在旅馆的楼下,不知该如何是好。没过一会儿,只见上楼去看情况的大人们纷纷面色惨白、连滚带爬地冲下台阶,心有余悸地呼喊着:“快报警!快报警!杀人啦!”

    杀人?!

    小镇上虽然有许多工厂,也人来人往,但平时治安良好,“杀人”这两个字,不仅对小强,对镇子上的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词。但从大人们的表情可以看出,这绝对不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

    很快,从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呼啸声,两名派出所民警进入了现场,在现场简单巡视之后走下了楼,在旅馆的大门及大门周围拉起了警戒带。另几名民警则将距离旅馆比较近的几名围观群众请出了警戒带。

    不一会,又有几辆警车赶到,从车上下来好几个身穿警服、手提勘查箱的人。之前没上过楼的人也开始纷纷议论:这些都是法医啊!看来真的是一起杀人案!

    生活中我们很少会遇到杀人案,所以大部分人都会像上文中的小强一样,惊慌失措。我们看到,先期抵达现场的派出所民警采取了现场保护措施,紧接着又有很多像是法医的人来到现场。那么,一旦有人发现了命案现场,现场保护、现场勘查的工作是如何进行的呢?进入现场的人,都是法医吗?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警种?老秦借着这个小镇上突发的凶案,向大家介绍介绍。

    现场勘查,是案件侦办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警务工作,甚至可以直接决定这一起案件能否侦破。因此,现场勘查的工作要求非常多,对规范性的要求也很高。

    现场勘查工作是由侦查、法医、痕迹检验、刑事摄像、DNA检验等诸多警种共同完成的。所以大家看到进入现场的技术员,每个人都可能“身怀绝技”,各自代表了一门警务技术。那么,这么多专业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员要如何分工?他们又是遵循什么样的顺序和规范来开展工作的呢?

    110指挥中心在接到群众报警电话之后,会根据案发地指派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因为派出所的民警一般都是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所以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后最重要的三项职责是:

    一、确认现场伤亡情况,呼叫救援。人命大于天,不管是不是刑事案件,民警首先要确定现场是否有伤者,是否需要急救,现场丧失意识的人是否已经死亡。有的时候,不能确定现场人员是否还有生命体征,民警就会叫来120急救医生参与确认和施救。

    二、根据情况,通知刑警队。如果现场有非正常死亡的尸体,不管有没有可能是刑事案件,都需要通知刑警队;如果现场没有死者,但存在疑点,也需要通知刑警队。

    三、保护现场。在等候刑警部门赶赴现场的时候,派出所民警会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对已经进入过现场的人员(比如报警人、120急救医生等)进行登记。现场保护的主要方法就是拉起警戒带,并且安排民警在警戒带外值守。

    刑警部门在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后,会组织侦查员和技术员赶赴现场。

    那么这些侦查员、技术员抵达现场之后,他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呢?

    侦查员抵达现场后,会先了解基本案情,分组开展调查访问工作,部分侦查员则会同技术员对现场进行勘查。

    进入现场前,所有人都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谓的现场防护,简单说就是“四套齐全”,“四套”即头套、口罩、手套和鞋套。只有戴好了这“四套”才能进入现场,才不会对现场造成污染,对案件侦查造成误导。

    进入现场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再确认一遍人员是否已经死亡。

    负责确认的是法医,因为法医是具备医学专业技能的。在现场勘查之前,即便120急救医生已经宣布人员死亡,法医依旧还要确认一遍,这是一个双保险。

    第二件事,则是要排除现场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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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现场,经常会有一些危险:爆炸案件的现场,可能有残存爆炸物;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的现场,可能还留存着高浓度的一氧化碳,如果不排除危险,就有可能造成办案人员中毒;火灾事故的现场,可能存在坍塌危险;等等。

    还有一些命案现场,因为民警来得太快,凶手还来不及逃走就被堵在现场了。如果没有排除这个隐患,那么这些手无寸铁的警务技术人员,一旦遭遇亡命之徒,就存在性命之虞了。

    在做完这两件事之后,技术员们就会重新划定警戒区域。因为技术员们掌握专业技能,所以他们考虑的警戒范围、区域和派出所民警先期划定的区域也许有出入。此时,就会重新调整警戒带的位置。

    警戒区域确认后,别人就不能进入警戒带之内了,只有主持现场勘查的侦查员、见证人和警务技术人员才可以进去。

    很多朋友可能认为,既然是命案,那么最先进入现场的应该是法医吧?

    其实不然,不管什么现场,最先进入的都是痕迹检验员,简称痕检员。

    我们熟知的指纹、脚印等痕迹物证的搜集,都是这类专业技术员的工作。一个现场,外人如果进出,必然有出入口,而且出入口必然有痕迹,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可以证明犯罪的物证。为了使这些可能存在的物证不被现场勘查员破坏,痕检员会最先进入现场,对现场的出入口和地面进行大致勘查。这个过程,我们称为打开现场通道。

    顾名思义,这个工作就是为后续进入现场的技术员们开辟一条可以落脚的通道。具体的做法很简单,痕检员如果在出入口或地面发现疑似足迹或其他痕迹,就会先用粉笔在痕迹外围画上圈,再在痕迹边上放一个醒目的(比如黄色的)物证牌。没有画圈的地方,就是可以落脚的地方,其他人可以顺着没有画圈的地方进入中心现场。对于一些重要的物证,为了防止别人一个踉跄没站稳把它破坏了,痕检员会在这个物证上面盖一个盆或者一个桶。现在条件好了,痕检员也会使用其他专门用来覆盖保护物证的工具。

    随着勘查设备的进步和提升,现在有了更好的办法打开现场通道——使用现场勘查踏板。现场勘查踏板长得就像小板凳一样,踏板的几条腿是接触面很小、类似小钉子一样的物体,它们足以支撑住这个踏板,又不会占用太多的现场空间。勘查员们从现场入口处开始搭建这样的踏板,一直搭到尸体所在的中心现场,这样大家踩着踏板进入现场,就不会踩坏现场物证了。



    打开现场通道的过程示意图

    打开现场通道后,痕检员会对现场物证逐一进行勘查,如果找到了有价值的物证,就要进行拍照提取或原物提取。而法医也会沿着现场通道,进入中心现场进行勘查。

    法医进入现场后,并不是直接就开始动手工作了。

    他们首先要环视整个现场,确定这大概是一个什么环境,有没有搏斗的痕迹,有没有大量的血迹。接近尸体后,法医要做的也是先静态观察,后动态观察。

    所谓的静态观察就是不动尸体,先看看他的衣着情况,身上有没有附着物,有没有呕吐物,身边有没有凶器,尸体和重要物证或者血迹之间的相对关系,等等。这项工作主要是靠观察,等观察仔细了,吃透了现场尸体、痕迹和物证之间的相对关系,法医才会开始动态观察。

    而动态观察,就是翻动尸体,对尸体的表面进行现场尸表检验。

    现场尸表检验的主要目的,是对死亡方式进行大致的推断。死亡方式的推断,指的是这个人是死于自杀、他杀还是意外。同时,法医也要对现场死者的身份等一系列信息有一个大致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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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经过现场尸表检验,确定这是一起命案,或者存在刑事案件的可能性,法医都会提出解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在决定解剖后,法医会对尸体的重点位置,比如双手、双足、头部等,套上物证袋进行保护,然后把尸体运到解剖室,进行进一步的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检验。

    在整个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刑事摄像专业的民警都要全程配合痕迹检验和法医专业的民警,对发现的所有可疑的物品、痕迹进行拍照固定。这种拍照固定都是有严格规范的,这些照片以后都是可以呈现在法庭之上的证据。

    随着DNA技术的日新月异,目前DNA检验也成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警务技术之一。为了在现场更规范地取材,获得更高的检出率,DNA技术民警也开始参与到现场勘查工作之中,他们需要配合法医在现场寻找一些可能证明犯罪的线索和物证。

    参与现场勘查工作的人员,除了侦查员和警务技术人员,还有见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场勘查工作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之下进行的,所以这些不是警察的人员,也可以在做好防护之后进入现场警戒区域。

    上述这些流程、分工和规范,听起来有点啰唆,但是非常重要。发生在小镇旅馆的这桩惨烈凶案,到最后,正是多亏当年的警察们严格遵守了勘查规范,才能在22年后真相大白。

    但为什么会需要22年呢?

    让我们回到1995年的命案现场,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警方已经做完了现场勘查。

    这家弥漫着血腥味的小镇旅馆里,死者的数量超过了人们的想象。

    203号房间里,两名男性倒在血泊之中,都已没有了生命体征。其中一个人是面部朝下趴在床上的,后脑勺上可以看到明显的钝器击打的痕迹,而且因为击打力度大,他的整个颅骨都已经变形碎裂了,后脑勺没有了弧度,完全被砸平了,床单和枕头上都是已经凝结了的乌黑血液。

    这两名死亡的男性究竟是谁呢?

    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现在,警方要确定尸源,可以通过DNA检验来进行。但那时候还是1995年,警方对尸源的认定,基本是靠容貌、身体特征(体态、伤疤、文身、痣)以及首饰衣着来进行判断。最多再加上血型判断,而血型只有四类,所以只能做排除,不能做认定。

    大部分情况下,尸体容貌基本可辨,尸源不会弄错。但有时候,尸体高度腐败,死者的容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有些尸体已经白骨化了,那么,偶尔就会出现尸源误判的情况。

    好在,在这个案件中,死者虽然因为颅骨崩塌面容发生了变化,但不至于整个面容无法辨别。所以警方通过将在203号房间内发现的身份证件上的照片和死者面容进行比对,认出了其中一名死者的身份:阿峰。他是入住旅馆的一名客人。

    那203号房间里的另一名男性死者又是谁呢?

    根据警方对尸体的面容辨认和衣着确认,这名死者是旅馆的老板阿胜,也就是故事开头旷课的小学生小刚的爷爷。

    阿胜仰躺在床上,他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绿色的尼龙绳给紧紧地绑住了,手腕和脚腕上都可以看到很明显、很深的擦痕。这种擦痕,存在于捆绑造成的索沟旁边,有很明显的生活反应。由此可见,阿胜生前一直都极力地想要挣脱这种束缚。阿胜的嘴巴里面胡乱塞着毛巾,而毛巾已经被鲜血浸透。浸透毛巾的血,来自阿胜的头面部,因为他的头面部也遭到了钝器的多次击打,整个面颅骨全部塌陷,看不清面容。而且阿胜左手的无名指上有长期佩戴戒指的痕迹,但如今戒指不翼而飞,很有可能是被凶手拿走了。

    经过法医的现场尸表检验,确定两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重度颅脑损伤。

    重度颅脑损伤,是法医经常遇见的死因。

    很多人都知道,脑是人体最为重要的一个器官。如果脑组织受到了损伤,人就很容易死亡。因为脑组织比较脆弱,很容易受伤,所以我们的颅骨一般都是非常坚硬的,可以说是人体最坚硬的骨骼之一。颅骨全面包裹着脑组织,对它形成了360度无死角的保护。不过,再坚硬的骨骼也有可能骨折,一旦颅骨骨折,脑组织就很容易受到重创,从而威胁机体的生命。有可能造成人体死亡的颅脑损伤,就叫作重度颅脑损伤。

    细心的朋友会问,法医明明只进行了现场尸表检验,还没进行解剖呢,是怎么知道颅骨已经碎裂的?

    其实很简单,肉眼就可以看出来。

    颅骨一碎裂,整个头颅就变形了。颅骨一旦崩裂,脑袋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球形了。

    不过,除了这种颅骨崩裂的情况,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颅骨骨折,比如线性骨折、舟状骨折、穿孔骨折,肉眼是看不出来的。那在这些情况下,法医要如何判断呢?

          骨擦感:骨折后用手检查时,可以在骨折断的部位感觉到摩擦。
          破罐音:叩击颅骨时发出的像是破罐子的“噗、噗”声。
    法医在现场进行初步尸表检验的时候有一项常规操作,就是对尸体的头颅进行按压,如果按压的过程中能感受到颅骨有骨擦感 骨擦感:骨折后用手检查时,可以在骨折断的部位感觉到摩擦。,就说明颅骨已经骨折了。有时候颅骨的颅底发生骨折,无法通过触摸操作来诊断,那法医就可以用止血钳敲击尸体额部,听有没有发出破罐音 破罐音:叩击颅骨时发出的像是破罐子的“噗、噗”声。,判断颅底有没有骨折。一旦法医发现尸体存在颅骨骨折,那么就得考虑“重度颅脑损伤”这一种死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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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医在确定两名死者都是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的同时,还推断出一件事,就是死者阿峰是在睡梦中被人突然击打头部致死的。因为是在睡梦中被人杀死,没有被惊醒的过程,那么阿峰很有可能就是第一个遇害的人。

    有朋友估计会疑惑,怎么判断出他是在睡梦中被杀死的?就因为阿峰没有被凶手绑起来?没有挣扎的痕迹?没错。被害人如果不是在特殊状态(严重醉酒、中毒、昏迷)下,又毫无抵抗就死亡了,那么他很有可能就是在睡梦之中死亡的。而如果他是处于上述特殊状态,法医也是可以看出来的。

    正常情况下,人在遭遇危险时,会做本能的挣扎和抵抗动作。只要有挣扎和抵抗的动作,就会造成相应的尸体损伤(我们称之为抵抗伤)和现场状况。如果没有迹象显示被害人有抵抗的动作,自然就要怀疑他在睡梦当中死亡了。再加上死者死亡时的衣着状态,警方就可以做出上述判断。

    203号房间的现场虽然没有搏斗和挣扎的痕迹,但是有明显被翻乱的痕迹。不光是阿胜的戒指被人拿走,阿峰也被“搜身”了,他的裤兜里有被撕扯过的痕迹,行李箱也被翻得乱七八糟,里面不仅一点现金都找不到,所有值钱的东西也都不翼而飞了。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买什么都通过电子支付,出门只要带个手机就足够了。1995年,一个普通人出门不可能不带钱,不带钱啥也干不了。不过,正当痕检员对现场遗留的阿峰个人物品进行清点的时候,法医那边传来了消息。法医在解剖室对阿峰的尸体进行进一步尸表检验时,从他的内裤里面找到了4000元钱。

    看来这个阿峰是经常出差的人,对防小偷有自己的一手。那个年代,人人身上都带现金,小偷行窃的手段也很多。为了不让小偷得逞,有经验的人就会在内裤里缝一个暗袋,把大额现金藏在里面。阿峰的这一招,确实防住了凶手,凶手翻遍了整个房间,也没能找出这4000元钱。

    但这还不是案件的全貌。因为警方在隔壁的202号房间,又发现了两具尸体。

    人间蒸发的神秘房客

    202号房间里,有两具同样死状惨烈的尸体。

    满是血污的地板上,有一具匍匐的女尸,旁边的床上则是一具孩童的尸体。

    根据辨认,女性死者是旅馆老板阿胜的妻子阿倩,而那个死去的孩子,正是老师和同学一直都没有找到的小刚。

    阿倩同样是头面部遭受了钝器的重击,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11岁的小刚也被打得头颅崩裂、面目全非,五官几乎无法辨认。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要杀死,可见这个凶手是多么穷凶极恶。

    根据侦查员的调查,小刚平时并不经常住在旅馆里,但因为旅馆离学校很近,他有时候也会图方便,在爷爷奶奶这里蹭一晚。202号房间,是阿胜和阿倩自己住的房间,案发当天,小刚正好就住在这里。

    从现场痕迹可以看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阿倩都在用自己的身躯保护年幼的孙子。只可惜杀红了眼的凶手如同禽兽一般,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202号房间里的柜子和箱子全部被凶手打开了,里面的衣物、杂物被扔得到处都是。凶手临走前,似乎急切地想在房间里找到足够的财物。或许凶手实在太过着急,他忘了带走自己作案用的工具——一把很重的、染着鲜血的榔头。它就这么静静地躺在房间的一角。

    小刚的同学小强听到的那声尖叫,其实是旅馆里负责打扫卫生的员工发出的。早上她来到宾馆后,正准备去203号房间打扫卫生,却看到了如此惨烈的一幕。根据她的叙述,捆绑阿胜手脚的尼龙绳和那把血淋淋的榔头,都不是店里的东西。

    警方根据以上情况推测,这很有可能是一桩有预谋的抢劫杀人案。

    警方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推测?

    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思考。

    一是判断案件性质。

    所谓的案件性质,也叫作案动机,就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常见的案件性质有图财杀人、图性杀人、因仇杀人和激情杀人。

    对案件性质的推断,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直接指明侦查方向,避免走弯路。如果判断一起案件是图财杀人,那么侦查的方向主要是那些急需用钱的人;如果判断案件是因仇杀人,那么侦查的方向就指向了和死者有仇的人。因此,一个命案现场的分析工作,头等大事就是通过现场点点滴滴的线索,判断出凶手为何要杀人。

    这项工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里头的学问可不少。比如这起旅馆杀人案,既然现场都被翻乱了,那不肯定是图财吗?其实也不一定,假如凶手是因仇杀人,杀完人为了混淆视听、误导侦查,把现场伪装成抢劫杀人案现场呢?假如凶手是图性杀人,杀完人后顺手牵羊抢一点钱呢?贸然推断就容易犯错,一旦犯错,整个侦查方向就错了。

    对于这起案件,警方推测是抢劫杀人,老秦猜测,主要依据是阿胜有被捆绑的过程。如果是因仇报复杀人,那凶手进入现场之后,杀完目标人物就走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可是旅馆老板阿胜一家和住客阿峰此前没有往来,并无瓜葛,都和凶手有仇的可能性不大。而凶手还对老板阿胜进行了捆绑,这个行为很有可能就是为了逼问钱财的位置,所以这样看,这起案件是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比较大。

    二是判断凶手是预谋还是临时起意。

    同样是抢劫杀人,怎么判断凶手是早有准备,还是突然起了邪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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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秦认为,警方之所以推断此案是预谋抢劫杀人,主要原因是凶手在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所谓的预谋,是和临时起意相对而论的。临时起意的案件,凶手没有预先准备,所以作案工具一般都是就地取材。可是本案中捆绑被害人的尼龙绳和杀人用的榔头,都不是旅馆里的物品,都是凶手自己带来的。带这些东西来旅馆,显然不是为了干别的,只有可能是作案。此外,旅馆一般都有很多房间,凶手能准确找到有客人的房间,而且了解老板一家平时住在哪一间,显然是经过踩点和策划的。

    推断出凶手是有预谋的抢劫杀人之后,警方就比较担心了。因为这类犯罪,一般都会经过精密筹划,凶手很有可能对犯罪现场进行了一系列的伪装或清理,那样的话,现场很有可能什么都提取不到。

    好在让警方欣喜的是,虽然凶手的作案手段凶残,但他的反侦查能力却非常弱。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现场的地板上有大量带着尘土的鞋印,尼龙绳上也检出了两枚不属于受害者的指纹,地上甚至还有一枚烟头。也就是说,凶手在作案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对自己采取任何保护措施。

    前文我们聊过现场保护的重要性,现在大家应该可以理解了。在这个案件中,能找到这么多重要的物证,正是得益于现场保护做得好。因为案发前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已经被民警登记入册了,所以排除了四名受害者和之前进入现场人员的鞋印之后,只剩下两种鞋印找不到主人。这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的鞋印,也提示这一起案件的凶手应该有两个人。

    指纹的情况也是如此,在排除了受害者和先期进入现场人员的指纹后,同样也找到了两种不同的指纹。这指纹既然出现在作案工具上,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的指纹,这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据。

    照理说,有了鞋印和指纹,破案应该很有希望了。但可惜的是,那个时代警方还没有足够大的数据库,所以即便有了这么多的证据,依然很难找到凶手。

    此外,旅馆内部和周围的街道也都没有监控探头。因为那个年代监控探头的普及率很低,这里只是一个小镇子,就更不可能有什么监控探头了。这都是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

    就拿烟头这个证据来说,现在我们知道烟头上是可以提取出DNA的。但在那个DNA技术还没有普及的年代,这个撒手锏就没有用武之地。不过警方也从烟头上获取了一些信息,因为四名死者都不吸烟,所以可以确定这枚很新鲜的烟头是凶手在现场吸的。凶手很有可能是在捆绑阿胜后,逼问他钱财位置的时候吸的烟。警方也通过这枚烟头的品牌进行了一系列调查。

    警方认为,既然是抢劫杀人,那么凶手和死者是熟人的可能性不大;本案又是预谋杀人,那么凶手至少需要提前对现场旅馆的内部布局和设施有个了解。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本案的凶手,最快、最直接了解旅馆内部情况的办法,不就是开个房间,伪装成住客吗?

    想到这里,警方一阵激动,就去旅馆的登记簿上翻找了一番。只可惜,当年整个酒店住宿行业的管理尚未形成规范,阿胜的小旅馆也是一样。最近在店里住宿的客人,都没有留下身份记录。

    这条捷径又走不通了。

    不过,虽然没有住宿登记,但毕竟这只是一家小旅馆,房间就那么多,用笨办法也可以查。于是,警方对现有的住客进行排查,他们找来旅馆的服务员,根据她的口述,核对每个房间客人的情况,对案发当晚住店的客人一一进行核查。

    经过一天的排查,所有住客的嫌疑都被排除了。

    不过,服务员提出了一个问题。

    她说:“208号房间我记得是住了人的啊,怎么核对的时候没看见?”

    于是,警方让服务员打开了208号房间。这是一个标准间,有两张床。两张床上的被子都很乱,洗漱用品也都拆封了,显然有人住过。警方又问了旅馆前台的另一个服务员,她说这个房间确实有两个男人入住,他们一直没有退房,100元押金还在这里呢。

    服务员这么一说,似乎凶手就在眼前了。只可惜我们说过,那个年代,旅馆前台不登记入住客人的身份信息,警方也没办法立刻知道这两个男人的身份。不过不要紧,既然有了怀疑的对象,警方就可以先去确认一下,案子究竟是不是208号房间的这两个住客干的。

    技术人员在208号房间里采集了多枚指纹和鞋印,和凶案现场的证据进行了比对。果不其然,指纹和鞋印全都对上了。至此,警方可以确认,这个房间的住客就是杀害那四个人的凶手。

    警方连忙找来了旅馆的几名服务员,让他们凭着自己的回忆,对嫌疑人的面容、身高、体态、口音等进行描述,然后进行模拟画像。但因为旅馆客流量大,服务员不可能对住宿的每个人都有很深的印象,模拟画像的工作虽然做了,但收效甚微。

    最后,警方除了知道凶手是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唯一获得的有价值的线索,就是有个服务员说她听这两个人讲话的口音,感觉他们不是本地人,倒像是A省一带的人。

    然而,发生凶案的小镇虽然不算大,却也是个工业重镇,镇上有数百家工厂,每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人到这里打工谋生,A省本来就是小镇所在省份的邻省,从A省来小镇谋生的人也不在少数。

    摸排:为了侦破案件,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进行逐个摸底调查。
    这么大的排查范围,让这个案件的侦破难度直线上升。专案组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小镇以及整个H市各大中小企业进行摸排 摸排:为了侦破案件,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进行逐个摸底调查。,拿着不一定准确的画像,到处进行询问,但无奈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仍然一无所获。

    这两个凶残的男人,好像在1995年11月29日那个血腥的夜晚之后,就人间蒸发了。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转眼已经到了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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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22年过去了,小学生已经长大,小镇也早已物是人非。

    新来的小镇居民或许并不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如此惨绝人寰的凶案,但对H市公安局的警员来说,凶手一日没有被抓获,这个案子就永远不能画上句点。

    22年间,这桩血案也不知道被重启调查过多少次。

    H市公安局领导班子下达了“此案不破决不罢休”的命令,专案组一任接着一任干,专案组的成员甚至跨越了两个时代。无数刑警因为这一起未破的命案,食无味、寝不安。

    指纹库每进行一次更新,H市公安局的痕检员们就会进行一次比对,可遗憾的是,在浩瀚的指纹库中,那两名嫌疑人的指纹,一直也没有匹配上。

    进入21世纪,DNA技术开始普及,H市公安局赶紧把那枚被精心保管的嫌疑人吸过的烟头送到省公安厅进行DNA检验,并把数据录入数据库进行比对。可惜,和指纹一样,DNA也一直没有比对上。

    直到2017年,DNA检验技术又有了新的突破,一项新技术突然兴起(涉及警务秘密,老秦在这里不便细说)。而这项新技术,可以把嫌疑人锁定到一个特定的群体。这个特定的群体范围非常小,可能只有十几个人,或是几十个人。只要把这个特定群体里所有人的DNA全部提取到,再和现场物证进行一番比对,就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了。

    有了这项新技术,H市公安局又燃起了希望。

    不过,要使用这项新技术,有个重要的前提:当年在现场提取的那枚烟头得在,还得保存得当。

    前面提到,多年前,H市公安局把烟头送到了省厅去做常规的DNA检验,尽管后来没比对上,但检验后的这枚烟头去了哪里呢?它有没有被好好保存?会不会因为保存不当而无法运用新技术来检测DNA呢?

    上述担忧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因为DNA存在于人体的细胞核中,人体的这些细胞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很容易腐败、降解。即便警方在现场提取到很多检材,如果保存不当,很有可能在几天内就无法检出DNA了,检材也就成了无用的摆设。但如果保存得好,很有可能在几十年后还可以进行DNA检验。大家或许在考古节目中看到过,考古学家在古墓中偶尔还能提取到古人的DNA,这都是因为周围的环境易于将生物检材保存下来。

    那么,本案的关键物证——那枚烟头,在经历漫长的22年后,到底还有没有破案的价值呢?

    被冤魂缠绕的小说家

    抱着忐忑的心情,专案组民警立即来到了物证保管室,翻箱倒柜寻找那枚烟头。

    好在当年保存烟头的民警非常负责任。H市是南方的城市,他看着装在物证袋里的烟头,很担心这个东西会受潮长霉,于是,便在物证袋里面放了一些除潮的纸片。这个举动让这份物证袋里的检材在22年间一直处于干燥的状态,为破案保留了宝贵的希望。

    阴干、防潮是保护物证最好的措施。

    现在我们警方在现场提取到血液后,也会制作成血卡,将其阴干后再保存。因为在干燥的情况下,腐败细菌无法生长,就不会导致细胞腐败和降解了。

    看到被精心保存的烟头,专案组的成员们都松了一口气。

    想必大家也能意识到,警方的物证保管有多么重要吧。

    技术在不断发展,那些曾经陷入僵局的悬案,会因为某一项技术的突破而重现曙光。所以我们不能短视,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警务技术,也要用长远的目光来看待物证保管。在现场发现的物证,用现有的技术可能做不出结果,但把它好好保管起来,多年之后,技术更新迭代,或许就有可能做出来了,案件也就有可能告破了。所以各地公安局现在都兴建了物证保管室,也就是专门保管物证的地方。这个地方有苛刻的环境要求,一年四季都必须24小时维持恒定的温度和湿度,这样就可以完全封存物证,防止物证与物证之间交叉污染了。有了这样的地方,就不怕物证会在若干年后变成无用的摆设了。

    现在大家都有了这样的意识,再看这起案件中民警的所作所为,可能觉得那只是一个规范性的动作,没什么稀奇的。但那是在22年前,一个毫无物证保管意识的年代,这位民警的举动,可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因为烟头中的DNA证据完好无损,警方最终利用这枚22年前的烟头,使用新的DNA技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烟头的主人叫阿虎,被警察锁定时,已经53岁了。

    因为担心犯罪嫌疑人潜逃,警方一查明阿虎的身份,便连夜组织抓捕行动。

    凌晨1点,一队警察悄无声息地来到了阿虎家附近。

    警察先是把他家给围了个水泄不通,然后由两名警察化装成物业去敲门。敲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动静,警察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这家伙不会提前有所察觉,已经潜逃了吧?警察正准备强行破门的时候,大门打开了。

    见到阿虎的时候,警察吃了一惊。凌晨1点,本该是睡觉的时间,阿虎却衣冠整齐地站在警察的面前。他面色平静地看着这群警察说:“你们来了,这一刻,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阿虎身后的妻子已经吓得失声痛哭了,这一切对她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阿虎的儿子和女儿也都大叫着不让父亲离开,吵闹的声音引来了周围的邻居。

    围观的群众很是好奇,这么多警察半夜三更兴师动众到小区里来干啥?大家一听被警察围住的阿虎居然是22年前那个旅馆四尸血案的真凶,纷纷惊掉了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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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邻居都认识阿虎,他在当地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家庭条件也很不错。邻居们不禁疑惑,这么一个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人,怎么会去杀人呢?是不是警察搞错了?

    但无论人们有多少疑问,科学比对的结果已经说明了一切。

    阿虎在到案后根本没有做任何抵抗,对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由此可见,警务技术的高速发展对悬案的侦破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也正是因为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在2020年的时候,公安部组织了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全国每个省都侦破了很多命案积案。

    这项行动直到今天还在继续,我们也因此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本地命案积案侦破的消息。越来越多的命案积案最终被破获,暂时逃脱法网的凶手也都逐一伏法,一个个冤魂也终于得以安息。

    这些命案积案的侦破,表明了公安机关的态度。任何一起命案不破,都是公安机关欠老百姓的账,都不会被轻易放弃。

    不抛弃,不放弃,也是所有中国刑警秉承的精神。

    虽然阿虎已经到案,但小镇旅馆四尸血案的调查还未结束,因为他还有同伙。

    前文讲过,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警方确定了小镇旅馆四尸血案的凶手是两个人。本来警方以为阿虎会隐瞒同伙的行踪,或并不知道同伙的下落,可没想到的是,阿虎不仅很爽快地交代了同伙的身份,甚至还给了警察一个详细地址,说自己的同伙阿豹就住在这个地方。

    根据阿虎提供的这个地址,警方很快将同案犯阿豹抓获归案。

    至此,22年未破的悬案终于尘埃落定。

    22年后的阿虎和阿豹,看起来都过得不错。

    阿虎当上了作家,而阿豹也成了一家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在别人眼里,他们都是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这样的两个人,居然是当年行事狠辣,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的抢劫杀人犯?

    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

    阿虎是一个从小就喜欢阅读、写作的人,他的心里一直有个文学梦。无奈高中时他偏科很严重,文科成绩名列前茅,理科成绩却惨不忍睹。因此在高考的时候,阿虎名落孙山,无缘进入大学深造。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也没有放弃写作。那些年,他整天在家里写诗歌、散文投稿,因为颇有文采,他的作品时常会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他也因此赚到了稿费。钱虽然不多,但也足以糊口。

    后来,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另一半。本来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和千千万万家庭一样,即便不算富裕,也幸福美满。

    但谁也没想到,阿虎暗地里染上了赌瘾。

    人只要一沾上赌瘾,就算是废了。

    有研究认为,长期赌博会导致认知能力下降。赌博者往往在制定决策、集中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等认知任务上表现较差。这是因为赌博者经常置身于不确定的环境中,追求短期的回报,而忽视长期的风险。这种不理性的决策习惯会逐渐侵蚀赌博者的认知能力,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难以做出明智的选择。

    除了认知能力的下降,长期赌博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我们常说的“赌徒心态”,就是一种病态的心理。输了就想再赢回来,赢了还想继续赢,这种心理状态使人们陷入赌博的泥潭,无法自拔,最终只会导致一种结果:散尽家财,一身债务。

    阿虎成为赌徒后,生活每况愈下。别说积累财产了,就连维持生计也成了问题。

    1992年,阿虎的女儿出生了。

    非常不幸,他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小睑裂综合征。这是一种眼睛的疾病,就是眼睑裂太小了,眼睛睁不开。当时小女孩的眼睛最大只能睁到1厘米长、0.2厘米宽。你可以想象一下,这睑裂有多小。因此,医生建议分多次进行手术,并且要尽快治疗。可是,因为赌博而散尽家财的阿虎,根本就承担不起手术费用。这让阿虎陷入了绝望。

    那应该是阿虎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赌瘾、贫穷与女儿的疾病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他。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毕竟,靠写作很难一蹴而就赚到一大笔钱。而就在这个时候,阿虎的赌友阿豹给他提供了一个思路。

    阿豹说:“咱俩都这么穷,往后的生活没着落,不如到外面闯闯去。H市那边有好多有钱的大老板,随便找个人,抢个一两万块钱,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

    这一说,阿虎也就动了坏心思。他和阿豹商量合伙干一票,抢到钱以后五五分。于是两个人就游荡到了H市的小镇子上。逛荡了几天后,他们发现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镇上是密集的工厂,每个工厂的安保措施都很严格,一个外人完全没机会进工厂大门,更别说抢劫大老板了。于是他俩就换了目标,盯上了那些从外地来谈生意的老板。外地的老板,到了镇上肯定要住旅馆,所以他们就把目光聚焦到了镇上的旅馆。阿胜开的这家旅馆,位置得天独厚,所以客流量算是镇上最大的了,自然也就成了阿虎和阿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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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在现场附近蛰伏了好几天,从旅馆的住客中锁定了阿峰。阿峰是个生意人,经常在附近工厂进进出出,身上穿着笔挺的西装,腋下夹着厚厚的皮包,非常符合有钱人的形象。而且,阿峰这个人似乎喜欢独来独往,身边没有随行的同伴。

    就是他了!

    1995年11月29日,阿虎、阿豹带着早就准备好的尼龙绳和榔头住进了旅馆。

    深夜,万籁俱寂,两个人悄悄撬开了阿峰的房门。阿峰正在蒙头大睡,完全不知道有人潜入了自己的房间。阿虎他们先是在房间里搜寻财物,找来找去,却找不到大笔的现金。因为找不到钱,两人逐渐失去了耐心,动作也有点大了,阿峰或许是被吵到,哼唧了一声,翻了个身。这个动作可把阿虎吓坏了,本来就神经高度紧张的他,连忙抡起手中的榔头向阿峰的头砸去。可怜还在睡梦中的阿峰,连醒都没有醒过来,就直接丢掉了性命。

    阿虎是第一次杀人,当第一榔头砸下去的时候,他的心就被恶魔彻底占据了。他歇斯底里地反复砸向阿峰,直到自己被溅得满脸、满身都是血,被阿豹劝阻,这才停下手来。

    阿虎渐渐冷静下来,和阿豹一起,再度对现场进行了彻底的翻找。俩人都不敢去碰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因此始终没有发现阿峰内裤中藏着的4000元钱。旅馆的房间被翻了个底朝天,最后他们只找到了20元钱。

    这和他们想象的结果,可相差太远了。

    俩人一合计,人都已经杀了,只找到20元钱,肯定不能就此罢手。可是去其他房间找钱的话,那些房间里的客人,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不是有钱人,他们可拿不准,不敢轻易下手。

    阿虎坐在床边静静地抽了一根烟,说:“不行,我们对老板下手吧!”

    打定主意后,阿虎打开房门,对着隔壁老板住的房间喊道:“老板,你到203号房间来一下,我有急事,要退房。”

    此时,夜深人静,住在隔壁的老板阿胜心想,要是喊前台服务员来检查退房,必然会打扰他们的清梦,反正我挨得近,不如我直接去查个房了事。于是阿胜就毫无防备地走进了隔壁的房间。一进房间,他就被早有准备的阿虎、阿豹两人按在地上制服了,接着,他又被捆绑了四肢,嘴里塞了毛巾。这时候,他或许才意识到,203号房间里弥漫着血腥味,这里早已变成了地狱。

    阿虎用榔头威胁阿胜,让他说出旅馆的钱都放在哪里。

    没想到,阿胜是个硬骨头,誓死不从,而且还在拼命挣扎。杀红了眼的阿虎见逼问无望,再次举起了罪恶的榔头,反复砸向阿胜的头部。在阿胜也被砸得面目全非之后,阿虎摘下了他手上的金戒指。虽然这枚金戒指价值不菲,但他们并不知道如何销赃,何况销赃也需要时间,不能马上变现。

    疯狂的阿虎和阿豹,决定冲入202号房间,把老板的住处也洗劫一番。

    此时在202号房间的阿倩可能听见了隔壁的动静,已经清醒了过来。阿虎和阿豹打开202号房门的时候,阿倩已经站在了地上。见到两个全身是血的恶魔,阿倩大声叫喊了起来。为了不惊醒旅馆里其他房间的客人,阿虎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前去,几下就把阿倩砸倒在地。此时阿倩的孙子小刚目睹了这一幕,也发出了叫喊声,阿虎又把榔头抡向了无辜的孩子。倒在地上的阿倩努力支撑起身体,想保护自己的孙子,可是又被阿虎用几榔头彻底打死。

    在策划犯罪的时候,阿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这样在短短半个小时之内杀害了4个活生生的人。杀完人后,阿虎和阿豹又对202号房间进行了翻找,却只找到了100多元钱。这时,他们已经冷静了下来,也不敢再作案了,趁着夜色偷偷地逃出这个镇子,第二天搭车回到了老家。

    这一逃,就是22年。

    阿虎在落网后供述,自己在这22年里,几乎没有睡过好觉。他梦见过自己出门就被警察抓走,也梦到过自己爬山的时候被一棵突然倒下的大树活活压死。这种噩梦太多太多,不胜枚举。当从新闻里得知甘肃白银案重启调查,警方抓获了逃脱法网数十年的凶手后,他对自己被捕就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他还在自己的书桌里偷藏了一封信,是写给他妻子的,信中他将22年前犯下的罪恶一并承认。

    面对记者的采访,阿虎还提到一件事。1996年的清明节,他因不堪噩梦的困扰,带着老鼠药到了父亲的坟前,准备自杀。但当时他想到自己女儿的眼睛尚未康复,就又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他说,这22年里,虽然心存侥幸,但只要稍微有些成就,他就会再缩回去。他害怕出名,也想着他这个有污点的人不配再写作,也就不想更加努力了。但是在风平浪静的时候,他又会继续创作,因为创作是他一生所爱。矛盾的心理一直缠绕着阿虎,22年从未消散。他还说,他曾经想以自己为原型,写一个背负着命案的美女作家的故事,但是因为恐惧和愧疚,写了两三万字就没办法再写下去了。

    在办案民警伪装成科研人员要求采取他血液的时候,他表现得非常配合。在采取完血液之后,他就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他给阿豹发了条信息,告诉他自己或许很快就会暴露,但这一回,他不想再继续逃避了。

    和阿虎一样,这22年来,阿豹也时时受着煎熬。那几名无辜受害者的面庞经常会在他的脑海中浮现。收到阿虎发来的那条信息,阿豹思忖了良久。最终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束手就擒。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阿虎、阿豹两人执行死刑。

    审判庭上,阿虎跪在被害人家属面前悔罪。等了24年的被害者家属们痛哭失声,但他们永远不会原谅这个道貌岸然的凶手。

    被害人阿峰是一对儿女的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死后,子女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他们原本幸福的人生因此被改写,变得充满坎坷。而阿胜夫妇和小刚的死亡,给阿胜的儿子、儿媳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之后夫妻俩没有再要孩子,每次看到别人家的孩子,他们只能默默地流泪。

    对所有人来说,那个夜晚之后,一切就已经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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