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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出版禁止:死囚之歌》,作者:长江后和,社会派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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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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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竹村闻言,忍不住叹了口气,这玩笑未免也开得太过火了。

    「少在那胡说八道!」

    「是真的,我杀了年幼的小孩,是来自首的。」

    男人直直盯著竹村,那表情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他的眼神仿佛死鱼般毫无感情,看得竹村倒抽一口气。

    「我杀了两个小孩。」男人再度开口。

    「两个?」

    「对,一对小姊弟。」

    竹村这才惊觉,眼前这个游民并非在开玩笑。噢不,竹村反倒希望他在开玩笑,希望他是为了打发时间,才来派出所胡言乱语……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当然知道。」

    「你真的杀了两个小孩?」

    男人没有回答。竹村想从表情窥探他的想法,却只看到一双灰蒙蒙的眼眸。

    「回答我!你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故意胡说八道来愚弄警察?」竹村等得不耐烦,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时,男人有了动作,竹村见状下意识做出防卫姿势。只见男人卸下背包――那是一个黑色尼龙后背包,看起来应该是从量贩店买来的,背包上沾满了泥巴,跟男人身上差不多脏。他将背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后,拿出东西递给竹村。

    「你看这个。」

    男人拿出来的,是一件脏兮兮的黄色小洋装,上面还有可爱的小花图案。除此之外,还有比洋装小一号的天蓝色运动服、一件小牛仔裤、两套内衣裤,以及男女童运动鞋各一双。衣服鞋子上都沾满了泥巴,运动服上还有一点一点干掉的深红血痕。

    看到这些东西,竹村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看来这个男的并非胡说八道,虽然还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杀害了小姊弟,但他极有可能犯下了某个罪行。

    竹村立刻与局里联络。在等待搜查人员抵达的期间,他本想去叫醒在后头休息的派出所长,后来却作罢。如果这个男人说的是实话、他真的杀了两个小孩,那竹村可不能给他任何逃跑的机会,否则事情就严重了。

    于是,竹村拿了一条毛巾给他擦身体,让他坐在桌旁,随后拿出单子给他填写资料。男人相当听话,拿笔将空栏一一填好。他的名字叫望月辰郎,今年四十三岁,是个没有固定工作、居无定所的街头露宿者。

    望月看上去异常冷静。真要说起来,竹村其实比他更紧张,毕竟眼前这个振笔疾书的男人可是个杀人犯,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竹村可不敢大意,目不转睛地监视望月的一举一动。

    竹村实在不明白,这个人怎能如此若无其事?他可是杀了人,而且还是两个年幼的孩童……如果他真的刚杀了一对小姊弟(事后证明是真的)却是这种态度,那他或许根本就不是人。

    「你为什么要杀小孩?」

    这句话是脱口而出的。讯问并非竹村的工作,他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搜查人员抵达前防止人犯逃跑。搜查人员将人带至警察局后,才会开始侦讯。然而,竹村就是忍不住。

    闻言,男人轻轻地放下笔,面无表情地看向竹村。他苍白削瘦的脸上长满了胡碴,但仔细看会发现,他拥有精致立体的五官,长相相当高雅。

    「那是我归结出的答案。」男人用沙哑的声音说。

    「答案……你是说,杀小孩是一种答案?」

    「没错。」

    男人说完便沉默不语,竹村哑口无言,不知何言以对。正当竹村思考该怎么回答时,外头传来了警车的警笛声。

    几名搜查人员抵达后,要求望月跟他们到局里一趟,随后便带著望月离开,结束了竹村与重大罪犯――望月辰郎相遇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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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报导
    〈柏市树林内发现两具孩童遗体〉

    九日上午八时许,警方于千叶县柏市的树林中发现两具孩童遗体。两名孩童已死亡数日,遭人脱光衣服埋在土中。经确认后,已证实死者是柏市居民小椋克司的女儿须美奈(六岁)和儿子亘(四岁)。八日晚间,一名居无定所的无业男子到案发现场附近的派出所自首,声称自己杀害了一对小姊弟,并交出被害人的衣物。警方已于千叶县警察局柏分局设立专案小组,目前正向男子讯问案发经过。

    (一九九三年二月九日 ××晚报 )




    〈柏市‧小姊弟被诱拐凶杀案 涉案游民遭逮捕〉

    九日警方于千叶县柏市的树林中发现两具尸体,死者为柏市居民小椋克司的女儿须美奈(六岁)和儿子亘(四岁)。柏分局九日以诱拐未成年人、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嫌,将嫌犯望月辰郎(四十三岁)逮捕。望月嫌犯坦承犯案,他供称,案发当日两姊弟本在公园游玩,是他将两人诱拐至附近的树林后加以杀害。验尸结果显示,姊姊的颈部上有勒痕,研判是遭人勒毙;弟弟的面部有多处殴伤,疑似是因为殴打等外力冲击致死。目前警方正全力讯问嫌犯,以厘清犯案动机与案发经过。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日 ××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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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审判
    (下述法庭对话内容节录自旁听人的记录)

    ●一九九三年二月,千叶县柏市居民小椋克司的一双儿女遭人杀害,死者分别为六岁的须美奈和四岁的亘。同年十月,千叶地方法院(木津茂雄法官)对本案被告望月辰郎进行第二次公开审判。

    ●被告剃光了头发,穿著白衬衫与黑色西装裤出庭。被告坐在应讯台,一名男性检察官站在台前对他讯问。

    检察官:「被告是否没有固定工作,从案发前一年开始就在车站、公园流浪生活?」

    被告:「没错。」

    检察官:「你为何会住进被害人家附近的儿童公园?」

    被告:「没有特别原因,这座公园是我在附近闲晃时偶然发现的。」

    检察官:「你是什么时候认识须美奈和亘的?」

    被告:「案发前一个月左右。」

    检察官:「在那之前,你就认识小椋一家了吗?」

    被告:「不认识。」

    检察官:「早在犯案前,你就带过这对姊弟去树林了?」

    被告:「没错。」

    检察官:「总共带他们去了几次?」

    被告:「我不记得了,四、五次有吧。」

    检察官:「你是怎么邀他们去的?」

    被告:「我说要带他们去吃点心,他们就跟我走了。」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带他们去树林里?」

    被告:「不为什么,只是觉得他们很可爱。」

    检察官:「你带他们去树林里的哪里?」

    被告:「一座林间仓库。」

    检察官:「在那里做什么?」

    被告:「吃点心跟玩游戏。」

    检察官:「没有其他目的吗?」

    被告:「没有。」

    检察官:「被告是否有恋童倾向?」

    被告:「有没有我不知道,但我不讨厌小孩。」

    检察官:「既然你喜欢小孩,为什么要杀害这对小姊弟?」

    被告:「我们本来在仓库里玩得很开心,弟弟却突然哭了起来,吵著要回家,我哄了他很久,他还是哭个不停。然后,有个声音叫我『揍他』。」

    检察官:「声音?谁叫你揍他?」

    被告:「我不知道,反正就有个声音叫我揍他。」

    检察官:「当场除了你、须美奈和亘以外,还有别人吗?」

    被告:「没了,就只有我们三个。」

    检察官:「所以……是须美奈叫你揍他的?」

    被告:「那不是小孩子的声音,是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我想,应该是鬼怪或恶魔之类的吧。」

    检察官:「你的意思是说,有肉眼看不到的鬼怪或恶魔命令你殴打亘,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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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是的。」

    检察官:「那么,也是恶魔命令你杀死亘的?」

    被告:「没错,是恶魔控制我杀了他们。」

    检察官:「你是怎么杀死亘的?」

    被告:「我先打了他几个巴掌,但他还是一直哭,我就改用拳头揍他。」

    检察官:「你揍他哪里?」

    被告:「主要是揍脸,还有手腕跟肚子。」

    检查官:「你就这样不断出拳,揍到他停止哭泣为止?」

    被告:「是的。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断气了。」

    检察官:「也就是说,你将他活活打死了?」

    被告:「没错。」

    检察官:「你怎么会对四岁的孩子做这种事?」

    被告:「不是我,是恶魔的主意。」

    检察官:「你打算把错全怪到恶魔身上,好推卸责任吗?」

    被告:「我并没有打算推卸责任,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我非常清楚,虽然这是恶魔的意思,但实际下手的人是我,我没有要你传唤恶魔来接受制裁。」

    检察官:「你在殴打亘时,须美奈在旁边吗?」

    被告:「在。」

    检察官:「她有什么反应?」

    被告:「一直哭。」

    检察官:「之后你就杀了她是吗?」

    被告:「对。」

    检察官:「你是在同一间仓库杀死她的吗?」

    被告:「不是。我杀了弟弟后,请姊姊帮我保密。我跟她说,叔叔其实不是坏人,会变成这样都是恶魔害的,她就听懂了。」

    检察官:「然后呢?」

    被告:「我原本打算逃走,又觉得把尸体留在仓库里不妥,所以就改变主意,决定先找地方埋尸。我从仓库拿了一把铲子,一手抱著弟弟的尸体,带著须美奈离开仓库。当时太阳已经开始下山,我一心只想在天黑前把尸体埋好。在树林里绕了几圈后,找到一块没有树木的角落。挖洞时我想了很多,我不能就这样放须美奈回去。其实我大可直接杀了她杜绝后患,但我做不到。既然须美奈那么黏我,我何不带著她一起逃跑,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须美奈长得跟我女儿小时候很像,若把她带在身边,我的人生或许就能重来。」

    检察官:「可是你还是杀了她。」

    被告:「是的。我挖得太入神,一转眼才惊觉她不见了。我太大意了!四周都不见她的踪影。突然有个声音说:『糟糕!快把她找出来!』我照做了,立刻冲往林间小路。果不其然,她逃走了。我死命追向她的背影,从背后一把抓住了她。这时那个声音说:『杀了她!』所以我就用力掐住她的脖子。半晌,她不动了,我以为她死了便松开手,没想到她还活著,有如毛虫一般开始在地上爬,想要逃离我身边。这时那个声音呢喃道:『真是可怜。』于是我再度将手环上她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帮她早点解脱。她的舌头变得像鸟一般僵硬,待我回过神来,她已经全身瘫软,没了气息。」

    检察官:「你的意思是,你用双手掐死了须美奈。」

    被告:「没错,我掐死她后,手上还留有掐住小孩子纤细脖子的感觉,以及皮肤温热的触感。」

    检察官:「杀死她是你的主意吗?」

    被告:「不是,是那个声音叫我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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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官:「又是恶魔叫你做的?」

    被告:「没错。」

    检察官:「之后呢?你做了什么?」

    被告:「看著她的遗容,我突然很想去海边。」

    检察官:「海边?」

    被告:「对。我突然有一种想法,我应该将他们俩投入海中,而非埋在土里。我好想带他们去海港,搭上开往远洋的客船……你知道补陀落渡海这种修行吗?」

    检察官:「补陀落渡海?」

    被告:「补陀落是一片极乐净土,补陀落渡海就是苦行僧搭船前往补陀落。僧侣搭上屋船后,会请人从船外将门封死,让自己无法下船,然后在船上读经直到沉船为止。简单来说,就是一种赴死的舍身修行。」

    检察官:「你的意思是,你想要仿效补陀落渡海,将两个孩子的尸体流放大海?」

    被告:「我希望他们可以前往极乐净土。」

    检察官:「那你为什么没去海边?」

    被告:「因为我办不到。即便他们是小孩子,但终究是两具尸体,要把两具尸体搬出树林并不简单。后来我扛起须美奈的尸体回到空地,把两姊弟埋进土里。不过,埋好后我又把他们挖了出来,急急忙忙扒光他们的衣服。」

    检察官:「为什么要脱掉他们的衣服?」

    被告:「这样就算有人发现尸体,也无法马上确认身分。」

    检察官:「原来如此。然后呢?」

    被告:「埋好尸体后,太阳已经下山了。我把铲子放回仓库,将两个孩子的衣服收进背包,之后就离开树林,到车站搭电车,打算逃到远方。我就这样搭啊搭啊,看到顺眼的车站就下车,继续前往下一站。」

    检察官:「你有钱搭电车?」

    被告:「这点钱我还是有的。其实游民身上都有不少钱,就我所知,有些游民甚至偷偷藏了好几百万。」

    检察官:「既然你逃亡了,就代表你害怕罪行曝光是吗?」

    被告:「没错。说老实话,如果运气好,这件案子可能就这样石沉大海。就算尸体被发现了也没差,反正我四海为家,警察应该抓不到我。」

    检察官:「那你为什么要自首?」

    被告:「在逃亡的途中,我深思了一番自己所犯下的罪过。如果真的没人发现尸体、事情就这样无疾而终,那我的犯行到底算什么?没有形体的神灵恶魔特地对我下了指示,要我杀死两个孩子,这背后肯定大有深意。既然如此,我隐瞒自己的罪行就没有意义了。我必须让社会大众知道这件事情,公布我的所作所为,造成世人恐慌,这才是最棒的复仇方式。也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决定自首。」

    检察官:「复仇?对谁复仇?」

    被告:「没有针对谁。硬要说的话,是对这个人类社会。」

    检察官:「你所谓的复仇,就是夺走两条年幼的性命吗?」

    被告:「对。」

    检察官:「杀死年幼的孩子,你的良心难道不会受到谴责吗?」

    被告:「你们似乎很希望我幡然悔悟、痛改前非。很遗憾,我一点也不后悔。这对姊弟是万中选一的孩子,他们两个的死,具有引发社会恐慌的重大意义。所以,我的良心并未受到谴责,也毫无悔悟之心。」

    检察官:「那么,对被害人父母你有什么想法?」

    被告:「没有任何想法。」

    检察官:「不觉得愧对他们吗?」

    被告:「当然不觉得。」

    检察官:「你已达到复仇的目的了吗?」

    被告:「达到了,但还不够。」

    检察官:「你有什么话想对被害人说吗?」

    被告:「你们自由了,已经从悲惨的命运中解脱了。」




    ●检方认为被告犯行卑劣,毫无酌情减刑之情由,请求对被告望月辰郎处以死刑。

    ●一审判决:「被告犯下残忍罪行是不可动摇的事实,但鉴于被告无业又露宿街头,属于社会上的弱势,故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一出,检方立刻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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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地
    从车站搭上公车二十分钟后,我抵达目的地的站牌。

    走下公车阶梯,车门随著警示铃声关起,之后公车便驶离站牌。眼前是一条绿树成荫的住宅区街道,路上除了刚才那台公车没有其他车辆。我从包包拿出地图确认目的地位置。

    这里是位于枥木县某市的山区住宅区,陡峭的坡道上可看见整排外型相仿的房子。

    这一带是昭和五十年代(一九七五至一九八五年)开发的新兴住宅区。据说刚落成时,这里曾是繁荣热闹的新市镇,如今已不复当年盛况。房子的白色外壁都脏兮兮的,不但路上不见人影,车位也几乎没有停车,门口大多是落花枯树。

    爬上一段坡道后,我看见一块夹在两栋房子中间、约三十坪大的空地。上头杂草丛生,草都高到看不到地面了。我对了一下地图,没错,这里就是我在找的地方。

    这里曾是望月辰郎的家,在成为游民之前,望月和家人一起住在这里。据说他的家庭分崩离析后不久,房子就拆掉了,这块地也荒废了好几年。

    望月为何诱拐两个孩子并加以杀害呢?他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残酷的行为?开庭时检方问起他的犯案动机,他竟多次强调是恶魔要他做的,这种莫名其妙的答案我实在不能接受。一般歹徒作案都是为了赎金,可是望月将两姊弟骗走后,却完全没有要跟他们父母联络的意思。当然,也有可能是私人恩怨,然而警方调查结果发现,受害家庭与望月素昧平生,完全找不到犯案的导火线。

    即便如此,望月还是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验尸结果显示,遗体上的伤痕形状完全符合望月的供词。望月就是凶手――这是不容动摇的事实。他不但持有两名受害孩童的衣物,还知道埋尸的地点,最重要的是,他本人也承认自己杀了人。

    然而,我却觉得哪里怪怪的。很明显地,他是个罪大恶极的杀人魔,却没有令人心服口服的犯案动机。一审的判决文写道,「望月犯罪是为了对这个社会复仇,报复社会对街头露宿者的歧视」。望月自己也说过这个社会背叛了他,供词中确实能感受到他对社会的愤怒与复仇之意。

    望月对社会的仇恨究竟来自哪里?若能找到他的愤怒来源,或许就能够厘清恶魔进驻他心中的缘由。我之所以来到这里,就是想要弄个明白。

    我仔细观察眼前这块夹在两栋房子中间的空地。空地不但杂草丛生,还有许多空罐和包著垃圾的超商塑胶袋。大概是因为乏人问津,空地周围并没有拉绳,也没有「空地出售」又或是「禁止进入」的标示牌。

    望月曾跟妻子与独生女住在这里。我静静看著空地,试著猜测他们在这里过著什么样的生活,原本好好的家庭又为何会支离破碎。无奈手上资讯实在太少,根本无从想像。

    空地的左右两家都有住人,我决定向他们打听望月的消息。按了门铃后,右边没人在家;左边来应门的主妇说,她不知道有姓望月的人住过这里,她们家七年前才搬到这个住宅区,当时隔壁就已经是空地了。

    我决定到附近绕一下,时间已接近傍晚,街上仍相当冷清。我向每一个遇到的住户打听望月的消息,但大家都说没听过这个人。一开始我怀疑,他们会不会是因为不想跟凶杀案扯上关系、不想惹祸上身,才假装不认识望月,但看来是我想太多了。这附近的居民替换率很高,所以几乎没有老住户。

    我继续往上走,来到一块视野很好的观景台。角落有块宽敞的绿地,看起来是给住户歇息的广场,上面有一座凉亭,凉亭旁有游乐设施。正好我爬坡也爬累了,就到凉亭的长椅坐下休息。

    此时已是日落时分,天气好的话应该能看到夕阳。可惜这天天候不佳,天空只见一片灰蒙蒙的厚云。

    眼前是一片地方都市风景――

    望月辰郎是否也欣赏过这片景色呢?我从包包里拿出数位相机对准前方,昏暗的云影令人有些毛骨悚然。

    拍照时我心想,望月为何会妻离子散?在犯下命案前,他究竟过著什么样的人生?若能查出他的成长背景,或许就能厘清恶魔进驻他心中的原因,找出他愤怒的根源。

    想著想著,我将镜头对准眼前灰蒙蒙的景色,按下了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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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珠
    山名德一(YamanaTokuichi)今年七十八岁,住在福岛县与枥木县交接处的某个村落。

    德一家里做的是林业生意,以前他每天都开著小货车上山工作,如今年纪大了,在山上工作已是力不从心,所以几乎都交给大儿子处理。德一有个小他两岁的妹妹,名叫喜惠子。喜惠子十九岁时嫁到农家,生下孩子后便因病身亡。她的孩子名叫辰郎,夫家姓望月。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已了然于心――德一就是望月辰郎的舅父。

    德一大概是辰郎在这世上唯一还活著的亲人,也因为这个原因,命案刚曝光的那一阵子,经常有报社和电视台打电话给德一。但其实,德一只见过儿时的辰郎,因为某些原因,他们后来就断了联系,所以他完全不知道辰郎长大后的事情。

    在德一的印象中,辰郎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孩子。即便跌倒受伤,也从没看他掉过眼泪。该说他坚强吗?还是善于忍耐?好像都不是。小时候的辰郎没有半点孩子气,总是面无表情,让人摸不透他的想法,德一甚至从没看过他笑。辰郎刚丧母时,德一怕他心里难受,经常邀他来家里和自己的孩子玩,但辰郎却总是兴致缺缺,每次玩没多久,就一个人抱膝坐在角落。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喜惠子的夫家曾是拥有大批土地的地主世家。战争结束后没多久,喜惠子的丈夫,也就是辰郎的爸爸――嘉寿男便生意失败,把望月家的土地都赔光了,家道也因此中落。辰郎才出生没多久,喜惠子就被迫过上穷苦生活。不过,这附近的人家都很穷,尤其是战争刚结束时,家家户户都过著食不果腹的生活。

    喜惠子的死也是家道中落所造成。喜惠子罹患肺疾后,望月家没钱买营养的食物给她吃,也没钱带她去看病,还因为担心传染,把她一个人隔离在仓库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当初谈定要将喜惠子嫁到望月家时,德一还很庆幸妹妹找到一个好人家。他作梦也没想到,喜惠子居然就这样没了,德一既怜惜妹妹,也气望月家骗了自己。

    喜惠子离世后,嘉寿男就卖掉了祖屋。他的父母已相继死亡,所以没人能对他说三道四。嘉寿男带著辰郎搬到一间有如营房的河边破屋,每天过著放荡不羁的生活。他没有固定工作,经常把四、五岁的辰郎留在家里,好几天都不回家。据说有次小辰郎好几天没东西吃,差点被活活饿死在家里。

    德一因为担心辰郎,曾去过一次望月家的破屋。虽然辰郎不领情,但他终究是喜惠子的儿子,若有个三长两短,德一实在无法跟天上的妹妹交代。走进破屋后,只见满脸通红的嘉寿男拿著酒杯,大白天就喝得醉醺醺的。德一见状劝他:

    「你也差不多该找份正当工作了,别一天到晚喝酒,这样辰郎很可怜。」

    嘉寿男一言不发地看向德一,他的眸子有如玻璃球一般,脸上早已失去了表情,令人摸不透他的心。就在这时,嘉寿男赫然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

    「滚出去!」

    随著一声怒吼,德一的额头感到一阵剧痛。他下意识地按住额头,只见双手被温热的液体染得鲜红――嘉寿男将手上的杯子扔向德一,把他的额头砸破了。德一当下立刻逃出了破屋,因为他直觉自己若继续待在那里,嘉寿男可能会兽性大发杀了他。这是德一最后一次见到嘉寿男,还记得他刚娶喜惠子入门时是那样的谦虚稳重,如今却变得判若两人,令人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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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德一听说,嘉寿男经常对辰郎暴力相向。在那个年代,爸爸打小孩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再怎么教训也有个限度。不管辰郎有没有做错事,嘉寿男只要心情不好就会对他拳打脚踢,甚至还会拿烟头烫他、拿火柴烧他的头发或身体。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据说嘉寿男还会逼儿子吃屎喝尿。嘉寿男失去财富后,就连个性也变得禽兽不如。现在想想,辰郎或许就是因为长期遭到父亲的虐待才变得面无表情,接踵而来的暴力对待早已夺去了他的人性。

    辰郎七岁时,村里传出嘉寿男杀人的流言。

    嘉寿男家附近的地瓜田内发现一具邮差尸体,腹部有被利器刺伤的痕迹,包包里的几封现金袋不翼而飞。因现场遗留下来的线索很少,搜查迟迟没有进展,于是村里开始流传是嘉寿男因为没钱花用才抢劫邮差。过不久,派出所接到民众报案,说嘉寿男家中飘出异臭。警方到场发现,嘉寿男已挂在梁上上吊自杀,他已死亡数日,蛆虫不断从腐坏的尸体中涌出,变质的皮肤和身体的脂肪不断滴落在地。警方发现尸体时,在房间角落找到抱膝而坐的辰郎。嘉寿男断气后,辰郎和吊死的父亲尸体生活了好几天。说不定就连父亲上吊的那一刻,他都在旁边看著。

    警方搜索破屋后没有找到遗书,倒是发现了之前遭抢的现金袋,因而断定嘉寿男就是抢劫邮差的歹徒,认为他应该是在杀害邮差后不耐良心苛责而自杀。但因为嫌犯已经死亡,警方只能将案件函送地检署。

    父亲死后,辰郎先是由某亲戚家寄养,没多久又被送到另一个亲戚家。大家都嫌弃他是杀人凶手的孩子,急于摆脱这个烫手山芋。亲戚踢了一阵皮球后,最后将辰郎送到县内一家养护设施。德一曾考虑收养他,却因为妻子强烈反对而作罢。这也是无可厚非,毕竟德一家儿女众多,根本没有余力多养一个小孩。虽然对不起死去的妹妹,但德一已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说老实话,德一也没有信心养育像辰郎这种怪孩子。

    在那之后过了将近四十年,德一接到辰郎诱拐杀害两个孩童的消息。震惊归震惊,同时却有「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感觉。他以前就觉得辰郎总有一天会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那家伙身上果然流著他父亲的鬼畜2之血,所以才能毫不在意地随便杀人。现在想想,辰郎跟他父亲根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的双眼也有如玻璃球一般毫无感情。

    一直到今天,只要天气变冷,德一被嘉寿男砸伤的疤痕就会隐隐作痛。每当这个时候,德一就会想起那对父子,想起他们有如玻璃球的双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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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护设施
    佛寺的住持居所――

    这天外头下著冰冷的潇潇细雨,雨滴不断打在庭院里的石灯笼上。一个穿著制服的国中女生端了一杯白烟袅袅的日本茶给我,她的脸庞未脱稚气,左眼下方有一颗可爱的黑痣。女孩对我毕恭毕敬地点个头后,才抱著圆形托盘离开。我立刻拿起茶杯喝了一口,口中顿时充满怡人的抹茶茶香,因雨受寒的身体也暖和了起来。

    这间佛寺的位置是山名德一告诉我的。望月辰郎成为孤儿后,就是被亲戚送到这间佛寺。九年前凶杀案发生时,这间佛寺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不过,这次我向他们提出采访请求时,他们表示只要我不写出佛寺和养护设施的名称地点,即愿意接受采访。但其实,福岛县内的佛寺兼养护设施并不多,就算不公布名称地点,只要有心还是能查到。无论如何,因我实在有太多事情想问了,所以还是应允了他们开出的条件。在此也为无法公开养护设施之名称地点向各位读者致歉,还请大家见谅。

    等了一阵子后,一位头上有青涩的剃发痕迹、穿著作务衣3的男性走了过来。他是这间佛寺的住持,年龄大约介于四十岁到四十五岁,手上拿著一本簿子和牛皮纸信封。

    「不好意思,百忙之中还来打扰您。」

    「不会不会,我才要谢谢您亲临本寺,一路劳累了。」

    这位住持身型纤瘦,戴著无框眼镜,看起来成熟又稳重。

    「您身兼佛寺住持和养护设施园长二职,应该很辛苦吧?」

    「我从不觉得自己辛苦。我们家世世代代都在照顾无家可归的孩子,这是佛祖授予我们的重责大任。」

    日本最早的孤儿院是圣德太子所设立的悲田院。

    悲田院以佛教的慈悲思想为出发点,救济世间无依无靠的孩子和贫苦人家。有了悲田院的先例,日本各地的佛寺纷纷开始设立孤儿院。一九四七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儿童福祉法》,并将孤儿院改名为「养护设施」;一九九七年修订《儿童福祉法》后,又改名为「儿童养护设施」。

    这间佛寺建于室町时代4,历史悠久,住持世世代代都在照顾孤儿,现在设施里共有十七名孤儿。其实严格来说,他们接收的绝大多数都不是「孤儿」。战争刚结束时,他们收了很多被父母抛弃的「弃儿」;现在则多为父母因故无法照顾的孩子,以及必须与父母隔离的受虐儿。其中也有少数被父母抛弃、身分不明的弃儿,这些孩童是由设施为他们报户口。

    住持告诉我,这些孩子住在靠近佛堂的另一栋房子,也就是我在来的路上看到的两层砖墙楼房。那里有一座广场,广场上有游乐设施,但因为今天下雨,大家都没有出来玩,只见几个小学生撑伞进屋。刚才端茶给我、左眼下方有痣的国中女生也是设施里的一员,想必对她而言,那栋楼房就是她的「家」吧。

    「我在电话中跟您提过,希望向您打听望月辰郎这号人物……」

    一听到「望月辰郎」四个字,住持的表情瞬间沉了下来。为避免伤和气,我非常注意遣词用字。

    「请问您这里有留下任何他的纪录吗?」

    「有的。」

    住持拿起他带来的簿子,打开书签页后转向递给我。这本簿子看得出来年代久远,不但破破烂烂的,纸张也已经变色。

    「这是当时的名册。」

    住持指的栏位上写著「望月辰郎」四个字。

    「望月辰郎确实住过我们这里,但那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没出生,现在已经找不到人问当时的事情了。」

    名册上写著「昭和三十二年(一九五七年)入住」,也就是辰郎的父亲――嘉寿男自杀的那一年。望月辰郎于七岁入住养护设施,在这里住了十二年后,于昭和四十四年(一九六九年)十九岁时搬出。我一边浏览名册,一边向住持发问――

    「您知道他犯案的事吗?」

    「当然知道。」

    「九年前案件刚曝光时,应该有很多媒体记者向贵寺邀访吧?」

    「有,但我们全都拒绝了。当时前任住持人还健在……也就是家父。不受访是他的意思。」

    住持告诉我,他的父亲于五年前去世后,他才继任住持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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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很多媒体对我们冷嘲热讽,说我们设施养出了一个社会败类。我父亲为此非常愤怒,这些报导也深深伤害了设施里的孩子,我们必须守护这些孩子未来的人生,所以才作出这样的决定。」

    「那么,为什么您肯答应这次的邀访呢?」

    「如今已事过境迁,到了我这一代,几乎没有人在谈论这件事了。所以我才决定受访,以表祭奠亡者之意。」

    「前任住持是几岁离开人世的呢?」

    「七十九岁。」

    「前任住持还记得望月辰郎吗?」

    「当然记得。」

    「您有听他说过望月小时候的事吗?」

    「案发后我曾听父亲说,望月是个令人放心的孩子,他的个性稳重,勤学用功,还很照顾比他小的孩子。他从未跟其他人发生冲突,在学校也成绩优异。喔对了,给你看样东西。」

    住持从牛皮纸信封中抽出一张褪色的黑白照片。

    「这是当时拍的照片,这个就是望月辰郎。」

    我从住持手中接过照片,上面有大约十个孩子,拍摄地点为佛寺的住持居所。当时应该是炎炎夏日,照片里的所有人都津津有味地吃著西瓜,只有一个小男孩拿著西瓜却绷著一张脸,那就是望月辰郎。

    「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照片后面有记录拍摄日期。」

    我将照片翻过来一看,上面有几个工整的原子笔字迹――「昭和三十五年(一九六○年)七月」,也就是望月辰郎十岁的时候。我将照片翻回正面,端详望月辰郎幼时的脸庞。其他孩子都眉开眼笑的,只有望月一个人面无笑容,显得特别突兀。

    「他在这里待了十二年对吧?那搬出去后呢?」

    「他后来进入大学就读,听说他高中上的是定时制课程,半工半读存钱上大学。」

    「原来如此。他搬出去后,还有跟你们联络吗?像是写信给你们,或是以学长的身分回娘家之类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

    「前任住持有跟您提过那件命案吗?」

    「除了案发的那一阵子,前任住持从没有特别提过望月。前任住持似乎不想讲他的事,毕竟是我们这里出去的孩子杀了人……他应该很失望吧。」

    「这样啊……」

    住持提供给我的资讯就只有这些,但光是看到望月小时候的照片,就算是收获甚丰了。

    「望月辰郎是从我们这里出去的孩子,听到他夺走两个无辜孩子的性命,我们都深感痛心。」

    语毕,住持轻轻闭起双眼,双手合十地念道:「南无阿弥陀佛。」念了几次后,他再度睁开眼睛。

    「我由衷希望他能够偿罪赎咎,去世的两个孩子能够安心成佛。」

    采访结束后,我向住持道谢完便离开佛寺。不知不觉外头已雨过天青,阳光普照。

    儿童养护设施的方向传来阵阵欢笑声,只见几个孩子在雨停了的广场上追赶跑跳,好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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