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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07: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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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与郝蕾都是流氓出身,脾气十分相投,很快就让郝蕾去舞厅帮助自己看场子,并安排了在济南市的一处住所。李秋华本意是与郝蕾同住,但孙立军以现在风声还紧为由,劝说李秋华还是住在东阿自己家中,等严打势头过去再说。
于是,李秋华就住在孙的家中,郝蕾一个人留在济南。那次熊天阳看到的操着我市口音的女子,就是李秋华坐车到济南看郝蕾。
孙立军在与李秋华的朝夕相处中,曾反复暗示她与郝蕾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并隐隐透露自己对她的感情。但李秋华态度坚决,表示非郝蕾不嫁。有一次竟然说出了,除非郝蕾死了,要不我这辈子就跟定他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立军把这话记在了心里。但是,他也清楚,自己没有办法除掉郝蕾,一旦事情败露,李秋华会恨死自己。他也曾考虑过找赵明帮忙,但赵明这个人江湖气很浓,短短几天内,竟然已经与郝蕾兄弟相称。看来,要想杀死郝蕾得到李秋华,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从那天起,他经常性地跑到济南,随时掌握着郝蕾的动向。很快,他就发现,郝蕾竟然和经常来舞厅跳舞的一个女子好上了,而且这名女子还是一个有夫之妇。他大喜过望,立刻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李秋华,以为就此可以让李秋华对郝蕾失望,从而转投自己的怀抱。
李秋华得知此事后,自然十分气愤,立刻来到济南找郝蕾质问。
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所以只能从孙立军的描述进行推测。估计是郝蕾意识到自己目前还是要依靠李秋华的这层关系,所以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两人竟然重归于好。
看到这一幕,孙立军更加愤怒,自己对李秋华一往情深,却换不来任何回馈,郝蕾在外面粘花惹草,李秋华却始终情有独钟。至此,孙立军的内心严重失衡,发誓要除掉郝蕾。
思前想后,孙立军觉得应该假借别人的手除掉郝蕾。于是,他就找到了对立帮派的那个小头目,两人刚好以前还相识。赶巧的是,对方的老大让小头目去帮派捣乱。两人一拍即合,就由孙立军充当内应。在孙立军的策划下,两人决定纵火烧毁舞厅。对于这个提议,孙立军是有着自己的考虑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郝蕾,得到李秋华,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皮艺匠人,他曾看过郝蕾背上的那个刺青,觉得品质极佳,难免技痒。或许还有另一层目的,就像司马局长说的,那个刺青是一种物化的投影体现,孙立军对此印象深刻。
案发那晚,孙立军来到了郝蕾所在的舞厅,看到了在里面巡视的郝雷和另外两名打手。孙宝库与三人相熟,而且还是郝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孙宝库以聊天为由,将三人拉至舞厅的那间休息室内,张罗吃起了夜宵,并拿出事先已经参入麻醉药品的白酒。
见三个人晕倒,孙宝库决定开始对郝雷进行剥皮。他在鹰状刺青的上方轻轻划了一条细缝,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动把手,郝雷后背的皮肤一点点地卷入皮磙子上。然后,按照同样办法,又取下了郝雷两臂上的多枚刺青。这个皮磙子,类似于我们住户刮大白的滚轮,是皮艺匠人取皮的一种特殊工具。
整个取皮过程大约持续不到20分钟,因为所取的皮肤组织均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仅二个毫米,而且是采用的特殊揭取手艺,所以郝雷身上的伤口血流量极少。
看着郝雷赤裸着上半身,表面皮肤大量缺损地躺在地上,孙玉阳感到一阵由衷地痛快,还踢了几脚。
取皮结束后,孙宝库将郝雷的上衣穿回,然后来到舞厅外,示意小头目等人里面已经解决,可以进入放火。
然而小头目在倾洒汽油过程中,恰好碰到刚才外面赶回来的熊天阳,情急之下,才说出了那句“你还在这呢”。这才是引发了我们最后的怀疑。
孙宝库在揭取了郝雷的皮肤后,立即回到家中进行硝制保存。
李秋华得知郝雷被烧死在大火中,情绪非常激动,连续哭了多日。孙宝库在一旁好言相劝,同时,对李秋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当时李秋华已经怀孕4个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来,孙宝库就说,我是真的爱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将来一定能对孩子好。
眼见事已至此,无奈之下,李秋华嫁给了孙宝库。
值得一提的那是,案发后,孙立军杀害了小头目,并将其埋在了房后的一块自留地内。该案已由济南警方负责处理。
两个人在东阿镇住了一段日子,因为孙在当地没有亲人,两人便回到了我市,和李秋华的父亲李东革同住,后来,孙也在我市找到了一份工作。
郝雷虽然已死,但李秋华依旧对其念念不忘,这种表情孙宝库看在眼里,虽然脸上无动于衷,但内心也承受着极度的煎熬。
97年下岗后,他接替之前的刘建国到市京剧团看库房。耳濡目染之下,突发奇想,买来了做鼓用的相关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艺将郝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然后偷偷放进剧团的库房内。
因为是自己负责管理,而且当时京剧已经不太吃香,剧团鲜有演出任务,所以始终没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当有机会看到舞台上别人敲打着这面鼓时,他都会感到无比的兴奋,有一种发泄之后酣畅淋漓的快感。
不久前,当我们第一次找到他询问这面鼓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败露,但是他不知道是从哪里暴露的,在表面上依旧表现出无动于衷,只说这面鼓是他来之前就有的。
然而,当我们后来有多次来到市京剧团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当年的工作人员名单后,这个场面之大,让孙宝库立即意识到,公安机关这回肯定是动真格的了,自己离最终被发现的时间肯定已经不远。
此时,他想到的并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产生一种极度的恨意。他为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得到李秋华的爱而感到痛苦,并且将这种恨意转嫁到名义上是自己的儿子,其实是郝蕾的儿子,也就是李鹰的身上。他决定制造一起最后的疯狂。
李鹰被杀案发生的那个晚上,他借口有事请假离开了京剧团,并以吃饭的名义将李鹰叫到自己家中。席间,他不停地灌李鹰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动手实施了勒颈。
面对我们的询问,孙宝库表现的很平静,一字一句地供述了20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实。整个过程中,我们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的起伏。
作为一个抚养李鹰近三十年的养父,我们实在无法相信两个人会没有一点感情。
听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孙宝库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他说:这么多年自己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李鹰,但为了李秋华,还必须装成喜欢的样子,这种日子实在难熬。尤其是眼瞅着孩子一天天的长起来,样子越来越像郝雷,自己这种情绪就越发的强烈。
他还告诉我们,李秋华当年执意给孩子取名叫李鹰,自己也明白,她始终忘不了郝蕾,完全是拿孩子当一种寄托。说到最后,孙宝库这样说:20多年前,我杀了郝蕾,今天我还要杀掉他的儿子。我这一辈子也得不到李秋华的爱,完全不知道什么是幸福,这都是郝蕾和李鹰害的,他们谁也别想得好。
将孙宝库押去看守所后,司马局长叹口气,慢慢地说: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谁又可能真的爱呢。看似伟大的爱情,其实都有着内心最极端的动机,比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可以为你去死,这句话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极端的自私。因为不去死,这个男人自己会觉得痛苦,为了满足自己,所以他以爱的名义选择死亡。
经过这起案子,我重新找到了当年的那种劲头,于是,又回到了刑警队,继续干我的老本行。
后来,陆续有人给我介绍朋友,有的条件还真是很不错,而且对我离婚带孩子这件事表示不介意。我犹豫过,但都没有去见,就像司马局长说的,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你怎么可能会真的爱呢?我不想让一个男人因为爱我,而勉强自己去爱我的女儿。这样,对他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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