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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0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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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法医Ⅱ 第二十七章 稍纵即逝的自由
我第二天睡了个懒觉。难道这不是我应得的?虽然我十点钟左右才赶到警察局,但还是比文斯、卡米拉和安杰尔早得多,他们显然都打来过电话,声称自己病入膏肓。一小时四十五分钟后,文斯终于进来了,不仅气色不好,而且显得很苍老。“文斯!”我兴高采烈地喊了他一声,他退缩了一下,闭上眼睛靠着墙。“我要感谢你安排了那么盛大的派对。”
“那你悄悄地谢我一声。”他说话的声音很沙哑。
“谢谢你。”我低声说。
“别客气。”他低声说,然后微微摇晃着去了他的小隔间。
这一天过得异常平静,我是说除了没有新的案子外,法医室里安静得像座坟墓。偶尔有一个穿着淡绿色制服的鬼魅身影经过,可这身影的主任也在默默地忍着身体上的难受劲。幸运的是,这一天几乎没有什么活要干。五点钟时,我已经忙完了所有案头工作,收拾好了所有铅笔。丽塔午饭时给我打过电话,要我去她家吃晚饭。我估计她大概是想核实一下,看看我是否确实没有遭到什么脱衣舞女的绑架,于是我答应下班后就过去。德布斯没有给我打电话,不过我也不需要。我相信她正待在宾馆的顶楼,和丘特斯基在一起。我只是有些担心,因为丹科大夫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他们,有可能会回来寻找他没有完成的目标。不过话又说回来,他手头还有多克斯警官,这应该会让他忙上几天,高兴几天。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拨通了德博拉的手机。电话响到第四下时她才接。“什么事?”她问。
“你应该记得,丹科大夫第一次轻而易举地就进去了。”我说。
“上次我不在这里。”她说。听她那副怒气冲冲的口气,我真希望她不会朝某个给房间送餐的服务员开枪。
“好吧,”我说,“不过眼睛睁大点。”
“别担心。”她说。我隐约听到丘特斯基嘟哝了句什么,随后德博拉说:“我得走了,过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她挂了电话。
我驾车向南去丽塔家,正好赶上傍晚时候的车流高峰。一个面红耳赤的家伙开着一辆皮卡车,猛地冲到了我的前面,还用手指朝我做了一个下流的动作,而我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开心地哼起了歌。这不仅仅是身处迈阿密这种不要命的交通状况中后获得的一种归属感;我感到轻松了许多,一直压在我肩膀上的重负已经化为乌有。我现在去丽塔家时,街对面再也不会停着那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我可以会自己家,完全摆脱了那条如影随形的尾巴。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带上黑夜行者出去兜一圈,然后就我们俩,一起去度过一段盼望已久的质量时间。多克斯警官去了,永远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而且估计很快还要从他自己的生活中消失。
我沿着南迪克街行驶,拐弯来到了丽塔家,高兴得有些轻飘飘的。我自由了——而且也摆脱了那些强加给我的义务,因为丘特斯基和德博拉短期内肯定会形影不离地待在一起,一起慢慢地康复。至于丹科大夫——我确实对他很感兴趣,很想见见他,即使是在这一刻,我也会非常高兴地从我繁忙的社交活动中抽出一点时间,与他共度一段真正高质量的时间。但我可以肯定丘特斯基位于华盛顿的那个神秘机构一定会再派人来对付这位丹科大夫,他们自然不希望再看到我时刻不离左右,到处出谋划策。摆脱了这份义务,又摆脱了多克斯,我重新回到了A计划上,可以无忧无虑地协助雷克尔早点退休了。不管现在由谁去处理丹科大夫这个棘手的问题,反正那个人再也不会是如释重负的德克斯特。
我真是太高兴了,丽塔开门的时候我居然亲吻了她,也不管有没有人注视我们。晚饭后,丽塔忙着洗碗,我又走进后院,与附近的孩子一起玩起了踢罐子的游戏,只是这一次因为阿斯特和科迪而多了一层特殊意义,我们共同保守的小秘密给我们增添了一份感情。看着阿斯特和科迪悄悄跟踪其他孩子,我真是感到高兴,这是我亲自调教的小猎杀者。
不过,跟踪与偷袭的游戏玩了半小时后,我们显然碰到了更诡秘的猎手,而且我们在数量上绝对处于下风——蚊子,几十亿只这种令人厌恶的小吸血鬼,个个饥肠辘辘。结果,科迪、阿斯特和我失血过多,软弱无力,蹒跚着回到了屋里,围坐在餐桌旁,开始玩“绞架”猜字游戏。
“我先出题,”阿斯特说,“反正刚好轮到我。”
“是轮到我。”科迪皱着眉头说。
“嗯,反正我已经想好了一个词,”她对他说,“五个字母。”
“有字母C。”科迪说。
“没有。先画上脑袋!哈!”她得意地喊叫着,画了一个小小的圆脑袋。
“你应该先问有没有元音字母。”我对科迪说。
“什么?”他低声问。
“A,E,I,O,U,有时候还有Y,”阿斯特告诉他,“大家都知道。”
“里面有字母E吗?”我问她,她的得意劲立刻减退了一些。
“有。”阿斯特气鼓鼓地说,然后在中间的空白线上写了个字母E。
“哈。”科迪很得意。
我们玩了近一个小时,然后就到了他们上床睡觉的时候。我这奇妙的一晚就这样早早地结束了,我又一次和丽塔坐到了沙发上,只是这次没有了那双窥视的眼睛。我轻而易举地摆脱了丽塔的纠缠,回家奔向我的小床。我找了个善解人意的借口,说昨晚在文斯家的派对上玩得太累,明天还有一整天的活。我就这样离开了丽塔家,独自一人在黑夜中,只有我的回声,我的身影,还有我自己。离月圆还有两天,我一定要让这个月圆之夜彻底补偿我这么久的等待。这个月圆之夜再也不会浪费在密乐淡啤酒上,而要与雷克尔摄影公司共同度过。再过两天,我就终于能把黑夜行者放出来,让他溜进真正的我的体内,将忠心耿耿的德克斯特这件汗渍覆盖的伪装衣扔进垃圾堆里。
当然,我必须先找到证据,而不知怎么的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毕竟有一整天的时间来搜集证据,当黑夜行者与我一起合作时,一切似乎都会得心应手。
我的心中装满了这种黑夜的愉悦之事给我带来的快乐。我驾车回到了我那舒适的小屋,上了床,睡着了。这一觉是天经地义的,睡得很死,而且没有梦来打搅。
这种兴奋过头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上午。我在上班途中停车买炸面圈时,一时冲动,居然买了整整十二个,其中几个还是裹了巧克力糖霜奶油馅的。这一真正奢侈的举动当然没有能逃过终于恢复过来的文斯的那双眼睛。“哦,天哪。”他扬起了眉头说,“表现真不错,真是了不起的猎手。”
“森林之神向我们露出了笑脸,”我说,“要奶油馅的还是要树莓果冻的?”
“当然要奶油馅的。”他说。
这一天过得很快,只去了一趟凶杀现场。这是一起用园艺工具肢解受害者的平常案子,一点专业性都没有。那白痴先是用电动修枝剪,结果给我增加了大量额外的工作,最后他用整枝剪结果了他的妻子。现场一片狼藉,警方在机场抓住了他,真是罪有应得。干得漂亮的肢解活首先必须干净利落,至少我始终是这么说的。地上绝对不应该出现一滩滩的鲜血,墙壁上也不应该出现结成块的人肉。一点品位都没有。
现场的活忙完后,刚好来得及赶回我在法医实验室的小隔间,将我的记录放在办公桌上。不着急,我可以星期一再将这些打印成文,写出报告。凶手与被害人都跑不了。
于是,我出门走到停车场,上了我的车,随心所欲地巡视我的领地。再也不会有人跟踪我,让我喝啤酒,或者强迫我干我不想干的事。再也不会有人将多余的亮光照进德克斯特的阴影中。我可以重新变成我,变成放荡不羁的德克斯特。这一点比丽塔所有的那些啤酒和同情更令我陶醉。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想自己保证再也不将这视做理所当然的事。
道格拉斯街和格兰德街相交处有一辆车着了火,一小群异常兴奋的人聚集在那里围观着。救援车一辆辆驶来,造成了交通拥堵,我慢慢穿过车流,向家驶去,心情像那些围观者一样好。
回到家后,我要了一份外卖的比萨饼,然后仔细研究雷克尔。去哪儿找证据,什么样的证据具有说服力——当然可以从那双红色的牛仔靴着手。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就是那个人。患有恋童癖的杀手总是想方设法将自己的事业与寻欢作乐结合在一起,儿童摄影师便是一个完美的例子。但“几乎可以肯定”并不意味着“完全肯定”。于是,我开始整理自己的思绪,将它变成一个简单划一的文件——当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牵连到我身上,这一切都会在我动手之前仔细地彻底销毁。到星期一早晨,除了书架上那个盒子里新添加一块载玻片外,不会有任何蛛丝马迹能证明我所做的一切。整整一小时,我兴奋地制定着计划,享用着一大块加了鳀鱼的比萨饼。可当那近乎盈圆的月亮透过窗户向我低声嘀咕时,我开始变得焦躁不安。我可以感觉到月光那冰冷的手指在抚摸着我,挠着我的脊梁,从用我到黑夜中去伸展一下我那沉睡了太久的猎杀者的肌肉。
为什么不呢?悄悄溜进微笑的夜幕中,偷偷看上一两眼,这能怎么着呢?悄悄地跟踪,偷偷地监视,像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追寻雷克尔的捕物小道,审查一下事态——这样做既审慎又有趣。德克斯特这位黑夜侦察兵必须有备而来。再说,今天是星期五,雷克尔晚上很可能会出门进行社交活动,比方说去一趟玩具店。如果他出了门,我就可以溜进他家,好好查看一下。
雷克尔的住处离我家不远,于是我换上最好的深色潜行服出了门,驱车上了主干道,穿过椰林区后进入了虎尾街,来到了雷克尔那不大的屋子前。雷克尔家与周围邻居家没有区别,都是那种混凝土砖砌小屋,离街道不远不近,刚好让屋前有一条短车道。他的车停在那里,是辆红色小齐亚,这顿时让我希望大增。红色,与那双靴子的颜色正好相同,这是他喜欢的颜色,表明我的判断没有错。
我开车从他家旁边经过了两次,第二次经过时看到他车内的顶灯亮着,他上车时我正好瞥见他的脸。那张脸并不引人注目,瘦得几乎没有下巴,长长的刘海和一副大眼镜让人很难看到他的全貌。我无法看到他脚上穿了什么鞋子,但从我对她身体其他部分的判断来看,他很可能穿着牛仔靴,好让自己显得高一点。他上车关上了车门,我继续向前开,从他身旁经过后绕着街区又转了回来。
等我重新回来时,他的车已经没有了踪影。我将车停在几个街区外的一条小街上,然后步行回去,一路上慢慢进入到我在黑夜扮演的角色中。有家邻居已经熄灯,我便从院子里穿了过去。雷克尔家后面有个小客房,黑夜行者在我内心的深处低声嘀咕道:“摄影室。”对于一位摄影师来说,这的确是个布置完美的地方,而摄影室也是寻找犯罪照片的理想场所。黑夜行者在这些事情上很少出错,于是我撬开门锁,走了进去。
所有窗户都从屋内用木板钉死了,但借着敞开的房门透过来的微弱光线,我可以看到暗室设备的轮廓。黑夜行者没有错。我关上门,啪的一声打开开关,屋里立刻洒满了昏暗的红光,刚好能让我看清。屋里有一个小洗手池,旁边放着暗室常见的一个个盘子和一瓶瓶化学药水,左边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电脑工作站,上面连着数码设备。远处靠墙放着一个文件柜,上面有四个抽屉,我决定从这里着手。
我在相片和底片中翻了十分钟后没有找到任何罪证,几十张裸体照上的主角都是在一张白色毛皮小地毯上摆出各种姿势的婴儿,就连那些通常认为帕特·罗伯特森过于开放的人都会觉得这些照片“很可爱”。我在文件柜中没有发现暗格,也没有发现任何藏照片的明显地方。
时间紧迫,我可不能冒险。雷克尔可能只是去商店买一盒牛奶,可能随时会回来,然后一时心血来潮,想翻一翻自己的那些文件,欣赏一下他用胶卷捕捉到的几十个可爱的小淘气。我走到电脑旁。
显示器旁有一个装CD的高架子,我将CD一张张抽出来查看。前面几张都是程序盘,其他CD上则写着“格林菲尔德”或“洛佩兹”的字样,然后——我找到了。
这是一个闪亮的粉红珠宝盒,盒子正面公公整整地写着“NAMBLA,2004年9月”。
“NAMBLA”有可能是一个不常见的讲西班牙语美国人的名字,但它也能是“North American Man/Boy Love Association”的缩写。这个“美国男人/男孩爱情协会”是一个态度暧昧但坚定支持恋童癖的组织,它让有恋童癖的人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完全正常,并以此来帮助他们保持一个正面的自我形象。那倒是——吃人肉和强JIAN也可以算完全正常,可说实在的,真是不应该。
我拿起这张CD,关了灯,重新溜回到黑暗中。
我回到家后仅仅用了几分钟就发现这张光盘其实是个推销工具,估计是带到某个NAMBLA聚会上,有选择地分发给几个特殊的吃人妖魔。光盘里的照片经过特殊处理,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很像维多利亚时期那些老色鬼常常翻阅的图片卡。每张照片都特意经过模糊处理,让你看不清细节,只能发挥想象力。
啊,有了:其中几张就是我在麦格雷戈的游艇上发现的那些照片,只是经过了专业裁剪和编辑。于是乎,虽然我并没有发现那双红色牛仔靴,我记已经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能够满足哈里的准则。雷克尔已经成了最重要的人。我的心头回荡着歌声,嘴角挂着微笑。我慢慢走到床边,快活地想着我和雷克尔明天晚上要做的一切。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早晨稍微睡了个懒觉,然后在附近跑了一会儿步。我冲了个澡,美美地享用了早餐,然后动身去买一些必需品——一卷新的塑胶带,一把锋利的片鱼刀——都是必不可少的物件。由于黑夜行者伸着懒腰刚刚醒来,我在一家牛排屋前停了车,准备享用已经过了点的午餐。我要了一份一磅重的纽约牛排,当然要的是熟透的,不能有一点血丝。吃完饭后,我再次开车经过雷克尔家,想看看那地方白天是什么光景。雷克尔正在给草坪刈草,没有穿那双红靴子。他光着膀子,除了骨瘦如柴外,还显得皮肤苍白、软弱无力。没关系,我很快就会给他身上添加一点色彩。
这一天收获颇丰,令我心满意足,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前的一天。正当我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里,心旷神怡之时,电话响了。
“下午好。”我冲着电话说道。
“你能来这儿一下吗?”德博拉说,“我们还有一些收尾工作要做。”
“什么样的工作?”
“别犯傻,”她说,“快点过来。”然后她就挂了电话。这让我大为恼火。首先,我对什么狗屁扫尾工作一无所知;其次,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是个傻瓜。你说我是恶魔,那没有错,我当然是个恶魔,但总的来说是个非常讨人喜欢、很有教养的恶魔。最为恶劣的是她居然那样挂了电话,居然认定我听到她的命令后一定会浑身发抖,一定会对她惟命是从。瞧她那脸皮厚的!不管她是不是我妹妹,不管她是不是会对我动粗,我从来不会被任何人吓得发抖。
但我还是听从了她的命令。“叛军”宾馆离我家不远,但我在路上却比平常多花了点时间,因为现在是星期六下午,椰林区的每条街都人满为患,到处都是漫无目的的行人。我的车慢慢在人群中爬行,我生平第一次恨不得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冲向这些四处游荡的家伙。德博拉已经彻底破坏了我的好心情。
我的这种心情并没有因为见到她而有所改观。我在“叛军”宾馆顶层敲响房门时,她开了门,脸上一副正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表情,那模样很像一条脾气不好的大鱼。“进来。”她说。
“是,主人。”我说。
丘特斯基坐在沙发上,仍然没有英国殖民者的派头——可能是因为没有了眉毛的缘故,但起码看上去已经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念头。这么看来,德博拉的康复计划显然进展顺利。他旁边的墙上靠着一根丁字形金属拐杖,而他正慢条斯理地喝着咖啡,旁边的茶几上还摆着一盘丹麦酥皮饼。“嗨,兄弟。”他大声喊道,那只没有了前臂的胳膊挥动了一下,“拿把椅子过来。”
我端过来一把英国殖民时期风格的椅子,坐了下来,顺手往嘴里塞了两块丹麦酥皮饼。丘特斯基望着我,那副架势像是要不让我吃,可说实在的,吃他们几块酥皮饼算得了什么呢?我毕竟冒着落入鳄鱼口中的危险,在遭到孔雀的攻击后将他救了出来,现在又牺牲了属于自己的星期六来干天知道是什么可怕的活。我当然有权享用一个酥皮饼。
“好吧,”丘特斯基说,“我们得想一想亨克尔躲在哪里,而且要快。”
“谁?”我问。“你是指丹科大夫?”
“这是他的真名,是的,亨克尔。”他说,“马丁·亨克尔。”
“我们非得找到他吗?”我问。一种不祥之感开始笼罩我的心头。我是说,他们为什么要看着我说“我们”呢?
丘特斯基哼了一声,仿佛他认为我是在说笑话,而他听懂了我的笑话一样。“没错,”他说,“你想他会在什么地方,兄弟?”
“说实在的,我根本没有去想这件事。”我说。
“德克斯特。”德博拉的声音里带了一点警告的味道。
丘特斯基皱起了眉头,可没有了眉毛后,那表情非常怪异。“你这话什么意思?”他说。
“我是说,我不明白这件事跟我还有什么关系,不明白为什么我或我们非要找到他。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难道他就不会完事后回家去?”
“他是在说笑话吗?”丘特斯基问德博拉。如果他有眉毛的话,一定已经扬了起来。
“他不喜欢多克斯。”德博拉说。
“好吧,可是听着。多克斯是我们这边的。”丘特斯基对我说。
“不是我这边的。”我说。
丘特斯基摇摇头。“好吧,那是你的问题,”他说,“但我们仍然必须找到这家伙。这件事牵涉到的政治因素太多,如果我们不将他绳之以法的话,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好吧,”我说,“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对我来说是个合情合理的问题,可如果你看到他的反应,准会认为我打算去炸一所小学。
“我的上帝啊,”他说,装出一副钦佩不已的样子摇摇头,“你可真是太了不起了,兄弟。”
“德克斯特,”德博拉说,“你看着我们。”我望着他们,望着仍然打着石膏的德博拉,望着缺了一条前臂一条小腿的丘特斯基。说心里话,他们那样子一点都不可怕。“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她说。
“可德布斯,真的。”
“求你了,德克斯特。”她很清楚,只要一用这个词我就很难拒绝她。
“得了,德布斯。”我说,“你们需要的是一位动作片中的英雄,一位能踹倒房门、冲进去用枪一顿猛扫的英雄。我只是一个平庸的怪物。”
她从房间那头走过来,站在我面前,离我只有几英寸远。“我对你知根知底,德克斯特。”她柔声说,“还记得吗?我知道你能行。”她将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话的声音压得更低,几乎像耳语。“凯尔需要这样做,德克斯特。他需要抓住丹科,不然他永远不会再觉得自己像个男人。这对我很重要。求你了,德克斯特。好吗?”
连重型大炮都用上了,你还能怎么着?你只能调动起所有的善意,优雅地举起白旗。
“好吧,德布斯。”我说。
自由竟然如此脆弱,如此稍纵即逝,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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