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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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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花仓之乱,还是要交代下今川氏亲,这个一手创建今川家繁荣的牛人,在大永六年(1526)因中风故去。临死前,氏亲还把妻子(公卿中御门宣胤之女)唤到病榻前,口述整理出来了“分国法”——《今川仮名目录》。所谓的分国法,并不是指大名把领国分割开的意思,“国”是日本古代的行政区域单位,“分国”就是支配该国,所以“分国法”就是大名治理支配所在领国的法律。《今川仮名目录》共有三十三条,内容涵盖了领国司法、经济的方方面面,比如第六条就规定,大名的被官犯法逃亡后,对逃犯有二十年期效的“追求权”(当然此追求的意思,指的是缉拿追捕);又如第七条,规定入夜后,城下町的屋敷主人,严禁收留来历不明之人,并应该及时通知巡夜役人抓捕来历不明者,若对方反抗造成役人伤亡,必须追究屋敷主人责任;第二十条,忠勇的家臣因债务陷入困顿者,大名有义务替他解决债务问题;二十四条,所有海运、陆运途经骏河远江的外国商品,统一收取“搬运税”,但废除骏河、远江境内所有关所,鼓励内部商品流通;三十条、三十一条,禁止骏河远江的武士与他国武士通婚,禁止参加他国的军事行动;三十二条,骏府今川馆内的座次,以三浦范高、朝比奈泰能为首席(此两人为今川家臣两笔头),其余家臣依据军功、资历顺叙座次,严禁为争夺座次发生争斗。
《今川仮名目录》是整个日本东国,第一部战国大名的成文法,它的意义在于:像今川氏亲这样的战国大名,已经不再需要幕府的“目式”和体制来进行领国统治了,完全可以自己制定法律,加强对领国家臣、农商、寺社的统制。其后武田信玄的《甲州法度》,便是借鉴《今川仮名目录》完成的。留下一部不朽法律的今川氏亲,还是死掉了,他的葬礼非常盛大,据说作法事的僧侣足有七千人之多,为氏亲朗诵祭文的,是氏亲的长子兼继承者,“祭主”今川氏辉,为氏亲手捧灵位的是氏亲三子,业已出家的玄广惠探,为氏亲安放灵柩的,是氏亲的五子,也是位出家人,即梅岳承芳(后来的今川义元)。这三个儿子,就是其后出演“花仓之乱”的主力阵容,其中又以今川氏辉为龙套,而玄广惠探和梅岳承芳这两位僧侣分饰男一号、二号角色。至于氏亲的次子今川彦五郎,以及四子象耳泉奘(律宗僧侣),还有个小儿子今川氏丰(当时被派到尾张那古野城当城主),更是龙套中的龙套,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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