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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07: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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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相中一款宏基的笔记本,准备明天入手,目前银子已经到位,虽然肉痛,不过也很期盼,呵呵)
此时,法医室报告,在第五起案件中提取到精液内,检验到一定量的淋病奈瑟菌,也就是淋病病菌。通过培养皿奥托熏配显影,每毫克精液含病菌株数在300株以上,说明已经进入淋病病理显现期,凶手应该有所察觉自身病变,也很有可能接受过治疗。专案组决定,立刻深入我市各类性病治疗机构进行摸排走访,结合我们对嫌疑人的身份猜测,侧重排查一些小诊所和私人门诊,必要时,调动全局警力开展布控,实施全天候蹲坑守候。看来,又是一段时间不能回家了。
当时,正值我国一个传统佳节临近,那年也是我从警的第五个年头。由于我有记手记的习惯,查看一下我的手记,五年来,我仅仅在家过了半个春节,和13个周末休息日,其余时间,几乎都是泡在各类现场和抓捕犯罪分子旅途中。不过,也习惯了,既然干了警察也没什么可说的,打击犯罪是我的天职。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没有崇高的理想,警察这个职业最主要的还是我谋生的一种手段,我靠它吃饭,靠它养活我的孩子,但每次破了一个案子,抓到一个凶手,看到正义得到伸张,受害人得到昭雪,那种满足感却是最让自己感到舒服的。说俗气一些,我也希望自己的待遇有所提高,职级能够晋升,但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你是警察,当你面对一把寒光四射的匕首,当你面对一个已经点燃的炸药包,当你连续三天三夜蹲在零下20度的室外守候,当你忍受着刺鼻的尸臭剖开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时,你会想到什么,你会想到自己的月工资有多底,还是会想到自己好几年没评上副科?什么都不会,一个真正的警察,只会想,破了吧,案子破了,我也不枉穿上这身衣服,案子破了,我也不枉被人叫一声人民警察。请大家记住,警察,仅仅是一个职业,对于职业而言,没有好坏高低之分,只有不好的人。身为警察,我自豪。(本段,是作品中女主人公桑佳慧在小说中的某一个心理历程,是这个小说中的一个情节,叙述杜撰,大家可以略去)
就在这时,有人提出了一个疑点。根据最初的设想,犯罪集团是由多名男性组成,并对受害人实施了QIANG奸猥亵等行为,甚至是轮奸。然后再由某个人将精液涂抹到受害人的某个器官上。但淋病具有高度的传染性,难道这些凶手不怕交叉感染吗?凶手的作案手段之缜密,似乎不应不会意识到这点。莫非,所有凶手并没有QIANG奸猥亵受害人,而仅仅是将其精液涂抹。而且,我们也只是在第一个死者的YIN唇上提取到精液,还无法证实曾经遭到强暴。这样一来就奇怪了,如果真如我们推测,凶手没有QIANG奸受害人,那也就避免了交叉感染,可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变态心理在作祟。
法医老刘想了想,说,是否有这样一种可能,因为凶手之间彼此熟稔,所有他们都是带着保险套QIANG奸受害人的。然后,再将其中某一个保险套的精液取出涂抹在受害人的某一个器官上呢?
老刘的话让我们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怪异,就目前来看,本案所涉男性凶手共有4名,难道他们都是带着避孕套的?可按照QIANG奸案的特点来说,凶手如果不是怕被发现,是不应该戴避孕套。即便凶手是怕根据精液查到自身,那涂抹在器官上,岂不是多此一举。如果上述假设成立,是不是还有另一种可能,涉案的凶手具有特殊癖好,比如一号凶手喜好正常的阴0道性交,二号凶手喜欢乳交…依次类推,每名凶手都有各自偏好的交合方式。总之,结合他们之前的方式,和我们队他们心理的推测,这是一群极为变态凶案的男性性犯罪组织团伙。
这种说法比较独特,给专案组一个崭新的启示,我们意识到,受害人被切割的器官都是能够让男性得到性快感的,YIN唇、乳房、口唇、双手,他是依据男性性心理进行选择的。但如果是这样,会不会….会不会还会出现被切割下来的肛门呢。毕竟,很多变态心理的男子都有肛交的冲动。但自从投递双手案件发生之后,我们就发现了第二个受害人的嘴唇,我们并没有找到第一个受害人被切割下来的肛门组织,这又该怎么解释呢?是不是已经被切割,但是还未被人发现呢?还有就是,接下来,他们会不会继续投递第二个受害者的YIN唇、乳房和双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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