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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00: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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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那里,您说的很在理,看来我应该没有拒绝您的理由是吗?”
孟洋道:“以我开出的条件,如果你拒绝,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你是个傻子。”
孟洋是那种给人高高在上感觉的人,或许第一次接触你感觉不到,不过他总会让你有所察觉,对于这点我也不排斥,做人做到他这份上也确实有牛逼的资格。
我道:“您的意思是给我一个总经理当,我除了能白从你们公司借机器,还可以白领一份薪水?”
孟洋道:“白领一大份薪水,我们公司的部门经理工资没有低于三十万每年的,如果你来我准备给你开到五十万。”
九十年代中期五十万的年薪绝对不是一个小数,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钱我是白拿的,看来我应该没有拒绝的理由,不过我的理智还是在这时候发挥了一点小小的作用,因为这个条件实在太优厚了,我很难相信就这么真的属于我了,所以我道:“真的会有这么优厚的条件。”
孟洋又一次“误会”了我说话的意思,他笑道:“邹老板,这个条件在你看来似乎是非常优厚了,但是对我们这样的一个企业来说等于没有付出什么,五十万的资金在我们这里是以分钟计算进出的,你一年的费用,或许只是我们几分钟的收入,至于那些设备更不值得一提,当然如果你担心我们公司与你合作是想欺骗你,恕我直言一句,你名下的公司所有资产加到一起,可能也就是我们一天的公关费用。”
我道:“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能有这种好事。”
孟洋道:“你能想到也好,想不到也好,但是它实实在在的发生了,现在只取决于你如何决定而已,你点个头,这一切就能享受,如果你不愿意,我当然也不会勉强。”
我想了又想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道:“我同意了,这要是都不同意,那我真有病了,我有办公室吗?”
孟洋得意的笑了起来,他道:“那当然有了,不过先别急你上任前咱们还得签份合同。”说罢他从抽屉里有取出一份合同来道:“这是一份我们公司和所有部门经理都要签署的合同,因为我们公司的摊子太大,所以我们必须要保证所有的经理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公司的生产,并杜绝这些手握实权的经理出现私自替公司做主的事情出现,最好的管理手段当然就是法律了,和你签这份合同只是表面工作,因为这是公司的程序问题,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让你的律师再来一趟,他看过再签。”
我道:“我自己看看就行了。”
多少我还是留了点心眼,所以将合同仔细看了一遍,发现里面的条款确实如孟洋说的那样只是约束经理们个人行为的一些条款,其余不牵涉任何方面,当时没有多心,大笔一挥签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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