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前天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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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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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警察闻声进来。
“把他带走。”牛肉探长说,“他是个律师,所以一个字都不会说。但他肯定得受惩罚。绳子套在他脖子上,直到他死。”
探长随即给自己倒了杯啤酒,然后津津有味地吸着他那杂乱的姜黄色小胡子,说:“看到了吧,先生们,我没有理论,不像你们。我仍然觉得你们的理论精彩无比。但我确实凑巧知道是谁干的。再简单不过了。我跟你们讲的玩笑是真的。那样的玩笑,只会是瑟斯顿医生的主意。我的意思是,他只是想开开玩笑,没有其他目的。他把灯泡取下来是为玩笑的效果着想,不想让人看到她还活着,那就不好玩了。他剪断电话线是怕有人打电话叫警察,然后把我们拖进不必要的麻烦中。接下来的发展和我之前讲的一样。不同的是,威廉姆斯搜查房间时不小心瞟见瑟斯顿夫人没死。要么就是他听到了她的窃笑声。他脑子转得快,想,‘哈,有法子把她解决掉了。’然后他摆脱掉了你们。瑟斯顿先生得继续装出悲痛的样子,因为玩笑还在继续,懂吗?所以医生待在楼下。这时威廉姆斯说他再去试试电话能不能打出去,但其实趁着你们外出搜查的当儿,他溜上楼,割断了她的喉咙。他把刀扔出窗外,像我说过的那样,可能没多会儿你就发现了它,汤森先生。怪不得血还没凝固。”
“你们看,威廉姆斯是最聪明的那种杀人犯,非常善于利用机会。游戏正进行到一半。我的观点是只要凶手的杀人时间把握得当,任何人都可能被谋杀,而且没人能发现得了。这位威廉姆斯搜查房间时脑子里就是这么想的。他知道瑟斯顿医生和她正在玩游戏,而且非常清楚瑟斯顿医生一旦发现她真的死了,就永远不敢说实话,因为那肯定会把自己送上绞架。他只需保证瑟斯顿医生是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发现妻子已死这一事实。
“我猜那并不难。他知道医生正一个人待在楼上的起居室。他只要说些什么把他引上楼去就行了。也许是谎称听到房间里有动静。也许什么都不用说,因为医生自己就想上楼,趁你们都不在,因为玩笑的成功和妻子相视而笑。我们不得而知。总之,威廉姆斯回到起居室,说不行,他打不了电话,就好像他一刻都没离开话筒似的。
“然后瑟斯顿医生上楼去见妻子。可他到了房间便发现她真的被杀了。他刚想大喊,但马上反应过来那将对他不利。他是无辜的,但毕竟是他发起了那愚蠢的游戏。他让她装死。一旦有人发觉这点,他将受到怀疑。尤其是他现在还孤身一人在楼上。所以他什么也没说,回到楼下,这时威廉姆斯打开遗嘱。
“他在楼下遇到了汤森先生、斯特里克兰先生和诺里斯先生,他们几个刚搜查过室外。他知道有人干了那件事,但你们都不在楼上,他不知道该怀疑谁。所以他问你们到哪去了。然后他觉得自己在这时问问题会显得可笑,就没再继续。但从那时起他就认为凶手一定会被发现。他不喜欢隐藏秘密,但他有理由相信一旦把开玩笑那些事说出来,自己就得被绞死。”
探长停下来,又喝了口酒。“别的就没什么好讲了。只是我不该让他们一块去另一个房间。懂了吗,瑟斯顿医生马上就要说出他和妻子策划了那个玩笑,但那和谋杀无关、可这时威廉姆斯拦住了他。瑟斯顿医生不知道该怀疑谁,但他从没怀疑过威廉姆斯。他像只羔羊似的被带到了另一个房间。实话告诉你们,我不应该让他去,但我当时是想如果威廉姆斯告诉他什么也别说,他可能会对威廉姆斯起疑心,这样我们或许还能再得到些证据。本想让你们这起案件再确定一些,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威廉姆斯一把他带出去,就开枪打死了他,把手枪放进他手里,打开门,谎称自己刚转过身瑟斯顿医生就开枪自杀了。大家要是信了,他就清白了,懂了吗?
“威廉姆斯一定以为我真的怀疑瑟斯顿。但我没有。我知道是威廉姆斯。
“怎么知道的?”我问,“毕竟那所谓的玩笑是瑟斯顿安排的。是瑟斯顿宣布的她己经死了。你怎么知道是威廉姆斯回到那个房间杀掉了瑟斯顿夫人?”
“很简单,先生。我跟你们说了我没有理论。我不擅长那一套。像你们说的,我就是个普通的警察。我通过血迹和墨迹发现了谋杀是怎么实现的,通过这些血迹和墨迹,我还发现了谋杀是谁实施的。看吧,我用的就是那些常规方法。我不会凭空想象出一堆诡计,什么降到一半的旗子啦,什么蜘蛛杀了苍蝇啦,还有什么西德尼塞维尔之类的玩意。你们几位先生深谙此道,而我不过就是按罪案的指定程序办事。所以发现那些血迹和墨迹后,我观察了一下你们当晚穿的衣服。威廉姆斯穿的那件衬衫左胸部接近腋下的位置,有一处非常淡的粉红色印记。我知道那是红墨水。想想吧,是他把原先的枕套拿走时蹭上去的。他把它藏进西服马甲里带走,之后烧掉。虽然当时已经快干了,但还是留下了污点,然后在他袖口外侧靠下的部分,我又找到一个小点。也是红的,但不是墨水,而是血。他的外套上很可能也有,但他发现后给洗掉了。只是几乎没人能看得见这些。只是特别小的一滴,正好在袖口边缘。我就是这么知道是他的。”
“我们会有更多证据。他时间充裕,没在任何地方留下指纹。但我觉得他杀瑟斯顿医生时手枪上可能会留下,他赌了一把,指望之后能回去把它们擦掉。所以我们能在手枪上得到指纹。而且说到瑟斯顿医生的死因检测,十有八九会发现不是他自己开的枪。如今他们已经能较为清晰地辨别出射击地点是三四英尺外还是脑袋附近。
“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对他不利。在他房间的壁炉里,我找到了些烧焦的亚麻布,送到苏格兰场去检验。最后发现和其余的枕套是同一种材质。好吧,那可能并不确凿,但我还从那个女孩那儿问出了生火相关的事。你们还记得我开始问她时他是怎么叫我闭嘴的吧?不是想戳各位先生的痛处,但你们当时还跟他一块阻挠我来着吧?好吧,我之后自己去找她。她说威廉姆斯先生向来不喜欢在房间里生火。而他房间却生了火。当然谁想生火,随处都可以生。但威廉姆斯的房间之前从没生过火。她去生火时应该有九点了,因为我那天早上到那儿看过,发现那些烧焦的亚麻布后,立刻看了眼表。我想那时煤炭还热着,她说她当时能感觉到它们仍是温和的。只剩了一小点煤渣没被烧尽。所以他应该是在凌晨才烧掉枕套。所以不可能是别人进他房间烧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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