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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诗

[转帖] [连载]《每夜一个鬼故事》(又名:<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作者:王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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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8-22 19: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wenguangxu 分享,不过这两篇很可能是同人作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8-30 17: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书已经好久就没更新了,谢谢贴帖子的YOYO哦,你太辛苦了,太有才了,我们真的由衷感谢你,麻烦你继续贴下去好吗?大家努力顶啊,这么号的帖子别沉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8-30 17: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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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01: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了吗?我还没尽兴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23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说:

其实我也很想继续把异闻录发上来,但是由于前三部在网上都有,编辑说很影响销售,所以不允许将第四册继续在网络发表,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很对不起大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6 15: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更新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6 15: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十六夜 插班生

第八十六夜 插班生

  最近的信好像特别我,我又收到了一封,不过这次是初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其实几天前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和以前的聚会不同,这次组织者力求做得轰轰烈烈,路人皆知。

    将近十年未曾提起的日子忽然像倒垃圾一样被翻找出来,我努力回忆他们的相貌,避免一下子见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我还是有很多人叫不出名字,我相信他们也和我一样,因为大家能记得的只有少数印象深刻的风云人物,像我这样默默无名的人,实在不值得占用大脑的存储空间。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会非常有默契地长长地哦一声,然后大笑着拥抱,接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谁么,对,就是谁谁谁。

    虽然我对这个班级没有半点好感,留有印象的人也屈指可数,但依然抱着好奇的想法去了。

    当然,有些人,比如我前面说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是记得的。

    宋易就是其中一位,他当时是班长、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的他还是运动健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忘记。如果当时年级里某个男同学傻了吧唧地站在一堆女生中间说宋易这小子是谁啊,马上会幸福地死在千手观音掌下。

    一如众人的预料,宋易也是混得最好的,据说由于条件优秀,加上他家厚实的政治背景,他已经是市委最年轻的机关秘书了,这就是所谓的前途不可限量的人。不过宋易也是个非常谦和的人,他热情地同大家拥抱,甚至可以准确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这让大家受宠若惊。他的相貌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大气,直看得女生们依旧是眼带桃花,而我等也只好摇头,感叹原来这世界还是有完美事物存在的。

    “欧阳,哈哈,好久没见,现在都是大记者了吧?”我不是太习惯拥抱,当他扑过来的时候我伸出了左手。

    “不错啊,你还记得我是左撇子嘛。”宋易热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寒暄几句后我入了席。我回头望去,身材修长的宋易站在门口多少显得有些落寞,他左顾右盼,似乎在等什么人。

    同学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所以我免去了前面的烦恼,几乎是踏着点来。席间大家吃得很尽兴,但更多的则是询问各自的状况,相互发着名片。坐在我斜对面的是当年班里的刺头,虽说我们是重点班,但其实也就比其他班要重点罢了——别的班五十多人,我们七十多人,人多基数大,自然考得好的也多。所以班级里也不乏害群之马。

    刘霍凯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大家叫得更多的名字是“祸害”,不过也就是小孩子顽皮。他身上沾惹到一些地方痞子的习气,在班上没人不怕他,几下没说好就饱以老拳,只是对宋易非常尊敬,不敢造次。他现在倒混得不错,据说还是公务员,也真难为他单位,还能供得起他这尊佛。此君脾气十年不改,依旧是大大咧咧的,只是整个人肥了一圈,头上也秃了不少,想必长期饭局不断,嘴唇带着暗紫色,脸颊也像发好的两片香菇,耷拉在嘴边。宋易似乎对他很礼貌,开席前还特地给了他一玻璃杯酸奶,说是常年喝酒对身体不好,开席先暖暖胃。刘霍凯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喝下去了。

  菜一道道端上来,直到端来一盘海带丝,海带切得很细,细到让人很不舒服,也很嫩。刘霍凯起初还好好的,忽然脸色一变,盯着那盘海带发呆。

  “吃啊,老刘。”旁边坐的人见他发呆,推搡了一把,没料到刘霍凯嗯了一声,还是不动筷子。

  “你们不觉得那海带丝很古怪么?”刘霍凯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很低,一下便淹没在了高声笑谈中。我听见了,笑着问他为什么。

  “不觉得那盘海带丝像一堆死人的头发么?”刘霍凯依旧低声说着,似乎想躲避什么,又像是怕被谁听见。

   我望了望那盘海带丝,黑糊糊的一片,的确很像是头发,我仿佛还可以透过那些头发看到里面埋藏着一只死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刀工过于精细了,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顿时吃不下了,胃口大倒,心里相当后悔听了祸害的屁话。

   “逗你哪,欧阳,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天真,真他妈容易上当。”刘霍凯忽然抬起头高声笑着,接着挑起一大筷子海带丝塞进嘴巴里。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再也没有了胃口,只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忽然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地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得闷红起来。

  大家纷纷围过来,有的说估计噎住了,也有的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而又痛苦地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只见他拿起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便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地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身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去拿餐布想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的时候,却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更像头发。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我也知道,即便是按住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得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与酒店的纠葛了,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地哭了,不过很快就转头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的死更加让人伤心吧。

  但是我回去之后,意外地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很难让人忘记,记得整个初中我只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上的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成绩自然好不了。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地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待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对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的。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身着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得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我看着觉得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道。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事情,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在了。

  但胡悦依旧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待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洒落在银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的,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下面是胡悦的口吻。)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同龄人比玩游戏、打篮球、大吼大叫更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我们还施以痛苦的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得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还强迫他把头发吞了下去。

   (胡悦的声音有些颤抖。“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反而引起了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结束,他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

  (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她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着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也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地欺负人,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阻止一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宋易父亲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得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的,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一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垒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天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脸冻得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响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地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

  (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多年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搂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再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搞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同学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对宋易这么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亲自来翻找尸体,如果不在,自然没那么多事情。

  
  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地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真的想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几有几个字——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被反绑了。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出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留一手,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一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一声,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棵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不放心就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了一样,头发和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的体型很小,别说是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宋易开口道: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得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两个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哪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

  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的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着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杨起,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里。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了一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得她剧烈地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的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地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抖动了一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根指头里都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了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向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一些东西。

  一只骨瘦如柴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淤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地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听出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效果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里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抽搐,手指头上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扎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当脚开始有些许知觉的时候,我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得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然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生,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一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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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6 15: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事,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与北方相比还是要暖和一些,只是李多没适应,反而感冒了,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镇上停留下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县城,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狭窄小巷子,两边是宅门高耸的人家,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色,墨绿色的房门、黑瓦、青砖与江南的雨很好地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与炊烟相互缠绕交叠,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江南特有的水气让我感觉非常惬意。  

  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热情豪爽,总与人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都很友好,过着自己的生活。  

  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地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得已经光滑的石板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树的年轮一样代表着他们的长寿,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不错,头痛、发烧、小病小痛的她都能治,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竖起大拇指夸赞不已,但黄阿婆听了只是眯着眼睛咧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李多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给她按摩了一番,之后她还热情地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人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座与众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看,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与华丽。院子中间有一口天井,是五边形的,非常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两壁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色彩依旧艳丽,可以清楚地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下很柔软,而院子里都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板铺地。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里有黄阿婆一个人住。正因此,她热情地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珠子一般一条条地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并没有遭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她的父亲携着巨款,驾着车,带着一大堆行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座豪宅。据说当时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  

  黄阿婆说,从小未曾见过母亲,父亲也经常唉声叹气,半夜还会突然惊醒。她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父亲说出去买点东西,结果再也没回来。   

(下面是黄阿婆的口吻。)  

  那个晚上他很恐慌,总是坐卧不宁,就像有人在催促他一样。父亲告诉我家里的钱财放在何处,并留下一本医书,交代要好生保管,然后就急匆匆地出门去了。就这样,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男人消失了。  

  两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镇里。他和其他人完全不同,高大英俊,满脸书生气,在那个年代,西装和皮鞋是稀罕物,镇上的人谁也不认识他。年轻人提着一口皮箱,拿着一张纸找到了我这里。  

  虽然,我第一眼就看上他了,但是当年轻人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时,我惊讶万分。可是更让人惊讶的是,他拿出一封信。  

  信是由我父亲署名,也是父亲的笔迹。信里父亲告诉我,年轻人是他的世侄,婚事是他在外面和他的双亲谈好的,所以叫他来这里迎娶我。信上还告诉我,年轻人留过洋,学过西医,叫冯孝。  

  或许你们年轻人会觉得无法理解,但我的确相信了那封信,并且遵从了父亲的安排,和冯孝结婚了。  

  婚事很简单,只是请大家来家里吃了一顿。冯孝的表情始终非常严肃,仿佛从来不会笑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敬酒,却从来不喝。我后来问他,他就以喝不惯白酒为理由。  

  婚后的生活很简单,但我也很幸福。虽然冯孝经常看书,并不和我多说话,但我依然觉得有这样一个丈夫很幸运,也觉得父亲的选择没有错。  

  可是,每到晚上,我都发现冯孝喜欢在房间里翻找什么。我不想问,因为我知道问也无用,他找不到,迟早会来问我。  

  终于,他忍不住了。  

  “东西,你爹有没有藏起什么东西?”他瓮着声音问我,虽然他对我不是很热情,但一直礼数有加,从来不曾用这种态度。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冯孝听完,开始冷笑。  

  “你们父女俩都是一路货色。”  

  我生气了,我可以容忍他说我,却不允许他辱骂我的父亲。那天晚上他动手打了我,并搬到阁楼去住。  

  第二天,冯孝忽然问我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我只好把那本普通的记载着一些简单医理的书给他,他拿了去,天天躲在房子里读,一连好几天都不出来,饭也是我送进去的。他只是开了一条缝,吃完后又放在门外。那些日子他丢了魂一样,样子邋遢极了,满眼血丝。  

  终于,当我发现放在门口的饭菜没有人动的时候,才知道他也消失了。就这样,我的丈夫也奇怪地离开了这所宅子。  

  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了那本医书,只好无奈地将书收起来,重新放在我房间里。  

  在书桌上,我看到他写了很多字,一张张散落在地,都是一些中药名。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大都写着“我的”、“都是我的”之类。  

  就这样,我依旧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

  十年后,我仍然没有收到这两个男人的任何消息,我也逐渐将他们忘记,于是我开始研究起这所宅子来。  

  这是我父亲设计并亲自督工建造的,那些日子他很忙碌,几乎都不同我说话,所以我想熟悉这房子的每一个地方,就如同熟悉我的父亲一样。  

  在父亲的书房,我偶然发现他的书柜有一道焊口。  

  我请人来撬开了木墙,发现里面有个不大的暗室。我不想父亲的秘密公之于众,还好请来的都是外乡人,我把工钱付给他们后,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拿着蜡烛走进了那密室。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棺材。漆黑的棺木在烛光下闪着油黑的光。  

  我小心地挪开棺木盖子。  

  我将蜡烛移过去。却发现一张我熟悉的脸。  

  是冯孝的,当时我差点吓晕过去,可是等我镇静下来仔细一看,那人却不是冯孝。  

  虽然很相像,但不是冯孝,棺木里的人年纪比冯孝大,而且穿的服饰还是民国初年的马褂,手上戴着一个巨大的绿色扳指,衣着看起来非常华丽。尸体的脖子处还有一道深紫近乎黑色的淤痕。  

  可是这人究竟是谁,父亲又怎么会将这人的尸体藏在密室里?  

  密室应该是建宅子的时候做的,尸体最少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为何这么长时间不腐烂,这更让我不解。  

  这只好将棺木重新盖好,退了出来。  

  我要么找到父亲,要么找到冯孝,否则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决定去寻找父亲,并且拿了冯孝留下来的唯一的照片。如果棺材里的人父亲认识的话,那冯孝的样子应该对找到他有帮助。  

  寻找东西很辛苦,寻找人更加辛苦,何况我是个女孩子,不过我还是找到了父亲当年的一些朋友。  

  他们提及父亲却总是一脸的不屑,并告诉我,长得和冯孝像的那个人或者说那具尸体叫冯奉,是父亲的好朋友,也是一同学医的师兄弟。  

  其实,我父亲只是一位普通的郎中,却拥有一大笔财产,我对此也一直困惑不解。当我渐渐了解了父亲和冯奉的关系后,一个非常令我难过而恐惧的想法逐渐形成,犹如一幅慢慢画好的图画一样显现出来。  

  当年父亲和冯奉师从一个师傅学习中医,两人家境迥异,冯奉家是当地首富,而冯奉又是独子,为人豪爽而且有学医的天分,他对我父亲很好,资助他衣食和学习,父亲也非常感谢他。  

  他们二人有一次跟随师傅去外地治病,结果冯奉家中突变,他必须回去继承遗产,于是我父亲陪着他一道回去。  

  但是冯奉的家人告诉我,冯奉一回家就仿佛变了个人,天天和我父亲在一起,不久,他就将所有财产交与我父亲,然后就消失了。  

  消失,又是消失。  

  而家中冯奉的尸体告诉我,父亲一定做了什么。他对冯奉做了什么?我不敢想下去,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居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究竟对冯奉做了什么?我始终想不出来,可是我在冯孝带来的行李夹层里居然发现了一些东西。  

  那都是一些散碎的记录。  

  都是关于引路人的。  

  “人将死,而存气于喉,以药泡之,固气,可半月不腐,面如常人,谈吐吃食无异,然需引路归家,会家人,诉遗命,方立死。”  

  而且还有一些引路人的样貌。  

  黄袍,高冠,白布扎头,手持幡,脚踩七星,容貌不可辨,须以石灰混以茶米覆之。  

  幡是引魂幡,七星,是七星黑色布鞋,传说引路人不可被死者看到容貌,所以以石灰涂抹到脸上辟邪,而茶米就是糯米。  

  我这才想起,父亲曾经跟我提及家中有一门世代相传的古术。在他的书房里我也看到过黄色的道袍。  

  原来,冯奉到家前已经死去,父亲靠着引路的古术将他带回家,并控制尸体让冯家的财产全部变成他的。  

  难怪,他宛如躲避什么一样,逃到这样一个人烟稀疏的古镇。  

  当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父亲却又出现了。  

  只是他老了很多,几乎快让我认不出来了。  

  那个夜晚,如同他离开家一样,他又再次回到这里,带着一身的酒气和疾病。  

  他没活几天,我明白,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想死在老宅里。  

  那几天我没有问他关于冯家的一切,不过他除了看着我不说话,就是不停地流泪。  

  弥留的那天晚上,月亮很圆。  

  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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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6 15: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十八夜 盗目

第八十八夜 盗目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仍在我耳边回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隔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警方四处追查,凶手却犹如失踪了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示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的狂人宗木。

  所以,作为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活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助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得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他细小的眼睛则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有握手时感觉到他的食指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他笑称自己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保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街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便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我还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但很快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却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得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了,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第二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得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地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地回家,看来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一顿,这么多天,严警官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将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倒进盘子里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顶着熊猫眼来上班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四下望了望,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得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回来取你的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的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地找新的眼睛,而我拿到眼睛就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又想到宗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性命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还将那只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地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得吱吱地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该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道。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斗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我和严武军需这么一找,才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摞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厚厚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呀。”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在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严武军需还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地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以错,心想得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视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边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打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来回头望去时,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加快脚步,然后这时我看到灯光下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式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哈气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地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得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军。

  电话里严武军嘱我注意保护自己,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道,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自己应该多早起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时候我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地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进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乘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而且毫无光泽。

  我的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地走了过来,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破风的尖利声,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在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地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正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地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人们都去过圣诞节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像一只蟑螂一样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飞快地冲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宗木的脚步又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地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了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回,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下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未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除非你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话,宗木的手指已经伸进了他的眼窝。“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再转过头来时,宗木已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某根肋骨断了,呼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呼吸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他再次放下我,冲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艰难地抬起头,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地渗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地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着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的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它们已经在你体内分裂成钉子,我会引导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喊不出来一个字,接着他的身体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莲,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这时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地跑过来看着我。我向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一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儿抱歉说被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主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说:“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他的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再让你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冲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的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地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得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颗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它面前,用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了,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的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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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6 15: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十九夜 纹身

第八十九夜 纹身

  黎正的到来让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个话不多的家伙,却也有着奇特的经历。他为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种下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对你这样体质的人来说不太适合,还是让它暂时在你的眼睛里睡睡吧。”黎正建议道,我也同意了。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复自己原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发生了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引起警察的关注。”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灾祸的根源。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孩子们喜欢把玩捡来的东西,或者带回家,如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可是如果你的孩子带着一块人皮回家,你会如何呢?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肮脏的皮革,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判断出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貌岸然。我无言以对。

  (下面是黎正的口吻。)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一下,马上答应了。

  他戴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地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答应,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是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从里屋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从中拿出色素。

  我问起他,老板随意地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的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他自己用一下。

  图案纹好后我看了看,果然如我所料,是一匹马,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那人,独自回到宾馆。

  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地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就出现在我脚下。

  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开始剧烈地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得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充血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向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这个图案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地收缩,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信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李充始终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虫子,你不想见阿美么?”

  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一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了一句:“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

  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我背上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便闭上了眼睛,整张脸开始迅速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糊糊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门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而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的颜色明显与眼睛下面的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词严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得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掺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

  我将案子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结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胡告诉她,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让她慢慢接受残酷的事实。

  说完,黎正站了起来,似乎要离开了。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猰貐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地找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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