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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蔡骏作品《人间》(中卷-复活夜)(中卷全集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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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18: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建国毫不犹豫地选择左边那条路,看上去更低矮而不规则,简直就像动物巢穴。

提心吊胆地跟着中国老头,一路扶着地道的岩壁,边走边问:“这是一条谁都不知道的秘密通道吧?”

“不,有人知道。”

“谁?”

“掘墓人。”

他严肃地说出这三个字。

“他还这里吗?”

“也许。”

眼前又出现一条岔路,童建国照样选择往左走。我还是牢牢紧跟老头,却掠过一丝怀疑。

果然,没走几步再度分岔!

闯入迷宫?没等我停脚来,他就转想左边的道路。

三次岔路都是左边!

这下低得让人抬不起头,只能弯腰往里钻,空气浑浊不堪,喘不过气,担心会不会把自己闷死!

老头在前面告诫:“这是一个迷宫,只要走错一步,就会让你在这里转一辈子。”

脚下仿佛踩破了什么,低头一看居然是个骷髅!

这个可怜的头盖骨,已被我踩得四分五裂,大概也是当年越狱的逃犯,困在地下化作枯骨。

我战栗着低头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和你一样逃出去。”

“别害怕,这样的骨头,地道里还有许多!”

虽然老头轻描淡写地回答,但我们会和这些尸骨一样被困死去此吗?

不能再等待了,必须说出我的怀疑:“这些路你都走过吗?”

“是,我用了一年时间,几乎每晚通过烟囱潜入地下,研究这些密如蛛网的地道,终于搞清了逃出监狱的路线。”

“这些迷宫般的道路,你记得住吗?”

“因为我找到了一个旋律。”

童建国边说边往前走,很快又遇到一个岔路口。

“就是所有岔路都往左拐!”

说罢他带着我转向左边的路。

“左拐——左拐——左拐?”

晕!

“你肯定不相信那么简单的规律,但只有这个规律才能被牢牢记住,才会不犯错!犯错就意味着死亡!”

老头说完大笑起来,继续弯腰往前走去。

“是谁修的这些地道呢?”

“掘墓人?”

我的声音隐隐颤抖,童建国拍着我的肩膀:“恭喜你,小朋友,答对了。”

“这是八十多年前挖的地道?”

“当年,监狱里出现了一个读心术者,能透过别人的眼睛,发现对方心底的秘密。他入狱前是被公墓挖坑的,所以大家都称他为;‘掘墓人’。他具有非凡的力量,利用读心术控制了许多人,甚至包括典狱长与狱警。他利用囚犯们挖地道,迷宫似的布满监狱地下,但只有一条路才能通往外面,其他都是给追捕者准备的死路!”

“这就是真正的‘掘墓人’的故事?”

童建国微微点头:“没错,他组织了一次绝妙的越狱,准备将所有犯人偷运出去,没想到却有叛徒向政府告密。”

“他不是读心术者吗?不能发现叛徒眼里的秘密吗?”

“很不巧,那叛徒是个瞎子!掘墓人无法看见他的心里话。”

我狠狠打了一下岩壁:“该死!我忘了瞎子。”

“别浪费时间!你想等到天亮吗?”老头拽着我往前走,“就在计划越狱的当晚,州政府派遣大批军警进入监狱,愤怒的囚犯们杀死叛徒,夺取狱警枪支开始暴动——结果是一场大屠杀,异常残酷血腥,大部分囚犯都被杀死。掘墓人消失于监狱中,警方没有发现他的试题,一部分囚犯逃入地道,但据说基本都被迷宫困死。”

“从此,就有了掘墓人阴魂不散的传说?”

“不是传说!我曾经见过掘墓人!”

“什么?”

“就在这里!他告诉我当年大屠杀的真相,否则我怎会知道?而他一直隐居在监狱地下,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又遇到一个三岔路口,童建国毫无悬念地走向左边。

第五个左拐!

而我的问题还没完:“真的是幽灵吗?”

“是。”

“不可思议!”

也许掘墓人就在我的身后,就在童建国的身上?

不过,也没枉费我和老马科斯的良苦用心。

为了掩护我的越狱计划,马科斯到处悄悄散步谣言——掘墓人即将重出江湖大开杀戒!鉴于他在肖申克州立监狱的威信,也监狱掘墓人和墓地的古老传说,囚犯们深信不疑,甚至连一部分狱警都相信了。

虽然,典狱长三令五申严禁谈论掘墓人,但他自己也并非完全不信。因为历届典狱长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与前任交接监狱图纸——他们知道地下有密密麻麻的暗道,但从未有人把这迷宫弄清楚,偶尔有几任典狱长派狱警下去探察,但全是有去无回地送死。

很快又遇到一个岔路口,自然是第六个左拐。

战战兢兢跟在童建国身后,我又有了新问题:“就算当年掘墓人挖出了越狱地道,但肖申克州立监狱周围都是荒漠,数百英里内渺无人烟,除非能找到水源,否则肯定活活渴死!”

“算你聪明!地道出口已远离监狱,在一处秘密山谷之中,那里就有不为人知的水源。”

“你看到过?”

“嘿嘿!一个月前,我不但看到了,而且还喝到了,那是最上等的荒漠甘泉!”说完老头舔了舔嘴唇,“小子,如果你带了水,现在又渴了,可以抓紧时间喝掉,等会儿就有好水喝了。”

爬在这阴暗的地道,我早已口干舌燥,本来还不舍得喝水,现在立即打开背包,一口气喝掉半瓶水。

“快一点!”

在老头催促之下,赶快把水瓶塞回背包,左拐转过第七个岔道口。

向左,向左,向左……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竟穿越了二十多个岔路口,两人都成为地下恶鬼,偶尔还会踩到几片破碎的人骨。

最后一次左转。

童建国骤然停下,脸色微变地趴到地上,我也颤抖着跟他一样趴下。

寂静无声。

除了我们两个人的呼吸。

重新站起来往前走,地道已变得很宽敞,坡度也越来越往上,空气比刚才清新许多,再也没有喘不过气的感觉。

要接近地面了吧?

压在地震分许下一百多个小时的人,终于盼到了救援队的探照灯!

我们也越走月快,前方手电光晕中,似乎有影子摇晃?

砰!

又是一声,这回是枪声。

枪声毫无预兆地响起,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忽然,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童建国已躺倒在地,坠落的手电正好照到他的脸——眉心多了一个弹孔。

鲜血渐渐染红他的脑袋。

他死了。

掘墓人死了。

我的大脑空白一片,条件反射地蹲下来,合上童建国睁着的眼睛。

他回到天机的世界去了。

白光,一道白光兀地刺入眼中,下意识地抬手挡住,才渐渐看清来人模样。

地道尽头还有一个人。

他穿着狱警制服,左手提着一盏大灯,右手握着一支手枪。

我认识他。

这张印第人的脸庞,鹰与狼混血的面孔,永远都不会被遗忘。

阿帕奇。

他刚开枪射杀了童建国,他是活人还是幽灵?如何找到这里?抑或他才是真正的掘墓人?

无数个疑问还在脑中盘旋,阿帕奇对准我的手枪,已然射出子弹。

就像打死童建国一样,枪口直指我的眉心,火星在瞬间闪烁,我却本能地闪向旁边。

一阵冲击波呼啸着掠过耳边,接着感到火辣辣地疼痛……



我死了?

但身体依然挺立在阿帕奇面前,子弹并未洞穿我的脑袋,只有左耳被震得半聋。

缓缓伸手摸了摸耳朵,边缘刚被子弹擦伤,沾上少许的血。

阿帕奇又往前走了一步,这回枪口抵住我的脑门,冷冰冰的金属感如此真实,这不是幻想也不是拍电影,而是自己即将要被杀死!

印第安狱警照旧散发死尸的气味,却面带微笑:“1914,我从没见到一个人,能在这么近的距离躲避子弹。”

我自己也无法想象,闪得竟然如此之快,也许就是求生的本能。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阿帕奇的枪口纹丝不动,不给我留任何的机会:“你以为只有这个中国老杀手才知道这座监狱的秘密吗?”

“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又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你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

“阿帕奇,你也不是阿帕奇,你甚至也不是狱警,你不是肖申克州立监狱的人。”

“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答案的。”

“总有一天?”我的额头还被枪口顶的疼,“你不是马上就要杀死我吗?我还有这个机会吗?”

这个“人”却沉没不语许久,手中的枪仍未放松过,只要稍微动一动手指,我的脑浆就会飞溅到他的脸上。

可怕的沉默位置了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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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18: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身体保持不动,他的目光却微微颤抖。四只眼睛距离那么近,我却什么都读不到,只感到他眼睛里,瞬间闪过许多东西,直到他张开嘴巴——

“不,我已经改变主义了。”

看着他秃鹰似的眼睛,我不能相信的任何话:“什么?”

“原本我准备杀死你,当你越狱就已有足够理由,先杀死这个帮你越狱的老家伙,再杀死你这个袭击狱警的亡命之徒。”

“Shit!为什么还不开枪?”

阿帕奇却摇摇头,枪从我额头挪开,后退两步:“我不开枪,你走吧。”

终于,脑门不再冷冰冰,但我的精神还高度紧张,下巴颤抖得更厉害:“不,你在耍我?”

“快点走!”

这个印第安人狂暴地怒吼起来,并将手枪插回腰间的枪袋。

但他的任何话我都不会相信,固执地站在原地:“卑鄙的家伙!我不想被你从背后开枪打死,如果一定要死的话,我必须面对着枪口。”

“你不会死,至少现在我不会死,我保证!”

“真——的?”我低头看了看童建国的尸体,阴沉着脸说,“不,不是真的,你只是在耍我,让我兴奋地拼命逃跑,然后在我最满怀希望的时刻,突然开枪把我打死。”

“不要侮辱我!快点走!否则我现在就开枪打死你。”

一阵浓郁的死尸气味飘来,我厌恶地低头挪到一边,宁愿现在就被他打死,也不愿和他面对面了!

“为什么不杀我?”

阿帕奇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觉得异常丰富:“1914。因为你很特别,我不舍得杀了你。”

“怎么特别?”

读心术?抑或Gnostics?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快走!你已经有答案了!”

到底是哪个答案?还是两者合一?

这算哪一出“捉放曹”啊?

幽灵梅菲斯特却在我心里大喊:“笨蛋!快走!快走!快走!”

虽然我还想问下去,身体却已开始行动,捡起童建国的手电,绕过一动不动的阿帕奇,冷冷地说:“你会后悔的!”

说罢便往地道出口狂奔而去,再也不敢回头看那个人,以及死去的掘墓人。

“开枪吧!”我一路快跑的同时大吼,“脑残!”

跑出去几十米,却没等到那记致命的枪声,也没有子弹钻入我的后背心,唯有前方缭绕的手电光束,是幽灵忽隐忽现的目光?

脚下的路越来越宽,手电所及尽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感觉竟是一个天然山洞。接着一线幽暗的光,透过岩石之间的裂缝,倾泻入我睁大的瞳孔。黑暗中潜伏爬行太久,仿佛化身为夜行的野狼,好久才敢靠近那到裂缝,刚好可容纳一个人通过。

小心地侧身钻过去,分娩出母亲的身体,这是我的第三次诞生。

老子还活着!

没有婴儿的啼哭,只有野兽般的大声狂呼:“我生下来了!”

头顶是宝蓝色的天空,荒原清晨五点的晨曦,空气新鲜得让人沉醉,贪婪地深呼吸,想把整个世界吸汝肺中!

我的声音在荒野间回荡,宛如雷鸣惊醒这座沉睡谷,脚下是一片陡峭的山坡,背后是一块刀削般的悬崖,连绵不绝的黑色山谷寸草不生,巧妙掩盖了这道岩石间的缝隙。

感谢上苍赐予我诞生的产房——黎明雄壮的天空作天花板,乱石嶙峋的大地作地板,鬼怪般耸立的山谷作墙壁,古来地球是我的母亲,日月星辰是我的父亲,无尽的时间与空间是我的祖先……

来不及抒情了,想到身后的阿帕奇随时可能改变主意,我紧张地爬下山坡,几乎从碎石堆中滑了下去。一路上衣服破了许多,胳膊和小腿也被划破,但丝毫不感到疼痛,到有一股强烈的兴奋感,如电流传遍全身血管,就像回到不曾记忆过的童年。

来到山谷的底部,几乎没有一块平地,想起童建国说的秘密泉水,我慌张地四处寻找。可那么大一片荒野,到处崎岖不平的岩石,连一点点绿色都看不到,到哪里去找什么水源呢?

但是,童建国不是说他不但看到,而且还喝到了甘甜泉水吗?

想到这,我的喉咙又燃烧起来,实在忍耐不住便拿出水瓶,把剩下的半瓶水喝光了。

当喝到一滴不剩才追悔莫及——我已经没有水了,如果找不到水源,靠什么走出这无垠的荒漠?

眼前浮现自己渴死在黄沙上渐渐腐烂的景象……

在荒凉山谷中绝望徘徊之际,一线金黄色的光芒,不经意间照到我的脸上,刺得我的双眼无法睁开,只能抬手挡着脸,,在指缝中看到一圈红色的发光体。

万丈阳光!

山谷已变成锯齿状剪影,初生太阳露出半圆形,橘红色的光芒徐徐拱起,不似正午那么灼烈,反而凄凉悲壮。

风萧萧兮日出寒。

就像一帧帧电影画面,太阳也一格格跳起,渐渐离开山谷的地平线,直至完全跃入空中。

记忆中第一次观看日出。

阳光仿佛无数道冲击波,竟将我重重击倒在地,我坐在凹凸的岩石上,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色竟是真实的?究竟是荒原上的日出,还是世界末日的盛大演出?如此壮美瑰丽,无法用语言形容,更无法寻找赞美之词!

终于明白什么叫震撼!

而我只是一个渺小的越狱犯,一个狼狈的逃亡者,在这轮太阳面前如此微不足道。

跪倒在地顶礼膜拜,正如摩尼对光明的虔诚——我的太阳,你拯救了我……

不是夸张与想象,太阳确实拯救了我,因为在前方的绝壁上,我看到一处闪亮的反光。

在这荒芜人烟的山谷,除了一汪泉水之外,还有什么能反射阳光呢?

即刻向那片反光奔过去,清晨的阳光下跑了几十步,感到一阵刺眼的光芒,从下往上反射到脸上。

就在那!我看到了,在几块巨大岩石掩护下,隐藏着一汪平静的池水。

疯狂地冲过去趴倒在地,将头深深埋入水中。冰凉的泉水包围着我,虽然只有浴缸那么大,却好像在太平洋的海底!

抬起头浑身都已湿透,放肆地大喊:“谢谢你!童建国!”

再度把头埋下,大口狂饮泉水,果然如老头所说,甘甜鲜美到无以复加!这是纯天然的矿泉水,附近既无动物也无人迹,数万年来未曾受过污染,甚至还集合天地的灵气。

贪婪地龙细鲸吞,泉水顺着喉管,源源不断涌入,一口气把肚子灌满,撑得我身体里晃来晃去,像装下了一头小动物。

连续打了几个嗝,躺倒在岩石上晒着太阳,这就是自由的感觉,那么简单也那么幸福!

虽然这池水看起来那么小,但清澈可见两三米深的水底,岩石缝里不断有泉水涌上来。

这里被几块大岩石遮挡,恐怕只有日出才能照到,要是没有反光的帮忙,大概几天几夜都找不到。

我很快冷静下来,脱掉衣服清洗身体。伤痕仍不感疼痛,或许泉水还有疗伤奇效,将空瓶子灌满了水,又在背包里找到两个塑料袋,灌满水扎紧袋口,牢牢地抓在手里。

最后,池水倒映着我洗干净的脸,竟然第一次觉得自己好看了!

虽然还是以前这张脸,至少不似过去那么猥琐,眉字之间透着一股特别气质。尤其是这双眼睛,一如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还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的吧?

莫妮卡——脑中突然充满她的倩影,多么强烈渴望现在就能拥抱她啊!

又强迫自己喝了几大口水,吃下背包里的土司面包,这顿早餐可以补充很久的体能,背上行囊回头看了一眼山谷,不知肖申克州立监狱会怎么样?突然发现有两个囚犯失踪,真的难以想象典狱长的脸色,阿帕奇又将怎么回去汇报?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见,甘泉山谷!



有了太阳就能辨别方向,面朝阳光走去,艰难地穿过崎岖的谷底。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地势终于渐渐平坦,从谷底来到一望无际的高原,回头只见一片山峦,果然诗歌极其隐蔽的山谷,大概只有掘墓人才发现过吧。

然而,刚在荒原上走了几步,就看到前头躺了一堆东西,有个物件正在太阳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发现是具尸骨,散发着恶心气味——正与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强人着反胃自己查看,死者腐烂得并不彻底,但监狱这里极端干燥,也很难说死了多久——什么人会死在这里呢?难道是与我一样越狱的囚犯?

然而,那样反光的物件却推翻了我的猜测。

一枚警徽。

没错,我认得狱警们的行头,这是专署于阿尔斯兰州狱警的徽章。

死者是个狱警?

不知怎么又联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闻到死尸气味。

抛下尸骨往东走去,好在早上并不热,九月的高原也很凉爽,所体体能消耗不大,单元能支撑久一些。不知不觉走了十几公里,空气虽稀薄但非常干净,丝毫没有城市的污浊。脚下不是乱石便是黄沙,照旧不见丝毫绿色,只剩下无生命的大地,如一头干渴狂躁的野兽,沉默着迎面扑来。但我并不恐惧,因为任何凶残的猛兽,都不知道貌岸然的人类可怕——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只有一个亡命的读心术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阳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遗失在这残酷的环境中。很遗憾只能远远眺望,无法亲手触摸那纯洁的冰雪,它们就像莫妮卡微笑时露出的牙齿,假设我能再度吻到他的嘴唇,于是脚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觉不到疲倦,腹中的水还很多,无须动用宝贵的储备水分。

忽然,眼前跳出许多巨大的石头,没块都有两三米高度,如纪念碑矗立在荒野中。他们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组合,最外圈几乎是标准的圆形,中圈则是镂空的五角形,内圈是鸡心形。这些石头总共有上百个,只有少数还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进去,明显是人工搬运组成,有的还有雕刻痕迹,画着古老的图案符号。石头内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石缸——也许是上古时期的祭坛,如同玛雅文明将活人屠杀祭献给神。

也许从未被现代人发现过?古代印第安人的遗址?但以他们被美国人征服时的生产力水平,能建造起那么宏伟的建筑群吗?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传说中可怕的“GREAT OLD ONES”——旧日支配者,曾以邪恶统治过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阵”吗?

如果真的远古的邪恶,有过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样被毁灭了吗?

我轻蔑地大声狂笑,GREAT OLD ONES?去死吧!

不用回头看这些石头了,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墓碑,而我将去葬送另一种邪恶。

穿过“巨石阵”,来到荒凉的原野上,终于感到一些口渴,我打开左手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两个钟头。

除了遥远的雪山,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了,宛如来到月球向阳面,整个宇宙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物体、任何组织可以束缚我,可以大哭,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骂天,可以骂地,可以骂世界万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见过的脸庞,,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悲伤,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触摸天空,揪下那个虚幻神话,人间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让我大声狂吼大声宣布,空气与阳光是我的家,大地与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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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钟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辈子好!

无论能够活着走出这片荒野,无论能够发现自己的秘密,无论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复仇与还我清白更重要,因为我令自己获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为自己而战斗。

真的自由了吗?

从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从日上中天到黄昏日幕,我在黄沙与戈壁间奔走,万里无人,飞鸟无踪,只有偶尔所见的白骨,还有永远不会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远的路,反正一直面对阳光。下午太阳到了背后,但东西南北始终没有搞乱。想起奥运会时的马拉松比赛直播,估计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却还没有感觉疲倦,大概因为蹲监狱一年的体育锻炼,也是对自由的渴望极度强烈。

整个白天没有任何食物补充,也没发现一滴水源的迹象。只能依靠身上携带的泉水,也许含有某些矿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气喝太多。两个塑料袋的水刚喝完,背包里的水瓶还没动过,估计可以支持我度过一夜。如果明天上午还走不出去,又没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烦了。

但就算渴死饿死被野兽吃掉,也好过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荒芜的旷野已被夕阳涂满金色,影子长长地倾泻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阵苍凉之气。

终于忍不住回过头,落日化作一个巨大圆盘,燃烧金黄的火焰,天空也不再万里无云,而衬托起火红色的云霞——荒漠中的火烧云,配合灼烤地平线的夕阳,倒是极其稀罕的景象,要有专业相机能拍下来,绝对可以登上《国家地理》杂志封面。

据说这时容易发生海市蜃楼,天空中会出现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澈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张脸,一张来自丝绸之路的脸,混合着欧亚两个世界,栗色长发下的神秘眼睛,张开热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断对莫妮卡的YY,回到越狱逃犯的荒野现实,绝望地跪倒在地。膝盖顶着坚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裤管,影子蜷缩为一团,即将要埋入尘土。

当额头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着摇要头,爬起来继续往东走去。

影子越来越暗淡,金色夕阳化作深蓝,背后的落日彻底陷入荒野,夜色笼罩整个世界。

蹒跚着走向大漠彼岸,喉咙再度灼烧起来,只能拿出背包里的水瓶,极度舍不得地抿了一小口。仅仅几滴甘甜的泉水,暂时熄灭体内的烈焰,这是最后的筹备,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贵。

往前走了几公里,荒野完全变成黑色,一弯新月升上夜空,悬挂着几颗星星,继续为我指明方向。幸好几天前早有准备,在图书馆读了几本旅游杂志,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识。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温,狂风越过落基山脉呼啸而下,好在已换上厚囚衣,紧着衣领还能凑合。

忽然,脚下有些异样,不再是松软的黄沙,也不再是坚硬破碎的砾石,而是一片煤渣铺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照了照黑夜覆盖的大地,果然不同于一路走来的天然荒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迹,宽度大约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尽头……

老天!是一条公路!

虽然看起来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条人工开辟的公路,几乎笔直地穿过荒漠。手电照出两道模糊的轮辙印子,甚至捡到一枚香烟屁股,显然最近还有车辆通过。

兴奋了一分钟后,我又回到焦虑中,在这种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的,白天也不会有几辆车,更别说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监狱的车,我在这搭车岂非自投罗网?

所以,绝不能在路边守株待兔。

但这条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径,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监狱,另一端大概是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么市镇?

假如摸对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够逃回人间,那时候就有干净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担心葬身与荒野。

不过,假如摸错了方向……

脑中闪过典狱长德穆革的脸,鼻间闻到阿帕奇身上的气味。

一边是人间,一边是地狱。

向左走,向右走?

    绝望地仰天长啸,为什么在我短暂的生命记忆中,总面临这些生死攸关的选择?

虽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别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监狱在我的东西南北?在迷宫般的地道七拐八弯了整个凌晨,早就搞不清监狱位置,更别说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风袭来,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在寂静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识地抬头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国,他在每个岔路口永远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亲爱的掘墓人,求你的灵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当面朝东方之时,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着北风呼啸的方向,只需低头看着公路,但别忘了身后可能驶来的汽车。不再犹豫也不再回头,那就是我生命的归宿?人总要找到一个方向,究竟是不是错误?看到结果方可明了,这不是一场赌博。

走出去没多远,双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来,肚子终于饥肠辘辘。走了一个白天的野路,才有这种感觉也算奇迹。强迫自己鼓足精神,打开背包抿了一小口水,忍着各种身体煎熬,艰难地迎风北行。

On the way.

走了大约一个钟头,远方地平线亮起一片灯光,我兴奋地跳了起来。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芜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间的迹象,难道转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过,那灯光只有一个点,不像监狱的一大片建筑——不管是不是监狱,必须靠近看个清楚。

向黑夜中的灯光走去,脚下是笔直的公路,那光线就在路边。随着越来越接近白光,我压低身体像潜伏的野兽,直至十几米的距离。

不,那不是监狱。

只有一栋孤零零的低矮建筑,矗立在静谧的公路边,亮着一盏白色大灯,宛如大海与墓地之间的幽灵客栈。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发现原来是个加油站!房子破旧如同狗舍,总共只有一支加油枪,窗户里躺着黑人老头,发出沉重如雷的酣声。

大概是进入监狱的路途太过遥远,必须在中途设置一个加油站,免得有车子在半路抛锚。但这位管理员也忒大胆,居然敢在那么荒凉的所在,独自守着一个加油站。不过,既然数百里内荒芜人烟,也不必担心有坏人过来。

小心翼翼地绕了加油站一圈,并未发现其他人或什么一样,便轻轻走到窗户边上,想翻进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响起汽车的轰鸣,我急忙躲到阴暗角落。公路那头驶来一辆大卡车,黑夜里扬起一地烟尘,呼啸着开进加油站。

司机是个健硕的白人汉子,跳下车敲打着窗户,惊醒里面的黑人老头,骂骂咧咧地走出屋子,打开机器为卡车加油。长途车司机很是无聊,抓到一个人拼命说话。

趁着他们都不注意,我悄悄从黑暗中溜出来,钻到卡车背后爬上去。

成功!

车厢用帆布覆盖,这种车在美国已极少见。车里堆满几百个纸箱,躺于其中也蛮舒服的。很快卡车重新发动,颠簸着驶出加油站,透过帆布缝隙,那盏白色大灯越来越远,渐渐变成地平线上的一点星辰。

躺在一堆柔软的纸箱上,终于不用依靠两条腿了,如果再让我走一个钟头,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浑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摇摇晃晃的车厢,让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现在就睡着!

强迫自己起来,得确定这辆车会开向哪里。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那不是惨了吗?我打开身下一个纸箱子,用手电往里一照,发现全是服装-——不是狱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夹克,再自己看看衣服标签,不出所料又是MADE IN CHINA。

打开另外几个纸箱,都是些休闲时装,衬衫、T恤、毛衣……还有大量中国外贸牛仔裤,不可能是政府机构的,答案很明显——这辆卡车与监狱无关。

看来我的判断有误,这条公路并非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而是阿尔斯兰州境内的一条普通公路,只是因为穿越荒芜高原,很简易也没什么车通过。

兴奋地砸了一下拳头,这辆车将带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间!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不知会不会遇到路障?监狱肯定早就发现了我的越狱,他们会不会封锁附近的公路,严密检查酥油来往车辆?

又紧张了起来,但不管有什么等着我,先换掉这身囚服吧!橘红色的衣服满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于在脸上写着“我是逃犯”四个字。

迅速脱下全身衣服,塞进一个纸箱里,赤身裸体地在车厢里挑选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内衣,又一件灰色休闲装,符合我的身材,颜色看来很低调,走在人群中不会引人注目。

OK,总算有了新衣服!

为防万一,我还挑选了一套外衣和内衣,装在小背包里,可随时调换以逃脱追捕。躺在无数柔软的衣服上,气定神闲地拧开水瓶盖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连那强烈的饥饿感,也逐渐消散于无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残酷荒野,这辆卡车已是天堂!

睡意越来越浓,我却振作精神支撑。一旦睡着就不知何时性来,万一司机停车下来卸货,发现我躺在车厢里,很可能打电话报警。

我爬到车厢尾部,从帆布缝隙往外看去,荒原没有任何亮光。司机一定开着远光灯,小心翼翼赶着夜路,大概被老板催着送货吧。我紧紧抓着挡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御肆虐的寒夜狂风。实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着栽下去送命。

卡车开了好几个钟头,估计已到后半夜。我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将近二十小时没吃过一粒米,坚持下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能用身体锻炼来结实,也不能说是命运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经以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难面前将不堪一击,现在才发现我并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坚持到足以另他人崩溃的境地。

轰鸣震动着亘古寂静的荒原,黑暗覆盖着遥远长路,那时我的逃亡之路,也是连通地狱与人间的路。

当我摇摇欲坠之时,眼前忽然闪过两到亮光,定晴一看竟是两排路灯——有了路灯就离城市不远!果然,一辆集装箱卡车从左边开过,呼啸着驶往相反方向。几分钟不到又是数辆小轿车开过,我们已经不再孤独了!

不久,公路两边出现更多灯光,依稀可辨一些乡村别墅,农场与工厂的仓库,甚至还有彻夜通明的广告牌!包括去年挂上的奥巴马竞选广告,大概是这里的人懒得换了。

突然,路边闪过一座破旧建筑,昏暗路灯照耀五曾楼房,马路对面也有相同的一栋公寓楼。刹那间,心头猛烈地颤抖,逼迫我将头伸出车厢,自己辨认这幅凌晨景象——

我认识这栋楼!

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认识这幢荒凉的公寓楼。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个自称吴秘书的人,带到这幢诡异的公寓楼下,告诉我天空集团大老板就在楼上。来到五楼的一个房间,却发现一张写有“DAY DREAM”的字条,接着是刚刚被杀死的常青,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这里!

噩梦开始的地方,凶残的杀人现场,精心策划的陷害空间,将我抛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自从上次被押上警车,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这里,藏身于运送服装的长途卡车,看着这两栋公寓楼渐渐远去,小时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里是阿尔斯兰州的首府马丁.路德市,开过几个十字路口与红绿灯,路边楼房已绵延不断,基本沉静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这座城市,激动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闲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楼,看看警察局门口,看看逮捕过我的警察。

车停了。

在一个路口拐角处,看起来是仓库大门。如果司机过来就危险,我赶紧背着小包,掀开帆布爬下来。在车上颠簸了大半夜,终于踩在人间的土地上。

幸好没人看到我,转入仓库旁的一条小巷,低头潜入沉沉夜色。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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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19: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朝满天星斗,轻声对自己低吼,挥舞拳头舒展身体,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

拧开背包里的瓶子,把最后的泉水统统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没吃过。穿过小巷又是条街道,我走在阴暗的角落里,自己观察周围店铺——没有一家亮灯的,路上也没什么行人,倒是不少野猫四处乱窜,发出骇人的叫声。

其实,我也是一只流浪的野猫。

在无人的街上游荡许久,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慌乱地闪到小巷中。警车并未减慢速度,很快开了过去,想必不是来抓我的。

但我的脚步越来越慢,体能也越发虚弱,甚至有些踉踉跄跄。饿得实在难受,扶着路灯喘气,才看到屋檐下蜷着一个流浪汉,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浑身散发臭气——这不是美国吗?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么还有人露宿街头?我同情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自己也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逃犯,便无奈第低头离去。

天空渐渐亮起鱼肚白,我的身上沾着露水,晨曦洒在马丁.路德市的屋顶,距离成功越狱已过去了一个昼夜。

路上行人开始多了,鉴于这里华人极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只能在楼房之间躲躲藏藏。我发现美国人的防盗意识很差,尤其在这种偏远的小地方,随随便便就能翻过低矮的篱笆墙。

没错,我走投无路私闯民宅——这户人间窗户没关,趁着四下无人,大胆爬进厨房,打开冰箱取出面包和牛奶,悄无声息地吃起来。

没想到饭量变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个人的份量。强忍着要打饱嗝的感觉,轻轻摸到客厅,从电器与摆设情况来看,是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当我要摸到电话时,脚底却不小碰倒一个花瓶,清脆的破碎声响彻整栋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楼上卧室也响起声音,主人眼看就要下来了。我六神无主地在底楼转了一圈,却发现大门没办法打开!只能跑回厨房,刚想从窗口翻出去,却看到一个男人正顺着排水管,从房子外墙爬下来——只穿着一条内裤,狼狈地穿过花园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红杏出墙,趁老公不在家与情人偷欢,听到楼下发出声响,以为老公回家来捉奸,便慌忙让情人穿着短裤逃亡。

不禁苦笑一声,这栋房子可怜的男主人,大概还以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楼上的女人一时半会不敢下来,我冒险再次摸到客厅,迅速拿起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只等待了一秒钟,电话里传来焦虑的中国话:“是你吗?”

莫妮卡!

我战栗着抓着电话,又不敢放大声音,用手掌护着话筒说——

“我越狱了!我成功了!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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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15: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真凶

2009年9月21日,上午9点。

阿尔斯兰州,马丁.路德市。

我竖着休闲装的衣领,低头戴着一顶鸭舌帽,还有一副大墨镜——都属于那位被戴绿帽子的先生。

这样的遮住脸的大部分,让我暂时有胆量走到大街上。经过一家快餐店门口,橱窗里的电视机让我停下,CNN正播放一条特别新闻——

画面里首先出现肖申克州立监狱大门,然后是典狱长德穆革尴尬的表情,面对镜头支支吾吾地回答:“哦……对不起……关于这两个越狱的逃犯……我们正在全力……全力追捕的过程中……FBI也已经介入……”

接着是记者提问:“请问这两名囚犯如何越狱成功的?”

“这个……这个……”德穆革狼狈不堪地掏出手绢擦了擦汗,“目前正在调查中,我们不方便对外透露。”

又一个不识相的记者抢着问:“听说这两名囚犯都是中国人,能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吗?”

“这个……我们会向媒体……媒体提供照片和资料的。”

他说完就把镜头推开,惹得电视台接着很不高兴地说:“肖申克州立监狱的管理显然很混乱,州政府和FBI已接管案件,正在附近荒漠地区展开搜索。”

镜头又对准天空,一架直升飞机呼啸而过,大概以为我还在荒野之中。

电视画面出现两副照片,一张是童建国的正面照,还有一张自然就是我的脸——高能的脸。

我下意识地后退两步,尽量不引起路人注意。

画外音介绍两名越狱囚犯的基本资料,对我的介绍是去年以一级谋杀罪入狱,对社会有高度危险性,提请市民加强警惕,若有线索请及时报警。FBI已向整个美国发布通缉令,悬赏缉拿我和童建国——最高奖金达到50万美元!

再也不想看后面的专家评论了,我将墨镜往鼻梁上推了推迅速离开。

转到一条冷清的小路,看到两个警察站在便利店门口,我急忙躲进一间正装修的颠仆。等到警察从路边走过,我才小心翼翼地出来,原来便利店门口贴着通缉令,最醒目的正是我和童建国的照片!

该死的肖申克州立监狱,居然把我拍得想个凶残的人渣——我趁着没人便扯下刚贴上的告示,低头走向下一个路口。

穿过两栋楼房间的缝隙,我却不再往前走了,前方十米是个三岔路口,已接近城市边缘,只有稀疏的汽车与行人通过——这座小城还不及中国一个镇子大。

然而,就在路口的邮筒前,站着一个栗色长发女子。

我却等在阴暗的角落不动了。

她孤零零地站在那而,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同样戴着一副墨镜。既不像招出租车,也不像等什么人,只是雕塑似的站着。秋风掠过那头漂亮的长发,隐隐飘来一阵特别的香水味。

女孩转过头,缓缓摘下墨镜。

莫妮卡。

不变的是混血的面孔,丝绸之路的眼睛,改变的是消瘦憔悴的身躯,我的心头微微一震。

半小时前,我悄悄打通她的电话,约在这个路口见面,市区最偏僻的角落。原来她哪里也没去,两天前探监出来后,一直住在马丁.路德市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内。

深深呼吸了一口,我飞也似的冲出巷子,一把抓住莫妮卡的胳膊。

她惊讶地看着我,搁着墨镜也认出来了,乌黑的眼珠霎时颤抖,迅速跟我桃回小巷。

来不及说话,沿着两栋房子间的缝隙,狂奔了数百米,直到一处幽静的公元。这里有阿尔斯兰州难得的茂密树林,周围有些老人在遛狗,是很好的隐蔽场所。

几棵大树掩盖下,莫妮卡终于紧紧抱住了我,脱下我脸上的墨镜,雨点似的吻落下来,让我有些喘不过起,怔怔看着这双混血眼睛,激动地说:“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出来的!”

“你这个小东西!”她用拳头砸着我的胸膛,泪水早已铺满脸颊,“不可思议!你真的逃出来了!我以为你只是说大话!以为你会被狱警打死!以为你会渴死在荒野!但你真的逃出来了!”

“莫妮卡,你不相信我会越狱成功吗?”

“不,我相信你!”她挣脱我的双手,紧贴我的脸颊说,“我如果不相信的话,又怎会留在这破地方不走呢?昨天,我应该在纽约总部开会,却对董事会撒谎说我生病了,给身边所有的保镖放假,把会议推迟到三天以后。”

“你想等到我的三天后?”

她轻轻抹去眼泪:“是,日日夜夜把自己关在酒店,足不出户看着手机,等待电话响起说你自由了!”

“还没有完全获得自由,现在到处是通缉我的告示,许多人摩拳擦掌要抓住我。”

“古英雄!整整一年以前,我没有保护好你,现在我绝对不会……”她激动得说不下去了,“绝对不会……让你再回到那个地方!”

我颤抖着对她耳语道:“我宁愿死在外面,也不愿意回到监狱。”

“不,我也不会让你死的!你必须好好活着,活着,不仅仅为自己而活,也不仅仅为我而活,要为许多人而活。”

“许多人?”

我的肩头还担负许多人的命运吗?脑中闪过老马科斯,闪过某些刚刚苏醒的使命。

“别说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中午,马丁.路德市街头依然冷清,甚至比一年前更萧条。

来到一条居民区的小路上,我和莫妮卡戴着大墨镜,特意亲昵地挽在一起,其实为了掩人耳目——讨饭怎敢如此大鸣大放泡妞呢?

一户民房门口挂着块出租牌子,下面有个电话号码。莫妮卡让我退到马路对面的无人角落,拿出手机拨通那个号码。不到二十秒钟,隔壁房子就出来个大妈,显然房东有两套并排的房子,想出租一套补贴家用。两个女人谈笑风生了几句,房东便掏出钥匙带他进去看房。我对面只等了两分钟,房东变一个人笑嘻嘻地出来,手上拿着一叠厚厚的美元。

莫妮卡在屋里等着我,但我不敢立刻进去——电视播出的两个逃犯都是中国人,阿尔斯兰州的华人又非常之少,每个东亚面孔的男人都受到怀疑甚至举报,特别是独自一人的情况。等了五分钟,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我才快速跑过街道,冲进对面遮掩的房门。

刚刚关上房门,就有一只光滑的手臂,从背后紧紧挽住了我。

“你怎么才来?”

原来她一直守在门后,风衣不知何时脱掉了,嗔怪着勾紧我的样子,让我快喘不过气了。

“哎呀,松一松!”

她这才胆怯地松开手,我一转身就把他推在墙上,紧紧贴住无法动弹。

彼此看着对方眼睛,我读到了她心底的言语:“我愿意。”

“你愿意?”

我直接说出她的心里话,而她像温驯的小动物点点头,闭上眼睛不再泄露秘密。

呼吸越来越急促,脸上又红又热,头上的帽子也掉了。肌肉剧烈发抖,嘴唇却停留在原地,我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僵持了几十秒,直到后退一步长厂叹息。

莫妮卡终于松弛下来,淡淡地说:“你还是没变。”

我明白她的意思,说我仍像过去那样,在最重要的时刻胆怯。

“不,我已经彻底改变了。”

这次不再附和她的意思,而是斩钉截铁打断了她。

检查一下这套刚租下的房子,底楼是干净的客厅、餐厅与厨房,楼上有三间卧室和储藏室,后面有个带车库的小院。虽然电器都很陈旧,但家具还很齐全,居住完全没问题,于我而够奢侈了。但这是美国西部的穷乡僻壤,房价不到加州或纽约的十分之一,那么大的房子租金也就几百美元。房东对年轻漂亮的莫妮卡很信任,没签合同就给了钥匙。

已经一天一夜没睡的我,即刻躺倒在二楼柔软的床上,疲惫不堪地眨着眼睛:“你想在这里住多久?”

“一个晚上就可以了。”

“我还以为你想在阿尔斯兰州隐居下去。”

她的眼神有些失望:“你想吗?”

“不,我不想!”我从床上支起上半身,嗓音沙哑,“我想尽快离开这里,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我可不想一辈子做通缉犯,永远提心吊胆昼伏夜出,听到警笛声就惊慌失措,那样还不如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

“我也是这样想的,你比我想象中更坚强,你口渴了吧?”

莫妮卡轻轻吻了我一下,飞快地跑出去给我倒了杯水。

“高家大小姐,你现在也会服侍人了?”我半开玩笑地喝下她的水,“谢谢关心。”

“对我别说‘谢’字!”她故意露出凶悍的一面,狠狠推了我一把,“你已经几十个钟头没睡了,快点安心地睡一觉,我会一直守在这栋房子里,别担心!”

说罢她轻轻走出卧室,我早就疲倦已支撑不住,迷迷糊糊闭上眼睛,不消半分钟失去意识,仿佛依然行走在黑夜荒原,无边无际的旷野寒风,一弯新月亲吻我的眼睛……



在黑暗的水底不断浮沉,耳边依稀响起金属碰撞声,还有每夜陪伴我的比尔的号叫。

不,怎么头顶又是那道铁窗,外面是布满铁栏杆的走廊,对面床上斜卧着老马科斯,他瞪大愤怒的双眼,用带西班牙口音的英语喊道:“Gnostics!你怎么又回来了!”

当我惊慌失措地跳起来,牢门前却闪过那张印第安人的脸,狱警制服散发死尸臭味——这个曾用枪口顶住我的脑们,打死了不死的掘墓人的阿帕奇,微笑道:“古英雄,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影子。”

他的影子?

似乎从门口延伸进来,怎么躲避都没用,最终还是将我覆盖……

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睁开眼还是黑暗一片。窗外是阿尔斯兰州的秋风,树叶猛烈敲打着玻璃,令我条件反射地跳起来。

房门突然被打开,灯光刺痛瞳孔,莫妮卡穿着一身白色睡袍,扑上来搂着我的肩膀:“怎么了?别害怕!我在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

“你忘了吗?这是我租的房子,安全的避风港。”

长长吁出一口气,我又躺倒在床上,四肢叉开痛苦地说:“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以为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我不会让你回去的!”

“莫妮卡。”我抓着她柔软的胳膊,“我睡了多久?”

“现在是子夜,你已睡了十几个钟头。”

“啊——感觉还没回到人间。”

他帮我捏了捏脖子,托着我的后脑勺说:“我一直守在楼下,CNN在放你越狱的新闻,,警方仍没放弃在荒野搜索尸体,也不排除你们已逃到城市——对了,和你一起逃跑的人呢?”

“他死了。”

“什么?”她的声音颤抖了一下,“真可怕,是不是一路充满危险?”

“是,我能侥幸生存并逃出来,完全因为坚强的精神,还有命运的眷顾。”

我将越狱的经过,简短地告诉了莫妮卡。

就像读一本大仲马的小说,她听完目瞪口呆:“掘墓人?阿帕奇?德穆革?还有你的室友马科斯?历史上真正的十二宫?旧日支配者的教授?这些都是真的吗?”

“如果不是真的,那我怎么海会在这里?”

“你果然是不平凡的人,从我第一次遇见你就微 感到饿,不但你的眼睛特别,你的内心也独一无二,你的命运必将注定与众不同。”

突然,我莫名激动地坐起来:“我还得感谢失去自由的整整一年,这是人生最重要的学校,它教会如何面对私人与集体的不幸,如何面对各个不同的人,如何面对不被了解的自己。我还得感谢我的室友,我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

“是我帮助你知道你是古英雄的啊。”

“一个人叫什么名字重要吗?”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对于一个彻底失去记忆的人来说,过去只是永远不会再来的前世——蓝衣社、兰陵王、高家、古家……不过是一堆遥远历史的符号,它们不是我真正的生命!我的命运不在于过去,或者说我的过去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现在是谁?我的将来是谁?”

“你知道了吗?”

“是,至少我知道了一半。我知道将要为自己做什么?将要负担怎样的使命?将要创造怎样的历史?”我抓着她的胳膊剧烈摇晃,“莫妮卡,你相信我能做到吗?”

她怔怔盯着我的眼睛,沉默半晌才点头:“我相信。”

“好,你愿意听我的话吗?”

“我愿意。”

今夜,掌握天空集团亿万财富的大小姐,变成乖乖听话的小绵羊,再无过去那颐指气使的气势了。

我点头轻吻她一下,直勾勾地对着这双混血的漂亮眼睛——

“请你离开我吧。”

“什么?”莫妮卡的脸色一变,“你对我说什么?”

“请你离开我吧!”

“ Why?”

她总算说了一句英文。

“因为我爱你。”

我平静地说出这句话,莫妮卡却像被魔法定格,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轻轻地,慢慢地,女人的眼泪,冲刷脸上的灰尘,坠落床单化成一轮圆晕。

这幕景象也令我心碎,忍不住帮她试去泪痕。

他哽咽着说:“古英雄,这是我认识你那么久起来,你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三个字。”

“是,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第一次相遇,也许是一分钟以前。”

“你确定吗?”这回轮到她抚摸我的脸颊了,“这三个字?”

“以前不确定,但现在确定无疑。”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离开你?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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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15: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难受地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她的眼睛:“莫妮卡,你还不明白啊?现在我是个逃犯,整个美国都在悬赏通缉我!而你明知我要越狱,却还帮我隐藏起来,彻夜和我在一起,那你等于也触犯了法律。”

“包庇罪。”她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学过法律。”

“不,我不该连累你!你是高思国的女儿,天空集团的继承人,而我只是个假冒的高能!你要对整个集团负责,对世界各地的数十万员工,以及每一个员工的家庭负责!我不希望你因我而被起诉,更不愿意你因我而关进监狱!你明白吗?亲爱的!”

“这就是你对我的爱?”

“我希望你幸福快乐,不要再惹上新的麻烦,你的父亲和天空集团都需要你。”我抓着她的手往卧室外走,“快点离开这栋房子!飞回纽约开你的董事会,就当从没有遇到过我,这个世界从没有过高能,也从没有古英雄,彻底忘记我说过的三个字,快点——”

最后几个字还没说完,她重重的扇了我一个耳光。

“啪!”

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乱叫,刹那间半边声音都听不到了, 脸颊火辣辣地疼痛,捂着毛细血管直跳,肯定已染上无根红红的印子!

这女人下手忒狠!

“对不起!疼吗?”

废话!

僵持了半分钟,莫妮卡才心疼地抱住我,使劲地用她的脸颊,贴着我被打肿的半边脸,泪水涟涟地亲着我,接连说了几十个“对不起”。而我完全被打蒙了,定定地站住不动。

她在我耳边哭着说:“古英雄,干吗要这么对我?干吗要我离开你?”

哎,怎么说得好像是我打了她一记耳光似的!她变成了十六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地抱着男孩掉眼泪。

闻着她身上的香味,脸上火辣辣的伤痛,已比不上心底酸楚,只能一语双关:“好疼!”

“你终于说话了!”她抱着我的脸又一通狂亲,“我首先是个女人,然后才是我父亲的女儿——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心底深爱着的男子,要比古老家族的使命,要比几万亿美元的集团,都重要得多得多!”

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石头般的心,牙齿不由自主地颤抖:“你真把我当做——心底深爱的男子?”

“恩,当年一 竟然真的逃出监狱,给我打电话的一刹那,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回踩着七色的云彩来迎娶我’。”

当她念出这段台词,眼神不再是混血的现代,而是一千年前的古典,神往而忧伤。

但是,我违心地挣脱了她:“对不起,我不是什么盖世英雄,也没有脚踩七色云彩,我是是个越狱讨饭,叫踩一地黄沙!”

“不管你是什么!”她再度一把将我揪住,“我说我爱你,你也说你爱我,这就足够了!”

真的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这回轮到我推在墙上:“古英雄,我希望我爱的男人,不是一个胆小鬼!”

“我不是!”

监狱里一年锻炼出来的臂力,轻而易举地将她反压在墙上,彼此交换剧烈的呼吸。

直直地看着她的双眼,读出一句无所畏惧的话:“告诉我你是一个男人!”

“我是!”

像在荒野上流浪了夜的公狼,我放肆的狂吼,震得她路出恐惧表情。

凌晨,两点。

我的贡献已张如满月。

一个是全美通缉的越狱逃犯,一个是世界五十强财团的千金小姐,在这个高原小城的秋夜,两个人都只剩下绝望,如两只走投无路的野兽,一边是万丈的悬崖,一边是猎人的陷阱,中间是熊熊燃烧的火焰。

拼尽生命最终的力量,猛烈地对撞在一起,血肉横飞,火星四溅。

窗外,北风呼啸,黄叶飘零。

整个世界都被我们烧着了……



微亮的晨曦窗破窗户,刺入我和莫妮卡的身体。

她像一只被打开的蚌,洁白无暇,柔软多汁,也许还藏着几颗珍珠,渐渐从冬眠中苏醒。

睁开神秘混血的双眼,天生翘长的睫毛尖上,沾着几许疼痛的泪水。琨玉般晶莹剔透的眸间,镶嵌一对乌黑瞳仁,玻璃体内倒映着一张脸——高能的脸。

难以置信,这张脸居然变了,不再如往昔那样平凡,眉宇间透着浓浓的男人味,下巴和鼻子具有不可征服的气质——更善于征服他人的气质,或者她人。

莫妮卡定定地看着我半晌,刚从短暂美梦中醒来,颤抖着眨眨眼,却带出更多泪滴。

“这不是做梦吗?”轻柔地试去她的泪水,仰头眷恋地叹息,“真愿留此长醉不醒!”

“我也是。”

她温顺地钻进我的怀中,像被猎人射中的小动物,轻轻抽泣传递体温。

“为什么还难过?”

“我害怕——”眼圈瞬间哭红,泪水打湿我的胸膛,“我真的非常害怕!害怕我们的时光太短暂,害怕我们无法长相厮守,害怕随时可能分离甚至永别,害怕以后只能在梦中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这番话说得我的心粉碎成了几瓣!

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该怎么安慰自己,因为我比她更害怕——害怕转眼失去这美好时刻,害怕不能再拥抱她的身体,害怕接下来一辈子孤独。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机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的手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的拥抱着她吗?真的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山盟海誓?这个曾在我眼前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子;这个身后是古老的兰陵王家族,不为人知的全球首富的千金小姐;这双凡间难觅的混血眼睛,来自两千年前丝绸之路的双唇——真属我所有了吗?

为什么不是一个梦?为什么不是一次幻想?为什么要成为真实的记忆?

因为一旦真实就无法抹去,会在多年以后浮上眼前,会在生命终点缠绵心底,无比遗憾无比怅然地死去。

我恨自己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恨自己把她拖入我的旋涡,恨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命里,就再也少不了一个名字。

“莫妮卡,我恨自己!”

“别这么说。”她封住我的嘴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感谢你实现了我的选择。”

“要说感谢的是我。”我苦笑一声,看着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一年多以前,当我还是天空集团的小职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能这样和你在一起。”

“永远不要低估自己。”

“亲爱的,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说完这句话我又沉默了,回头看着这间小小的卧室,是最后的伊甸园吗?

“快点起床!我给你做早餐!”

莫妮卡把我拖出房间,简单洗漱整理一番,便去附近超市买些吃的。

我独自留在房里,面对卫生间的镜子,下巴已爬满胡渣,牛仔似的粗犷风格,就像三十岁成熟男人。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刮净胡子的,我想索性把胡子留得更长,掩饰原来的相貌。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从嫉妒疲倦中恢复,用电吹风弄了个豪放发型。

楼下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紧张地躲藏在门后,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亲爱的!”这已是莫妮卡做饭的最高水平,却是我这一年来最丰盛的早餐。

吃完,饱饱地躺在佳人怀中,她的脸颊摩擦我的胡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她打开随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家伙。

“手枪!”

看着这把黑色的金属,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发尸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国的手枪,冰冷地顶住我的额头。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静:“当然是真家伙!保镖给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来的话,这东西或许有用。”

“枪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开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岁就拿到了持枪证。”

“我从摸过枪。”

想起阿帕奇顶住我脑门的家伙,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

“我教你!”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将沉甸甸的枪塞进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弹匣,卸下子弹再装回去,将弹匣送入弹匣仓,拉套筒将子弹上膛。

机械地完成这些动作,最后被她抱住双手,抬起来对准厨房墙壁,挂着一面飞镖靶心。

“当心!”我的冷汗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开枪吧?邻居听到会报警的!”

莫妮卡并不理会我的警告,迅速帮我校好准星,三点一线直指靶心十环。

“砰!”

不是枪声,而是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随后是轻轻的笑声。

我这才喘出一口粗气,赶快把手枪放下来:“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难该。”

“别生气嘛!我天生胆子就大,老爸说我前生是个男孩。”

“那我们现在搞断背吗?”

“切!”她对我做个个鬼脸,“你会用枪了吗?最后只要抠下扳机,子弹就会旋转着飞出枪口,打穿对方的脑袋。”

“我会了,但不到最危险的关头,绝不会随便拿出来的。”

“没让你端着枪满大街乱跑。”她给枪上了保险,小心放在枪套内,别在我贴身口袋里,“试着走一走,会把腰磕疼吗?”

“没有,只是冷冷硬硬的,像身体里长了个东西。”

“什么叫枪?本老不就是这样吗?”

她说得我有些脸红,无奈地退到客厅,隔着窗帘看着外面,安静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还未被发现。

莫妮卡追到我身后,双手绕过我的胸口抱住,柔声问道:“你有没有计划?”

“有。”

“快点告诉我啊!”

“摆脱通缉的唯一可能,就是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

“怎么才能做到?”

我看着窗帘缝隙间的天空,喃喃地说——

“重返杀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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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15: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

天色难得阴沉,秋风卷起落叶,街头更见萧瑟。

莫妮卡开着一辆租来的福特车,坐在她身边的人则已完全换了模样。

副驾驶侧的反光镜,可以照出我的半边脸,几乎全被金色络腮胡覆盖,只剩下一双中国人的眼睛。

一路有不少警车巡逻,搜索范围已扩大到城市,差不多每个便利店门口,都张贴着我和童建国的照片。有个警察特意朝我们多看几眼,但谁都没把我们拦下来,全拜我的这身装扮所赐。

车子在城市边缘停下,依然是荒芜人烟的道路。大风吹来漫天黄沙,整个事业雾蒙蒙的,笼罩着两栋孤独的公寓楼。

杀人现场。

一年前的黑夜,我被人欺骗来到这里,踏上这栋灰暗的楼房,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一年后的下午,我和莫妮卡悄然来到,遥望风沙中的承包,但愿有通往自由的钥匙。

虽然,白天和晚上相差很大,但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却始终未曾改变。也许有某些被忽略的痕迹,也一直没有消失过,这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

莫妮卡照旧是风衣装扮,而我则是西部片行头——牛仔帽、牛仔衣、牛仔裤、牛仔靴,更想马丁.路德市郊区的农民。

戴着浓密的金色大胡子,再配上一副大墨镜,原本的脸完全看不出了,一点都不像中国人,就算走到通缉令的照片前,人家也未必能认出我。

走进寂静的五层公寓楼,到处是灰尘与废气的旧家具,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会不会当年凶案发生后,所有住家都吓得搬走了?我和莫妮卡坐上电梯,一年前夜晚的景象,如同胶片画面不断闪回,就连电梯灯也不停闪烁。总算活着到达五楼,又是那条昏暗走廊,飘散着陈腐的气味。

走廊尽头是致命的513房间,整栋楼都是常青买下的,不知她死后房子又属于谁。

“513。”

我用气声念出房间的门牌,太阳穴剧烈疼痛起来,仿佛回到一年前的失控,血腥气透过门缝扑面而来。

莫妮卡率先敲响房门。

等待了一分钟都没动静,我紧张地站在她旁边,按照我们的佳话——如果房间没人回应,99%的可能性是没人,谁敢住在这种荒凉地方外加凶宅呢?呢么我们就强行破门而入,反正周围也没人会听到。

正当我要提脚踹门之时,513的房门却自动打开了。

一个中年白人男子开门,狐疑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是来买房子的吗?”

“哦——”莫妮卡的反应非常快,赶紧摘下墨镜点头道,“对,这里可真难找啊。”

男人色迷迷地看着她,立刻微笑道:“快请进!我叫Tom,这房子我在网上挂了半年,终于等到买家了。”

他把我们请到餐厅坐下,冲了两杯咖啡过来——还是这张餐桌!永远不会忘记,这间屋里的每一样摆设,窗帘、电器、家具、装饰品……就像移动硬盘装在大脑深处。

虽然铺着干净的桌布,眼前的桌面却不停闪烁,如投影般射出一把带血的尖刀,还有那张充满嘲讽的——DAY DREAM。

白日梦。

梦还没有破。

Tom不断跟美女套近乎,莫妮卡也顺着他的心意,显得自来熟的样子。原来这家伙在网上卖房,饶是经济不景气,全美房价低迷,谁好会买这种破屋子?怪不得要热烈欢迎了。

莫妮卡没忘记问重点:“Tom,你什么时候买进这房子的?”

“去年圣诞节过后,我到马丁.路德市来打工,原本想租这套房子,但房东说如果我愿意一次性出五千美元,这房子就卖给我了。”

“五千美元?”

我瞪大了眼睛,这价格在上海只够买个马桶大小的空间。

“是,便宜得不可思议,房东没说什么特别原因。我凑齐身上所有的钱,还问得州的亲戚借了两千美元,就把它买下来了。”

“房东长什么样?”莫妮卡意识到自己不该这么问,“我只是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人,会把这房子半卖半送给你?”

“是个黑人老头,他说在去年十月,从一个华人手里买下了整栋楼的产权。”

“你还有他的电话吗?”

我着急地问了一句,却惹得Tom有些疑惑:“你们不是来买房子的吗?干吗问这个?”

还是莫妮卡温柔地笑道:“哎呀,我的表哥就是好奇心重,想知道这房子那么便宜嘛。”

Tom显然是个色鬼,看到美女笑脸就忘了所有怀疑:“哎,这个房东算倒霉,在把房子卖给我一个星期后,就在马丁.路德市的机场开枪自杀了。”

“什么?”

“是啊,当心新闻里都有报道的,说他用退休金买下了一栋楼,结果不到两个月又以超低价变卖,一辈子积蓄所剩无几,走投无路留下遗书自杀。”

“奇怪——为什么要以超低价变卖呢?”

如果每套房都以五千美元卖出,这栋楼的总值也不过十几万美元,还不够在上海买套普通公寓房。

“不知道!”

Tom狡猾地耸了耸肩膀。

然而,我盯着他的眼睛,已读出他心里的秘密——

“这是一栋凶宅!谁还感住这呢?每夜睡在床上,都会喘不过气,好像有个人压在我身上,让我无法动弹,呼吸困难,这种恐惧是你永远无法体验的——我以为那是噩梦,但实际上不是梦,而是真实的感觉,那个鬼魂就在屋子里,漂浮在你的左右,潜伏在你的身上,钻进你的心窝里,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读心术让我明白,Tom遇到的就是中国人俗称的“鬼压床”。

也许自从凶杀案发生后,这栋楼里所有的房间,都有这种可怕现象存在,使得整栋楼都没办法住人——可怜的黑人老头用毕生的退休金,买下这栋楼想安度晚年,却没想到遭了厄运,只能以超低价格大甩卖,结果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而这个Tom也是同样原因,只是其他住户都吓得搬走了,只有他这个穷光蛋无处可去,只想卖房拿笔现金走人,没想到经济环境太差,根本没人敢接手,就这么每晚忍受痛苦到现在,这家伙也真够坚强,睡在常青被杀死的房间里快一年!

“哦,如果你喜欢的话。”Tom缠着莫妮卡,竖起食指说,“一万美元卖给你,这可是阿尔斯兰州最低价了。”

“是个诱人的价格。”我抢先说话了,“不过,能不能看看卧室?”

“没问题!”

走进里面的卧室,眼前再度闪烁——屋子被染成血红色,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我恐惧地摔倒在他身上,看见了死去的常青的脸……

莫妮卡轻轻扭了我一把,将我拽回现实中,这是典型的单身汉卧室,乱七八糟,乌烟瘴气,墙上贴满《花花公子》海报,墙角还有一堆啤酒瓶。

“哎呀,不好意思,我刚起床。”

Tom尴尬地整理房间,而我皱着眉头走到窗口。

窗口架着一具望远镜。

“这是什么?”

Tom的脸色便得更怪:“这个……这个……你们不知道,我是天文学爱好者,马丁.路德市的空气很好,晚上很适合——”

“哦,看星星?”

我打断了Tom的话,而他擦擦满头的汗:“是,是,我从小就喜欢看星星。”

同时,我从这个家伙的眼睛里,读出另一个不同的答案——

“该死的牛仔,干吗问这个?我喜欢用望远镜看对面楼房,那里住着不少流莺,每晚都有好戏可看!”

变态偷窥狂!鉴定完毕。

我不顾Tom的反映,迅速掀开望远镜盖子,摘下墨镜看着观测口。

哇,这望远镜真厉害,对面公寓楼有数十米远,看起来却像近在眼前,被放大了几十倍,没看到什么流莺,大概还在睡觉吧。

“你干什么?”

Tom刚要来阻止我,莫妮卡就拦在他身前说:“我说过了嘛,我这个表歌就是好奇心重,从小没玩过望远镜,就让他玩玩吧。”

当望远镜瞄准对面五楼,正对我们的一扇窗户时,突然出现一个年轻女孩——窗前的眼神那样特别,掠过一丝无法形容的恐惧。

望远镜里异常清晰,就脸上的痘痘一清二楚,好似伸手就能摸到她的嘴唇。二十多岁的白人女孩,留着一头简单的红色短发,和许多胖乎乎的美国女孩不同,她的脸消瘦得有些吓人,却有一双大得极不相称的眼睛。

她也看到了我,或者说是对面窗户的望远镜,好箱受到某种刺激,神色竟那样怪异,就像有一场凶杀案发生在眼前。

然而,望远镜与眼睛的对峙,仅仅持续了不到五秒,对面女孩一眨眼就消失了,随即被一幅黑色窗帘取代。

我脱开望远镜再往前看,一下子没适应过来,怎么从近在眼前变成里马路对面?确认那个窗口就在对面五楼,正对我所在的位置,被厚厚的黑色窗帘覆盖,旁边同一单元的窗户,也拉上了这种黑色窗帘。

赶快戴上墨镜掩盖中国人的眼睛。

“对面有什么?”Tom也好奇地看着望远镜,以为我看到 了什么火爆场景,却失望地摇头,“什么都没有嘛。”

莫妮卡也紧张地看着我,用眼神问我:“你发现了什么?”

那个女孩——虽然只有短短几秒,却深深刻在我脑中。当她看到对面窗户里的我,眼神竟如此恐惧,那不是一般的害怕,而是深入骨髓的绝望,我体验过这种感觉。实在太不正常了!一般人如果看到对面有人偷看自己,最多感到厌恶或者愤怒,不可能恐惧到这种程度——除非她没穿衣服,不过望远镜里她穿着整齐,完全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衣衫不整。

无法想象她的理由——我盯着对面的窗户,厚厚的窗帘后面还藏着什么?

也许,她曾经看到过什么?

看到正对面的窗户,也就是我所在的位置——杀人现场!

想通了!就在这扇窗户的里面,就在我的背后,整整一年前的夜晚,发生过一起凶残的谋杀案——常青被人用尖刀捅死,警方认为这个凶手就是我,但我没有杀人!

凶手是谁?

我颤抖这后退几步,踩在当初常青尸体的位置,视线正好穿透卧室窗户,越过两栋公寓楼之间的空气,直指刚才的恐惧女孩的窗户。

她可以看见!



“你表哥怎么了?”

Tom不放弃任何与莫妮卡搭讪的机会,她冷冷地回答:“他大概要吃药了——该死!他的药还留在车里,我们得赶快下去了。”

说着她把我拉出房子,Tom在后面茫然地喊:“好的,等你们上来哦。”

回到昏暗的走廊,我飞快地冲向电梯,莫妮卡轻声问:“你疯了吗?发生什么了?”

走进电梯,我才抓紧她的胳膊:“我看到自由的机会了!”

迅速跑出这栋公寓楼,横穿过车辆稀疏的马路,我边走边说:“快!别让那女孩跑了!”

“什么女孩啊?”气喘吁吁跑到对面楼下,她抓住我不放,“你给我说清楚!”

“你不会是吃醋吧?”

“放屁!”

莫妮卡狠狠扭了我一把。

“疼死我了!”我惨叫一声,幸好旁边没人,“快跟我上去!那个女孩可能是目击证人!”

“什么?”

来不及多解释了,我们冲进这栋公寓楼,比对面凶楼干净多了,看样子也住了不少人。

我和莫妮卡兵分两路,她坐电梯上五楼,而我走楼梯跑上去,防止那个女孩逃脱。

满身大汗跑到五楼,莫妮卡已在513房门口等着我,压低声音:“刚刚敲过门了,里面什么声音都没有。”

“她肯定剁在里面不敢出声!”

我又跑到楼梯间观察一下,确认走廊尽头的513房间,正是我在对面看到的那扇窗户。从她突然拉上窗帘,到我飞快地跑到楼下,总共还不到半分钟——她一股脑该来不及跑出去的。

“这房间里真的有人吗?”莫妮卡又敲了几分钟的门,还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继续敲!她就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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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了十几分钟的门,隔壁住户突然开门冲出来,是个穿着性感睡衣的拉美女子,揉着刚睡醒的眼睛,愤怒地抱怨:“吵什么吵!吵死人了!”

然而,她看到我这副牛仔装扮,便拉了拉胸口说:“Boy,可以来敲我的门。”

我只能装做此道中人说:“哦,你身材真棒!可是我现在上班,晚上或许可以过来,陪你喝杯小酒。”

莫妮卡的脸色很难看,悄悄退到了电梯口。

“那我等你哦——”

拉美女竟顺势靠在我身上,我浑身不自在地说:“美女,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牛仔,只要你晚上过来,什么忙我都愿意帮。”

“我是电话公司的,513房间的住户报修电话,刚才名名在楼下看到她在窗前,怎么现在敲门都不肯开呢?”

“哦,那你的视力不错!”她火辣地勾住我的脖子,“电话公司的帅哥,513房间的女孩是个怪人,在这住了两年多,一年前还发过精神病,关了几个月才回来。我很少见她出门,整天关在房里,不知道干些什么?”

“她也是?”

“不,她是好女孩,我是坏女孩,你喜欢哪一种?”

我尴尬地笑了笑:“我都喜欢,再见!”

挣脱她的怀抱,飞快地跑到电梯口,身后传来那娇滴滴的声音:“帅哥,晚上等你!”

低着头回到公寓楼下,莫妮卡仍手在门口,脸色阴沉着说:“爽不爽啊?”

“呸!你倒是自己跑了,把我一个人留下来。”

“这样你才不会拘束嘛。”

“别审讯我啦!说正经的!”我把她拉到偏僻角落,可以监视公寓楼唯一的进出口,“513房里的女孩,到现在还守着不出来。根据我刚才的调查,她已在这住了两年,意味着一年前案发的时间,她有可能就在家里,通过窗户看到了对面的凶案。”

“这只是你的猜测。”

“但是我别无选择,这是最后证明自己的机会!刚才五楼的那个 女孩,看到我用望远镜偷窥她,当即吓得面无人色,将窗帘拉起来,这种反常举动,很可能与一年前的凶案有关。而且隔壁的女人说,她一年前得过精神病,关进去几个月,正好是我被抓的时间。”

“隔壁的女人说?你就那么相信隔壁的女人?你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吗?”

哎,你怎么连这种是都要吃醋?女人啊!

“别闹了。”我抱了抱她,“不管513的女孩要把自己关多久,她早晚都得出门下楼,我想一直瘦在车里,等她出来就冲上去。”

“天知道要等多久?”

“你愿意和我一起等下去吗?”

“废话!”她又扭了我一把,“我愿意为你等一辈子。”

我们走出公寓楼,再度飞快地横穿马路,回到租来的福特车上。

莫妮卡把车子挪一下,这是最佳观察位置,隐蔽在楼下角落,又可监视对面出口,警察也不太会注意。

全身牛仔打扮的我,终于摘下大墨镜,喝下一大口水,紧紧盯着对面:“耐心一些。”

莫妮卡打开车载音响听着广播,调到警方通缉我的公告。

天色渐渐黑暗,夜幕覆盖这片荒凉街区。

楼上的偷窥狂还等着莫妮卡回去和她谈房价。

等了两个小时,仍未见那个女孩踪影,莫妮卡摇着头说:“拜托!你以为所有白人女孩都是大胖子?这栋楼里许多女孩都长那样,说不定早就悄悄出去了。”

“不,肯定没有出门,我认得她的脸,而且她也不是那种女人。”

“可现在是晚上。”

“对面门口那盏灯够两,绝不会认错的。”

我看到几个年轻人出来,又有两个猥琐的中年男人进去,大概是光顾这里的常客。

莫妮卡抱怨说饿了,便打电话叫了比萨,直接送到车里,足够两个人的晚饭,外加明天的早餐。

看着凄凉的月光洒在街上,她把电台关掉说:“这里是当年的案发现场,也是你被逮捕的地方,警方会到这里来抓你吗?”

“你高估美国警察的智商了,他们无法想象我还有胆子回来,所以反倒是最安全的。”

她看着空无一人的马路说:“如果她一夜都不出来呢?”

“那我就在车里守一夜。”

“我和你换班吧?”

“不,你不认识她,可能会让她溜走,我必须盯紧了。”

“可怜的人。”她总算温柔下来,靠着我亲吻一下,“你刚刚休息好,又要熬夜了!”

我揉了揉眼睛回答:“这是获得自由必须付出的代价。”

既然在荒野上走过一天一夜,就不必害怕在车里熬一整晚。

每隔十几分钟就有人进出,每次我都会把头伸出车窗,以免遗漏任何线索。到半夜那女孩都没下楼,她是习惯这样足不出户?还是担心我们守在楼下?其实,我心里完全没底,但愿判断没错,如果她什么都没看到过,那我就要后悔死了。

估计楼上的变态,也在用望远镜偷窥这栋大楼里的人们吧。

后半夜,莫妮卡躺在后排睡着了。阿尔斯兰州的秋夜颇为寒冷,车里不敢开空调怕把油耗尽。我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不断哈气摩擦双手,继续坚守潜伏任务。

月光,渐渐被乌云吞噬……



清晨,六点。

一辆警车鸣笛呼啸着开过街道,却没把福特车里的我吵醒,因为我本来就不曾睡着过。

又是二十多个钟头,没睡过一分钟觉的我,蜷在车里熬得眼圈红红的,看着对面公寓楼的出口。整晚都提高警惕,清晰地记得每个出入者的脸,也有几个年龄相仿的白人女孩,都都不是513的女孩。她肯定还躲在楼上,如果憋不住要下来,有将是一场躲猫猫。

莫妮卡还在熟睡,像等待被逃犯吻醒的睡美人。我早就饥饿难忍,吃掉了剩下那块冰冷的批萨——吃到最后一口,对面楼下走出一个白色人影,连帽衫的帽子遮着脑袋,从体形判断是个苗条女子。

虽然看不清长相,但我有一中强烈的感应——就是她!

她鬼鬼祟祟地看着周围,始终没有把脸露出来,惹得我马上打开车门,飞快地冲过无人的街道。不管是不是那个女孩,绝不能轻易放她离开。

清晨的接头寒冷异常,我的牛仔外套还在莫妮卡身上,自己吃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毛孔缩起鸡皮疙瘩。我以百米冲击速度,跑到对面大楼底下,一把抓住手足无措的女孩,大胆地扯下她的帽子,看清了这张无比惊恐的脸。

我赢了!

就是对面窗户中出现的着张脸,513房间的短发恐惧女孩。苦苦煎熬的一夜没有白费,就像整夜潜伏的猎人,终于捕获再也无法忍受的猎物。

在她发出尖叫之前,我果断地捂住她的嘴巴,用强健的胳膊将她拖入电梯,回到她刚刚出来的五楼。

隔壁女人大概还在睡觉,没人注意走廊里的动静,我把女孩拖到513房门前,轻声道:“开门!”

又是那种眼神——望远镜里见到过的眼神,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切希望都已破灭,等待无边无尽的地狱……

“开门!你不懂英语吗?”

我尽量不使用暴力,在她耳边温柔地说,但她绝望地摇头,似乎已彻底崩溃,任由我是打是杀?

就怕这种不怕死的人!

她靠在门上一动不动,干脆闭上眼睛,也许是等待我掏出手枪,射穿她那可怜的脑袋。

当我完全无计可施时,身后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我着急地把手摸进衣服,里面藏着一把手枪。

飞速掏出手枪,瞄准来人之时,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是我!”

“怎么是你?”

她气喘吁吁地回答:“当你冲出车门的时候,我就被你给惊醒了,跟着你跑了上来。”

“你真行!”

我把手枪塞回衣服,莫妮卡看着那个女孩说:“怎么回事?”

不想给她留下暴力印象,我松开紧抓着的手,低声说:“就是她。”

莫妮卡小心地蹲下来,拍着女孩肩膀:“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我们是来帮助你的。”

我也低头道歉:“对不起,我不想弄疼你,但我真的想得到你的帮助。”

但她依然没反应,坐倒在513房门前,怔怔地看着我们的眼睛。

“你看我们像坏人吗?”

莫妮卡是不太像,但我戴着金色的假胡子,又露着中国人的眼睛,看起来就很可疑了。

“你!”莫妮卡回头怒目对我道,“滚到后面去!”

我只能乖乖地后退几不,而她像姐妹一样抱着这女孩,其实她们年龄也差不多,在她耳边温柔地说:“坐在门口总不太好吧,我们进去谈谈好吗?我知道你受过很多伤害,但我们也受到了同样的苦难,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找到我们共同的敌人!求你帮帮我们,不要再让我们一样绝望,我们会保护好你的。”

“真的吗?”

短发女孩终于开口说话了,莫妮卡真诚地点头:“真的!请开门!”

不得不承认,混血美女具有一中特别的亲和力,无论同性异性都会天然地信任她。

女孩站起来掏出钥匙,打开513房间的大门。

三个人走进房间。房间里落着厚厚的黑色窗帘,透不进一点点光线。打开电灯仔细观察,格局与对面公寓楼差不多,相比是同一个建筑师设计的。但女孩的房间就是干净舒服,装饰和摆设也很简洁。

莫妮卡安慰着她,反复解释我们不是坏人,也是一年前的受害者。我赶快脱下假胡子,免得再让她受到刺激。

随后小心地走到卧室窗口,拉开厚厚的黑色窗帘。马路对面的五楼窗户,是一年前的凶案现场,如今是一个变态单身汉的公寓,那架偷窥的望远镜还在窗前,正是昨天我所在的位置。

这扇窗户看到对面,如果那边晚上开灯,可以被看得清清楚楚包括所有杀人细节。

愚蠢的警察!勘察现场的时候,为什么不到对面调查一下呢?

莫妮卡搂着短发女孩,坐到卧室的椅子上,抚摸她的头发说:“你叫什么名字?”

“Mary。”

她的声音非常轻,像刚出生的小鸟。

“几岁了?”

“22。”

“在这住了多久?”

“两年。”

Mary目光有些呆滞,当副任人摆布的洋娃娃,隔壁拉美女子说她进过精神病院,看来并非编造。

我走道她跟前,半蹲下来:“Mary,你是不是还记得,去年9月16日晚上,你透过这个窗户看到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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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15: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后背剧烈一颤,眼神有了微妙变化,明白了我的意思,这个致命的日期——2008年9月16日,是她记忆中的魔鬼禁区。

“你一定看到过!是不是?”我将手指向卧室窗户,“就是这扇窗!”

Mary却低头不语,再也不敢抬起头来。

莫妮卡对我耳语道:“你别刺激到她。”

但我把她的话当作耳旁风,继续对着Mary说:“你看到了!透过这扇窗户,看到马路对面大楼,同样是五楼的那扇窗户,亮着灯的房间里,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No!”

她捂着耳朵尖叫起来,紧闭双眼不敢承认。

莫妮卡赶快抱着她说:“别害怕!我在你身边!”

我狠狠捏紧的拳头又放下,担心再这么刺激Mary,很可能把刺激回精神病院去。

“Mary,对不起,我们闯入你的生活,打破了原来的平静。”我蹲在她面前,神情凝重地讲述自己的故事,“整整一年以前,我从中国飞到美国,被人带到马丁.路德市。当我走进对面的513房间,却发现屋里躺着一具尸体,一个我认识的中国男人,刚被残忍地杀害。警察把我当做凶手逮捕,我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法庭上没人相信我,最后被判处了终身监禁。”

“你真的要说出来吗?”

莫妮卡突然提醒了我一句,但我微笑着说:“没关系,在看守所与监狱里,我失去了一年自由,刚刚越狱逃亡出来。现在整个美国都在通缉我,到处张贴我的照片,我随时随地都可能被捕。我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机会,就是证明凶手另有其人,而你是我唯一的证人,我的命运寄托在你的身上,你明白吗?”

Mary终于抬起头,表情复杂地看着我的脸,与她那销售脸庞极不相称的大眼睛,却泄露了她心底尘封的秘密——

“为什么不是一场噩梦……姐姐刚刚过来……我拿出新买的摄象机……瞄准窗户对面的房间……我看到了……噩梦……我看到了……噩梦……但噩梦也看到了我……我们惊慌失措……噩梦很快就来了……我躲在百叶窗里……姐姐却……为什么……为什么让我一个人活下来……为什么那晚不是我……不……那是噩梦……只是一场噩梦……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她终于闭上眼睛,泪水肆意地涌出眼眶,趴在莫妮卡的肩头,哭得那样可怜。

读心术已证实了我的判断,等待Mary睁开眼睛,复述了她的第一句心里话:“为什么不是一场噩梦?”

Mary惊恐地瞪大眼睛,无法理解我怎么也说了相同的话。

“可怜的女孩,我也曾这样问过自己,但那确实不是噩梦,而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我们都必须面对现实,面对遭受过的苦难。”

她还是没有回答,,却下意识地点点头。

莫妮卡给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快要打开Mary的心扉了。

“告诉我,那个晚上发生的一切,比如——你的姐姐。”

“姐姐?”Mary的脸色更加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能看到别人的心,但我不希望使用这种方式,还是你自己告诉我比较好。”

“姐姐——”Mary主动看着窗户了,我赶快闪开让她看得更清楚,“我有个姐姐,只比我大一岁,她的名字叫Jenny,一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老家。而我在两年前搬到马丁.路德市,为帮助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原住民做义工。”

我还是小心翼翼:“那个晚上呢?”

“哪个晚上,姐姐从动部飞过来看我。一年没见面的姐妹都很开心,我拿出新买的摄象机,要把我们两个人拍摄下来,没想到镜头刚刚打开,就拍到对面房间里——”

“杀人?”

“是,我看到了一起凶手案,被摄象机录了下来。”Mary突然捂住自己的脸,“但那个杀人凶手,也从窗户看到了我。”

“你们没有报警吗?”

“那天真倒霉,我的电话停机了,姐姐的手机在机场丢了,而我的手机正巧坏了。”

“可以去向邻居借电话啊?”

“我敲了隔壁房门,但是没人开门,我怕会碰上那个坏人,又逃回自己的房间。这时有人在撬我们的锁,我和姐姐都吓坏了。还是我的头脑清醒,把摄象机的内存卡,通过电脑复制到备份卡上,姐姐让我先躲起来,我就藏在卧室的壁橱里,接着门被撬开了。”

Mary说到这又流眼泪了,我打开床边的壁橱看了看,门板做成百叶窗形式,里面刚好可以容纳一个人。

她擦了擦眼泪继续说:“我藏在壁橱里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只听到姐姐挣扎到卧室,隔着壁橱的百叶窗缝隙,我看到了凶手的脸!”

“他长什么样?”

“噩梦!那是我每夜的噩梦。”Mary的回忆使她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姐姐被他掐死了!而我藏在里面吓得一动都不敢动——杀手拉上窗帘,打开摄象机自己检查,然后就躺在我的床上。”

“他没有走吗?”

“是的,他没走,一直躺在我的床上,直到第二天早晨。”

这回轮到我惊讶了:“而你就一直藏在壁橱里?也没有被他发现?”

“没有,我抓着备份的内存卡,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更不敢睡着——与其说是求生意志,不如说是被姐姐的死惊吓的。”

莫妮卡点头附和:“恩,有的人受刺激会大喊大叫,而有的人受到精神创伤,则会陷入彻底的安静。”

“我练过瑜伽,可以很好地控制呼吸。虽然和凶手在同一个房间,共同度过一也夜晚,却像在两个不同得失界。”

其实,随便想想就足够你发疯了,一个杀手躺在你的床上,屋里还有个刚被杀死的亲人,而你必须躲在黑暗的壁橱里,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和杀手一起度过漫漫长夜——怪不得她会得精神病!不疯才怪!

Mary能够说到这里,已经够坚强了:“整整一夜,我闻着凶手的气味,闻着姐姐尸体的气味,直到清晨才听到凶手走出房间。”

“你报警了吗?”

“不,当我颤抖着走出壁橱,却发现姐姐的尸体不见了!”

这个结果也令人吃惊,但我马上明白:“被凶手带走了!他怕如果留下试题,竟放调查这桩凶杀案,就会发现窗户对面,另一场凶案的现场——怎么会在同一个夜晚,两个互相正对的房间,发生两起凶残的谋杀案?这样我的嫌疑就会大大降低,竟放也有可能找到真凶了。”

“我的精神彻底崩溃了!亲眼见到姐姐被杀害,却连她的尸体都找不到!我疯了!每人相信我的话,他们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了几个月才放出来。”

“你们的父母没来找你姐姐吗?”

她苦笑着回答:“我们的父母早就去世了,没有其他亲人。”

“以后你仍然每天生活在这个房间?”

“是,在精神病院治疗的时候,我强迫自己忘记了那段记忆,回到这里我几乎足不出户,每隔两天去一次潮湿,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整天用厚厚的窗帘保护自己,偶尔才会站在窗前,看看对面的房间——我以为自己全部遗忘了,没想到昨天看到了你。”

“对不起,是我唤醒了你的记忆,尤其我们闯入这里,迫使你会议那个可怕的夜晚,对不起!”

我是真心道歉,刚才对她所做的一切,实在太残酷了。

“没关系,现在我才明白,总有些记忆是抹不掉的,潜伏在大脑深处,终有浮出水面的一天。”

“Mary,你是个好女孩,不该过现在这样的生活,只要你愿意说出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不但会拯救一个无辜的人——就是我!”我紧紧握着她的左手,莫妮卡握着她的右手,“我将永远感激你,你的人生也会彻底改变,重新走到阳光下,爱上新的男朋友,认识新的女朋友,永远走出可怕的阴影。”

“谢谢你。”

莫妮卡又提醒了一句:“Mary,你说你备份了内存卡,还在吗?”

“在。”她打开床头柜,拿出一张内存卡,“都快忘记它了,其实从没有好好保管过,能找到算是走运了。”

内存卡通过USB接口,连接到Mary的电脑上。

播放器里出现了画面,镜头对准卧室的窗口,焦距逐渐推向马路对面,也是五楼窗户——对面房间亮着灯光,敞开着窗户,一个大约五十岁的中国男人,我不会忘记这张脸的——常青,居然在摄像画面内如此清晰。

三个人都屏住了呼吸,仿佛都回到了一年前的夜晚。

屏幕上常青的表情恨事惊恐,又一个男人闯入画面,却诗歌光头的中国男人。

光头!

镜头里他的脸很清楚,看起来三十多岁,长长的脸不怒自威,身材也比我高大很多。

突然,他手中多出一把刀子——摄象机甚至拍出了他的白手套。

没等常青反应过来,利刃飞快刺入他的左胸——这动作绝对是职业杀手,丝毫不拖泥带水,更不像电影里演的,杀人之前还说一大堆废话。

常青痛苦地倒地不起,鲜血迅速染红地板,刀子刺破了他的心脏,没几秒钟他就断气了。

杀手满意地微笑着,忽然转头看向窗户,正好面对摄象机镜头!

他的面色大变,最初的惊愕过后,转为杀气腾腾的目光。

录象到此为止,Mary关闭了摄象机。

还是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杀人视频,莫妮卡不住地战栗,我愤怒地捏紧拳头,就是这个残酷的杀手,害得我替他背了黑锅,坠入深深的地狱,被关进监狱忍受折磨。

Mary面如死灰,闭着眼睛躺回卧室。莫妮卡感到很恶心,却还一个劲儿地安慰Mary。

“这可是最最重要的证据!”我小心地将内存卡放几年口袋,宛如我的命根子,“足够****对我的一切指控,洗刷杀人犯的罪名!谢谢你,Mary你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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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6: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主要的时候,没得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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