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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杰佛瑞迪佛的惊奇剧场More Twisted》:将欺诈艺术玩到了极致的男人(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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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09: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偷窥狂>


    普曼没机会跟她交往,这是当然的。

    他高攀不上。

    尽管如此,洛德尼.普曼仍深受她吸引,无法自拔。她六个月前搬进同一栋复合式公寓,年龄和腰围同样是四十四的他自知没希望,但认为作作白日梦总可以吧?

    普曼的公寓位于紧邻洛杉矶的圣塔莫尼卡。两年前,普曼立志转行成为电影制作人,遂从中西部的迪莫因搬来这里,志愿专一,精神却散漫。

    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履歷表撒遍好莱坞,结果却不尽理想,最后只得作罢。他领悟出一个道理:即使他在中西部是红牌销售员,Saturn车和工业空调机卖得吓吓叫,转战好莱坞却连一扇门也敲不开,因为这里销售的产品是阿汤哥和凯蒂.荷姆丝、乔治.克隆尼、珍妮佛.洛佩兹。

    尽管普曼处处碰壁,他最后还是适应南加州的生活型态了,他写信向双亲如此秉告。对啦,这里的人是比家乡父老肤浅了一点点,他偶尔觉得只能随波逐流。

    但换个角度来看,能在这里随波逐流多爽!这里是天上人间:公路宽广、海滩的薄雾如丝、脚踏海沙的触感写意、多得是厅院无数的超级电影院、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面馆、元月的低温有老家五月的均温那么高。

    普曼耸耸肩,甩开不得志的失望。当不成影业大亨,他只好屈就,在西木区的连锁书店当当经理,开始过着惬意的日子。

    他别无所求。

    唉,几乎是别无所求啦。唯一的缺憾是感情生活……

    唉。

    普曼从州立大学毕业不久便结婚,十年前离了婚之后.他陆续和几个人交往,却发现很难和对方达到心灵相系的境界。他交往的女人多半来自第三者的介绍,这些女人对电影一窍不通,而电影是他毕生的嗜好。(哇,普曼,太巧了吧,我也喜欢经典电影哩,真的,我看过“铁达尼号”一百次,而且哟,我还买了DVD……对了,你刚不是提到欧比森.威尔斯吗?他是谁呀?)通常女方会一直夸讃自己的小孩多棒,抱怨前夫太不体贴,让普曼无聊得发慌。女方往往穿得不太亮眼,因为她们逛的店是Gap或L. L. Bean,而且她们的身材一般属于……怎么说才好呢?中西部的壮硕型。

    他结交过几个外型出众的女人,例如莎莉.凡恩,堂堂二〇〇二年爱荷华小姐选美赛的亚军,可惜两人最后不了了之。在认识她之后,普曼发现自己渴望能找到条件更好的女伴。

    在洛杉矶,这样的女人多不胜数,随便扔一颗石子就能打中全球最曼妙的女人之一。但是,她们不只是外型出色,她们兼具内涵。他常在书店的咖啡区听见洛城女子的对话。她们坐着喝脱脂拿铁.聊着文艺和政治话题,谈吐洗练、生动、风趣。就在昨天,他听见两个二十几岁的女子在辩论一件事。她们身穿健身用的紧身衣,正在聊经典名片“黑狱亡魂”(The Third Man,1949)的原声带,提到里面用了一种声音奇怪的乐器,其中一人说是德西马琴,另一人说是手风琴,不对,应该是——

    齐特琴啦!普曼多想大喊,却觉得从中插嘴会遭人白眼(何况,猜错的女人会因此大发雷霆,他也休想乘机邀约)。

    典型洛杉矶女孩收集的DVD,绝对不会出现催泪俗片。她们蒐集的是“单车失窃记”(1947)、“擒凶记”(1956)、“波坦金战舰”(1925)、“慾望之翼”(1987)和“纵横谍海”(1962)。

    难就难在怎么认识她们。他多讨厌一股脑儿跳出来自我介绍的阶段:嗨,我是普曼,请问芳名。他的身材胖嘟嘟,手脚不灵活,个性又害羞,每次自我介绍必出洋相。

    他接下书店经理的工作时,原本想借这机会多多结识光鲜的好莱坞人。当他在目的明确的情况下(例如当业务员的时候),或有人主动找上他的时候,他便可以凭魅力迷倒半数的女人。然而在书店,他发现女人一问到答案便掉头就走。至于同事,不是失意的熟女,就是执着于鸿图大展的小美眉(不用猜也知道,她们不是想写作、演戏就是自己当导演)。

    普曼心力交瘁,最后对恋爱一途死了心。

    后来,谭美搬进了同一栋公寓的10B。

    隔天早上,他向管理员打听到谭美.赫德森的全名。在常春藤餐厅或丽晶酒店内部酒吧,时常有惊世妙龄女郎露脸,谭美的年纪虽然比她们稍大(普曼猜她今年三十三、四岁),但还好,她跟他的年龄差距还不算太过分。她的姿态妩媚俏丽,乌黑的长发常束成活泼的马尾,或者盘成诱人的发髻。她的身材窈窕,穿上黄黑色的弹性紧身衣慢跑装之后,结实的体态毕露。她每天外出慢跑,有时候普曼早上去书店开门之前,会在公寓的后院看见她站在雾濛濛的冷空气里,正在练某种拳。

    他欣赏谭美的原因另有一个:谭美热爱生活。普曼打听到,她时常远游,她若不是在墨西哥的下加利福尼亚买了一栋房子,便是有朋友在当地置产,因此每逢周末常去度假。她常骑鲜红色的伟士牌机车,令他联想到奥黛莉.赫本在“罗马假期”(Roman Holiday,1953)里的扮相。至于汽车,她开的是中古的名爵(MG)车,车速快如闪电。

    谭美出门时,几乎每天必带作品夹。他并不讶异。谭美的表情丰富.很适合扮演性格突出的配角.当然会进入电影圈。在大银幕上看过她吗?他思索了一阵。普曼没看过的电影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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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09: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踌躇不前,最后想通了。和她交往并不是完全无望.两人之间或许能发展出认真的感情。他的长相并不算太丑。肚子是太大了没错,不过很多事业有成的生意人不也挺着大肚子吗?如果能以男性魅力来抵销缺点,女人才不会介意男人的腰围。他有满头的灰色头发,一根白发也找不到。他的下颔宽厚,大致上能遮掩双下巴。他不吸烟,只喝葡萄酒,而且懂得适可而止。陪女友共进晚餐时,他必定请客。

    但是,一如往常,疑虑立即像蜜蜂一样群聚而来。像他这么害羞,除了直接上前自我介绍之外,又怎么可能认识谭美?他最清楚不过的是,一旦搞砸第一次,就再也无法重新来过了,至少以谭美这样的美女而言,是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的。

    因此,这六个月来,普曼远远地崇拜她,想尽办法希望在不出洋相的情况下主动示好。

    就在四月的这个清凉的晚上,他总算抓到了机会。

    晚上七点左右,普曼站在自家的窗口,俯瞰庭院,注意到树丛有所动静。谭美的卧房和树丛只隔了一条人行道。片刻之后,树丛又动了一下,这次他看见微微的闪光,像是玻璃反射出的光点。

    普曼熄灭公寓里的灯,拉下窗帘,跪在地上偷窥庭院,看见一个男人蹲在树丛里。这男人好像盯着谭美的窗户瞧,在看里面的动静。他穿着公寓工友的灰色制服。普曼站起来,悄悄进了卧房,从这里比较容易看清庭院。没错,毫无疑问。这个瘦皮猴年轻人拿着小型的双眼望远镜,正在偷窥。该死的变态!

    普曼的直觉反应是报警,他赶紧拿起话筒。

    但是他只按了第一个号码便想到,等一下……也许能想个办法来善用这个机会。他把话筒放下。

    谭美的窗帘合着。他把焦点放在偷窥狂身上,发现这个工友的肩膀失望地向下垂,不禁感到一阵寒意。从偷窥狂的动作来看,他似乎是想看谭美脱衣入浴。尽管希望落空,痩皮猴工友仍待在原位,伺机再偷窥。然而这个时候,谭美的家门打开了,她走到外面.穿的是粉红色的上衣和点缀着小花的紧身长裤。她的Coach蓝皮包挂在肩上,墨镜架在头上.插进头发里。今晚她没有把头发扎起来。

    偷窥狂在树丛里压低姿态,以免被看见。

    谭美锁好家门,走上通往停车场的人行道。工友哪里去了?怀抱戒心的普曼纳闷着。是往她的方向潜伏过去了吗?普曼抓起话筒,正想按键二这时看见变态站了起来。原来,他并不打算像饿狼一样扑过去,就只是收拾起工具,然后背对谭美离开的方向,朝公寓后方走去。

    谭美消失在停车场,几秒钟之后,她驾驶绿色的名爵小车加速离去,引擎传出的隆隆声和传动装置的鸣响透过夜色传来。

    那天晚上,普曼不肯离家,叫了披萨来解饥,两眼持续盯着庭院的动静。过了几小时,仍旧不见谭美或变态的踪影,他差点睡着了。他去泡了一些咖啡,不加奶精.趁热喝下去.赶走瞌睡虫,以便继续监看庭院。他想到,这不正像希区考克的惊悚片“后窗”吗?主角吉米.史都华受了伤坐轮椅,无法出门,成天监看邻居的窗内风光。想到这一点,他不禁兴奋得打了一个哆嗦。“后窗”是普曼最爱的电影,他想知道谭美有没有看过。他觉得她看过。

    到了晚上九点,普曼仍然不见谭美或偷窥狂的踪影,只好下楼,来到大楼的后面,找到管理员。他问说:“那个年轻的工友是谁?那个金发(blond)的。”

    “金发?”肥胖的管理员扯着额头上一簇油腻的头发,身上散发着啤酒味。

    “对,那个矮矮的男人。”

    “你刚刚说『金发』8。”

    “对,金色头发的那个。”普曼皱眉,有点沉不住气。“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吧?”管理员是白人,应该没有语言障碍,也许只是头脑太笨。

    “我还以为你说的是『blonde』.以为你问的是女孩子.比如说,『快看那个blonde』。要指男生的时候没有人会这样说啊,没有人会说『快看那个blond』啦。”

    “是吗?好吧,怪我不懂。不过,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而且他的个子不高。他今天来剪树篱,耙落叶。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吧?”

    “知道,知道。就是他。”

    “他叫什么名字?”

    “不晓得。请他来的人又不是我。我不处理工友的工作,是大楼委员会找来的。”

    “他来做什么?”

    “做什么?扫扫地、耙耙树叶、割割草,就这样。为什么要问?”

    “他是清洁公司的人吗?”

    “对,好像是清洁公司的人吧,我猜。”

    “公司是不是跟我们签过合约?”普曼问。

    “他的公司?”

    “对,他的那间公司。”

    “应该有吧。我说过,是委员会——”

    “请他来的,我知道了。所以,你对他的来歷一点也不清楚。”

    “问这做什么?”

    “只是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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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09: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摇摇摆摆走回自己的公寓,皱着眉头,好像被人诬赖了什么坏事,普曼则急急上楼。

    凌晨一点,谭美回家了,模样和她出门时一样充满活力而性感。她走向家门开锁,进门时向后望一眼,然后才关上门。

    普曼心想,刚才在门口的时候,她好像有点不安,好像看见或听见不速之客,因此普曼拿起望远镜,扫视树丛。偷窥狂好像没有回来,但是普曼不肯冒险。他踏进走廊,然后下楼,站在靠近树丛的阴影里。

    白天的时候,偷窥狂就是在这里玩他的变态游戏。

    苍蝇嗡嗡飞,闪烁的光线穿过树丛而来。这里和马里布之间有几座丘陵,郊狼的嗥叫声远远传来,除此之外,庭院里鸦雀无声。

    毫无变态工友的踪迹。

    谭美熄灯以后,普曼等候了半小时.只见邻居的公猫走过,他才回自己的公寓。他隐隐约约知道,这机会有可能成为他感情生活的一大金矿,问题是,如何开採最妥当?

    首先必须考量的是,这个工友会不会构成严重的威胁?普曼听说,偷窥如同恋足癖和暴露癖一样.一般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偷窥狂偏好以观察他人的方式来遐想,以取代正常的性关系,因为这样做比较不会有感情的羁绊,对他们而言比较安全。即使他们认为实际交往比较好,他们也不愿付诸行动。

    当然了,强暴犯有时候会先监视受害人的习性和作息模式,然后才动手,但绝大多数的偷窥狂连想也不想和受害人讲话,更别说动手加害对方了。最可能的情况是,这个工友没有伤人的意图。何况,那个小混蛋那么瘦,模样又乖顺。谭美练过空手道,赏他一拳.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普曼决定,如果暂时压着这消息不放,谭美也不太可能遭殃。

    他躺在床上,闭上眼皮,却无法入睡;过热的大脑持续运转.不停思索如何善用这机会约谭美出去玩。他辗转难眠,最后在闹钟设定时间的半小时前入睡。闹钟在七点大响,他挣扎着起床,向外望一望。谭美家中的电灯仍亮着,他想像她正在做晨间运动,或者无忧无虑地享用早餐——优格、莓子、花草茶,浑然不知自己被人跟踪一事。

    至于偷窥狂.普曼完全看不见。

    他苦恼起来了。清洁公司该不会只派工友来公寓出一天的任务吧?偷窥狂不回来的话,他的整套计画不就泡汤了?。

    他继续在视窗等了好久,希望偷窥狂工友再度出现。到了八点,他再也等不下去了,因为离家上班的时间只剩十五分钟。

    普曼赶紧洗完澡,匆忙来到停车场,他因为睡眠不足头疼不已,眼珠则被烈日照得刺痛。他正要坐上Saturn老爷车时,发现太平洋造景服务公司的小卡车驶进停车场了。

    他屏息以待。

    没错,就是偷窥狂!工友下了车.提着工具和冷飮箱,往公寓的庭院走去。普曼来到车子后面弯低身子,看见偷窥狂躲进昨天那堆树丛,开始修剪已经剪得妥妥帖帖的树篱.饥渴的眼睛连剪刀也不看一眼,正定睛注视着谭美卧房的窗户。

    谢谢你,普曼向中西部人习惯祈祷的对象道谢。他快步回自己的公寓,走的是后面的小路,以免惊动偷窥狂。他理应要去书店开门才对,但他不愿错过这个良机。他取出手机,拨给书店的人力资源处的女主管,装出沙哑的嗓音请病假。

    “喔。”她的语气吞吐。普曼记得,另一位助理经理预定从今天开始休假,这表示人力主管一定很难找别人去开店门。普曼勐咳嗽一阵,她却不表同情之意,只是冷言说:“明天能不能上班,跟我讲一声。下次要请假,至少提早一点。”

    “我——”

    喀嚓。

    普曼耸耸肩,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担心。走回公寓的路上,他不断想着昨晚在床上拟定的计画。

    “嗨,妳不认识我,不过我住在对面。我只想跟妳讲一件事……”

    或者:“嗨,我是妳的邻居,我们好像没见过面。我不想惊吓妳,不过那边的树丛里躲了一个男人,已经监视妳两天了。”

    不行,不能说两天,否则会被她怀疑怎么不早说。

    “是这样的,小姐,我们彼此不认识。妳别转头看。人行道另一边有个男人,躲在树丛里面,拿着望远镜一直在看妳的公寓。我认为他是偷窥狂之类的吧。”

    几经考虑之后,他不喜欢上述的说法。谭美听了这些话,可能只会说:“喔,谢了。”然后当着他的面把门关上,自己去报警。

    普曼的机会就完了。

    不行,他需要搞个充满戏剧效果的场面。像谭美见识这么广的女人.精明又冷静,不用戏剧化的场面绝无法打动她的心。

    普曼瞇眼凝视着后院,发现偷窥狂已经靠近了她的公寓,两眼依然中邪似的凝视窗户。太阳光从剪刀的刀锋反射而出,剪刀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令人觉得不吉。剪刀很长,磨得锋利。普曼怀疑自己昨天可能错估了偷窥狂,也许这人具有杀意。

    想到这里,他总算想出一套自我介绍的最佳方式。

    普曼站起来,走向衣橱,翻找了一阵才找出一支旧球棒。他一向不爱运动,当初刚进书店时,他得知书店员工组了球队,所以去买球棒和手套,心想可以藉机会认识女店员。可惜事与愿违,他发现队员清一色是男人,因此快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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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09: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再向外望一眼,没瞧见谭美,只不过偷窥狂仍在原地,使劲操作着剪刀。

    喀嚓、喀嚓......

    普曼握紧球棒,离开公寓,轻声下楼来到一楼的走道,然后悄悄挨向偷窥狂背后的阴影。

    谭美习惯在早上出门去试镜,他计画要在谭美出门、走过偷窥狂旁边的瞬间,立刻跑向偷窥狂,挥舞着球棒,同时叫嚷着,这个男人在偷窥妳,赶快去报警。

    他会逼偷窥狂趴在地上,等警方前来处理。如此一来,他和谭美就有整整十分钟的聊天时间。

    不必了,不必,没什么啦......对了,我的名字是洛德尼.普曼。妳的芳名是?.......很高兴认识妳,谭美......不必了,真的,我只是见义勇为而已.......呃,不如这样好了,如果妳真的想答谢,那就让我请妳吃一顿晚餐吧。

    手心冒着汗,他在长裤上擦一擦,然后将缠着胶布的球棒握得更紧。

    没问题,礼拜六可以。也许——

    谭美的公寓前门打开,打断了他的遐想。

    她走出门,把名牌墨镜从额头上拉下来遮住眼睛。今天,她的黑发上绑着鲜红色的发带,唿应手脚指甲油的颜色。她肩膀背着蓝色皮包,手里拿着作品夹。她准备踏上人行道了。

    偷窥狂紧绷起来,不再动剪刀。

    普曼握球棒的动作更加用力,深唿吸了一次,再次覆诵台词。

    预备,开始……

    不料,偷窥狂这时却向后退一步,放下剪刀,手伸向连身服的正面摸索着。

    怎么——

    天啊,这变态正要拉下拉錬,想伸手进去。

    他准备要强暴谭美了!

    “不行!”普曼一面大喊,面向前冲刺,球棒高高举起。

    “喂!”变态愣得直眨眼,向后踉跄几步,踩到了围住育苗区的小篱笆,向后重重摔了一跤,痛得唉唉叫,顿时无法唿吸,只能张口勐喘。

    谭美停下脚步,转向骚动的地方,皱起眉头。

    普曼对她嚷叫:“快报警!这男的一直在监视妳。他想强暴妳!”他转向金发瘦皮猴,挥舞着球棒。“别动!否则我——”

    他的话被惊人的枪响打断.枪声来自正后方。

    普曼惊嚎一声,腿软跪了下去。子弹射中偷窥狂的头与颈.顿时血沫横飞。偷窥狂抖了一下,然后瘫在地上,气绝身亡。

    “天啊!”震惊的普曼低声说.并慢慢站起来。他转向谭美,错愕地皱起眉头,因为他看见谭美手持一把黑色的大手枪,这手枪是谭美刚才从名牌包里取出来的,她弯腰的姿态看起来宛如执行突袭任务的军人。

    原来她不只学了空手道来自保,而且还申请了持枪执照。他听说过.很多洛杉矶的女人都有枪。然而,普曼怀疑的是,这男人躺在地上,又伤害不到她,她怎么可以随便开枪?

    “喂。”谭美对他喊着.朝他走过来。

    普曼转身,近距离细看着谭美秀丽的蓝眼珠,钻石耳环在阳光下晶莹发光。他嗅到像花一般的香水味,与手枪制造出的刺鼻爆竹味混合在一起。

    “我?”他问。

    “对,拿着。”她把作品夹交给普曼。

    “给我的?”

    她并没有回答.转身拔腿就跑,遁入公寓后面的巷子里.鲜艳的色彩一闪而逝。

    普曼盯着作品夹,正一头雾水的时候,他听见背后传来忙乱的脚步声,几秒钟之后就被六、七只大手掷住了。接下来,他只知道自己被人用力压向耙得一片落叶也没有的草坪,脸部着地。







    普曼从律师那里得知,谭美.赫德森是南加州生意做得最大、行踪最飘忽的毒枭之一。

    据说她去年从墨西哥走私了几千磅重的高纯度古柯硷(所以她才那么常去墨西哥)。她开的是老旧的跑车,住在“太平洋勋章”这么烂的公寓.用意是避免让缉毒署钉上,因为缉毒署认为毒枭个个生活奢华,只喜欢住比佛利山庄市或棕榈泉。

    律师和普曼对坐在洛杉矶看守所。他对普曼报告坏消息,说地区检察官无意撤销对他的指控。

    “可是,我又没做坏事。”普曼以浓厚的鼻音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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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09: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的皮肤晒成古铜色,现年四十,发梢微卷,听了普曼的话咯咯一笑,彷彿这种话他已经听过上万遍了。他继续说明,检察官想报一箭之仇,原因之一是警方折损了一员。原来,举止像偷窥狂的金发瘦皮猴,其实是洛杉矶市警局的便衣警察,以冒充造景公司的工友来执勤.任务是监视谭美,在她一离开公寓时通风报信。一接到通报,其他警察或缉毒署的调查员会接手跟监谭美,以警便车或厢型车跟过去。(普曼看见他伸手进裤子,以为偷窥狂正准备强暴谭美,其实他是想从里面的口袋掏出无线电.想对跟监小组通报谭美出门了。)

    “可是——”

    “先让我讲完。”律师接着说,谭美逃逸成功,警察把这点怪罪到普曼的头上。她已下落不明,FBI和缉毒署相信她已经离开美国了。

    “可是,他们总该不会以为我跟她是一伙人吧!他们真的这样认为吗?”

    “总而言之,是的。”他继续说,普曼对过去几天事件的解释令人觉得怀疑。“这样的措辞还是算你便宜了。”例如,警方好奇的是:如果他两天前已经注意到偷窥狂,就代表他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她。如果他真的像他宣称的那样“担心她”,又为何不顾弱女子安危,不赶快通知她呢?

    他红着脸解释.他想利用偷窥狂事件作为藉口来和谭美搭讪,律师听完露出一种眼神,那眼神可以解读为怀疑,也可以解读为尴尬,为自己接到这么可悲的客户感到尴尬。律师意兴阑珊地记下几笔。

    他今天为何装病向书店请病假?对警方而言,这种举动只显示他想为谭美把风。今天有一大批毒品要进行交货,警方推测普曼请假不去上班,是因为他想让谭美安然离家去送货。醤方的推理是,他识破了工友的真实身分,袭警以方便谭美逃脱。

    警方也採集到物证:作品夹上面有他和谭美的指纹,而所谓的作品夹里面没有沙龙照.也没有试镜录影带,只有一公斤重的古柯硷,成分十分精纯。“是她给我的,”他说得有气无力,“大概是想转移注意力,以便逃走。”

    这一点,律师连记也懒得记。

    然而,最大的疑点在于,他自称并不认识谭美。“如果你真的不认识她,或者跟她完全没瓜葛,”律师说,“我们或许能说服陪审团相信你讲的其他事情。”

    “可是,我真的不认识她啊,我发誓。”

    律师微微缩起脸。“洛德尼,这话有点问题。”

    “我讲过,我比较喜欢别人叫我『洛德』。”

    “有点问题。”

    “什么?”普曼搔搔脑袋,手铐像不灵光的铃铛一样响着。

    “警方去你的公寓搜过了。”

    “喔,有吗?警察可以搜我家吗?”

    律师一笑。“你的罪名包括重罪谋杀、攻击、协助犯罪、走私毒品。洛德,是的,警察能搜你家。”

    “喔。”

    “搜出了什么东西,你知道吗?”

    他完全知道警察搜出了什么东西。他向后坐,呆视地板,若有所思地拨弄手铐,听律师朗读出一张纸的内容。

    “几个优沛蕾的空盒,上面有谭美的指纹。另外也搜出了两瓶葡萄酒的空瓶、一盒花草茶和几个空的草莓盒。也有几本杂志,上面有她的姓名和住址。她去比佛利中心的一家商店刷卡购物,收据也出现在你家。另外,有一个星巴克的纸杯.杯缘沾有她的口红和DNA。”

    “DNA?连DNA也检查啊?”

    “是警察分内的任务。”

    “我发誓,她一步也没进过我的公寓。那些东西……只是我……我好像是……从她丢掉的垃圾里面捡来的。”

    “她的垃圾?”

    “我看见她丢了一些东西到大楼后面,本来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的梳妆台上摆了二十几张她的相片。”

    “只是随手拍她几张嘛。她又没看镜头——你可以跟警察这样讲。假如我认识她,她应该会看着镜头才对吧?”

    “洛德。”

    “你听着!假如我和她真的在一起,她应该会看着我,看着镜头。”普曼急岔了嗓子。“我会叫她说『ABC』,然后按快门。她又没有这样做,这表示我们没有在一起过。这是很单纯的逻辑吧,听起来有没有道理?”他沉默下来,一会儿之后才又说,“我只想认识认识她,一直想不出办法。”

    “警察也捜出瞭望远镜,认为你用望远镜来监视她的门口,如果有人准备临检她家,你可以赶紧向她通风报信。”

    “我买望远镜是要……是想用来看她。她真的很美。”普曼耸耸肩,视线转回地面。

    “我认为我们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和检察官谈谈认罪减刑的条件。这个案子,相信我,出庭的话对你不利。我去谈过条件之后,说不定能把刑期下杀到十五、二十年……”

    “二十年?”

    “我会去谈谈看,看检方肯不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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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09: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走向访谈室的门口,敲敲门请警卫过来。不久后,门开了。

    “还有一件事。”普曼说。

    律师转身,挑起一边眉毛。

    “莎莉.凡恩。”

    “谁?”

    “爱荷华小姐选美赛的亚军。几年前的事了。”

    “她怎么样?”

    “我以前在经销商上过班,卖了一辆车给她.然后一起出去过一次,不过她表示没兴趣跟我交往,她也碰过同样的事。”

    “同样的事?”

    “和谭美一样。我也观察过她,观察得有点太深入了。”

    “偷窥?”

    他正想辩驳,却只能点点头。“后来我被警察抓走了。所以我才搬来这里。我想重新来过,认识女人,实地和女人交往。”

    “你在老家被判刑几年?”

    “缓刑六个月.心理辅导一年。”

    “辅导没效吧?”

    “对,没效。”

    “我去调资料。检察官可能肯接受这个证据。不过,你害他损失了贩毒要犯.他一定不肯轻易放过你。也许会指控你跟踪骚扰和侵犯隐私罪,你大概会被判一年到一年半。”

    “总比二十年好。”

    “我会尽力而为的。”律师走出门。

    “再请教一个问题。”普曼抬头说。

    “什么?”

    “被警察搜出来的东西,那些证物,他们全部用得上吗?”

    “从你家搜出来的东西?”

    “对。”

    “大概不会,警方通常会挑最强的几项证物来呈堂。”

    “那样的话,你觉得我能不能讨回几张谭美的相片?牢房里没有窗户,没什么东西好看的,我想把她的相片贴在墙上。”

    律师以为普曼爱说笑,迟疑了一阵,随后认定普曼讲的是真心话,这才说:“洛德尼啊,那样的要求恐怕不太妥当吧。”

    “只是问一问而已。”

    律师离去之后,一位魁梧的警卫走进来,抓住普曼的手臂,牵着他进入走廊,走回他的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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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09: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扑克牌的启示》


    扑克牌游戏当中,各人以自己的方式打牌,无需顾及其他玩家。

    ——约翰.史卡尼9

    “我想参加你的赌局。”金发男孩东尼说。

    驼背坐在安琪拉速食店里吃汉堡的凯勒抬起头,看见双手叉胸的男孩以三七步站着,极力耍酷,可惜模样别扭得像想以后腿站立的动物。男孩虽然戴了书呆子的黑框眼镜,身材皮包骨,肤色又苍白,却还算俊俏。

    凯勒决定别请他坐下。“什么赌局?”他再咬一口汉堡,看了看手錶。

    男孩东尼注意到他的举动。“呃,比方说,今天晚上八点开始的那一局。”

    凯勒哼笑一声。

    凯勒听见货运火车隆隆驶过的声音,市区北边有火车经过。六个月前的某个雨夜,他在赌局中打出同花,赚走法国南方生意人五万六千三百二十美元时.听见柴油火车通过,震动了酒吧的空杯,至今回想起来仍回味无穷。在那次赌局中,他下第一注后才过二十分钟,就赢走了上述的赌资。三个法国牌友的脸垮了下来,却不肯下牌桌,接着又输了七万。

    “你叫什么名字?”

    “东尼.斯帝格勒。”

    “几岁?”

    “十八。”

    “哪来的赌局?即使有,你年纪太小,也不能参一脚。你连酒吧也进不去。”

    “是在萨尔酒吧后面的房间,又不是在酒吧里面。”

    “你怎么知道?”凯勒嘟囔说。黑皮肤的凯勒年近五十,健壮结实的身材和二十年前没两样。每当他以这种语气问话,对方会不敢再耍嘴皮,只能乖乖回答。

    “我有个朋友在马空尼披萨店上班,是他听说的。”

    “那算什么?叫你的朋友不要随便乱听。还有,他真正该斟酌的是,该不该把听见的东西随便告诉别人。”凯勒说完继续吃午餐。

    “你看。”男孩东尼伸手进口袋,掏出一团纸钞,多数是百元钞票。凯勒在赌界初试啼声的时候,年纪比这男孩还小,因此练就了目测纸钞总值的眼力。这小子带了将近五千元。东尼说:“我是讲真的,老兄。我想跟你们打打牌。”

    “你从哪里弄来的?”

    耸一耸肩。“我的。”

    “别跟我讲『黑道家族』的台词。想打扑克牌的话,就得照规矩打,而规矩之一是拿自己的钱来下赌注。如果那些钱是偷来的,劝你赶快滚蛋。”

    “不是偷来的。”东尼压低嗓门说。“是我自己的。”

    “打牌赢来的?”凯勒发问的语气尖酸。“还是中了彩券?”

    “换牌扑克和梭哈。”

    凯勒再咬一口汉堡,觉得这一口特别美味。他再次端详着男孩。“为什么要来我这里参一脚?牌局有几十个,你可以随便挑。”

    江河日下的艾瑞吉市人口约二十万.盘踞于灰色无波的印第安纳河畔,属于炼钢厂区。这里比别的城市少了一分品味,多了两分罪恶。提到罪恶,当然少不了卖春和大腿舞夜店。但本市的一大产业还是地下赌局,原因非常现实:因为大西洋城和内华达州的距离太远,开车去过过赌瘾无法当日往返,而且,本地虽然开放让印第安人开设赌场,扑克牌桌上的赌客却全是小输小赢的业余人士。

    “为什么选上你?”男孩东尼回答,“因为你是全市最厉害的高手,我想跟最棒的人切磋技巧。”

    “什么?扯什么约翰.韦恩的那套鬼话?”

    “谁是约翰.韦恩啊?”

    “天啊……你跟我们差得太远了,小子。”

    “这东西我多得是,”说着提起纸钞团。“还有很多。”

    凯勒指着钞票,四下看看。“收起来。”东尼照做了。

    凯勒再咬一口汉堡,回想当年自己不比这孩子大几岁,不也连唬带骗,加入了不少扑克赌局?琢磨赌技的不二法门是赌钱,而且对手必须是周遭赌技最强的一个,日复一日上牌桌磨练,有输有赢。

    “你打牌打了多久?”

    “从我十二岁那年开始。”

    “你爸妈不管你吗?”

    “他们死了。”他的话语中不带感情。“我跟我叔叔住。他常不在家。”

    “遗憾。”

    东尼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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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09: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嘛,不随便让人参一脚的,除非有人肯替你担保,所以——”

    “我跟吉米.罗根打过两、三局。你认识他吧?”

    罗根住在北边的密西根州,是个受人尊重的玩家。他下的赌注通常比较小,但凯勒跟他对打过几次,精采得要命。

    凯勒说:“去买个汽水喝喝吧,二十分钟之后再来找我。”

    “拜托啦,老兄,我不想——”

    “去买汽水喝。”他发飙了。“你敢再叫我『老兄』,我就折断你的手指。”

    “可是——”

    “去。”他凶巴巴地嘟囔。

    原来有小孩的滋味就是这样,凯勒心想。他过的是职业赌手的生活,三十年来容不下妻儿。

    “那我去那边。”东尼以下巴指向马路对面的绿色遮雨篷。星巴克。

    凯勒掏出手机,拨给罗根。他必须严格过滤想参赛的人。几个月前,有几个深具使命感的记者写市政府贪渎和执行长的丑闻写烦了,便做了一系列的赌博专题,标题“本市之耻”让读者看了想打哈欠。市长对警方施压,要求警方查缉规模比较大的几个赌局.所以凯勒不得不谨慎行事。

    罗根在电话上说,他大约一个月前已经详细调查过这小孩的背景了。罗根说.东尼带了大钱来参赛,有一天输得惨兮兮,隔天却还有胆回来,后来不但赢回了他输掉的钱,而且还继续玩下去,最后成了最大的臝家。罗根也发现,东尼的父母死后留给他将近三十万美元的存款。遗产是以信托的方式留给他,等到他十八岁的生日才可以自行动用,而他上个月才年满十八。

    这消息激发了凯勒的兴趣。

    打完电话之后,他把剩下的午餐吃完。东尼为了摆烂,故意拖了半小时才回来,他带着他的脾气缓步走回速食店了。

    凯勒说:“好,今天晚上我准你参赛两个钟头,不过,高赌注的牌局一开始,我就要你走人。”

    东尼摆出臭脸。“可是——”

    “就这样说定了,不接受就滚蛋。”

    “好吧。”

    “至少带十万过来……而且,别在头五分钟输光光,行吗?”







    赌局开始的前几分钟,气氛奇妙无比。

    每个参赛者都满怀期待,想点上一支酸涩顺口的古巴雪茄,想讨论钢铁人队、活塞队、尼克队的赛事,想说说只有男人之间能讲的笑话。

    但是,上述期待只算小乐趣.趣味远不及位阶最高的想法:我会不会赢?

    忘掉对赌局的热爱,尔虞我诈的刺激等等表达吧……这些全是赌客的真心话没错。然而,让真赌客和半吊子赌客产生区隔的点在于:真睹客一心只希望下牌桌时,口袋会比刚坐下时饱满,不这样说的赌客全是骗子。

    凯勒此时也感受到相同的激情。他坐在萨尔酒吧后面的房间.光线昏暗,气味刺鼻,四周堆了几箱纸巾、吸管、咖啡,也有一个古老的蓝带啤酒招牌,另外还有一堆发霉的空瓶和几张损坏的吧台椅。

    今晚的赌局以低赌注开场(其实至少要带十万才准上桌,但凯勒认为这数目相当于以一分钱做赌注的赌局),等两位芝加哥来的大玩家抵达才提高赌注,到时候会有大把大把的钞票在赌客间流转。

    无论赌资多寡,凯勒期待上牌桌的心情同样高昂。他望向裸木桌,看见桌上叠着几副尚未拆封的“天使骑单车”扑克牌,有红有蓝。脑袋里翻腾不休的只有一个问题:我会不会赢?

    其他的赌客陆续抵达了。凯勒向法兰克.温道点头打招唿,他是大湖五金公司的簿记长,身材圆胖,生性紧张,永远淌着汗,总以为警察随时会来临检。

    在凯勒的牌友圈里,温道算是学识比较高的一位。聊天的时候,他会丢出一句,“你知道吗,一副五十二张牌的扑克排列组合之下,『同花』的型态总共有五千一百零八种,但是『对子』的组合只有七十八种。乍听很怪,不过你看数字就会看出道理了。”然后他会兴匆匆地讲解数字,一直讲到别人叫他闭嘴为止。

    矮胖、嗓门又大的烟枪昆汀.拉斯基拥有几家汽车美容店,是牌友圈里教育程度最低的一个,财产却傲视群雄。艾瑞吉市民的开车技巧想必特别差劲,因为他的修车店家家爆满。拉斯基打起牌来不顾情面(也鲁莽粗心),不是大输就是大赢。

    牌友圈的最后一位和拉斯基恰恰相反。赖瑞.史丹顿年近七旬,身材精痩,头发花白,从小生长在本地,一辈子都在本市某家工厂上班,现已退休。他一年只在艾瑞吉待几个月,其余时间会去佛罗里达避寒。他是鳏夫.靠退休金度日,打牌的手法保守而谨慎,输赢的数字从来不大。凯勒把这老人视为牌局的吉祥人物。

    最后抵达的人是小朋友。他表面虽然镇定,其实乐在心中,因为这场牌戏不是打着玩的。男孩东尼走进房间,穿着T恤和松垮垮的长裤,戴着毛线帽,端着星巴克的咖啡。凯勒暗笑他,臭小子一个。

    自我介绍过后,凯勒注意到史丹顿面有难色。“赖瑞,放心,我已经调查过他的背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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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09: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不是啦,我只觉得他有点太年轻了,你不觉得吗?”

    “你呢,是有点太老了吧?”东尼回嘴,脸上却挂着善意的微笑,赖瑞挤在一起的眉毛慢慢松开来。

    赖瑞做庄,他收走大家的钞票,开始发筹码。白色代表一元,红色代表五元,蓝色十元,黄色二十五元。

    “好了,东尼,听好。开始打牌之后,我会再讲解规则。现在——”

    “我懂规则啊。”东尼打断他。“霍伊尔书上写的,我全知道。”

    “不对,我讲的才算数。”凯勒笑着说。“忘掉霍伊尔。他活着的时候,连扑克牌这个词也没听过。”

    “什么意思?所有类型的牌局规则全是他订的啊?”拉斯基反驳。

    “才不是。”凯勒说。“大家都误解了。霍伊尔只是十七世纪的英国律师,写过一本小书,介绍了三个狗屁游戏:惠斯特(whist)、夸德里尔(quadrille)和皮克(piquet)。没有坎卡基(Kankakee)、传垃圾(pass the garbage)、放与取梭哈(put-and-take stud)、平分彩池梭哈(high-low roli’em over),一概没提到。如果你去了赌城的米高梅大饭店(MGM Grand),说你想玩惠斯特……不被人家笑掉大牙才怪。”

    “可是,霍伊尔的书那么多,市面不是到处买得到吗?”温道说。

    “有些出版社只是借用他的名字,把扑克牌加了进去,也加了近代才有的牌戏。”

    “我怎么没听过。”东尼心不在焉地说。他推一推鼻樑上的书呆子眼镜,尽量露出有兴趣的模样。

    凯勒以严厉的语气说:“如果我们让你觉得无聊,那还真抱歉啊,小朋友。跟你报个消息:在扑克牌桌上,男人和男孩的差别在于懂不懂全盘状况,就连乱七八糟的小细节也不能不懂。”他上下细看着东尼。“耳朵拉长一点的话,你还有可能学到一点东西。”

    “就算他把耳朵拉长,又能听到什么东西?”拉斯基一面嘟囔,一面瞥向他被毛线帽盖住的耳朵。“搞什么嘛?自以为是他妈的饶舌歌星吗?摘掉帽子啦,放尊重一点。”

    东尼慢吞吞地脱帽,丢向靠墙桌,然后掀开咖啡杯的盖子,喝了一口。

    东尼面前的筹码堆得凌乱不堪,凯勒看不下去了。“不管吉米.罗根怎么教你打扑克牌,不管你自认从霍伊尔的书学到多少,我们这里玩的是大人的规则,而且规则的第一条是:玩得光明正大。随时把自己的筹码堆得整整齐齐.让同桌赌友一看就知道你有多少。懂吗?”

    “懂。”东尼开始把筹码叠成整齐的几堆。

    “如果呢,”温道说,“如果奇迹出现,你开始嬴大钱,有牌友算不出你到底有多少筹码。如果有人问,你要照实回答到个位数,不能只讲整数。懂吗?”

    “照实讲,懂。”男孩点点头。

    大家切牌决定由谁发牌。温道赢了,由他开始以肥胖的手指洗牌。

    凯勒看着他洗牌,喜上心头:世上最妙的游戏莫过于扑克牌了,妙不可言。

    扑克牌有将近两百年的歷史,最初起源于密西西比河上往来的船员,用来取代“三张牌”的骗术。就连最好骗的城市人,也会很快就发现“三张牌”只是骗钱的把戏。“三张牌”玩不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扑克牌,起初的数字只有一到十,没有J、Q、K。赌客觉得玩这种牌戏的胜算比较大,可惜不然。对上了老千,赌客照输不误。(如果不知情的赌客发现了“扑克”一词的原意,上牌桌的意愿恐怕高不起来。在十九世纪,字尾缺了r的“poke”一词是“皮夹”的俚语,而扑克牌的真正用意是“清光你的皮夹”。)

    “下头注。”温道宣佈。“这一局玩的是五张暗牌。”

    扑克牌的玩法不下数十种,凯勒这群人玩的是五张暗牌,牌最好的人是赢家。五张暗牌的正式说法是“暗牌扑克”或“大奖扑克”。多年来,凯勒玩遍了世上每一种扑克牌,从落矶山脉以西最盛行的加州低手抽牌,到标准梭哈,再到德州梭哈,他无所不玩。这些牌戏各有各的趣味和刺激之处,但凯勒对基本的五张暗牌情有独钟,因为这种玩法没有花招,没有不合时宜的规则,只有自己对抗扑克牌和对手,如同赤手空拳的拳击赛,男人和男人对打。

    玩五张暗牌时,庄家发给每人五张牌,如果拿到了烂牌可以交换,最多三张。像凯勒这样的扑克高手,老早熟记了抽中某种组合的机率。举例来说,如果他拿到两张三、一张J、一张七、一张二,决定留下三和J,他可以再抽两张牌来换掉七和二,这时他再拿到一张J的机率有百分之二十,换言之,他有两成的机会凑成两个“对子”。如果他想抽中这副牌里的其他三个J——凑成全套四张J的话.机率会骤降到一千零六十分之一。但是,如果他决定只留下那两张三,另外抽三张牌来取代,凑齐四张三的机率增加到三百五十九分之一。业余玩家和专业好手的差别在于是否能熟记这样的数字,身为专业达人的凯勒可以靠扑克过十分优渥的生活。

    下头注之后,温道开始发牌。

    凯勒专心观察东尼的策略。他原以为这小子打起牌来莽撞粗心,但整体而言东尼打得谨慎,似乎想摸清牌桌的局势与各玩家的牌法。凯勒猜,一般青少年上了牌桌应该会臭屁又爱讲话,但这孩子只是静静坐着,背靠椅背,专心打牌。

    这并不表示东尼不需要建议。

    “东尼,别去乱玩筹码,让你显得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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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09: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没有在乱玩,只是——”

    “再教你一条规矩,别人教你规矩的时候别顶嘴。你不错,有成为高手的资质,不过你最好闭嘴听专家的劝告。”

    拉斯基嘟嚷着:“他的话要听进去,小子。他最厉害了。算一算,他开的那辆王八宾士算是我送他的,因为我在这里输了那么多钱。结果咧?他撞凹了车子,有把车子开去我的店修理吗?才没有咧……跟注。”他把筹码推向前。

    “我才没有撞凹车子,拉斯基.我开车的技术很好.和我打牌的技巧一样棒……跟这几位小姐打声招唿吧。”凯勒亮出三张Q,赢回九百元。

    “我操。”拉斯基气得大骂。

    “再教你一条规矩。”凯勒以下巴指向汽车美容店的老闆,然后转向东尼。“千万别让情绪流露出来,不管是输是赢。真情流露等于向对手自暴情资,让对手有机会反制你。”

    “对不起了,我破坏了规矩,”拉斯基对凯勒嘟囔说,“我想讲的是『操你』。”

    二十分钟之后,东尼连输了几局。接下来,东尼看着自己拿到的五张牌,赖瑞下注十元,东尼摇摇头,连一张牌也不交换就盖牌不下注了,他把玩着咖啡盖,闷闷不乐。

    凯勒皱眉问:“为什么不玩了?”

    “运气太背,输了会再输。”

    凯勒讪笑。“哪有那种事。”

    温道点头,把牌推给东尼去发。这群人当中的扑克巫师说:“要记得,每一次发牌之前都先洗过牌,这样才不会像是在玩二十一点。这样做,两局之间就完全没有关联,每一局的胜算相同。”

    东尼点点头,这次果然看穿赖瑞的装腔作势,赚进八百五。

    “嘿.看吧,”凯勒说,“你真有一套。”

    “那又怎样?小子,你还在唸书吗?”拉斯基输了几手之后说。

    “两张。”东尼对发牌的凯勒说,然后才回答拉斯基,“在社区学院读了电脑一年,觉得好无聊,考虑要办休学。”

    “电脑?”温道笑得轻蔑。“别碰高科技股啊,我倒宁愿玩玩掷双骰或是罗盘,至少知道胜算有多少。”

    “你以后想做哪一行?”凯勒问。

    “专业扑克牌手。”

    “三张。”拉斯基对凯勒喃喃说,然后对东尼露出刻薄的笑容。“专业牌手?没有人做那种事。呃,有,凯勒就是。不过除了他,我就不知道有谁有那种能耐。”他向赖瑞瞄一眼。“你呢,老爷爷?有没有专职打牌过?”

    “客气一点,我名叫赖瑞。两张。”

    “冒犯了,赖瑞。”

    “发牌人想换两张。”凯勒说。

    赖瑞整理手上的牌。“没有,连考虑也没考虑过。”他对着眼前的一叠筹码点头,他今晚的输嬴差不多打平了。“我打得还可以,但是怎么打也打不过机率。如果要我拿钱来认真下赌注的话,我一定要先确定机率对我有利。”

    拉斯基讪笑着说:“拜托,没胜算时还敢玩,那才算是男人嘛。”他向东尼瞥一眼。“你看起来不像没胆,对吧?”

    “你说呢?”他亮出两个对子,赢走一千!

    拉斯基看着他骂:“去你的。”

    凯勒说:“我想他已经回答『对』了。”除了拉斯基之外,大家一同哈哈笑。

    接下来的几局赌注下得大.赢家分别是拉斯基和东尼,最后温道输光了。

    “好了,到此为止,我想走了。各位……很高兴跟大家打牌。”一如以往,他戴上棒球帽,低头走出后门,大大露出松了一口气的模样,好像庆幸自己逃过一劫,没被逮捕。

    凯勒的手机铃响了,他接听。“喂。……好。知道怎么走吧?……待会儿见。”挂掉之后,他点燃雪茄向后坐,打量着东尼的筹码。他对东尼说:“你今晚打得不错,可惜你收手的时间到了。”

    “什么?我才刚热完身咧,现在才十点。”

    他对着手机点头说:“大人物二十分钟之后就到,你今天晚上玩够了。”

    “什么意思?我想继续玩。”

    “对方是大咖,是我从芝加哥来的朋友。”

    “我打得还不错,是你自己讲的。”

    “你不明白啦,东尼。”赖瑞说着以下巴指向筹码。“白色的变成十元.黄色变成两百五。输赢太大,你玩不起的。”

    “我有……”他望向自己的筹码,“……将近四万。”

    “玩了三、四局,你就有可能输光。”

    “我才不会输光。”

    “哎,算了,”拉斯基翻翻白眼说,“年轻人爱讲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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