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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连载]新聊斋(小小短篇系列)-----淡淡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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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7-3 10: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天路过天涯看中某聊斋迷自写的《新聊斋》越看越是喜爱。遂贴进这儿与大家一起赏析~~~呵呵
话不多说,贴文:



很喜欢看聊斋一类的书,挑了一些印象深刻的来改写下下。
  
  一、四十千
   中年得子,可以说是一件十分值得高兴的事情,尤其是象王司马那样几代单传,到他这一辈又只生了两个女儿的人来说,更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更兼王家家资富裕,自然更是将这个小婴儿看得如珠如宝一样。光是做一个三朝,就宴请了一百多桌,十分排场。
   不过有细心的人发现,酒席上王司马一直微皱着眉头,仿佛有什么心事的样子,不过他不说,别人自然也不好意思去多问什么。
  宴席散了之后,王司马更是做了一件古怪的事情,他吩咐帐房去兑换了四十千的铜钱,全数在后院的空屋里堆放起来,以后这个小婴儿的一切用度开支全部从里面支取。
   帐房心里嘀咕:“老爷是不是高兴过了头,神智都不清了?”不过受人二分四,轮不到他多嘴多舌,只能照办就是了。从这天起,这个小婴儿无论要用什么——雇请奶妈啦、添制新衣啦……一切的开支都从这堆在空屋里的四十千铜钱中支取,分厘不差。
   下人虽然不能多说什么,王夫人却愈来愈觉得丈夫古怪,虽然她平日里是一个温柔娴淑的女子,并不多言,但终于有一天也忍不住责问丈夫:“老爷,怎么我看你对这个孩儿似乎并不十分疼爱的样子?他虽然是庶出,并非我亲生,但总是我王家一脉香烟,怎么……”
   王司马叹了一口气,欲言又止,最后架不住夫人连连追问,终于开口道:“夫人,你有所不知,这个孩子降生的前一天晚上,我曾做过一个怪梦,梦见一个黑衣人来向我讨要欠他的四十千铜钱,我正在惊疑之间,梦就醒了。第二天清晨,这个孩子就落地了,所以我推想这定是我前生欠下的宿孽,来向我要债的。”
   王夫人啐道:“老爷,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梦怎么做得准?好好的一个孩子,被你说成宿孽,难道你不心疼?”
   王司马本来把这件事深藏心底不对人说,所以日思夜想越想越真,现在被夫人这样一劝解,也有些动摇起来。夫妻二人正说着话,奶娘抱着小少爷进来玩耍,肥胖胖的小婴儿已经会认人了,见了父母,伊伊呀呀,十分可爱,王夫人从奶娘手里抱过他,在他雪白的小脸和脖子上一口口亲着,道:“我的儿,你父亲说你是讨债鬼,你说他可是老糊涂了?我们这样一个白白嫩嫩的孩子,讨什么为娘都情愿给的……”小婴儿怕痒,挤在母亲怀里一边咯咯笑着,一边挥舞着藕节一样的小手。
   王司马见此情景,不禁也心热起来,凑上前去摸着婴儿的小手,笑嘻嘻地说:“看来是我多心了,如果真是讨债的,那四十千铜钱也用得差不多了……”
   一句话没说完,婴儿本来红粉绯绯的脸蛋忽然变了颜色,一瞬间就转为了一种可怕的暗灰,胖胖的头猛地向后折去,本来乱挥的小手也垂了下去。
   房间里的三个大人都被着突然发生的变故惊呆了,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最后还是奶娘大着胆子过来摸了摸小少爷的口鼻,颤声道:“……少……少爷……没气了……”。王夫人缓过神来,哭喊着叫快去请医生,王司马摆摆手,颓然道:“不必了,没有用的,办后事吧。”
   丧事办完,帐房先生来报帐,正正好好,后院空屋里余下的铜钱正够办一个风光的葬礼,一文不多,一文不少。

[ 本帖最后由 云雾飞舞 于 2009-7-4 16: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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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一篇,这个故事记得是聊斋里的,不过翻遍了也没找到,凭印象写了一下下
  
  中山狼
  
   李明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
   不久之前,他还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妻子病故,留下了三个不懂事的孩子,他身兼母职,又要到衙门里当差,弄得手忙脚乱,隔壁的张大娘看不过去,帮他张罗着相了几次亲,可别人一看他那三个调皮捣蛋的儿子,就被吓走了——谁愿意一过门就做三个孩子的后母呢?
   为此,李明博不止一次地在心里抱怨:如果没有这三个小家伙就好了,不然总能娶到一房象样的续妻吧!
   今天一早起来,照例又要在去衙门当差前服待三个小子穿好衣服,还要给他们做好两顿饭,忙得象什么似的,还没踏出家门,李明博已经觉得筋疲力尽。偏偏衙门还派他到城外山村里去催收租税。咬着牙,总算是捱过了一天,李明博坐在山边,准备先歇歇脚再回家去。
   好运就是在那一刻降临的。
   那是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子,穿着一身白衣,挎着一个竹篮,看样子,大概是新近守寡正要去给丈夫上坟,李明博心中一动……自从妻子过世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亲近过女色了,虽然并不在这上头用心,但到底是年轻力壮的男子,这一刻,他忽然觉得再也难以抑制自己的欲望了,看看左右无人,便猛扑了上去。
   最初的反抗是在意料之中的,不过那个女子很快就顺从了了。当把一切不如意、郁闷和烦恼都痛快地在那个女子身上发泄完的时候,李明博才略微慌起神来,万一这个女子去告官,那自己可是逃不了一个逼奸民女的罪名的,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同时想着怎么善后,身后传来那个女子幽幽的声音:
   “现在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准备怎么办呢?”
   李明博闻声回头,那个女子已经披上了衣服,正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那样温柔无助的眼神,看得李明博心神迷乱:“这……我……”
   “我丈夫死了已经两年了,现在寄住在舅舅家,也不是长久之计,不知道相公你家中……”
   事情很快就说定了,一个鳏,一个寡,简直天造地设,不过那个女子——她称自己为秦氏——唯一的要求就是李明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的存在,理由也很简单:如果让她那个颇有势力的舅舅知道了,恐怕会有后患。对这一点,李明博自然求之不得。
   为了避人耳目,两个人等到天黑才回了李家,一路上两个人小心翼翼,果然没有什么人发现,进了门,高墙大院的,自然就更不怕有人看见了。
   三个孩子一看父亲带回来一个陌生女子,一时都有些发怵,没有象平时一样扑上来吵吵闹闹,李明博偷偷看了一眼秦氏,刚才他隐瞒了自己是三子之父的事实,幸好秦氏并没有显露出不悦的神情,反而很是高兴地迎了上去,亲亲这个,摸摸那个,仿佛很喜欢小孩子的样子,李明博这才放下心来。
   接下来李明博很是过了一段好日子,每天当差回来,家中总有热菜热饭等着他,几个孩子身上也收拾得干干净净,小脸也一天天胖起来。一切都好得象做梦一样。
   不过这样的好梦,也只有持续了三个月。
   那是在李明博奉上司命令到邻县出了一个长差回来,一路上,他已经想着今天晚上要怎么样和秦氏好好亲热,补偿一下这几天的离别之苦。
   但打开院门的时候,他已经觉得异常,宅内静悄悄的,既没有孩子们的欢笑声,也没有饭菜的香味飘出来,难道人都不在吗?李明博一步步走近内宅,忽然,内宅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跃出来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他身边掠过。
   惊慌不已的李明博来不及看清那是什么,鼻端只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他战战兢兢地往内室又走了几步,眼睛慢慢适应了房内的黑暗——什么都没有剩下,除了几根小小的、零乱的白骨。
  要到这个时候,李明博才知道三个月前自己带回来的是什么。
   回想起来,当秦氏看到他那三个儿子的时候,脸上露出来的,也并不是欢喜的神情,而是馋涎欲滴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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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中山狼写得急了点,的确有点不尽如人意,现在把结尾小小改动一下:
  
   但打开院门的时候,他已经觉得异常,宅内静悄悄的,既没有孩子们的欢笑声,也没有饭菜的香味飘出来,难道人都不在吗?
   李明博一步步走近内宅,鼻端渐渐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怀着不详的预感,李明博战战兢兢地往内室又走了几步,推开门——一只巨大的苍狼正在室内咀嚼着什么,它的身上还穿着秦氏那套白衣,听到李明博推门的声音,它抬起头来,嘴角的血一滴滴的落到地上,一只白白胖胖的小手从它的齿缝里露出来。
   “啊——”凄厉的惨叫声在深宅内回荡,要到这个时候,李明博才知道自己带回来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作者后附加的结尾,我比较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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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剎鸟
  
   正月初六,是内城顾家为独子娶亲选定的黄道吉日。顾家家财万贯,又是三代单传,自然把这一场喜事办得极尽繁华之能事。光是迎亲的乐队就用了三班之多,一路吹吹打打,到城外去迎接也是出身大族的新娘。
   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谁知迎亲的花轿在路过城外一片坟头的时候,忽然卷起一阵狂风,一时间飞沙走石,吹得人寸步难行,好不容易等到风停,轿队紧赶慢赶,总算没有误了吉时。
   花轿在顾家府门前落地,喜娘上去掀开花轿的大红帘门,从里面扶出了新娘子,旁观的众人还来不及品头论足,帘门一动,里面竟然又走出了一位新娘来。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仔细看两个新娘子,一样的大红霞袄,一样的锦缎长裙,虽然脸被喜帕蒙住了看不出来,但身段却都袅娜娉婷,显见得应该是两位美人。
   迎亲和送亲的人都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也有老成的人主张去女家问一问究竟,一旁的新郎官却窃喜起来——娶一得双,而且还是两个美女,这样的好事上哪儿去找?何必去追究她们的来历?先享了眼前的艳福才是真。想到这里,新郎官忙对管家使个眼色,管家心领神会,大声叫道:“吉时已到,新人行礼——”
   既然主家没有异议,旁人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红毯上三个新人同时拜了天地,又一起被送入了洞房。虽然那些来宾们都在窃窃私语,新郎官可是十分的兴高采烈,只觉天地间再也没有比这更快意的事了。
   意外是在宾客们酒足饭饱,正准备离席时发生的。
  最先听到的,就是新郎发出来的惨叫声,那几乎已经不象是人的声音了,凄厉惨烈,听到的人都觉得浑身发冷,等分辨出是从新房里传出来的声音,赶过去一看,洞房里的恐怖景象让胆小的人都惊呼着倒退出来:
   新郎新娘都昏倒在地上,脸上鲜血淋漓,他们的眼睛都不知去向,只剩下了两个窟窿。
   “还有一位新娘子呢?”很快就有人发现少了一位新娘,正张罗着去寻找,有人忽然发现了房梁上的巨大影子。
   ——一只苍黑色的巨鸟立在梁上,嘴里正在咀嚼什么,深色的血一滴滴顺着它的嘴角滴落下来,看到众人仰头发现了它的存在,这只巨鸟好整以暇地啄了啄了翎毛,展开了巨大的翅膀。
   “啊呀,它要逃了,快……快……”虽然人们手忙脚乱地去关窗关门,寻找应手的武器,但巨鸟已经夺门飞去,只留下一串磔磔的叫声。
   直到这时候,几个有经验丰富的老人才想起,以前曾听说,在年代长远的古墓里,常常会有积尸之气所化生出来的罗剎鸟,能变幻作祟,它们最喜欢吃的,就是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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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葫芦
  
   喜中青钱选,才高压众英;萤窗新脱迹,雁塔早题名。——这大概是每个读书人都梦寐以求的,尤其是对父亲早逝,由寡母一手拉扯大的吴生来说,一朝高登青云路,报得慈母三春晖差不多是他自小便立下的志愿。
   皇天不负有心人,十五六岁的时候,吴生已经文名卓著,老师们都说遑论秀才,就是考一个举人都是绰绰有余了,果然接下来吴生童试乡试连连报捷,看着老母欣慰的笑容,吴生自然也十分高兴,眼看会试之期将到,更是加意苦读,有心要再夺一个解元光耀门楣。
   临考前的一晚,吴生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道人送了一个小葫芦给他,还没来得及看清道人的脸,梦就醒了。吴生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这个梦有什么隐喻,一时也就抛在脑后。
   入了考场,策论、诗词、制艺,三篇文章都写得花团锦簇,本想就是中不到解元,三甲总是绰绰有余了,谁知等到放榜一看,竟然从榜首看到榜尾,压根就找不到自己的名字。
   吴生的失望可想而知,倒是他的老母看得开:“我儿,莫急,还有明年呢。”吴生怕老母担心,也努力振作精神,又转念道:“自己今年不过十七岁而已,便晚发一科也算是少年高中了。”这样一想,心里也平静下来,每日里如常读书会友,只等下科再考。
   谁知从这一年起,每年临考之前,必做那个道人相授葫芦的怪梦,梦中的葫芦越变越大,而只要做了这个梦,不管文章做得如何出色,总是榜上无名,年复一年,吴生已经从一个俊秀少年成了中年人,家中也早已娶下一房贤淑妻子,为他生了两个可爱的儿女,按老母的意思,不考也罢,一家人在一起享享天伦之乐,何等惬意!吴生却始终不甚服气——凭自己的才学,怎么就考不中一个会元?
   这一年又逢考期,吴生想起那个每年必做的葫芦怪梦,发了狠心,准备拼着一夜不睡,也不能让这个梦坏了兆头。吃过晚饭,他便早早让妻子带着一双儿女安歇了,自己独自坐在书房苦捱,又命小厮煎了浓茶伺候。
   一更……二更……好不容易捱过了漫漫长夜,心里正在高兴这次总算躲过了那只见鬼的葫芦,忽然听到内室妻子轻轻地“啊呀”了一声,吴生连忙进去询问,却听妻子道:“啊……没什么,刚才我做了一个怪梦,梦见一个道士递了一个葫芦给我……那个葫芦好大,差不多和我的人一般高了……”
   吴生心中一窒,心想:“唉,是祸躲不过,这个葫芦是跟定我了,看来今科又没指望了。”但名已报入,总不能不去,吴生没精打采地进了考场,也没心思在文章上,勉强应付交了卷。
   谁知这一科却出了奇事,吴生竟然高中了三甲十七名。虽然早已不象少年时那样热衷功名,不过这毕竟是一件大喜事。吴生还是高高兴兴地去拜会了座师。
   一同在座的还有两个少年人,都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吴生一问,两个人正巧中在他的前面,一个是胡生,中的三甲十五名,一个是卢生,中的三甲十六名,今科都是初次应试。
   “啊……胡……卢”
   吴生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多年没有得中,是因为胡生卢生还没有长大成年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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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虹
  
   马威从小就跟着父亲在塘西镇以撑篙摆渡为生,现在父亲年纪渐渐大了,常常便由马威一个人撑船。
   这天黄昏,马威正载着一个到镇上收帐的客商到对河去,刚要开船,忽然听到岸上有人在喊“船家”,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老妇人,带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想要搭顺风船。客商本来不愿带渡,马威年轻热心肠,看看天色已暗,这一带只有自己这一条船,如果不让她们上船,恐怕她们这一夜就要流落在这边过不了河了,便再三劝说客商,总算同意让两母女上了船。
   船到对岸,客商先下了船,那对母女也踏着跳板到了岸上,那老妇人拿出一包黄豆来递给马威,说是充作船资,马威心中好笑:“我渡你们也不过是日行一善,哪里是为了这些黄豆。”不过看老妇人一副诚心诚意的样子,倒有点不好意思推辞,便含糊收了下来。
   老妇人象是猜到了马威的心事,微微一笑,道:“如果嫌少,便踏在这包黄豆的麻布上,可以再见到我。”话刚说完,便和那个少女凭空消失了。
   马威这一吓非同小可,觉得自己一定是撞邪了,扔了豆子,回头撑起船就走。下船后一路狂奔到家,刚喘了口气,准备将刚才的事和父母说一说,母亲已经惊叫起来:“威儿,这是什么?”马威低头一看,只见自己衣袖的折褶里面,一颗豆大的黄金正在闪闪发光。
   这下马威可傻了眼,懊恼得连连跺脚,匆匆和父母交待了几句,又撑船回到刚才老妇人消失的地方。借着月光在地上摸索了半天,哪里还有黄金的影子?只剩下那块包着豆子的破麻布还在地上。
   马威忽然想起了老妇人临别时的话,试着踏了一只脚上去,只觉身子一轻,竟然慢慢地飞了起来,不一刻已经到了一处华丽的府第,门上的篇额写着“白府”。几个家人打扮的男子正站在门外,一见马威,便大声叫道:“新郎官来了。”话声未落,门内已经涌出一大群人来,行礼的行礼,往他身上披红的披红,更有人吹吹打打奏起乐来,簇拥着马威就往里去,马威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急呼道:“且慢且慢……”哪里有人听他?直把他半拉半抬地拥入内室。
   室内早就铺好了一条红毯,正中的高位上坐着的正是傍晚渡船口的那个老妇人,见了马威,老妇人笑眯眯地道:“马先生莫怕,老身是有意将小女许配给先生为妻,择日不如撞日,就选在今日以完花烛。”说着命人从里面搀出了新娘子。
   马威遇上这飞来艳福,虽然想到这母女两人神秘莫测,不知什么来路,但穷家汉娶亲本就不易,现在遇上这等好事如果推辞了实在可惜,凝神一看,新娘子就是当时跟在老妇人身边的少女,烛光掩映下只觉得美丽异常,不由心中一横:“罢,管她是妖是怪,如真的要害我,此时再逃也来不及了。”
   那老妇人又道:“小女与先生实有宿缘,我呼渡时,缘从我生,先生肯渡时,缘从你起。先生不必再多虑了!”说着挥挥手,那些仆佣们便吹吹打打地把马威迎进了内室。马威半推半就地随着礼乐与新娘子拜了天地,被一起送入洞房。
   自此马威在白府中一住就是半月,夫妻两人恩爱异常,可以说是万事趁心,只有一件,马威是一个孝子,一直悬挂家中父母,怕他们找不到自己急坏了身子。
   白氏见他日渐闷闷不乐起来,问明了他的心事,便道:“夫君既然思念公公婆婆,那自然应该回去看看。”说着,递了一块麻布给他:“以后来往此地,只需以一足踏之即可。”
  马威大喜,依言一试,果然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飞落到了自家院中。
   马威的父母自从儿子那天夺门而出一去无踪,也不知找寻了多少时候,却连一点音讯也得不到,已经推断他遭了什么不测怕是不会再生还了。现在见儿子忽然从天而降,自然喜出望外,拉着他的手追连连问,马威也不隐瞒,将这半月来的奇遇讲了一遍,这时不少看见马威腾云归来的乡人也聚了过来凑热闹,有年老识广的人便猜测这白氏恐怕是白虹精一类的精怪,马威的父母一听,吓得不轻,忙拉住儿子的手,苦苦相劝他不要再回去。
   这一下可难坏了马威:一边是年迈的双亲,一边是新婚的妻子,无论让他抛撇下那一边都难以割舍,只好推搪了几句,说容自己再想想。马威的母亲见儿子显然是在随口敷衍,爱子心切,趁马威不注意的时候,竟然偷偷把那块麻布塞进了灶膛,一把火烧了。
  等马威发现,已经抢之不及,偏偏对方又是自己的老母,不能责怪,马威也无计可施。
   没了麻布,白府是回不去了,起初马威还抱着一丝希望白氏能来找他,但白氏始终没有再出现。
   几年后,马威终于拗不过父母,另娶了村女为妻,很快妻子就为他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父母乐得合不拢嘴,日子一天天过去,马威渐渐也终于冷下了心,准备安安稳稳地和相貌平庸却贤惠能干的妻子共度余生了。
   只有偶尔,在一些雨后的黄昏,当马威撑船在渡口泊下时,看着天边淡淡的虹彩,他会想起,曾经有一次,他在这儿,遇上过一位美丽的白虹精。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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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一个搞笑的,这个故事每次看到都笑到喷饭
  
  尝粪
  
   所谓见美味而食指大动,说的大概正是象常州御史蒋用庵这样的人——平日里官衙清闲,家中又颇为富饶,所以蒋用庵镇日无事,便呼朋唤友,聚着一批有同好的人,穿街走巷四处搜寻精奇的美食。
   几年下来,常州市里稍有些名气的食肆酒坊都已经被他们吃了个遍,到得后来,也不论什么飞鼠毛猬,毒蛇赤蚁,越是稀奇古怪的东西,便越是拼了命地要搜罗来吃,至于美味与否,倒似乎不怎么计较了。
   这一天不知是谁起的话头,提到了时值清明,正是河豚最为肥美的时候,蒋用庵正为最近找不到什么别致的美食而发愁,听了这话,一拍大腿,道:“好,我们就去吃河豚吧!”说着便兴致勃勃地拉着众人到了临河的飞燕坊。
   飞燕坊是这些人平日里来惯了的,蒋用庵又出手疏爽,打赏起来最是大方,老板见了他这尊财神爷自然眉开眼笑,一听他们特地前来吃河豚鱼,两只眼睛更是笑得成了一条缝:“啊呀,蒋老爷,你们可来对了时候,敝店正特聘了京城来的大师傅,最精烹馔,尤其是一味清蒸河豚,据说做法还是出自大内呢……”
   蒋用庵听老板说得天花乱坠,也不问价钱,便道:“那挑一尾大些的,今天我们要好好尝一尝鲜。”老板乐颠颠地去了,众人便挑临窗的位子坐下,一边品着清茗闲聊,一边等着那尾鲜鱼上桌。
   不一会,一尾肥大的清蒸河豚便热气腾腾地上来了,大家都是熟人,也不用推让客气,一起举筷品尝起来。果然京中来的大师傅烹饪手段与别不同,鱼肉甫一入口,便觉绵软欲化,不但滋味鲜美无比,更有一种别样的清香,吃得众人赞不绝口。
   正吃得兴起,忽然乐极生悲,座中一位李生好端端地正吃着一块鱼腹,忽然直挺挺地厥倒在了地上,口中的白沫直喷而出,这一下可把众人吓得魂飞魄散,举着筷子面面相觑,心中转的都是同一个念头:“看来是这河豚毒未去尽,难道今日我等要毙命于此不成!”
   老板得了伙计报信,这时也已赶到,一看情形,他倒是不慌不忙:“诸位老爷莫急,欲解河豚之毒用粪清最好了。”
   蒋用庵怒道:“一时三刻,到哪里去找这东西?”
   老板甚是得意:“此物小店便长备得有。”说着转身命小二速速舀一大桶粪水上楼来。小二知道人命关天,不敢怠慢,飞奔下楼,一会儿功夫便拎着一桶臭气四溢的粪水上来。
   第一个抢救的当然是李生,伙计们一个抱头一个撬牙,猛灌了几勺粪水下去,却仍不见李生醒来,蒋用庵几个既心痛好友,又想起自己也已吃了不少河豚,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那桶黄澄澄的粪水,不约而同心里都起了一个念头:“与其等死,不如先于毒发之前服解药,无论如何,吃粪总好过送命!”互相微微点了点头,问小二拿了大勺,一人一大勺,闭着眼强咽了下去。
   这样一折腾,差不多闹了多半个时辰,除了李生还没醒来,其它的人倒是俱都无恙,既无腹痛之症,也无胸闷之兆,众人正琢磨着是毒性尚未发作还是解药起了作用,只听地上的李生呻吟了起来:
   “啊呀,诸位年兄,不好意思……方才小弟的羊颠疯发作了……挠了诸兄的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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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怨偶
  
  
   一滴滴的眼泪,溅落在一只瘦骨嶙峋的手上。
   那是赵氏,缠绵病榻已有三年之久,虽然医师早已断言她活不过这个秋天,但十多年的夫妻情份,当这生离死别的一刻终于来临的时候,丈夫郑禅宝仍然伤心得不能自已,紧紧握着妻子的手,额头抵在上面,一声声地哽咽着。
   赵氏勉强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丈夫的头顶,想起恩爱夫妻中途仳离,不能白首偕老,又见丈夫哭得象个幼童一样,心中凄恻,喃喃道:“你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的,愿我们生生世世都能结为夫妻……”一语未终,一缕香魂已经缥缈消散。
   郑禅宝的伤心可想而知,哭得死去活来,总算亲朋好友再三劝慰,才打点起了精神,众人也十分卖力帮忙,把赵氏的后事办得极尽哀荣。
   也就是在赵氏死的这一天,邻村刘员外家生了一个女儿。
   小婴儿刚一降生,便开口道:“我是郑禅宝的妻子。”吓得稳婆几乎没把她摔在地上,再追问她,却只听见一声声婴儿的啼哭之声,刘员外夫妇见她也再无怪异之处,虽然当地风俗,婴儿生而能言是克父克母的妖孽,但想想总是自己亲生的骨血,终究还是舍不得把她溺死。犹豫再三,终于把她留了下来,取了个小名叫“康”,以求一世安康。
   日子一天天过去,刘康儿已经长到了六岁,十分天真活泼,与其它孩童相比也并无异常之处,刘员外夫妇的心才慢慢地落了地。
   这一天也是合该有事,母亲带着刘康儿到舅舅家去,路上正巧遇到郑禅宝家的管家骑着马去办事,因为心急赶路一时没有留神,奔马撞到了刘家的车子,刘家的车夫正在和他理论,刘康儿掀开轿帘一看,忽然怒气冲冲道:“郑四,你自幼卖身到我家为奴,怎么今天竟敢冲撞主人?”
   那管家正叫郑四,也确是自幼卖身郑家为奴,现在见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一下子道出来历,大为愕然,又见郑康儿小小年纪,却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自称“主人”,又是好笑又是好气,道:“你是哪家的小丫头,怎么认得我?”
   刘康儿不慌不忙地说:“你不认得你的旧主人了吗?我是赵氏呀!”说着又絮絮问起郑家的情形来,上至兄弟妯娌下到奴婢仆从如数家珍,至于田院宅事更是历历如绘,惊得郑四张大了口,不知说什么好,一旁的刘母也听得目瞪口呆。
   良久,还是郑四先缓过神来,一拔马头,道:“……我……我去请我家老爷来……”
   刘母也没心思再去看哥哥了,吩咐车夫转向速速回家。一会儿到了家,刘母牵着刘康儿下了车,急匆匆奔入内室,正向丈夫叙述着刚才发生的一幕,仆人来报,说是郑家老爷亲自来访。
   两家人在客厅碰了面,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刘康儿已经得了消息从内室飞奔了出来,站在郑禅宝的面前凝目良久,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里慢慢浮起了泪花:“禅宝,你还认得我吗?”
   还不到天黑,这件奇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不少人都赶过来打听究竟,最后连府台大人都惊动了,把两家人叫到府衙里问清了事情的始末,不由捋须笑道:“天下竟有这样的奇事,不如由老夫作主,给两家结一门亲吧,两世姻缘,也算得上是人间佳话了。”两家人听府台大人这样说,也并无异议,便订了亲事,约定在刘康儿年满十六岁的时候由郑禅宝来迎娶,再行合卺之礼。
   十年之后,依着事先的约定,郑禅宝迎娶了刘康儿,由府台大人亲自主婚,红毯之上,一个是韶颜稚齿体态轻盈的少女,一个却是白发飘萧满面胡须的老人。拜完天地,轮到全家人来拜见新奶奶,居然黑鸦鸦地跪了一地,原来郑禅宝在赵氏死后虽然没有再娶,却纳了两个妾室,各生了一儿两女,年纪差不多快和刘康儿一般大了。
   没有知道刘康儿心里的感受,只是从这一天起,再也没有人见她笑过,两个月后,她便趁着郑禅宝不在家,缢死在了新房的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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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的原著怎么也找不到了,反正不是《子不语》就是《阅微草堂》吧
  
  遇仙记
  
   朱梦溪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幸遇到前人笔记中所记载的美丽多情的狐仙。
   那是他新娶的第七房小妾,最初牙婆领来的时候只说是郊县的农家之女,父亲姓罗,生前是一个不得志的秀才,年前父母双双过世了,因为家贫难活,不得已才卖身为妾。
   朱梦溪家财万贯,平生也无他好,就是喜欢美色,家里的妾室娶了一房又一房,正房大太太不能生养,所以平日里只管烧香念佛以修来世,对此一概不闻不问。
   那些牙婆们知道朱老爷的这个僻好,一有了姿色出众的少女,头一个便领着往朱家跑。几年里陆陆续续纳了六个小妾,个个姣丽冶艳,朱梦溪却犹感不足,常常交待牙婆们,务必要替他寻一个绝色的来以尽平生之愿。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次领来的少女,果然明艳照人,那种低头抚弄衣带的娇憨之态更是让朱梦溪怦然心动,自然对于牙婆开出的高额身价银子也不甚在意,当下便命帐房领着牙婆去取银子,喜得牙婆眉开眼笑,连连道谢。
   自从得了罗氏,朱梦溪如获至宝,每日里绫罗绸缎、金珠古玩,只要罗氏说一声好,便是天上的月亮也恨不能摘下来给她,更兼罗氏出身也算是书香之家,粗通文义,闲时居然还能和朱梦溪吟上几句风月之诗,更是把朱梦溪喜得了不得,平时和一班好友应酢,都要带上罗氏,一来是不舍和她有片刻分离,二来也是有此佳人不甘璧藏,要在朋友面前显一显的意思。
   这一天是朱梦溪的三十九岁生辰,前一天已经在家中摆过了寿宴,一班朋友不尽兴,磨勒着非要第二天再到城中有名的朱雀楼摆上一桌,说是临窗对饮别有一番滋味。朱梦溪推脱不过,便答应了。本来照例要带着罗氏同行,结果早晨起来的时候,罗氏大约是吹了冷风,头疼起来,朱梦溪见她蹙眉捧心的样子,心中怜惜,便让她在家安歇,自己一个人赴约去了。
   尽兴归来,已是初更时分,朱梦溪微带着三分酒意,一回府便去敲罗氏的房门,连敲了几下没有人应,门缝中黑漆漆地,一丝灯光也没有。朱梦溪想着罗氏大约是先睡了,也不以为意,推开门,摸到桌上的烛台,点燃了一看,床上空荡荡的,并无罗氏人影。朱梦溪心中奇怪,正要叫丫鬟来问个究竟,一低头,看到了烛台下压着的一张素笺。
   朱梦溪展开一看,原来是罗氏的亲笔手书,大意是她本是修练千年的狐仙,因为与朱梦溪注定有一段宿缘,所以化身村女来与他了此情劫,如今缘份已尽,虽然万分不舍,但如逆天行事恐与朱梦溪不利,才不得不忍痛割爱而去。
   信的末了还写着,自己不告而别,并非狠心无情,而是留此一面之缘,希望将来三生石上,也许还有新的缘份生出也未可知。
   朱梦溪看完信,怅然良久,心中又是难过又是欢喜,难过的是今日一别再见无期,欢喜的是自己竟然有幸能遇到这样一位美丽多情的狐仙,尤其是末了的“三生石上,再种后缘”几个字,更是让他觉得荡气回肠不能自已。
   这件事在朱梦溪的朋友中传为了佳话,朱梦溪每次在人前提起此事,也总是唏嘘感概,自觉此情此事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私心中更盼着日后能与罗氏再续前缘。
   可是几个月后,有人在邻县见到了罗氏,领着她的还是上次的那个牙婆,这一次,是卖给当地最有钱的刘大财主做第十房的小妾,身价银子自然也是不菲。
   也许前人笔记中那些倏忽消失无踪的美丽狐女,其实都是这些狡猾的牙婆和少女串通起来,为了骗财所搞的小把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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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0: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中用
  
   张明贤第一次到刘老爷家,就觉得花园里阴气森森,令人浑身不舒服。仆人们又鬼鬼崇崇地向他示意,没事最好别到后花园里去,很容易地就让他联想到后花园里一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过刘老爷的脩金开得十分丰厚,待人又一团和气,作为塾师,遇上这样的东家可以说是十分难得,所以犹豫再三,张明贤还是留了下来。不过平日里一逢入夜,张明贤总要拉上书房里的小僮进喜睡在一起壮胆,一年多下来,倒也相安无事。
   这一天是八月中秋,进喜向东家告了假回家去看老母,张明贤一个人无聊,晚饭的时候陪着刘老爷又喝了几盅酒,一时兴起,便慢慢踱到花园里的假山石上赏月,正搜肠刮肚想做一首与前人不同的吟月诗来,忽然眼角一扫,看到远远的有一个人影从花丛中走来。
   起初张明贤还以为是刘家的仆妇,不以为意,走近了细看,却见她披着一头散发,身上竟然一丝不挂,月光下看起来,肌肤白苍苍地毫无生气,脸上满是泥污垢瘢。大约是也发现了张明贤,对着他仰头一笑,露出了森森的白牙,神情说不出的诡异凄厉。
   “僵尸!”
   张明贤脑子里一闪念,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下了假山,奔回书斋,第一件事就是关上书斋的门,还来不及拴门栓,门已经被人从外面大力撞开,那个妇人冲了进来,在房内乱捣乱撕,又猛扑到张明贤身上抱住不放。
   后来的事张明贤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只隐约记得那只僵尸在他身上摩挲良久,最后骂了一句“不中用的东西”便走了。
   第二天刘老爷的两个儿子久等老师不来,命下人来请,才发现张明贤昏厥在床人事不知,救醒之后张明贤说什么也要辞馆回家,刘老爷听他说了情由,失笑道:“张先生别怕,这不是鬼。”
   原来那是刘家太太的陪房仆妇,因为三年前丈夫意外身故,积思成疯,平日里被锁闭在后花园里,昨天大概看守的人一时不察,被她逃了出来,才有这样一场闹剧。
   见张明贤半信半疑,刘老爷便拉他到后园的小屋,果然,屋内锁着的正是昨天晚上那个妇人,只不过身上穿好了衣服,日光下看起来有影有形,确实不是僵尸。刘老爷又好说歹说,更许他明年馆金加倍,张明贤才答应留在了刘府。
   不过虽然留了下来,张明贤每次一想起疯妇人那句“不中用的东西”,心里总是觉得悻悻,进喜知道了,笑道:“有被这疯婆子看中意的,都让她又咬又掐,差点送命的都有。说起来,还是幸亏先生不中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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