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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暗夜千羽》之“传奇”——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林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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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22: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要讲的这些事,与上一个帖子一样,全部出自古书,有的是轶闻,有的,则属于传奇。

  不管你相不相信,有些传奇,其实是真的。而且,它比一般的志怪笔记反应了更加曲折幽微的人性,而且,古人在记载历史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不方便直接表达,会采用一些曲笔,也许,通过这些故事,我们更能够窥见历史的真相,而这是我最感兴趣的。我所做的工作仍然是释读,为了增加趣味性,细节上略有虚构。
  
  此外,上一个帖子,本来已经签了出版公司,而且签得很早。预备今年年初就出书的,到时候送热心支持我的朋友每人一本,为此,签约的时候,我还特意向编辑多要了一些赠书。但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出版合同因故取消了,这个说来话长,不过并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很遗憾,答应要送书给各位的,现在,不能履行我的诺言了。
  
  不管出不出书,都会继续往下写的,还是那句话,这是一件娱人娱己的事。而且,中国的古书里,有那么多好玩的,奇异的,恐怖的,温馨的轶闻或者传奇,其精彩程度,并不逊于一千零一夜,我甚至觉得,日本的某些怪谈,也深受中国志怪传奇的影响。
  
  
  现代生活节奏太快,很少有人愿意坐下来细读竖排的繁体字,假如因为我的释读,够让更多的人了解传统文化中的这个宝库,便是我的荣幸。
  
  
  
  1、焚
  
  提起武侠片,有一部跨世纪的经典决不容错过,李连杰主演的《少林寺》。
  
  喜欢李连杰的人都知道,李大侠正是通过这部片子横空出世,从此走上了一代武侠巨星的路。
  
  让镜头在我们的脑子里慢慢回放。
  
  缤纷的落英掩映着千年古刹,暮鼓晨钟将我们带回了过去的时空。在僧人闻鸡起舞的英姿和追兵闪亮的刀刃之下,家国恨和儿女情交相辉映,齐齐登场。刀光剑影,暗藏风雷,却又柔情刻骨,荡气回肠。
  
  从此,那个美丽多情的牧羊女子,那个身负血海深仇的英俊少年,便烙刻在各人的心版之上,纵使岁月如梭,流年暗换,终是无法忘怀。
  
  总觉得,那是经典中的经典。它的魔力,经得起时光的揉搓与翻检。
  
  不过,在这里,我要说的不是纵逸跳脱的觉远,也不是明澈如水的白无瑕,而是为救少林寺一干僧众而纵火自焚的方丈。
  
  电影里,秦王李世民途经嵩山时为隋朝叛将王仁则的兵马围困,幸而被身负杀父之仇的小和尚觉远发现,藏于后山塔林。觉远与牧羊女白无瑕乔装改扮,假作新婚夫妇,护送他渡过黄河。不幸的是,临上船之前,李世民的行踪为王仁则发现,这杀人魔王以通敌谋反的罪名围困少林,并要挟方丈交出李世民,否则便焚毁寺院。为了保全寺院和僧众,方丈挺身而出,愿意所有的罪孽,由他一人承担。
  
  火堆架起,青烟弥散,方丈从容地端坐于那烈焰升腾的方寸之地,喃喃地念诵着佛经。寺院里的僧众,已是哭声一片。
  
  身为少林寺的主持,他要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众僧的安宁,他要用血肉之躯向自己信仰献祭,那样的场面,令人动容。
  
  然则,烈火焚身的方丈尚有知觉之时,叛将便公然撕毁了先前的协定,僧人们仍是逃不脱一个“死”字。——你同禽兽讲仁义,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失望。
  
  正如电影里昙宗师傅说的,善心感动不了恶魔,最终起作用的,还是手中的刀兵。乱世的烽烟中,人的性命,微如尘芥。杀死一个人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般轻易。面对弟子的鲜血和骄兵悍将狰狞的面孔,一向反对杀生的方丈在殒身之际,也只能杀意凛然地嘱咐弟子:超度他们到极乐世界去吧!
  
  也许,有时候,面对冷眼,只能以冷眼相对;遭受屠戮,也只能用鲜血来报偿。因为这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慈悲。
  
  慈悲为怀,是针对心中尚存一线悲悯的人而言。对于那些心如蛇蝎之辈,你的慈悲,不过是一个笑话。
  
  十三棍僧救唐王的传说已经随着历史的风烟渐渐渺远,但是,这种绝世高僧烧身以殉之事,却并非完全杜撰,唐代有不少僧人烧身供养以示愿行坚固的记载。下面我要说的,也同僧人这种惨烈的行径有关。
  
  犹如一段裂锦,安史之乱以后,一度流光溢彩的大唐,只剩下一些华美而支离的碎片。各地藩镇割据,烽烟迭起,骄兵悍将拥兵自重,称霸一方。再没有一双巧手,能将这四分五裂的局面连缀在一起。
  
  有些地方不再向国家缴纳赋税,每年的税收由各藩镇自己截留使用,甚至连将领的任命,也开始与朝廷无关。
  
  作为一个个游离于中央王朝之外的独立王国,对于地方上的割据势力而言,兵马以外,最重要的,莫过于粮草,这是他们同朝廷叫板,并在纷纭乱世中站稳脚跟的资本。但是,连年的战乱使得田野荒芜,民生凋敝,各地的老百姓自己尚且食不果腹,就更不用说向上头提供作战和养兵的物资了。唐德宗时,李抱贞出任潞州节度使,就碰着这么一件令他头疼的事。
  
  由于府库空虚,军中缺乏粮饷,百般征求也没有什么效果,士兵们连粥都喝不上,一个个面有菜色,嗷嗷待哺。李抱贞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饥饿的士兵最易铤而走险,也最难管制。
  
  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一旦军中哗变,再想安抚,可就难上加难了,搞不好连自己的小命都得搭上。在大帐里来来回回地踱了几天步,踩出一行行凌乱而没有任何美感的脚印之后,李抱贞想出来一个办法。
  
  他打算演一出戏,这出戏不能自己演,需要一个人配合才行。戏演好了,不用费任何周折,财物就会源源不绝地流进自己的口袋。到时候别说是军饷了,自己也能过几年舒服日子。
  
  他的目光十分严苛,一般的人就是想同节度使大人作秀,也进不了他的法眼。
  
  本地有一位老僧,德高望重,戒行猛利,深受当地人的景仰与信服。凡是老僧说过的话,当地人无不言听计从。李抱贞看中的,就是这个人。
  
  他亲自登门,摒退众人,先是拼了命地一通恭维,接着同老僧商议:“生逢乱世,实乃不幸,然则在其位者谋其政,我想仰仗大师的道行与威望筹措一些军饷,保护一方平安,不知您意下如何?”
  
  僧人受宠若惊,当即表示:“一切都听从大人的安排。”
  
  李抱贞一听,马上便心花怒放,老僧同意帮忙,他的计划就成功了一半。
  
  “我们叫人放出风去,说大师意欲舍身事佛,在球场上自焚升天,必会有施主前来布施,这样军队的经费就有着落了。您也不必为自己的安全担心,我会事先在节度使的府邸挖出一条地道,与球场连接,等火烧起来之后,您就借着浓烟的掩护,从地道里偷偷地跑出来。”
  
  这个计划天衣无缝,能帮上节度使大人的忙,僧人也十分高兴,当即应承下来。
  
  于是两人分头行动。
  
  僧人向主管全国寺院的僧曹递交书信,表明了自己要烧身事佛的决心。接着在禅房里斋戒沐浴,焚香礼拜,并且渐渐断绝了饮食,做好烧身之前的准备工作。虽然是个障眼法,要套人钱财,总得做得像样些。
  
  李抱贞则命人在球场堆上木柴,积存香油。并为僧人做了七天七夜的道场,一干僧众昼夜燃灯烧香,礼佛诵经,钟鼓梵呗的清音响彻天地,缭绕的烟雾飘遍全城。舍身向佛是一件庄严而又盛大的事,事先总要做足排场。
  
  对于李抱贞而言,这属于一种前期投资,不能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他的算盘虽然打得比谁都精刮,但是这点投入,还是不能太过吝啬。而且,如此大张旗鼓,也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活广告,那些善男信女听说此事,不怕他们不争先恐后地上钩。
  
  当然,为了避免临场出错,僧人同李抱贞私下进行了多次演练,节度使大人还亲自带领老僧前往球场,揭开地道上的遮蔽之物,让他在谢幕之后,一定记得逃生的路。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等待是令人兴奋的,也暗含着几分忐忑。
  
  这一天终于来了。球场上人山人海,人们听说某某寺院的高僧要烧身礼佛的消息之后,扶老携幼,从四面八方星夜赶来。高僧为了众生的喜乐,要舍弃灵魂寄居的躯壳,这是多么的光明、神圣、慈悲。这样的事,如同哈雷彗星划过地球一样,也许一生只得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
  
  众人的仰望之下,老僧身披袈裟,手持禅杖,登上事先筑好的高台。
  
  他盘膝而坐,眼目微敛,手持香炉,神色端严,对众说法。
  
  广场上人影密集,但没有一丝一毫的响动,人们静静地聆听着,等待这世间最澄明彻悟的声音,点醒他们蒙昧的心。
  
  那声音清朗高亢,却又慈悲庄严,暗蕴至大的解脱,智慧与悲悯。在众人的眼里,那个端然的身影仰之弥高,光芒万丈。
  
  李抱贞率领监军、僚属以及手下的将吏,膜拜于坛下。做为一郡的最高长官,他要为众人做个表率。当即让手下人宣布,把自己一年的俸禄,全部施舍给寺院。真金白银陆陆续续地端了过来,堆积在坛下。手下的官员和将领也纷纷效法。那些远道而来的善男信女,更是不甘人后,手里的钱财,长江大河一般的抛洒,几天的功夫,信众布施的财物,便已上亿。
  
  七天以后,功德圆满。僧人被送上柴堆,灌油点火,击钟念佛。烈焰腾空,青烟升起,老僧的身躯在熊熊的火焰中辗转,众人口念佛号,眼含热泪,目送一代高僧涅槃……
  
  有香油助燃,火势十分凶猛,木柴很快燃尽,没有多久,便归于寂灭。
  
  信众们皆泪流满面,纷纷跪在地上,称名念佛,透过泪眼,他们仿佛看见眼前有万道霞光,那一定是佛光莅临,接应老僧,直入西天的吧……
  
  过了很久,众人终于散去。李抱贞将所有的财物,全都收入囊中,秘密派人收入府库,充作军资。
  
  看着那堆积如山的钱财,他拈着胡须,满意地笑了!
  
  是的,这是一场精美的骗局!由他一手导演,步步为营,丝丝入扣,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那么完美,没有出现一点差错。尤其是僧人在火焰里翻滚的场面,如此的逼真!
  
  没有人知道,当置身于烈焰中的老僧实在无法忍受火焰的炙烤,将手伸向那个熟悉的地方,悄悄掀动按板时,突然发现一个令他无比惊恐的事实:那个事先挖好的逃生之路,已经被堵死。严严实实,彻彻底底,没有一丝逃出生天的可能。
  
  如你所见,僧人被李抱贞摆了一道。并且因此丢掉了自己的性命。是啊,有什么样的死亡能比真正的死亡更令人信服呢!
  
  与虎谋皮之前,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看看是否能够掌控得了局面,否则,非但得不到任何好处,反而可能被老虎吞进肚子里。这是僧人用生命换取的真知,比他以往几十年的修行中参悟的奥义都更深刻,深刻到蚀魂刻骨。只是,这个认知同他本人一样,已经化作飞灰,再也没有机会传授给别人。
  
  几天以后,李抱贞叫人到别的地方找了几十粒所谓的舍利,当作老僧烧身之后在世间的最后一点遗存,起塔安葬。人们从四面八方前来朝拜,香烟一直袅袅不绝。
  
  这件事原本隐秘,后来不知道是李抱贞本人还是他手下的僚属走漏了风声,使得千年以后的我们,知道在当时还有这么一出秘闻。
  
  我想,老僧未必贪财,他求的是名。舍身事佛之名。
  
  烧身事佛,可得万民景仰,至大果报。只要配合节度使大人演一场戏,便可暴得大名,事后金蝉脱壳,隐遁山林,于自己没有任何毁损,又何乐而不为?
  
  侍佛者需诚意正心,他这样做,是欺佛,欺人,还是欺骗自己?白费了,那么多年的修行!
  
  ——在一个小小的诱惑之前,信仰便轰然倒塌!
  
  也许,他原本就是一个混杂在僧众之间的俗人。人人皆景仰他为高僧,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俗人!
  
  身在菩提,他的心,却还在世间浮沉。
  
  他同李抱贞,各取所需。一个求名,一个得利。最终,求名的得了名,取利的获了利。假如我们可以忽略整件事背后那暗黑的帘幕,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这两个人,最后都得到了自己所要的圆满!
  
  生命就是一块炭,按照我们自己设定的节奏,缓缓燃烧。每个人最终都会化作灰烬,区别只是在快与慢的问题。
  
  只是,本来是要燃烧一辈子的事,非得在一瞬间解决,总是划不来的吧!有那么多的事情还没有经历,而且,过程又是那么痛苦。
  
  反正,我为那老僧不值。
  
  假如生命是一块炭火,也同日本茶道里的名目一般,是一期一会,而尘世中的我们,又该如何安排那一生一次的,惊心动魄的燃烧?!
  
  (出《尚书故实》)

原文如下:
  
  李抱贞 李抱贞镇潞州,军资匮缺,计无所为。有老僧,大为郡人信服。抱贞因请之曰:“假和尚之道,以济军中,可乎?”僧曰“无不可。”抱贞曰:“但言择日鞠场焚身,谋当于使宅凿一地道通连。俟火作,即潜以相(“相”原作“僧”。据明抄本改出。”僧喜从之,遂陈状声言。抱贞命于鞠场积薪贮油。因为七日道场,昼夜香灯,焚呗杂作,抱贞亦引僧入地道,使之不疑。僧乃升坛执炉,对众说法。抱贞率监军僚属及将吏,膜拜其下。以俸入擅施,堆于其旁。由是士女骈填。舍财亿计。满七日,遂送柴积,灌油发焰,击钟念佛。抱贞密已遣人填塞地道,俄顷之际,僧薪并灰。数日,籍所得货财,辇入军资库。别求所谓舍利者数十粒,造塔贮焉。(出《尚书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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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2/灰姑娘
  
  在这世上,没有人可以阻止你爱自己。
  
  倘若你觉得别人不够爱你,你要加倍地爱自己。
  
  倘若别人不肯给你机会,你要加倍地给自己机会。
  
  倘若没有人愿意成全,你更要加倍地成全自己。
  
  假如你真爱自己,就要主动出击,去追寻自己所向往的一切。
  
  而不是躲在角落里,被动等待,任时光流逝,岁月蹉跎。
  
  正如没有人可以阻止仙蒂瑞拉参加王子的舞会,也没有人可以阻止仙蒂瑞拉当上王后,除了她自己。
  
  这是多年以前看过的一段话,深合我心。并没有刻意去记,却烙印在记忆深处,始终无法忘怀。
  
  上文的仙蒂瑞拉,就是童话中的灰姑娘。关于这个人物,根本不用我多说,几乎每个人都知道。
  
  灰姑娘的故事,装点了多少人的童年啊。
  
  这个故事来自西方,自从格林兄弟的《格林童话》问世以来,“灰姑娘”的故事便广为流传,再经过迪斯尼动画的强大攻势,提起她来,可谓家喻户晓。
  
  据说,几百年以来,仅在欧洲,就演绎出五百多个不同的版本。最早的,则是法国作家夏尔?佩罗于1697年根据民间传说改写的文本。多年以来,在世人的心目中,《灰姑娘》已经成了西人的专利。可是,你知道吗,唐代的志怪大师段成式也曾经写过一个类似的故事,算起来,比夏尔?佩罗早了800多年。
  
  段成式字柯古,在晚唐时期是与温庭筠、李商隐齐名的文学家。他出身于官宦世家,父亲段文昌曾任西川节度使。本人仕途也很畅达,官至太常少卿。这是一个主管丧葬、祭祀等礼仪的官儿。闲暇时间不少,这就为他广修博览提供了先决条件。
  
  段成式家藏书很多,他本人除了吟诗作赋以外,对奇闻异事也怀有异乎寻常的兴趣,在博览群书的基础上,写出了笔记体小说《酉阳杂俎》。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这部书与干宝的《搜神记》并驾齐驱。中国版的灰姑娘——《叶限》,就收在《酉阳杂俎》第二卷中。
  
  下面,请将你的杯子注满茶水,在馥郁的香气中,听我讲一讲段成式笔下的《灰姑娘》吧。
  
  相传在秦汉以前,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有一位姓吴的首领,是当地的洞主,土人都把他称作为“吴洞”。
  
  吴洞娶了两个妻子,其中的一个得病去世,身后留下一个女儿,名叫叶限。
  
  叶限不但聪慧无比,而且非常勤快,尤其擅长淘金。她淘的金子,成色好,斤两足,人们争相抢购。因此,颇受父亲的宠爱。
  
  叶限的亲生母亲虽然不在了,有父亲在旁边照顾,也没受什么委屈。可是,不久以后,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人世。
  
  父亲在世的时候,继母心存忌惮,还不敢对叶限怎么样。一旦失去了这最后的靠山,那心肠歹毒的女子便开始作威作福。经常无缘无故地刁难她,让她爬到悬崖峭壁上去砍柴,跋涉到急流险滩处汲水。
  
  有一次,叶限到水潭旁边提水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一条小鱼。那条鱼也就二寸来长,鲜红的鱼鳍,金色的眼睛,在潭水中游动时,恣意而又舒展,仿佛身着红裙,在碧波中翩然起舞一般。叶限一见便非常喜欢,她将这条鱼捉住,带回家里,养在盆子里。
  
  那鱼个头虽小,生长的速度却极快,好像眼见着它长大似的,几天的时间,就换了好几个器皿。最后,连家里最大的容器都不能盛放它了,叶限无奈,只好把它放在屋子后面的池子里。
  
  每天吃饭的时候,她都要省下一点,沉入水中,喂给鱼吃。
  
  天长日久,那条鱼好像也认得叶限了,并且同她达成了某种默契。只要叶限来到水池旁边,它就从水中浮出来,把头枕在岸上,吃过叶限带来的食物以后,再同她嬉戏一番,然后才又潜回水里。
  
  要是换做别人,不管拿什么引诱,任凭你怎么呼唤,它都静静地待在水里,丝毫也不为所动。
  
  继母知道了这件事,几次埋伏在岸边,等待金鱼露出头来,可是每一次都失望而归,那条鱼根本就不上来。
  
  几次守候未果,后母心生一计,假惺惺地对叶限说:
  
  “你这孩子总是在外面干活,衣服都破得不成样子了。我这当妈的看了,也实在不落忍。来来来,我给你做了一件新衣裳,赶快换上。”
  
  叶限不知是计,还以为后母转了性,欢天喜地地换上新衣服,而那件千疮百孔的旧衣服,则被后母收了起来。
  
  见叶限这么轻易地被自己支开,后母的心里乐开了花。她一边唱着小曲,一边穿上叶限换下来的旧衣服,怀揣利刃,来到水池旁边。
  
  她刚叫喊两声,那条鱼便露出头来。后母得意地笑了。
  
  ——哈哈,该死的鱼,你终于上当了。
  
  当鱼游到岸边的时候,这恶毒的妇人猛地抽出怀里的凶器,疯狂地朝那条鱼身上砍去。
  
  鲜血从鱼身上汩汩地流出来,连清澈的池塘都染成了红色。
  
  捞上来一看,那条鱼已经有一丈来长了。后母将鱼肉从骨架上剔下,放在锅里,加了各种调料,架在柴火上蒸。做好之后一尝,发现那味道比普通的鱼不知道鲜美多少倍。
  
  吃完之后,打着饱嗝,心满意足地剔着牙,将鱼骨藏在粪堆底下。
  第二天,叶限吃过早饭以后,又捧着自己省下的饭食,来到池塘旁边。可是,这一次,不管她怎么喊,池子里的鱼都没有任何反应。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隐隐约约预感到,就在昨天自己出去汲水的时候,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那条鱼,怕已不在人世了。
  
  那条鱼陪伴她这么久,而她竟然不能保护它。她越想越伤心,跑到荒郊野外痛哭失声。
  
  哭着哭着,忽然有一个头发蓬乱,衣衫褴褛的人从天而降。那人安慰她道:
  
  “别哭了,鱼让你继母杀了!骨头在粪堆下面压着呢。你回去以后,找出鱼骨,藏在内室,以后有什么愿望,只要对着鱼骨头祷告,就能够如愿!”
  
  叶限擦了擦眼泪,抬起头来,发现那个怪人已经不知所踪。回家之后,她按照那个异人的指点做了,果然,金银珠宝,锦衣玉食,无不手到擒来。
  
  不久,当地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开始了。这么热闹的事,继母那样的女人岂能缺席?这个半老徐娘一反常态,很早就从床上爬起来,对着镜子梳妆打扮,临出门的时候还不忘叮嘱叶限,不要随便乱跑,好好在家看守果园。
  
  这是方圆百里的盛事,叶限也极想参加,可是,继母不想让她去,她也不能公然违抗。所以虽然嘴上答应着,等继母她们一走远,便偷偷溜出房门,来到大家聚会的地点。
  
  她身披翠鸟羽毛织成的上衣,足蹬金履,肌肤胜雪,鬓发如云,在众人的眼睛里,简直是美艳不可方物。一大群年青人围绕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纵情歌舞。
  
  继母所生的女儿眼尖,总觉得被大家众星捧月般簇拥的女子似曾相识,于是便嘀嘀咕咕地对她母亲说:“娘,你看啊!那个姑娘长得怎么那么象大姐呢!”
  
  后妈也看出了点门道,觉得自己女儿说得有理。可是,那个整天埋头干活,蓬头垢面的叶限,哪儿来的钱置办这么美丽华贵的行头呢?
  
  母女二人正在疑惑之际,叶限也看出了几分端倪。她从继母和妹妹的表情上,猜测她们可能正在怀疑自己。于是便借口有事,要赶紧回去,告别众人,慌慌张张地逃离了聚会的现场。
  
  没想到离开的时候太过仓促,遗下了一只鞋子,被当地的土人所得。
  
  继母回去之后,看见灰头土脸的叶限正抱着大树,在院子里酣睡,睡得那个香,叫都叫不醒。
  
  “这个丫头怎么能同节日盛典上的美人儿相比呢!”继母终于放下心来。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却说叶限所住的地方濒临海岛,岛上有一个王国名叫陀汗国,兵强马壮,统领附近的数十个岛屿,包括周边数千里水域。
  
  土人们拾到叶限的金缕鞋之后,如获至宝,于是就将金缕鞋拿到附近最为富庶的陀汗国去兜售,期望卖上个好价钱。后来,这鞋子辗转为国王所得,国王见这只鞋小巧可爱,不禁幻想究竟是如何玲珑的瘦骨,才能穿的上这样的鞋。于是便让宫里的女人穿上试。
  
  宫里不乏弓弯纤细,脚似金莲的女子,可是,就算足部最为细小的女子,穿上它,还要大上一寸。
  
  见此情景,国王忽然来了兴致,下令整个国家的女子全来试穿这双鞋。试验的结果,令人们大吃一惊,举国上下,居然是没有一个人穿得上。
  
  这只鞋轻如鸿毛,履地无声,质地华贵,当非人间所有。陀汗国国王怀疑这只鞋是土人通过旁门左道得来的,于是把他囚禁起来,严刑拷打,期望能够问出个眉目来。
  
  结果很令人失望,那个可怜的土人也说不出来个究竟。
  
  后来便有人风传,说此乃妖物,留之不祥。
  
  国王听了,心里也开始犯嘀咕,要是因为这只鞋而招来什么祸患,那可就大大地不值了,思来想去,叫人把鞋子弃于道旁。
  
  虽然如此,国王却仍未死心,他叫人远远地盯着,倘若有女子把这只鞋子穿走,就把她抓起来,报告给自己。
  
  终于有一天,士兵来报告说,有一个姑娘把鞋子捡起来,穿走了。
  哈哈!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国王听了以后非常高兴,叫人去那个姑娘家的家里搜查,终于从一间破败的小屋子里找到了叶限。
  
  兵士们拿着那只鞋子,命令叶限马上穿在脚上给他们看看,叶限按照他们的吩咐做了:那只金缕鞋简直就是按照她的脚依样定制的,正正好好,不差分毫。
  
  手下把在叶限家看到的一切都一五一十地汇报给国王,国王对这女子非常感兴趣,下诏令叶限到宫里觐见。
  
  叶限虽然在继母的虐待下做了多年的苦力,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她是个聪颖的姑娘。凭着女人的直觉,她知道,这是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抓住这个机会,就可以离开这个没有一丝温暖的家,结束那永无休止的劳作,远离继母和妹妹的指责与打骂,过上另一种生活。
  
  ——一种与现在完全不同的,全新的生活。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鼓舞着她,她找出压在箱子底下的翠羽衣,穿上光华闪耀的金缕鞋,打来一盆清水,洗掉脸上的灰尘,一时间神采焕发,恍若天人。
  
  国王看得目瞪口呆,他对这个美丽的女子一见钟情。
  
  如你所见,那个从前默默无闻,貌不惊人的女子,俘获了一位王者的心。
  
  可以想象,国王适时地向叶限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叶限也将自己此前的经历和盘托出,国王听了大喜,将叶限和鱼骨头一起载回陀汗国。
  
  同所有类似的童话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叶限走后,后母和她的女儿被天外飞石砸死。吴洞的土人可怜她们,将这对母女埋在石坑里,取名为“懊女冢”。
  
  据说,这坟冢还颇有神通,日常香火不断,若有人为了婚姻之事祭祀祷告,总是非常灵验。
  
  再说叶限,到了陀汗国之后,被封为上妇。根据这个头衔,我们至少可以推测出两件事来。其一,陀汗国国王的后宫,并不只叶限一位夫人。其二,既然是上妇,必然是所有夫人里面地位最为尊贵的,大致相当于汉人的王后,我们的叶限,终于实现了从灰姑娘到金凤凰的蜕变。
  
  国王同王后,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按照外国童话的套路,故事也该结束了。
  
  且慢,这是中国的传说,还没有完。
  
  我们前文说过,叶限前往陀汗国的时候,把那具神奇的鱼骨也一并带去,鱼骨也仍象往常一样,有求必应。
  
  可是,人的贪欲是无法满足的。有一年,国王开始向鱼骨祈求无尽的珠宝,鱼骨实现了他的请求,等到第二年,再要什么,就没有任何回应了。
  
  国王于是命人在海边挖了一个大坑,将鱼骨放在里面,在将上百斛的珠宝堆于其上,边缘部分码的都是黄澄澄的金子。
  
  陀汉国原本同中原王朝有臣属关系,后来财大气粗,渐渐就有了不臣之心。等到一切准备停当,率领兵卒发动叛乱时,想到埋藏鱼骨之处把金银财宝全都起出来,以筹措军饷。结果发现,在某一天晚上,所有的宝物都被冲入大海,一直也没有找到。
  
  国王心情之沮丧,我们不难想象。
  
  这对那条神奇的鱼来说,却未尝不是好事,它从大海中来,最后也魂归大海。
  
  这个故事是段成式听他家老仆李士元讲的,士元本是邕州土人,对于南中旧事非常熟悉,据说,这个故事在当地流传很广。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就会发现,叶限的故事,实际上是《灰姑娘》同《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的混合体。在那么久远的古代,中华大地上,就有了这两个后来脍炙人口的童话的雏形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惊奇的事啊!
  
   西方人知道这个故事,至少比中国晚了一千年。
  
  现实生活中,好多女孩子都做着灰姑娘的梦,盼望有朝一日,由灰头土脸,不为人注意的小女孩,跳进装饰华丽的马车,蹬上独一无二的水晶鞋,成为王子的新娘。
  
  但是,有一点一定要记住:
  
  倘若你觉得别人不够爱你,你要加倍地爱自己。
  
  倘若别人不肯给你机会,你要加倍地给自己机会。
  
  正如没有人可以阻止仙蒂瑞拉参加王子的舞会,
  
  也没有人可以阻止仙蒂瑞拉当上王后,
  
  除了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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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3/临镜台
  
  她是内臣鲁思郾的女儿,才十七岁,云鬓花颜,绮年玉貌,是鲁家二老掌心里的一颗明珠。每天清晨,阳光透过茜纱窗移到床前的碧罗帐上时,她便在侍女的服侍下,穿好衣服,慵懒地坐在东墙下的乌木镜台前,开始梳妆。
  
  鎏金的镜框上雕着繁复的缠枝花纹,光影迷离的镜子里,映出她清丽的面容,尖俏的脸,水嫩的唇,含情的眼,如云的发,纤细的腰身,雪样的肌肤……目光流转之际,连自己都忍不住为之迷醉。
  
  她是深宅大院里娇养的小姐,她有绝色的容貌,灵巧的双手,令人艳羡的家世,也有看得见,摸得着得未来。
  
  ——在二老的主持下,嫁得一个才貌双全的如意郎君,生儿育女,修得此生一个圆满。
  
  每天早晨,端坐于镜台之前,手持玉梳,一边细细地梳理委地的长发,一边凝望着镜中那张美丽绝伦的脸,心中,都会如升起丝丝缕缕的欢喜。——这一切,都是前生修来的吧。这相貌,这身世,这锦衣玉食,这无边的富贵。
  
  前生,究竟在佛前香花供奉,焚香祝祷,祈求了多久,才获得此生这样一个美好的开端!
  
  这一天,掀开锦被,她象往常一样,坐在镜台之前,轻轻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再缓缓地张开,朝镜子里看去——
  
  镜子里面有什么?
  
  那里面没有她预料之中的如花容貌,她看到的,是一个衣衫褴褛,披头散发,满脸污垢,还光着双脚的妇人。那妇人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头发散乱地垂下来,遮住了脸孔。
  
  鲁家的小姐吃了一惊,坐在镜前的明明是自己,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出现一个抱孩子妇人?一瞬间,她想起了以前听过的那些古镜成精,照见鬼魂的传说。难道……
  
  越想越怕,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再也不敢在这镜子前面坐着了,回过头来,颤声喊着丫鬟的名字。
  
  却见镜子里的那个妇人,正站在她身后,面容惨淡,一双肿胀而又呆滞的眼睛,饱含怨怼,冷冷地盯着自己。
  
  鲁小姐喉头哽塞,连一声尖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便吓昏过去。整个人从美人墩上跌落下来,倒在地上。丫鬟在外间屋子听到重物倒地的声音,急忙跑进来,连抬带架,手忙脚乱地将她们的小姐搀到绣塌上。
  
  一杯参汤下肚,过了一会儿,鲁小姐喉咙里咕噜咕噜响了几声,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之后,她的目光,便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丫鬟们看出小姐似乎是在寻找什么,急忙从床前让开。鲁小姐的目光在房间里逡巡了一周之后,终于疲惫地收了回来。她开口问道:
  
  “她呢?”
  
  “谁?”
  
  “那个抱孩子的妇人。”想起那令人如芒在背的目光,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抱孩子的妇人?”丫鬟们面面相觑。
  
  “没有这个人啊!这屋子里除了小姐以外,就我们几个!”
  
  “难道,是我看花了眼?”她自言自语道,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丫鬟们为她阖上床帐,守在旁边,随时等候差遣。
  
  那个妇人突然出现,又莫名其妙地消失,家里人除了小姐以外,谁也没有看见。鲁小姐也只能安慰自己,是自己看走了眼。
  
  她希望是自己看走了眼,希望,这是自己一时迷糊,经历的一个梦魇。因为梦魇不管有多么可怕,总有过去的时候。醒来之后,就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总有新的希望。
  
  可是,她发现,这个恐怖而离奇的梦,竟然缠上了她。开始的时候,只是在镜台前能看到那个诡异的妇人,后来,随时随地,无时无刻,只要她一抬眼,便能瞧见那个佝偻着身子,紧紧地抱着孩子的身影。
  
  那女人的头发,永远是凌乱地纠结在一起,发丝从鬓边横掠下来,遮住了半边脸。露出来的那一半,布满翻卷的伤痕,和已经干涸的血迹。
  
  她那冷冷的,如同芒刺一般的目光,就从乱发低下透出来,如同带了黏性一般,紧紧地粘在你身上。如影随形。
  
  这样的噩梦,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啊!鲁小姐向佛、向菩萨,向她所能想起的任何神明,在心里暗暗祈求。
  
  所有的祈求都没有用,只要睁开眼睛,那个女人便出现在她的面前。
  
  没想到,梦魇也能够传染。鲁小姐的噩梦还没结束,她的家人也接二连三地看见这个妇人。
  
  ——原来,他们家的女儿所描绘的一切,都是真的。那并不是一个少女撒癔症似的狂想。
  
  做父亲的,经得多,见得广。觉得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家,一定是有缘故的。
  
  究竟是什么样的缘故呢?也许,他应该亲自同那妇人谈谈,或许就能够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同一个鬼魂谈话,当然需要足够的勇气。可是,除此之外,他别无选择。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受苦,如同寒冻肆虐下的花朵一样,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渐渐凋零。
  
  终于,当那女子的身影再度出现时,他迎面走了过去……
  
  那妇人听了鲁思郾的话,怔怔地站了一会儿,脸上忽然现出愤恨的表情,两行血泪,从她的眼角淌了下来。她缓缓地抬起头来:
  
  “我是杨子县一户人家的女儿。有一年,建昌县录事因公至扬子县,见妾身生得还算清秀,便央人纳了厚礼,聘为侧室,君女……君女……就是他的正妻。”
  
  “过了一年,生下此子!”她低下头来,朝自己的怀里看了一眼,脸上,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对正室娘子,我一直百般示好,可惜,她一直视我母子为眼中钉,肉中刺,平时还好些,当着众人的面,也做出亲厚的样子,没有人知道,这妇人藏着一颗虎狼之心,一次,趁丈夫去邻县办事之机,她将我骗至井边,推了下去……”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与惶惑,似乎人生,就定格在当初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连我那尚在襁褓中的婴儿……都没放过!”她抬起眼睛,那里面的愤怒与怨恨,似乎能够燃起一场大火。“
  
  “杀人之后,怕事情败露,她又叫人用碎石填上了井口。可怜我母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命赴黄泉了……”她脸上的血泪流得越来越急,连破败的衣衫之上,都是殷殷的血迹。
  
  “丈夫回来之后,她谎称我与人私奔,连孩子也一并拐走了!取我性命不算,还要毁我名节!”
  
  鲁思郾听得目瞪口呆,那女子也已是泣不成声,浑身抑制不住地发抖,牙齿更是咯吱咯吱地发出响声。
  
  “我究竟做了什么,要受到这样的对待。我的孩子做了什么,她要施之以毒手!死后到了地府,我便写了状子,将冤屈向阴司申诉。天可怜见,我母子的冤情终于昭雪,冥府的大人允我取那恶毒妇人的性命!可是,当我赶到阳间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来晚了一步,那恶妇得病身亡。可是,我的仇还没有报,我不甘心,不甘心呐!”那妇人猛地扬起头来,遮天盖地的头发,开始在身后如同黑蛇一般地狂舞。
  
  “就算她现在已经投胎转世,也得给我偿命!——偿命——偿命——”她凄厉地惨叫着,仿佛要把这么多年郁积的怨愤都发泄出来。
  
  眼睁睁地,看着她身上的衣服腐化成尘,脸上的皮肉层层剥落,直到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慢慢消融在空气中。而那凄厉的喊叫,却一直在鲁大人耳边回荡,久久不散。
  
  是了,这样枉死的女鬼,心中郁积了怨愤,不肯投胎,不肯往生,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在寻找,寻找当年害死她母子的大妇的魂魄,现在,终于如愿以偿,岂会善罢甘休。
  
  那女鬼的话着实令人动容,可是,女儿是自己的女儿,就算她前生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那也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她,怎么看,也看不出有那女子口中描述的恶妇的半点影子。听那厉鬼所述,应该是始终都无法释怀吧,否则,女儿已经转生,而她,还游荡在幽冥,等待着复仇的那一天。
  
  那妇人与幼子一同死于非命,不是不可怜的。只是,做父母的,叫他们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被厉鬼索命,又于心何忍?
  
  解铃还须系铃人。思郾派人骑上快马,星夜驰赴建昌,查验那女子说的是否属实。那女子的丈夫已经垂垂老矣,妻妾早已亡故,耄耋之年的他,竟然还活着,而且,还住在旧居。听了鲁家人的话后,那老者嗟叹良久,带着他们找到院子里的那口井。
  
  井口堆垒着巨石,旁边古木森森,有光点从枝叶间漏下来,洒在石头上。周遭是一片令人不安的宁静。
  
  石块被一块一块搬开,直到露出井口。那口井荒弃已久,已经干枯了,井壁上挂满青绿的苔藓,进入井底的人,只觉得阴风阵阵,脊背发麻。他们在下面清理了半天,终于露出井底的淤泥。
  
  揭开最上层的淤泥之后,果然发现,井底躺着一大一小,两具骸骨。婴儿的骨骼,还被大人紧紧地抱在怀里。怎么拆也拆不开。
  
  看着阳光之下那两具白花花的骸骨,已是风烛残年的丈夫,老泪纵横。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年同人私奔的妻子和儿子,原来近在咫尺。
  
  鲁家人帮着把骸骨收敛厚葬之后,回到家里。为了祈求那女子的原谅,他们还请来了和尚和道士和巫师,又是做法事,放焰口,又是上章祈求,跳神捉鬼,恩威并施,百般禳解。那女子只是远远地站在一边,漠然地看着这一切,唇角挂着冷笑。不点头,亦不摇头。
  
  ——不管他们做什么,她都不肯原谅。
  
  过了一阵子,本地的大族禇氏上门求亲,鲁家二老也就顺水推舟,把姑娘嫁了出去。一是冲冲喜,二是盘算着换个人家,说不定鬼魂也就不再滋扰了。
  
  没想到,鲁小姐嫁人之后,那厉鬼也跟了过去,而且闹得越来越凶了。
  
  鲁小姐总是从噩梦中惊醒,从来也没睡一个囫囵觉,不久之后,便惊悸而死。
  
  
  
  出《稽神录》鲁思郾女


  内臣鲁思郾女,生十七年。一日临镜将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回顾则在其后,因恐惧顿仆,久之乃苏。自是日日恒见。积久,其家人皆见之。思郾自问其故,答云:“己杨子县里民之女,往岁建昌县录事某以事至杨子,因聘己为侧室,君女即其正妻,岁余,生此子。后录事出旁县,君女因投己于井,并此子,以石填之,诈其夫云逃去。我方讼于所司,适会君女卒,今虽后身,固当偿命也。”思郾使人驰至建昌验事,其录事老犹在,如言发井,果得骸骨。其家多方以禳之,皆不可。其女后嫁褚氏,厉愈甚,旦夕惊悸,以至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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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4、错姻缘
  
  千里姻缘一线牵。
  
  那该是一条多么神奇的线。
  
  在它的牵引之下,有那么多人通过一场盛大的婚礼,结为夫妇,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那条神奇的线断开时,又有那么多人在婚姻的殿堂前劳燕分飞,各奔东西。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冥冥中,是不是真的有一种力量,使两个从不相识的人,走到一起;又令那些早已定下姻缘的人,失之交臂。
  
  那些无端错失的姻缘当中,究竟都暗藏着怎样的玄机?
  
  下面,我要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唐朝,如同题目所揭示的那样,它讲的,就是两个人的错失。在婚礼上,即将步入洞房之前的错失。
  
  女孩姓李,家世很好,她是弘农县县令的女儿,刚到及笄之年,就有不少人家,遣了冰人,登上门来,为他们家的子弟求亲。
  
  父母千挑万选,为她选定了一个卢姓的男子。卢生是个读书人,风神俊朗,好学上进,又出身于世家大族,前途不可限量。连皇室都上赶着同这样的人家结亲,女儿要是嫁过去,不但终身有托,对自己的家族来说,也是一种无尚的荣耀。
  
  两个家族的长辈见面之后,一拍即合。孩子都正当年,赶紧把婚事办了,也了却双方父母的一桩心愿。这以后不久,卢家就派人送来了聘礼。果然是大户人家,出手大方,行事得体,既合礼典的要求,又给足了女家面子。这桩婚事进行得非常顺利,没过多久,卢家就要了女孩的生辰八字,请人卜得良辰吉日,要给他们完婚。
  
  婚礼的日期确定之后,县令一家马上给女儿赶制吉服,备办嫁妆。这样忙忙碌碌地下来,举行婚礼的日期,很快就到了。
  
  吉期那日,新娘子的母亲正在房里坐着,想着怎样对出嫁的女儿做最后的叮嘱。这时候,有丫鬟推门进来,报告她们的主母说,有相熟的巫婆过来探望。老太太一听,叫人赶紧把人给迎进来。
  
  巫婆坐定之后,打量了一下屋子里的装饰和摆设,问道:
  
  “大老远就瞧见您家里张灯结彩,鼓乐喧天的,敢情这是有喜事啊!”
  
  新娘子的母亲含笑道:
  
  “不瞒您说,小女今天晚上出嫁。她未来的夫婿卢郎,经常到我们家里来,您也见过多次。今儿既然您也来了,我就斗胆问一句,我这未来的女婿,以后命途如何呀!小女以后可全靠他了。”
  
  巫者想了想,说:
  
  “太太所说的卢郎,是那个长着一部美髯的公子吗?”
  
  “正是正是,您说的一点也不错!”
  
  女巫掐指一算,狐疑地看了县令夫人一眼,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道:
  
  “这个年青人,以后仕途畅达,终有一天会做高官,食厚禄。可是……”
  
  “可是什么?”
  
  “可他并非小姐的女婿。”
  
  “啊——这是哪儿的话?”
  
  “夫人的女婿,身量中等,面目白皙,而且,脸上没有胡子!”巫者道。
  
  李夫人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女儿还没出阁,稍后会发生什么波折也说不定。稳了稳心神,又追问道:
  
  “那么,依您之见,我的女儿今天能够顺利出嫁吗?”
  
  巫者道:
  
  “能!”
  
  “既然能够出嫁,又怎么说配偶不是卢郎?”
  
  “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卢郎绝对不会是夫人的女婿!”
  
  李夫人听了,心里的疑虑更加深了。正想跟巫者理论几句,就见婢女从外面跑了进来,说卢郎前来纳采,傍晚正式迎亲。
  
  李夫人急忙站起身来,整理衣装。等卢公子在厅堂里当着二老的面行完纳采之礼后,夫人回过头来,面露愠色,对女巫说: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卢郎,现在纳采之礼都行了,还会出什么纰漏?
  
  见李夫人咄咄逼人,巫婆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然而,还是吞吞吐吐地道:
  
  “卦相如此,准不准,今天晚上才能知道,我怎么敢当着夫人的面胡乱说话呢?”
  
  还没等县令夫人说什么呢,李家人就全都跳起来了:人家大喜的日子,有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胡说八道的吗?大伙儿吐了那女巫一脸唾沫星子,仆人们也从外面冲进来,拿着扫帚,一阵乱打,就把她给赶出去了。
  
  李家人虽不相信,但被人这么一拨弄,还是有些心神不宁,忙忙碌碌中,终于等到了晚间。
  
  傍晚时分,李县令家的院子里红灯高挂,笑语喧哗,亲朋故旧济济一堂,等待那个激动人心时刻的到来。
  
  忽然,只听得门外鞭炮齐鸣,有人大声呼喊:来了!来了!
  
  只见不远处的官道上,走来一队人马。为首的就是卢公子,身穿锦袍,头戴红花,手持缰绳,坐在轩车之上,面如冠玉,目若点漆,顾盼之间,好不威风。
  
  李家人将娶亲的队伍迎进屋子,就在厅堂之内,行了亲迎之礼。礼毕,新郎穿着大红吉服,在人群的簇拥之下,等着他的新娘。
  
  新娘子终于出现了,她身着金丝累彩的红裙,披着百鸟朝凤的盖头,在侍女的搀扶之下,莲步轻移,一步一步地朝新郎走来。
  
  侍女将秤杆递给新郎,新郎伸手挑开蒙在新娘脸上的盖头,然而,就在掀开盖头的刹那,只见他面色大变,手里的秤杆啪一声掉在地上,好像见鬼了一般,连连后退。边退,边在嘴里胡乱咕哝着什么。
  
  退了几步之后,猛地推开人群,夺路而逃。窜到院子里,顺手抓过一匹马来,飞身跃上马背,只听得一阵马蹄声响,转眼便消失在夜色之中。前来观礼宾客跟在后面,怎么喊也没喊回来。
  
  新郎临阵脱逃,实在是出乎在场所有人的预料。新娘子的父母向来重视脸面,尤其是县令大人,平素最受不了别人给他难堪。在这紧要关头,发生如此离奇之事,脸上青筋暴露,气得咬牙切齿。
  
  看不上他们家的女儿,早些开口便是,这是演的哪一出呢?掀开盖头了才想起来悔婚,不知情的,还以为女儿相貌丑陋,惊走了姑爷。以后,让他的女儿如何做人,而自己同夫人,又如何面对一干同僚和亲朋好友呢。
  
  想到这里,他忽地站起身来,将宾客都请进屋子里,当着众人的面,把女儿叫出来给大家行礼。
  
  李小姐的容貌,清丽绝伦,端的是天上少有,地上难寻,众人见了,立刻发出一阵嗟叹。李县令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能够以正常的语调说话了,指着女儿道:
  
  “我女儿的相貌岂是能把别人吓跑的,今天我要不当着大家的面把她叫出来,别人还以为她长的象个怪兽呢!”
  
  见了李小姐的真容以后,大伙儿都跟着义愤填膺。说那卢家的小子真是不识好歹,这么美貌的女子,他竟然不要,也真是没有福气。主人见宾客都站在他们这边说话,气也消了不少。朝大家做了一个手势,众人看出主人有话要说,都停止了议论。
  
  “小女的容貌,众位也都看见了。今天本是大喜之日,竟然生出如此波折,各位如果有谁愿意求娶,今晚就可成婚!”
  
  李县令这话,本有几分负气的成分。说出口之后,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宾客们马上便炸开了锅,众人摩拳擦掌,议论纷纷。有的为李小姐的美丽所倾倒,有心自荐,无奈结婚太早,家内早有糟糠。有的则是担心婚姻大事,不禀告父母便擅自做主,回家以后受到责罚。正当众人跃跃欲试,却又下不了最后的决心时,人群中有一个年青人排众而出,朝李县令夫妇深施一礼,朗声说道:
  
  “小生不才,愿事门庭!”
  
  这年青人姓郑,在当时是可堪与卢氏比肩的大姓。他年纪轻轻便已入朝为官,今天晚上,本来是作为卢氏的傧相,与卢公子一同前来迎娶新人。结果婚礼上陡生奇变,卢公子骑马遁走,他却对李家小姐一见钟情,暗下决心,就是冒着被父母责罚的风险,也要斗胆自荐。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新娘父亲这话,其实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好在这年青人同女儿年貌相当,家世背景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于是便当即应允下来。
  
  当着众人的面,姓郑的年青人大笔一挥,写好聘书。二人行过亲迎之礼后,李家小姐便登上婚车,跟郑生回家了。
  
  望着女儿和女婿的背影,当妈的抬起袖子,擦了擦眼睛,脸上留下泪来。——那是百感交集的泪。
  
  县令夫妇做梦也没想到一场婚事办得如此心惊肉跳。不管怎么说,这一天虽然是险象环生,山重水尽之后,终归是柳暗花明,峰回路转。
  
  众人陆续散去之后,县令夫人忽然想起白天巫婆所说的话,中等身材,面白无须,不就是他们女婿的样貌吗!看来这巫婆所言不虚,的确是有几分神通。
  
  一晃儿,几年过去了。
  
  李家小姐嫁进郑家之后,红袖添香,赌酒泼茶,二人镇日浓情蜜意,如胶似漆,当真是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私下里,夫妻两个都忍不住庆幸,多亏当年卢生逃婚,否则,这对有情人岂不是要失之交臂。
  
  这一年秋天,郑某被调往京城任官,家眷随行。在朝堂上,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正是当年逃婚而去的卢生。
  
  散朝之后,郑某邀请卢生到他家里,两人坐在桌前,相对而酌。几杯酒下肚之后,郑某状似无意地问起他当年逃婚的事。卢生听了,脸色忽然变得煞白,嘴唇哆嗦,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烈酒,壮起胆子道:
  
  “兄台有所不知,掀起盖头的时候,我看见新娘两眼血红,大如灯盏,牙长数寸,泛着寒光,支出唇角。这样恐怖的相貌,谁受得了,能不转身逃跑吗?”
  
  郑某与卢生本是多年的好友,听了他的这番话,不禁哈哈大笑,叫人把妻子从内室叫出来,对卢生道:
  
  “这就是你当年在婚礼上看见的怪物,现在再看看,是否如当初一样可怖?”
  
  结婚这么久,李氏的相貌,仍如当初一样娇俏可人,岁月没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卢生见了,先是目瞪口呆,继而后悔不迭,如坐针毡地呆了一会儿,便寻了个借口,惭愧而退。
  
  夫妻两个坐在桌前,相视而笑。
  
  故事讲完了。
  
  说的是两个门当户对,正当韶华的男女,如何在结缡时生生错过,从此天南地北,彼此悬隔,各自奔赴不同的人生。
  
  
    姻缘者,因缘而已。缘起缘灭,姻生姻止。
  
  也许,正如《续玄怪录》的作者所说的那样,姻缘前定,凡俗中人,不可以强求。
  
  即将步入婚姻的两个人,在洞房门口,转瞬之间,化缘成孽。
  
  从此,卢生和李氏,各自与不同的人结缘。
  
  而浮世中的你,又将遭逢怎样的姻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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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4/魍魉人间
   一
  宋朝鄂州地区有个小将,原本是农家子弟,同家里的其他弟兄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他并不甘于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想换一种活法。
  
  一个人,若是卯足了劲,一门心思地想做什么事,总有成功的那一天。后来,几经辗转,这个穷小子终于脱离家乡那片土地,进入了仕途。
  
  从社会底层起来的人,太知道这其中所蕴含的苦辣和辛酸。因此,对于目前所拥有的一切,他都无比的珍视。而且,在内心深处,为自己暗暗设定了下一个目标。
  
  是的,他要往上爬,不惜任何代价!当别人都在向前疾驰的时候,稍事歇息就意味着后退。
  
  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人轻贱、踩踏,甚至打回原形。象他的父兄一样,处处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却总是被人按下头来,踏上一脚,再啐上一口。
  
  比贫穷更可怕的,是心中充满怒火却又无能为力,遭受蹂躏却只得默默忍受,被人打落牙齿,只能和着鲜血,自己吞下去,连呻吟一声都是冒犯,抽搐一下都被鄙夷。不,他再也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他要青云直上,他要飞黄腾达,他要权倾朝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
  
  朝廷的形势云诡波谲,变幻莫测,而自己在朝中并无党援,想要进一步上升,恐怕是难上加难。积功升迁并非没有可能,但是近来朝廷鲜有战事,想要在战场上博得个封妻荫子,那得等到什么时候。
  
  假如——能够与豪族结亲,成为某位大员的乘龙快婿,有了妻族的臂助,以后自己想要干什么,可就都好说了。这是一条捷径,暗地里,他甚至连攀附的对象都想好了,要是能娶那户人家的女儿为妻,以后怕是想不出人头地都难。
  
  一切都那么美好,只有一样,他是有妻子的。这女人在他还是一介草民时,就跟了他。这么多年,风风雨雨,任劳任怨,陪着他一起走过来。她是个好女人,只是,她家比他家还要寒酸,如何能够满足他向上爬的愿望?
  
  他要娶的名门闺秀,进门以后,总不能屈居侧室。说不定,人家知道他早有妻室,连这个茬都不会搭。
  
  那么,找个借口,休妻另娶?俗话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士林中把道德人品看得比个人的学问能力更重,他不能背着个负心薄幸的骂名,那可就全完了。
  
  那么,怎么办才好呢?思索了几天之后,他终于拿定了主意。
  
  是三月的天气,河水破冰,小草初萌,风和日丽,离别父母日久,妻子叫婢女收拾行装,张罗着归宁。做为一个在岳父家人眼里极有出息的女婿,他也一同前往。
  
  不管嫁出去多久,回家都是一件值得雀跃的事。女人的眼睛里一直盛着笑,心情愉悦,脚步也显得非常轻快,把家里的事都交代清楚之后,他们一行三人,骑着高头大马,往官道走去。
  
  这条路非常开阔,两旁种了高大的行道树,供行人止息纳凉。女人一直同他聊着闲话,言语之间,都是欢欣和满足,彼时,她并不知道,此行,是有去无回。
  
  他的眼睛,暗自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经常在这条官道上往来办差,知道路上人迹罕至,等闲不会有人经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把妻子领到一条靠近江边的岔路,说是走得乏了,让两个人坐下来休息休息。
  
  女人在他的搀扶之下,跳下马来。他把她带到一个林深草茂的地方,女人从衣襟上解下一方帕子,垫在地上,坐了上去。趁她回身的刹那,他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尖刀,刀影一晃,女人连声都没吭,便倒在血泊之中。
  
  ——他是武人出身,知道哪里是人身上的要害,更知道怎样以最快的速度,无声无息地杀死一个人。
  
  在军队里学会的本事,在曾经是至亲的人身上,派上了用场。
  
  几乎没有什么挣扎,那么痛苦,也是可以忽略的吧。这是他能够给她的最后的慈悲。
  
  血从颈项上的伤口里流出来,好像一条小蛇,蜿蜒着游开去。
  
  身后的草丛里发出一阵草茎折断的声音,他警惕地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原来是婢女也跟了过来。
  
  这个女人,就算没有当场目击他杀妻的事实,也决不能留,见自己一个人出去,她一定会心生疑窦。事实上,出来的时候,他就没想留下婢女这个活口。为防后患,他再次挥出刀去,又是一片血光闪过,那个女子猝不及防地倒在地上,浑身是血,眼睛大大地睁着,死不瞑目。
  
  这刀可真利,他满意地吹了吹雪亮的刀刃,红色的血沫飞扬开去。
  
  把这两具尸体拖到江边之后,用刀在自己身上下几道深深的口子,撕破衣服,抓散头发,骑上马背,朝岳父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下马之后,便开始嚎啕大哭:她……叫强盗……给杀了!
  
  他哭得声嘶力竭,好像马上就要昏过去似的。身上的衣服早已为鲜血浸透,露出来到肌肤上,是翻卷的伤口。脸上,红与黑糅杂,一片狼藉。
  
  这个女婿平日里同女儿非常和睦,对岳父岳母也恭敬有加,又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浴血奋战,才得以死里逃生,所以,他说的话,没有人怀疑。两个老人哭得死去活来,还安慰这个女婿,叫他不要太过伤心。
  
  手起刀落之间,就解决了自己最大的麻烦,真是天助我也。他心里暗想。
  
  盗贼逃跑,屡抓不获。这件事,也便不再有人追究。后来,他果然娶了那朝中权贵的女儿,夫妻两个琴瑟和鸣,岳丈对这个上进的女婿很是满意,他的职位也随着扶摇直上。
  
  一切,都在他的原定计划之内,没出任何纰漏,甚至,比他的想象还要完美。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没有人知道,每个纹路里面,隐隐地藏着的都是得意。
  
  前妻,对他来说,好像是一个隔世的存在。他一直告诉自己,她同那婢女,都是强盗所杀,他拼了性命,才杀出一条血路出来。遗憾的是,爱妻与婢女不幸殒命。
  
  他这样告诉别人,也这样告诉自己。久而久之,似乎连自己都相信,那女人是叫强盗杀死的。而他,早晚要为她报仇。
  
  不管官做到多大,每年的清明和忌日,他都携着纸钱,到前妻的份上去祭奠。多年以来,从未间断过。人们都说,某某大人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给闺女选女婿,就应该选这样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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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几年以后,他受了朝廷的派遣,前往广陵。
  
  途中经过一个旅店。
  
  彼时天色已晚,再往前赶的话,只能露宿荒郊了,于是和随从们商议了一下,便在这里落了脚。
  
  店家招呼得很是周到,吃过晚饭之后,天边还残留着几点胭脂红,他信步走出旅店的大门,想到周围转一转。
  
  月亮已经升来了,晕黄而陈旧。仿佛嵌在画师的宣纸上,而不是挂在空中似的。
  
  傍晚的烟霭之中,有一个纤弱的身影若隐若现。
  
  那是一个瘦弱的女子,穿着缝了补丁的粗布衣服,守着一个竹篮,篮子里插满了花,她斜倚在竹篮后的大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叫卖着。
  
  隔着薄暮,那女子的面容看起来不是十分真切。可是,一瞥之下,奉使出行的人心里便猛地一沉。惨死在江边的侍女,同眼前的卖花女子重叠在一起。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他心里有些忐忑,站了一会儿,还是走了过去。越往前走,那女子的面容便越是清晰。他的一颗心,跳得也便越厉害。这个卖花女,同当年他家的那个婢女,简直是一模一样。
  
  朗朗乾坤之下,真是活见鬼了!
  
  卖花的女子发觉有人走进,抬起头来,热情地招呼道:
  
  “客官,要买花吗?”
  
  等她看清来者的相貌,不禁呆了一呆,突然撩起衣襟,跪了下去。抱着他的腿,边哭边道:
  
  “老爷,老爷,真的是你吗?可把你给盼来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男人的内心深处,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这竟然竟然真的是那个婢女!
  
  他定了定心神,走到那女子的身边,捉住她瘦骨伶仃的手腕,压低声音道:
  
  “你究竟是人是鬼?说!”
  
  婢女抬起袖子,擦了擦眼睛,回答道:
  
  “相公这是怎么了?我当然是人了!”
  
  见男子仍是满腹疑虑的样子,婢女又道:
  
  “多年以前同娘子一同归宁,在路上为强人所击,随身携带的财物都叫人给抢走了,人也被投入河中。”
  
  “我们主仆二人随波逐流,飘出去很远,上天垂怜,幸而不死。后来碰上了一条商船,把我们搭救起来。船靠岸的时候,我们便来到岸边。想回家,却没有盘缠,就在这个地方,靠卖花维持生计。”
  
  男子走上前去,扶起哀泣不已的婢女,一时之间,心内也是百感交集。他拍着婢女的后背,轻声安慰着她。等婢女终于平静下来,又问道:
  
  “娘子现在在哪里?”
  
  “就在这附近。”
  
  “能让我见见她吗?”
  
  “当然可以!”
  
  婢女敛了敛头发:
  
  “相公请随我来!”
  
  说完,便朝前走去。男人尾随在她的身后。
  
  ——真没想到,今生今世,竟然还能再见面。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吧。
  
  随从们也跟了上来。
  
  婢女三拐两拐,来到一个曲折幽秘的小巷,巷子里有不少人家,看起来都不是很富裕。走着走着,婢女指着小巷尽头一处低矮的草舍说:
  
  “这就是了!”
  
  说完,先走了进去。男人打量着面前的这座茅舍。房子很是简陋,上面覆盖着茅草,有几处似乎被风吹走,露出斑驳的屋顶。房门是用柳条编的,缝隙里塞着破布和败絮,大概冬天就是以此抵御风寒。
  
  看了一会儿,他得出一个结论,这是真正的寒舍,比当年他在乡下的时候,住得还要艰苦。
  
  这些年来,这两个女人,究竟是怎么捱的呢?天杀的歹人!
  
  过了一会儿,那扇蓬门被推开,妻子从里面走了出来。那女人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看清之后,猛然捂住了嘴……
  
  夫妻两个见面之后,抱头痛哭。妻子将这些年来的遭遇,一一向他讲述了一遍,男人听了,也不禁为之恻然。
  
  这一切都恍恍惚惚的,一时间,他简直无法分清,哪个是现实,哪个又是梦幻。也许,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生活在梦幻当中,而不自知吧。
  
  也许,那次归宁,他并没有一起去。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杀掉妻子和婢女。
  
  也许,这些年来的荣华富贵,娇妻美妾,不过是南柯一梦。
  
  也许,他还是军队里的那个小将,而妻子遭遇歹人之后,一直流离在外。今天,上天有眼,他们夫妻终于得以团聚。
  
  他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屋子里面已经准备好了酒食。婢女把他请到屋子里,让男人坐在上座。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一看就是妻子的手艺,连香味都那么熟悉。妻子坐在他对面,婢女站在旁边,随时等候吩咐。
  
  女人还像过去那么细心,伸出筷子为他夹菜,举起酒壶给他倒酒。他从来都没有发现,这个女人的侧影是那么美!
  
  夫妻二人隔着烛火遥遥相望,男人不禁想起了他们刚结婚时的日子……
  
  随从们也进了院子,狭窄的屋子搁不下那么多人,女人就叫女仆在院子里给他们摆上了一桌酒菜。
  
  酒是好酒,菜也是好菜,虽然已经吃过晚饭,这些人还是喝得酩酊大醉。
  
  傍晚的风很硬,很硬的风吹醒了他们。
  
  他们等了好久,也不见大人出来。
  
  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旅店就关门了。他们这一路奔波劳碌,都打算今晚睡个好觉。可是,大人不自己走出来,他们也不好冒冒失失地进去叫。呆了半天,有一个人忍不住了,朝同伴们使了个眼色,自己轻手轻脚地溜到房檐底下,把耳朵贴在窗户上,静静地呆了一会儿:里面是死一样的寂静,一点响动也没有。
  
  这样的屋子,里面就算有人咳嗽一声,街道上的人都能听见,怎么会没有声音呢?
  
  他转过头来,透过窗户上的缝隙,朝里面窥去。
  
  一盏小灯不住地摇曳,桌子上的菜还冒着热气,但是无论他从哪一个角度看,都看不到人。
  
  这个人回过头来,面无人色地朝他的同伴挥了挥手。几个人的酒劲全醒了,从地上一跃而起,撞开屋门,走进内室。
  
  还是一个人也没有。
  
  众人分散开来,找了半天,在靠墙角的位置,找到一具白骨。
  
  骨头上的筋肉已经不知去向,身上的衣服也被撕成一条一条的,早已毁裂无余。一地的鲜血,凄厉地流。恍然之间,令人以为自己进了屠宰场。
  
  从那些布条的质地和散落在地上的玉佩来看,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大人的衣物。那么,那具白骨……
  
  所有的人都变了脸色,双腿也开始抑制不住地发抖。
  
  那两个女子呢?那两个自称是大人妻子和他家婢女的女子,她们在什么地方?
  
  几个人带着满腹的疑问,强自压抑着呕吐的欲望,走出房门。商量了一下,敲开了邻居的房门,询问他们有关这房子的主人的事。
  
  邻居披着衫子,手中擎着一盏小灯,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咕哝着。
  
  “这是一个空房子,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了!哪里还知道它的主人!”
  
  《出稽神录》鄂州小将

  鄂州小将某者,本田家子,既仕,欲结豪族,而谋其故妻。因相与归宁,杀之于路,弃尸江侧,并杀其同行婢。已而奔告其家,号哭云:“为盗所杀。”人不之疑也。后数年,奉使至广陵,舍于逆旅。见一妇人卖花,酷类其所杀婢。既近,乃真是婢,见己亦再拜。因问为人耶鬼耶,答云:“人也。往者为贼所击,幸而不死,既苏,得贾人船,寓载东下。今在此,与娘子卖花给食而已。”复问娘子何在,曰:“在近,可见之乎?”曰:“可。”即随之而去。一小曲中,指一贫舍曰:“此是也。”婢先入,顷之,其妻乃出,相见悲涕,各述艰苦。某亦忱然,莫之测也。俄而设食具酒,复延入内室,置饮食于从者,皆醉,日暮不出。从者稍前觇之,寂若无人,因直入室中,但见白骨一具,衣服毁裂,流血满地。问其邻云:“此空宅久无居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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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5、治画
  
  唐德宗贞元末年,开州有一位军将,名叫冉从长。此人向来轻财好士,三教九流,没有他不结交的。许多儒家弟子和道家先生慕名而来,赶到门上去投靠他。
  
  冉从长财大气粗,来者不拒,天长日久,门下聚集的宾客越来越多。这些人倒也并不完都是吃闲饭的,很多都怀有一技之长。
  
  比如说,冉家有一位叫宁采的画师,深得丹青之妙,他笔下的亭台楼阁,山川人物,都清新脱俗,惟妙惟肖。令人看了之后,简直有身临其境之感。
  
  一次, 宁采关在屋子里,苦熬数日,挥笔作画,出关之后,呈给众人一幅《竹林会》。
  
  这是一轴长卷,正如它的题目所揭示的那样,画的正是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等7人。
  
  画上的人物神态各异,有的偃仰啸歌,有的挥尘谈玄,有的凝神肃立,有的醉酒高卧……人物同背景浑然一体,仔细看去,整个画面仿佛有一种无形的气韵在流动。
  
  在座的客人看了以后,都赞不绝口。甚至有人说,宁采的画技直追吴道子与顾恺之,若假以时日,画圣的名头定可轻而易举地收入囊中。众人连声附和,纷纷敬酒,宴席也掀起了一个高潮。
  
  坐客当中有两个秀才,一个叫郭萱,另一个叫柳城。这两个人大概是生辰八字相撞,见面就吵,不遗余力地互相贬损,谁也不服谁。
  
  柳城见众人对宁采的画作赞赏有加,在座位上扭了一下身子,斜睨了一眼挂在墙壁上的那幅画,然后转过身来,对主人说:
  
  “小生不才,对丹青之法倒也略知一二。诸公对宁先生的画作极为推崇,今天这样的场合,我本不该说什么扫兴的话。可是,有一句话横在胸口,不吐不快,还望大人见谅!”
  
  主人是个极为豁达的人,挥手道:“先生请讲。”
  
  柳城道:“此画巧于体势,然则失于意趣。小生恰巧习得薄技,不施任何颜料,便可弥补这幅画中的瑕疵,令其更加精彩殊胜,不知冉公意下如何?”
  
  不用颜料,就能为此画增光添彩,当然是妙事一件。冉从长听了,十分诧异,道:
  
  “冉某眼拙,结交这么久,竟不知秀才身怀如此妙技。可是,恕我直言,不施五色便能作画,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其他人也怀着这个疑问,都凝神听着,想看看柳城究竟怎么回答。
  柳城看着众人惊疑的眼神,不慌不忙地道:“我要进入这幅画中,对其进行整治!”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座的人听了,酒也顾不上喝了,菜也顾不得吃了,彼此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声音嘈嘈切切,谁也听不清他们究竟说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几乎没有人相信柳城的话:不过是个混吃混喝的家伙,竟然口出狂言,待会儿演砸了有你好看的。
  
  柳城的死对头郭萱更是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他的鄙夷,拍手笑道:
  
  “柳先生啊柳先生,你拿我们当三岁小孩不成,别人说什么都信!哈哈!大伙儿众目睽睽,阁下趁早好好想想一会儿该怎么收场吧!”
  
  柳城似笑非笑地看了郭萱一眼,道:
  
  “那咱们就赌上一赌,如何?”
  
  “好!”在下正有此意。
  
  “怎么个赌法呢?”
  
  “我输了,白给你五千钱,你输了……”
  
  “也是一样!”柳城接口道。
  
  “好,一言为定!有冉公和在座的各位作证,谅你也赖不掉!”
  
  冉从长阅人无数,但这样的事还从未听说,当下表示,愿意给双方做保。
  
  柳城又看了郭萱一眼,缓缓放下手中的酒杯,起身离座,就在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下一步究竟要怎么做时,忽然腾身而起,朝墙壁上的画卷直扑过去……
  
  众人一片惊呼,心想这鲁莽的年轻人非得撞个头破血流不可!谁也没有想到,在接触画卷的一刹那,柳城竟然凭空消失了,仿佛,他的血肉之躯已经同墙壁上的画卷融为一体。
  
  在座的宾客相顾骇然,屋子里刚才还一片喧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宁静。
  
  半晌,有几个人从座位上站起来,走道墙壁跟前,伸出手来,四处摸索,摸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
  
  这时候,有人灵机一动,开始四处敲打,想看看墙上有没有什么机关。
  
  墙壁上十分光滑,不像暗藏机关的样子。主人冉从长也表示,这就是一面货真价实的墙,谁也不要怀疑。
  
  墙是真的,那么,柳生现在究竟在何处呢?难道真如他自己所说,已经身在画中了么?
  
  过了好长时间,有一个声音忽然响起:
  
  “郭先生,现在你该相信了吧!”
  
  众人一听,这不正是柳生的声音吗!而且,令人倍感惊奇的是,那声音断断续续,极为渺远,真的宛若从画中传出的一般。
  
  郭萱一听,刷的变了脸色。众人也大加嗟叹,开始交头接耳。
  
  又过了有一顿饭的功夫,只见柳城忽然从画上坠落下来,气喘吁吁地指着阮籍的画像说:
  
  “我的能为也就仅止于此了!”
  
  众人朝他所指的方向看去,不由得大吃一惊:不知不觉中,阮籍的图像果然变了个样儿。方才还闭唇凝思的他,竟然已经张开了嘴,看情形,仿佛正在对着连绵起伏的松涛长声吟啸,就连表情也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透出一种无形的峭拔之气。
  
  其他六人,虽然没有什么变化,然其坐卧起行,却仿佛同阮籍隐然相和……
  
  这一改,果然妙趣横生,整幅画宛若师法造化,浑然天成。
  
  一时间,众人只觉得山风席卷,白云独俯,天地寂寥,而孤鸿飘渺。胸中郁积的块垒,仿佛借着阮籍这一啸,也随之透体而出,说不出的酣畅淋漓……
  
  众人惊叹不已。
  
  郭萱更是目瞪口呆:那个见面就同自己打嘴仗的家伙,竟然有这样的本事!
  
  原作者宁采对着这幅画研究了半天之后,也不得不承认,此画已经不是他笔下的《竹林会》。无论布局、意态还是气韵,都更胜一筹。
  
  冉从长认为柳城定是得道之人,举起酒来,向他致敬。
  
  郭萱额上冷汗涔涔,也端起酒杯,向柳生致歉:
  
  “郭某有眼无珠,还望柳先生见谅……”
  
  柳生却潇洒地挥了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只说从前都是意气之争,叫他不必介怀。
  
  宴席散后,柳生在冉家留连数日,就辞别主人,去了别处。
  
  从此之后,真的如孤鸿一般,寂然无踪。
  
  据说,有个叫宋存寿的处士,住在冉公家里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柳生去了哪里呢?
  
  是修习道术,寻亲访友,歌舞助兴,对酒吟咏?
  
  还是隐身于古人的画卷当中,做江山万里行?
  
  没有人知道。
  
  (出《酉阳杂俎》)
  

  贞元末,开州军将冉从长轻财好士,儒生道者多依之。有画人宁采,图为竹林会,甚工。坐客郭萱、柳城二秀才。每以气相轧,柳忽眄图,谓主人曰:“此画巧于体势,失于意趣,今欲为公设薄伎,不施五色,令其精彩殊胜,如何。”冉惊曰:“素不知秀才此艺。然不假五色,其理安在?”柳叹曰。我当出入画中治之。”萱抵掌曰:“君欲绐三尺童子乎?”柳因要其赌,郭请以五千抵负,冉亦为保。柳乃腾身赴图而灭,坐客大骇。图表于壁,众摸索不获。久之,柳忽语曰:“郭子信未?”声若出画中也。食顷,瞥自图上坠下,指阮籍像曰:“工夫祗及此。”众视之,。觉阮籍图像独异,唇若方啸,宁采睹之,不复认。冉意其得道,与郭俱谢之。数日竟他去。宋存寿处士在冉家时,目击其事。(出《酉阳杂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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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6、林间好汉
    
  唐代叶县有个人叫梁仲朋,家在汝州(在今河南省中西部)西郭的街南。
  
  他在城外有一座小小的庄园,隐藏在青山绿水之间,景色宜人,还种了很多时鲜的瓜果、蔬菜和庄稼。梁仲朋经常早晨出发到庄园里去转上一圈,查看查看庄稼的长势,检查检查雇工们有没有偷懒,傍晚的时候,便骑马归来,很少在那里过夜。
  
  代宗大历初年,八月十五日,梁仲朋在郊外的庄子呆了一天之后,吃过晚饭,仍象往常一样告别了众人,趁着天色尚明,开始往家里赶。
  
  这是中秋的夜晚,天地澄明,空气中没有一丝烟雾和尘埃,呼吸的时候,肺腑一片清凉,好似在水中浸过一般。月亮从树梢上升起来,是又大又圆的一轮,洒落了一地的银光,仿佛能够附身掬起。
  
  今晚的月色,应该是一年里最美的时候吧!梁仲朋叹道。
  
  他骑在马背上欣赏月色,不知不觉,就走出了有十五、六里。途经一片白杨林,秋风乍起,落叶萧萧,马蹄踩着满地的黄叶,发出一路窸窣的响声。
  
  树林里面,是城里一个大户人家的坟地,多年以来,埋在那里的人少说也有几百口,白天走进去,只见坟头连着坟头,墓碑接着墓碑,累累的黄土下面,躺着一个家族的人。
  
  这是通往庄园的必经之路,梁仲朋早已习惯了这里的肃穆与萧杀,即便是夜里路过,也并不觉得害怕。
  
  二更天的时候,他已经感到了一丝倦意,正想着摧动马匹,快些往前走,也好早点回家歇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就在他挥动马鞭的同时,忽然听到林子传来一阵树叶摩擦的声音。毕竟是荒郊野外,就算胆子很大,心中也不免浮起一丝寒意。
  
  他刚要回头,只见从密林深处飞出来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忽扇着翅膀,朝他这个方向而来。起初,梁仲鹏还以为是被马蹄声惊起的飞鸟,也不是很在意。没想到,这鸟竟不怕人,也没改变飞行的路径,竟然一直扑到他的怀里,站稳之后,堂而皇之地坐在鞍桥上面。
  
  满月的清辉之下,眼前的这个东西在梁仲朋的眼里一览无余。它看上去有能装五斗米的箩筐那么大,遍体黑毛,身上还有腥膻之气,如野兽一般,脑袋却长得象人,眼珠鼓起,黑漆漆的,滴溜溜地眨着,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梁仲鹏。
  
  深更半夜碰上这么个东西,又是野外无人之处,梁仲鹏的双腿忍不住颤抖起来。那东西似乎深谙面前这个人的心理,忽然口出人言:
  
  “老弟不要害怕,我不是来害你的!”
  
  怪物不可怕,就怕怪物会说话,它不说话还不要紧,这一张嘴,梁仲鹏更加的六神无主了:天啊!这究竟是什么妖怪啊!
  
  此时此刻,他非常后悔,为什么不在庄园里住上一晚,非得黑灯瞎火地往家里赶呢?
  
  后悔也来不及了,那个怪物坐在马鞍上,嘴里絮絮叨叨地说着话。梁仲朋汗毛倒竖,脊背发凉,小心翼翼地应对着。他估摸着自己不会是这怪物的对手,也没敢轻举妄动。就这么牵着马,战战兢兢地往前走,不算很长的一段,好像走了一百年那么久。
  
  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来到汝州城门外,远远的,看到星星点点的灯光。那怪物停止了聒噪,嗖的一声,从马鞍上跃起,拍拍翅膀朝东南方向飞去了。
  
  梁仲鹏总算是松了口气,从怀里掏出手巾来,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他朝那怪物飞去的方向看了一眼,黑夜无边无际地延伸开来,已经看不到那怪物的身影。
  
  回到家的时候,家人早已熄灯睡下了,他蹑手蹑脚地钻进自己的屋子,也没顾得上洗漱,胡乱脱掉衣服,爬进被窝,辗转反侧了很长时间,终于睡着了。夜里做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梦,第二天早上,眼睛还是通红的,根本就没有休息好。
  
  回家之后,他好长时间都没再到庄子上去。当然,怕家里人跟着担心,那天夜里在路上的遭遇,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开始的时候,行走坐卧之间总是感觉身后有人跟着。回过头去,又发现什么也没有。他知道这是那天晚上留下的后遗症。
  
  不过,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过了些日子之后,那件事在他心里产生的影响逐渐消褪,他终于可以象以前一样同家里人说说笑笑了。
  
  有一天晚上,夜静更深,明月朗照,天色也非常好,梁仲朋忽然来了兴致,叫齐家里的弟弟妹妹,吩咐仆人在院子里架起桌子,摆上瓜果酒食,对月饮酒、赋诗、长啸。一家子人聚在一起,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那样的月色,令他情不自禁地想起八月十五的那个夜晚,那天晚上的遭遇已经过去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拿出来当作佐餐的奇闻说上一说了。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叫大家都安静安静,他要给大伙讲一讲自己的奇遇。院子里的人一听,都不再说话了,等着梁仲朋爆料。他清了清嗓子,说:
  
  “你们知道吗,八月十五那天晚上,我从咱们家在郊外的田庄回来的时候,碰见了一个怪物!”
  
  “怪物?”
  
  “是啊!”
  
  仲朋正要向大家仔细描绘他那晚的遭遇,一个黑影忽然从屋脊上飞下来,落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开口道:
  
  “老弟说我什么事啊!”
  
  仲朋定睛一看,差点吓昏过去。眼前站着的,可不正是那天晚上回家途中在杨树林里遇见的怪物!
  
  家里人眼见妖怪从天而降,一个个吓得大呼小叫,四散奔逃,转眼之间,院子里就只剩下那怪物和梁仲朋两个了。
  
  怪物却安之若素,坐在仲朋对面,朝他眨眨眼睛,热络地说:
  
  “又见着老弟了,不如你做东儿,好好请我喝上几杯!”
  
  说着便拿起桌子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这东西个子不高,酒量不小,咕咚咕咚,一会儿功夫酒壶就见底了。喝光之后,敲着杯子还要。
  
  梁仲朋知道,现在他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这样一来,心神反而安定下来,不再象刚开始那样慌张了。
  
  趁那怪物仰头喝酒的时候,他仔细观察了一下。怪物脖子底下长着一个瘤,有生瓜那么大,不过,看上去它似乎并不觉得累赘。鼻子大如鵝卵,上面黑毛交错。这东西会飞,身后却没有翅膀,看了半天,梁仲朋才弄明白,这个怪物是用耳朵飞的。
  
  ——双耳既是听觉器官,又是飞翔的翅膀!
  
  接连喝了几斗酒之后,怪物终于体力不支,醉倒在桌子上,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真是绝佳的机会!
  
  见此情景,仲朋悄悄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走进屋子,翻箱倒柜地找出一把阔口刀,刀上有隐隐的锈迹,他担心这把刀不够锋利,潜进厨房,找到一块磨刀石,在上面磨狠狠地磨,过了一阵,这已经锈蚀的大刀终于露出了明晃晃的锋刃。
  
  他把刀背在身后,一步一步朝那怪物走去。妖怪仍未苏醒,趴在桌子上,发出均匀的鼻息。冷月的清辉下,他举起刀来,猛地朝那怪物的脖子刺去,鲜血四溅,它脖子上的那个瘤迅速瘪了下去。怪物吃了痛,嗷的一声跳起来,抹掉脸上的血,对梁仲朋嚷道:
  
  “如此对待大哥,老弟可别后悔!”
  
  说着,双耳扇动,卷起一阵劲厉的风,院子里面飞沙走石,怪物挥动耳朵,飞到屋脊上,转眼消失在暮色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院子里是一地的鲜血。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可能有人会问。
  
  结局不是很好,据说,梁仲朋家的三十口人,在三年之内,全都死光。
  
  也许这个妖怪并无恶意,它只是很孤单,有点冷,需要一个朋友,一壶酒,暖一暖肠胃,再对着皓月,絮絮说上两句。
  
  有人听的话,当然好,没有人听,也可以慰藉寂寥。
  
  以此来排遣这无涯之生,无边的寂寞。
  
  它长久在人世的外围徘徊,抽空也学会了人与人之间互相称兄道弟,以为这样,就能拉近彼此的距离,林间的偶遇,会发展成一段惺惺相惜的友谊。殊不知,人世间的兄弟,无论结拜,还是骨血,是最容易反目的。更何况,它这个兄弟还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那么,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也就很难说了。
  
  妖怪还是同妖怪做朋友吧,为什么要找人,这是一个最容易把异类想象成危险品的物种。
  
  事态的发展果然超出了它的预期,最后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唉,怨谁呢?真是纠结。
  
  (出《乾鐉子》)

  叶县人梁仲朋,家在汝州西郭之街南。渠西有小庄,常朝往夕归。大历初,八月十五日,天地无氛埃。去十五六里,有豪族大墓林,皆植白杨。是时,秋景落木,仲朋跨马及此。二更,闻林间槭槭之声,忽有一物,自林飞出。仲朋初谓是惊栖鸟,俄便入仲朋怀,鞍桥上坐。月照若五斗栲栳大,毛黑色,头便似人,眼肤如珠。便呼仲朋为弟,谓仲朋曰: “弟莫(“莫”字原阙,据明抄本补。)惧。”颇有膻羯之气,言语一如人。直至汝州郭门外,见人家未寐,有灯火光。其怪歘飞东南去,不知所在。如此仲朋至家多日,不敢向家中说。忽一夜,更深月上,又好天色,仲朋遂召弟妹,于庭命酌,或啸或吟,因语前夕之事。其怪忽从屋脊上飞下来,谓仲朋曰:“弟说老兄何事也?”于是小大走散,独留仲朋。云: “为兄作主人。”索酒不已,仲朋细视之,颈下有瘿子,如生瓜大,飞翅是双耳,又是翅,鼻乌毛斗轄,大如鹅卵。饮数斗酒,醉于杯筵上,如睡着。仲朋潜起,砺阔刃,当其项而刺之,血流迸洒。便起云:“大哥大哥,弟莫悔。”却映屋脊,不复见,庭中血满。三年内,仲朋一家三十口荡尽。(出《乾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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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7、游侠飞飞
  
  唐德宗建中初年,士人韦生意欲搬到汝州居住,在路上偶遇一僧,漫漫长途,很是无聊,便与那僧人并辔而行。韦生才高八斗,僧人亦妙语如珠,二人相谈甚欢,时间就在他们言笑间不知不觉地滑过去了。眼见一轮红日渐渐沉落,暮色慢慢围拢过来,而远处的山峦愈发显得雄肃沧沉。僧人指着面前的岔路说:
  
  “离此地数里,便是贫僧栖身的寺院,郎君若不嫌弃,便可在彼处勾留一晚,明日天亮以后再上路。”
  
  一路行来,韦生同那老僧谈得甚为投契,而且照大唐的风习,出门在外,夜晚投止于寺院也是常事,因此心中并未设防,而是很高兴地接受了僧人的邀请。
  
  此行既是搬家,自有妻女随行在侧,还有一些家什和财物,装在马车上。韦生让她们跟随老僧的随从先走一步,自己则同老僧远远地缀在后面,边走边聊。随从们启程之前,老僧特意嘱咐他们,回到寺院以后,马上搬出器皿和帷帐,烹制饮食,以招待韦生一行。随从们答应一声,便打马扬鞭,向前奔去。
  
  又走了十来里路,妻女的身影早已望不到,还是没有到达老僧所说的寺院,韦生心内焦急,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不管怎样,都不应该同妻小分开,于是便询问老僧,还有多远才抵达贵寺。老僧捻须而笑,抬手指了指,说:郎君莫急,这就是了!
  
  韦生随着老僧的指点望去,只见荒谷当中闪出一带丛林,林木深黯,有乳白色的烟雾自林间袅袅升起,粘滞在树梢,令人无端感觉郁怀苍冷。
  
  韦生悬着的心略略松了一松,摧动跨下的白马,朝那团烟雾驶去,谁承想,走到近前,除了一堆已经冷去的灰烬以外,什么也没有。韦生的心,仿佛独立于危崖之侧,不可抑制地沉落,而那老僧却面不改色,兀自谈笑风生。韦生无奈,只得跟随他继续往前走。直到夕阳隐没,夜色昏沉,还是没有见到老僧所说的寺院的影子。
  
   韦生抬起头来,仰望苍穹。月亮已经不知道遁迹于何处,只能看到几点微渺的疏星。他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气流滑入胸臆,似乎连燥郁的心事也得到了化解。他知道,这次恐怕是着了老僧的道了!
  
  然则,若是这贼僧以为他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腐儒,可就大大地错了!生逢乱世,就连象他这样出身于清华之家的子弟,也不能再如先祖那般鄙薄武事,他少时习得一技,多年以来,已穷尽其妙,若遇歹人,足可防身。
  
  趁那老僧不注意,他的手悄悄向下滑去,取出靴子里藏有的弹弓,手心捏着十余枚铜丸。铜丸在手,烦乱的心也宁定了不少,他冷然道:
  
  “弟子此行,本已与家人约定到达汝州的日期,邂逅相遇,沉迷于上人清论,故而接受了您的邀请。现在已经走出了二十多里,却还未到,不知阁下还有什么说辞?”
  
  “郎君莫急,且听老衲之言,往前走便是!”
  
  说罢,自顾自地往前行去。听他那笃定的语气,韦生知道老僧已将自己视为囊中之物,这一去定然凶多吉少,只是可惜了妻女,要同自己一起遭殃。想到这里,他将弹丸置于弦上,缓缓拉开,疾弹而去。这一弹去势凶猛,蕴力极大,却一丝声响也无,暗夜中只见金芒一闪,正中僧人后脑。
  
  一弹命中,韦生并未懈怠,他又连发四丸,五颗铜丸,皆嵌入僧人的头部。寻常人等经此一击,早就翻身落马,脑浆迸裂,一命呜呼了。那老僧却恍若未觉,立于马上,摸了摸被韦生弹中之处,悠悠道:
  
  “郎君不要恶作剧啊!”
  
  韦生闻听此言,仿佛一瓢冰水兜头浇落,从头至踵,透心的凉。这老僧的内力,深不可测,他心头惊惧,知道事已不可为,索性不再出击,跟着那老僧往前走: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走了很久,终于来到一个极隐秘的所在,那是一处深藏于林莽之间的庄院。有数十人手持火把,从庄园里面出来迎接。老僧坐在马上,顾盼之间,颇有些头领的气势。
  
  下马之后,他将韦生延入一间极为阔大的厅堂,笑道:
  
  “郎君勿忧!”
  
  说罢,转过头去,询问手下:
  
  “夫人的住处安排得怎么样了!”
  
  手下人应声而出。老僧又对韦生道:
  
  “郎君且在此好生歇息,所谓宾至如归,你什么也不要担心,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便是。”
  
  韦生身在虎穴,惦念家人,请求老僧让他见妻女一面,僧人倒是爽快,让手下带他过去。一个玄衣的仆人领着韦生,往门外走去。外面一片漆黑,星光惨淡,除了仆人手中的灯笼以外,便再也见不到别的光线。韦生只觉这庄院如同趴伏在荒野中一匹怪兽,张着血盆大口,虎视眈眈,正等待择人而噬。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穿越了几间房子以后,终于来到妻女所居之处,出乎韦生预料的是,那里陈设精洁,食物也非常丰盛。女儿伏在妻子的怀中,已然进入了梦乡。长长的睫毛压在眼睑上,精致的小脸是那么美好。孩子并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这样也好!韦生握住妻子的手,二人默默无言,相顾涕泣。有仆人在身边,他们什么话也不能说。韦生叮嘱妻子照顾好女儿,坐了一会儿,便去见老僧了。
  
  老僧见韦生从外面进来,上前两步,握住韦生的手,道:
  
  “贫僧本是大盗,一路上的确未怀好意,没承想郎君妙技精绝天下,今日若非老衲,旁人定然无法逃出生天。所谓不打不相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后还请不要疑虑。适才老衲所中之弹,尽皆在此,现在就物归原主。”
  
  于是伸手一摸后脑,叮当几声,五枚铜丸落在手中。原来弹丸一直嵌在老僧头上,这一路颠簸,竟未曾震落,老僧这份功力,实在令韦生叹为观止。
  
  过了一会儿,老僧吩咐一声,下人们鱼贯而入,开始陈设酒宴。偌大的一个黑漆盘子端了上来,上面横卧着一只蒸熟的小牛。那牛犊的脏腑中不知道放置了什么佐料,韦生只觉得香气扑鼻,食指大动。牛身上插着十来把明晃晃的刀子,烛光一照,锋刃森然,迫人眼目。果然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架势。蒸犊周围,环列着一圈薄饼,韦生忖度那薄饼大概是用来裹肉的,这种吃法,到很别致。
  
  老僧向韦生拱手,然后入座。对韦生道:
  
  “贫僧有义弟数人,想让他们见识见识您的风采!”
  
  话音刚落,便有五六个彪形大汉从外面走了进来,列于阶下。这些人身着朱衣,腰束大带,鬓发翕张,虎虎生威。僧人吩咐道:
  
  “快过来参拜,在路上遇见郎君的若是你们,早就粉身碎骨了,岂还有命在!哈哈哈哈!”
  
  几个人唯唯称是,相继入席。席间推杯换盏,纵酒歌呼,果然有几分豪情胜慨。食必,老僧摒退众人,目光忽转清冷,眼睛往四下里一扫,见身边再无旁人,面容一整,对韦生道:
  
  “贫僧久为此业,现在年事已高,打算金盆洗手,痛改前非。不幸膝下一子,技艺胜过老僧,如此退出江湖,恐怕他不会答应,就请先生为贫僧除去这个孽障罢!”
  
  老僧的声音里,无端增加了几分萧杀之气。韦生听后,心下凛然,单是老僧自己已经不是对手,现在又冒出个武艺胜过老僧的儿子,这该如何是好。他暗自盘算,这强盗头子的请求,自己断然没有拒绝的余地,倘能侥幸杀了他口中的逆子,而老僧又说话算话,那么自己同家人便可获自由。若是不能,一死而已。自己早已是人家砧板上的肉,先走一步,也不必再看着家人受苦。
  
  想到这里,他毅然决然地点了点头。
  
  老僧大喜,高声道:
  
  “飞飞,快点出来,拜见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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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面容清秀,轮廓瘦削的少年从后面走出来,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身着碧罗衫子,袖子极长,挽至手腕,露出修长的手指。他肤色如脂,在灯火的映照下,微微泛着润泽的光。进来之后,一声未出,襟袖低垂,神情静切,而双目生辉,仿佛独自立于大荒之中,听山风席卷,层林翻涌。
  
  僧人道:
  
  “你到后堂去侍奉郎君罢!”
  
  飞飞看了韦生一眼,退了出去。
  
   老僧交给韦生一柄剑,手里捏着的五枚弹丸也还给他。嘱咐道:
  
  “请郎君务必尽全力以格杀此子,以免他日贫僧为其所累!”
  
  老僧眼中寒芒乍现,韦生心中一凛,接过长剑和弹丸,跟随老僧向后面走去。僧人将韦生引入堂中,回身退出,从外面将房门反锁。
  
  嗒的一声轻响,这间屋子便与外界隔绝。
  
  韦生略一环顾,只见堂中四角都点了灯,照得室内极是明亮。
  
  飞飞手持短鞭,倚在墙角,神情仍是极静,却透出淡淡的怆然,他斜睨着韦生,那种桀骜之色竟尔生威,令韦生心头浮起些许的不安,。
  
  事情早晚都要解决!想到这里,韦生引满弹弓,手指轻弹,弹丸划破空气,直向飞飞射去。发弹之前,力道与角度都已反复计量,韦生料想此弹必中,没想到那少年眼中陡然亮起光华,双目如电,右手轻轻一抖,仿佛有一条青蛇自他手中吐信而出,叮的一声,弹丸便被他击落在地。
  
  韦生正自吃惊,不知道什么时候,少年已经腾身而起,落于梁上,施展身形,于梁柱间脚步轻滑,腾挪闪躲,轻似柳絮,捷若猿猴。韦生射出去的弹丸全部落空,他手中空空如也,知道弹丸根本奈何飞飞不得。第一轮的攻势已然失败,他心下隐隐有些着急,手腕一抖,由袖中掣出那柄长剑。
  
  没有人知道,韦生不但弹射了得,用剑更胜一筹。韦氏剑法,一剑光寒,名动京华。他运功于腕,挺身刺出,灯火照耀之下,那一剑犹如闪电铄空,静灿生华,本以为虚空中会刺出殷红血花,一错目的功夫,飞飞已经堪堪避过。韦生甚至没能看清,他究竟是如何躲过这一剑。——这必杀之剑!
    
   他的额头上微微沁出了些许汗珠。脚步轻错,招式更加凌厉了,剑光如影随形,带着一意孤行的决绝,不死不休地纠缠,每一剑,都直奔飞飞的要害处刺去。那少年只是躲避,并不还击。
  
  韦生的宝剑,舞出一片青光,笼罩在飞飞身上,他只是做了一个滑翔的姿势,倏忽闪躲,便从剑芒中脱身而出。剑风鞭影令烛火晃动,韦生只觉眼前一片昏茫。
  
  那少年的碧色衣衫距韦生的剑尖还不到一尺,剑身沉厚,韦生忽然竖起宝剑,接连劈砍,飞飞的鞭子一寸一寸断落,可是,不管韦生如何倾尽全力,就是无法伤其分毫。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门外几声轻响,老僧打开房门,推门而入,飞飞一个闪身,躲进暗影当中。
  
  “郎君可为老僧除去逆子?”老僧问道。
  
  韦生摇了摇头,把刚才的事一五一十地对老僧说了。老僧怅然良久,回头对飞飞隐身的那个角落道:
  
  “郎君已经证实你为盗匪,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吧!”
  
  
  飞飞从暗影移步而出,脸上带着些许迷惘伤心神色,神态是难以支撑的虚弱,仿佛经历了方才的一场恶战,他已遍体鳞伤。
  
  那青稚的脸上竟而浮现出如许神情,如同一个倔强的孩子在外面受了委屈,却又找不到一个温暖的怀抱可供投奔,不知道怎么的,韦生心里一沉,竟然觉得大大不忍。
  
  这一夜韦生就同老僧同榻而卧,抵足而眠,二人了无睡意,竟夜谈论剑术和射术,一直到雄鸡报晓,天光大亮,僧人才把韦生一家送至路口,赠绢百匹,垂泪而别。
  
  这篇文章,为《太平广记》收入“豪侠”类,题名“僧侠”,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也曾收录,从题目即可看出,主人公是老僧,我却觉得文中对老僧的儿子——飞飞的描述更为灵妙生动,所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擅自将题目改为“游侠飞飞”。
  
  金庸先生有一本书,叫《三十三剑客图》,是为清朝咸丰年间的版画大师任渭长画的版画集《卅三剑客图》配的小说集,其中有一篇题为“汝州僧”,就是根据“僧侠”这篇译写而成。
  
  与本文不同,金大侠的改写基本上是原汁原味,保持着原文古朴稚拙的风貌。不过,原文中有这样一句,我同金大侠的理解有所不同:
  
  韦生同飞飞比试之后,僧人见飞飞毫发无损,道:“郎君证成汝为贼也,知复如何?”
  
  金大侠的解释是:“你决意要做大盗,连郎君也奈何你不得。唉,将来不知如何了局?”
  
  因此,他在篇末有如下点评:大盗老僧想洗手不干,却奈何不了自己儿子,想假手旁人杀了他 ,亦难如愿。
  
  而我解作:“郎君已经证实你为盗匪,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吧!”
  
  为什么这样理解呢?
  
  细味全文,我总觉得一个发誓要金盆洗手的人不会在路上遇见韦生一家便见财起意,并且意图加害。加害不成,是因为见过韦生身手之后,有惺惺相惜之感,才放弃了当初的打算。
  
  倘若老僧执意退出江湖,而飞飞不肯,假手韦生亦无济于事,因为他在路上已经先领教了韦生的身手,结果大家都知道,僧人自己要比韦生技高一筹。
  
  倘若老僧所言非虚,飞飞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么他自己办不到的事,韦生亦绝难办到。
  
  所以,他将韦生同飞飞关入密室,倒未必真的想要飞飞的命,而是另有所图。
  
  换句话说,那个想要洗手不干的人不是老僧,而是飞飞!
  
  作为一个纤细敏感,血仍未冷的少年,他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不择手段,身不由己地强取人命,只是为了夺人钱财。
  
  那双秀逸的双手浸透了血与火的痕迹,纵使再清冽的泉水,也无法洗净那血腥的气息。
  
  有一天,他忽然感到莫名的疲惫,疲惫到无以复加。拈起一根稻草,便能够将他压垮。
  
  要是不长大该有多好,白云悠悠,碧草连天,人生永远只如春日的阳光,清朗明和。
  
  若六亲冷漠,骨肉情疏,纵负绝顶武功,又能如何?
  
  他还年轻,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可是,做父亲的却并不这样想,他骨子里奔涌的是悍然的血液,他要让儿子接自己的班。
  
  不接不行。
  
  他叫韦生同飞飞比武,就是为了拉儿子下水:韦生是个人证。象韦生这样出身世家的人物都证明你是盗贼了,你就老老实实地做一个江洋大盗吧,外面的世界虽大,却没有你的容身之处!
  
  不知道韦生走后,飞飞又当如何。
  
  他会如老僧所愿,成为新一代江湖大佬吗?
  
  还是在某一个于史无载的夜晚,毅然推开房门,几个漂亮的起落,逃出庄园,融入黑夜。
  
  如同他的名字一样,一生一世,自由的飞翔。
  
  ——永远,朝着光的方向。
  
  出《唐语林》

  唐建中初,士人韦生移家汝州,中路逢一僧,因与连镳,言论颇洽。日将夕,僧指路歧曰:“此数里是贫道兰若,郎君能垂顾乎?”士人许之,因令家口先行。僧即处分从者,供帐具食。行十余里,不至。韦生问之,即指一处林烟曰:“此是矣。”及至,又前进。日已昏夜,韦生疑之,素善弹,乃密于靴中取张卸弹,怀铜丸十余,方责僧曰:“弟子有程期,适偶贪上人清论,勉副相邀,今已行二十里,不至何也?”僧但言用行。是僧前行百余步,
  韦生知其盗也,乃弹之。僧正中其脑。僧初若不觉。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韦生知无可奈何,亦不复弹。良久,至一庄墅,数十人列火炬出迎。僧延韦
  生坐一厅中,笑云:“郎君勿忧。”因问左右:夫人下处如法无?复曰:“郎君且自慰安
  之,即就此也。”韦生见妻女别在一处,供帐甚盛,相顾涕泣。即就僧,僧前执韦生手曰:
  “贫道盗也,本无好意。不知郎君艺若此,非贫道亦不支也。今日固无他,幸不疑耳。适来贫道所中郎君弹悉在。”乃举手搦脑后,五丸坠焉。有顷布筵,具蒸犊,犊上劄刀子十余,以韭饼环之。揖韦生就座,复曰:‘贫道有义弟数人,欲令谒见。”言已,朱衣巨带者五六辈,列于阶下。僧呼曰:“拜郎君!汝等向遇郎君,即成齑粉矣。”食毕,僧曰:“贫道久为此业,今向迟暮,欲改前非。不幸有一子技过老僧,欲请郎君为老僧断之。乃呼飞飞出参
  郎君。飞年才十六七,碧衣长袖,皮肉如腊(明抄本“腊”作“脂”)。僧曰:“向后堂侍郎君。”僧乃授韦一剑及五丸,且曰:“乞郎君尽艺杀之,无为老僧累也。”引韦入一堂中,乃反锁之。堂中四隅,明灯而已。飞飞当堂执一短鞭,韦引弹,意必中。丸已敲落,不觉跃在梁上,循壁虚蹑,捷若猱玃。弹丸尽,不复中。韦乃运剑逐之,飞飞倏忽逗闪,去韦身不尺。韦断其鞭数节,竟不能伤。僧久乃开门,问韦:“与老僧除得害乎?”韦具言之。僧怅然,顾飞飞曰:“郎君证成汝为贼也,知复如何。”僧终夕与韦论剑及弧矢之事。天将晓,僧送韦路口,赠绢百匹,垂泣而别。(出《唐语林》,明抄本作出《酉阳杂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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