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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世界没有我们看见的那么简单》-搜救队的奇闻怪事(全文完结)--作者:ywx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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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5: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演“与狼同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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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8: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就在这时,我们身后的山谷中,突然有人喊道,“底下人的过来——”
  我们都万分惊讶,几乎连下巴都掉了下来,山谷里居然有人,怎么可能有人呢。山谷里的人似乎是见我们没有动静,又喊道,“想活命的就都过来!”
  谁不想活命啊,刚才要和狼王拼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听到山谷里的人说的话,我们气势顿失,再也没有了刚才那种义无反顾的架势,灰溜溜的就往山谷中撤。什么豪情万丈,什么杀气冲天,都是浮云,能活下来最好。
  狼群见本来已经出来的我们又退了回去,有些失算,几只年轻的野狼,似乎失去耐性,想要冲上来。曹爷对着烟雾中就是一个扫射,惊退野狼后,我们又回到谷中。山谷中烟雾弥漫,霍青嬨吩咐我们用喝剩下的水打湿毛巾,捂在口鼻上。
  山谷顶上传来说话声,“想活命的就顺着藤木爬上来——”
  原来说话的人在山谷顶上,我还真以为活见鬼了,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山谷里呢。我们也没空答话,乘着眼睛还没被烟雾辣瞎,大家驱赶着烟雾寻找藤木。
  老林在石台后的峭壁上发现了一根从峭壁顶上垂下来的树藤,婴儿手腕粗的紫色藤木(此物由群友杜紫藤友情客串)也不清楚是什植物,拽了两把,纹丝不动。我可以很确定的说,在这之前,峭壁上并没有这根藤木的,要是有的话,以我的智商,又怎么不会想到脱线的办法。
  昆仑山里的藤木,那可是仙藤,名声显赫。当年太上老君住在昆仑山的时候,有一天出门,走着走着就看见一颗树藤从悬崖顶上垂下来,上面结着一个硕大的葫芦。太上老君掐指一算,此物有缘,于是摘回去,掏空当药瓶用。但此物真正成名的原因是将天装不下、地装不下的孙大圣给装进去了。
  又扯没用的闲话了,“老林断后,我先上——”说着我斜挎着小口径的步枪,就顺着紫藤木往上爬去。利用绳索攀岩,在别人眼里是项运动,在我们搜救队的眼里却是必须掌握的生存技能。看霍青嬨的眼神,就知道她对这项运动也不陌生。
  峭壁平的几乎和用水泥抹过一样,我只能利用偶尔出现的缝隙下脚支撑,剩下大多时间都是用鞋底在峭壁上硬蹬着。好在山谷四周的峭壁都不是很高,我们面前的只有四五十米。
  我爬上峭壁,紫藤木被系在一棵大松树上,回头望一眼下面的山谷,烟雾缭绕。我来不及看底下正在网上攀爬的霍青嬨,而是转头寻找那个说话的人。
  没有看见人,不过草地上有人走过的痕迹,我顺着痕迹追了几步,绕过一块大石头,只见一个人正背对着我往山林里走,又是那个神秘人。花白的头发束在脑后,随风飘荡,手提一把弓,肩头斜跨着箭壶,一身中山装。
  我岂能让他再如此潇洒的走掉,我喊道,“兄弟,为什么每次救了人都不说话就走——”
  那人也不回头,摆了摆手,“些许小事,何足挂齿——”没看出来,还有点古风。那个神秘人就像一个古之侠客,傲气凌然,冷若冰霜,却又救人于危难,不求回报,甚至连姓名都不留下。做好事不留姓名的不是只有雷锋一个,就像杀人留下姓名的不是只有武松一个一样。
  他都说的这么潇洒了,我当然也不能再感谢个不停,他要是有难我帮回来就是。“兄弟,这深山老林里,遇见了就是缘分,不请我到家里小坐片刻吗?”但我依然不想放过了解这个神秘人的机会。
  本以为这个人会拒绝,没想到那人依然是头也不回的说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能跟的上就来吧——”
  好嘛,遇见个文艺青年,这都来文的了。
  我咗着嘴想了半天,也没想到怎么文绉绉的回一句,直到老林他们都来到了我的身边。我又往山谷中望了一眼,狼妖,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也要给你还这么一出戏。
  文艺青年走的不快,似乎故意在等着我们。我们也为了能跟上他,加快速度,为了不让恐龙专家拖延我们的速度,曹爷就一直背着她。在见过这个文艺青年之前 我们也都自认自己在山林里不说如履平地,但也是健步如飞,咱就是吃这碗饭的。
  但见识到文艺青年如猿猴般在山林间飞奔,我们才知道什么叫如履平地,什么叫穿梭自如。自愧不如啊,老林说,在他的印象里,只有一人能和这个神秘人的速度抗衡,那人曾今给老林的勘探队当过向导,是个在人迹罕至的大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猎户。
  连着翻了两座山梁,又顺着山脊走了一会,我猛然发现,我们又到了之前走过的那个河谷入口附近。远处蜿蜒的河谷像个裂开的嘴,似乎是在嘲笑我们,我们走了一天多的路程,其实可以只用一个多小时。
  文艺青年似乎对这四周很熟悉,都不带判断方向的,犹如闲庭漫步,就像我们在城市中,下楼走到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包烟,再转会家一样简单。我们拼尽全力却只能勉强跟在他身后。
  下了山脊,远远的我们就看见一处一处三面环山,一面敞开的山谷,山谷不大,但四周景物却都很精致,一道泉眼从山谷顶上的悬崖流下,在山谷中汇聚成蓝色的水潭,山顶都是巨大的松树,巍然耸立,水潭边植被密布,开满了野花。水潭处衍生出一条小河,平静的河水在山谷中流淌,绕过了大半个山谷,一座木桥斜跨过小河,勾勒出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画面。山谷笼罩在雾气之中,一间尖顶木质小屋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那飞流直下的瀑布,那静静流淌的小河,那若隐若现的小屋,那悠闲雅致的小桥,水潭边的各色植物,还有悬崖上山风吹动林木的哗哗声,仿佛此处是人间仙境,也许此处本来就是人间仙境。
  再往下走,那个文艺青年却又说道,“山中野人,结庐而居,诸位若是不嫌弃就请自便吧!”那人依然没有回头,而是走入了一旁的山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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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8: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摇了摇头,怪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怪的人,这不会又是赶着要去救谁吧!下了山,过了桥我们顺着小路往那间小屋走去。小路上,一只红狐狸出现在我们面前,或者说人家一直在那,是我们这群外来户出现在了它的面前。
  居然是那只在河谷里让我们自惭形秽的狐狸,此刻它依然是那么的超凡脱俗,它悠然的站在那,恬静的望着我们,没有敌意、也没有欢喜,很平静。第一次和它对视,我发现它的眼睛如同一泓清泉,清澈明亮,不含一丝烟火气。用老林的后来的话说,没有纯洁的心灵,又怎么会有如此纯洁的眼神。
  看见它的眼睛,我们也仿佛受到了感染,连心灵似乎也干净了许多。狐狸看了一会我们,坦然的转身往木屋方向去了,步伐优雅,犹如正在进行马术表演的骏马。再看看周围的环境,我突然明白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了,也只有这样的人间仙境,才能配的上它的那种气质。
  我们不敢惊动它,四周无声,此时我突然有种想法,要是能让这幅画面停下来该有多好。但此时却有一灰一红两个毛团不合时宜的抱在一起从草丛里滚了出来,一直滚到狐狸的脚边才停下来。
  两个毛团展开来,红色的是一只贼头贼脑的小狐狸,另个灰色的却是在与狼群的战斗中失踪的歪歪。
  小狐狸看起来和歪歪差不多大,它俩才不管什么恬静的画面,两个小东西从地上爬起来,又抱在一起,专心致志的在狐狸脚下滚来滚去,似乎是要分个胜负。
  我身边的老林呼吸都变得沉重了,“歪歪——”老林喊道。我们也都惊喜万分,本以为弱小的歪歪已经丧命狼口,但没想到此刻却又见到了,正可谓山水又相逢,不是不见,时辰未到而已。
  歪歪听到老林叫它,抬头发现了我们一行人,它放弃了和小狐狸的纠缠,一路叫着向老林奔来,父子相认啊,此刻真是值得庆贺的一刻。我不无邪念的想到,免费的生物雷达又回来了。
  “你个小东西跑哪去了?”老林蹲下来,将歪歪抱在怀里,欢喜的腔调大于责怪。不防却惊动了一个家伙。那只熊崽子在老林怀里睡得正香,却被父子相认的热闹给吵醒了。它从老林怀里探出头来,却正好和歪歪遇到了一起。
  俩小东西先是对视了片刻,然后相互闻了闻,就算是认识了。老林将两个小东西放在地上,熊崽子睡得糊里糊涂的,似乎连怎么走路的忘掉了,在地上跌跌撞撞的好半天才爬起来,甩着小脑瓜哼哧哼哧的跟着歪歪就往小狐狸那边跑。
  好嘛,人家老哥仨现在成一家人了,没老林什么事情了。红狐狸冷静的看着这一幕,小狐狸却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会儿脑袋还在发晕,估计它把歪歪当成它的一母同胞了,没想到歪歪还另有靠山。
  大小两只狐狸很快就接受了熊崽子,三个毛球滚在了一起,在红狐狸周围打转转,红狐狸慈爱的望着三个毛球然后继续向木屋走去,留下三个毛球在后面滚来滚去。
  歪歪的归来让我们都心情大好,大家脸上都露出若有若无的笑容,自从得知乔大少的死讯,我们还是第一次微笑。
  “吱——”似乎是听到外面有人,木屋的门开了。
  我们都愣住了,木屋里的人看见我们也愣住了。好半天之后,还是那人反应过来,“你们从哪冒出来的?”
  我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确定不是眼花后才冲老林和曹爷喊道,“见鬼了,摆捉鬼伏魔阵——”
  老林:……
  曹爷:“……什么阵?”
  我们三个欢乐的笑了,之后木屋门口那人也笑了。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笑的是久别重逢,笑的是某人的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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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8: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也许已经有人猜出来了,木屋门口的家伙,正是我们都以为已经死去的乔大少。此刻他上身依然穿着从沙漠里出来时的T恤,下身却穿着一条不知道由什么裤子改造的大短裤。白花花的大腿露在外面。
  我说的白花花也不是大腿,是腿上裹着的白布,看样子他那条烂腿已经被人处理过了。
  我们走进木屋,红狐狸在木屋门口的岩石上趴了下来,几个小崽子在岩石下面扑腾。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见旧人哭,老林遇见了乔大少,也就顾不上歪歪了。
  木屋里有些简陋的家具,墙上挂着几张兽皮,这要是再有点捕兽的架子什么的,就是一个典型的山中猎户的家。乔大少招呼我们坐下后,我这才说道,“看起来刘贺又把我们骗了,你小子居然还活着呢!”在看见活生生的乔大少坐在我面前后,我突然有有点可怜起刘贺来,命根子上让人插了一刀,也不知道能不能活。
  乔大少摇了摇头,夸张的说道,“我给你们说啊,我这一路走来的故事,你们都无法想象!”然后他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听完之后,我又是一身冷汗。
  原来刘贺说的不错,乔大少在进山时,在车上又犯了牛脾气,让刘贺在大腿上捅了一刀,之后就一直处于半死的状态。然后在最危难的时刻,刘贺将他撇下,想用一个活人来分散后面尾随的狼群,用心不可谓不毒。
  就在乔大少躺在地上等死的时候,神秘人出现了,将乔大少背会了这个木屋,然后悉心照顾,乔大少居然又活过来了。前后一共就四五天,也不知道神秘人给乔大少用的什么药,反正乔大少除了脸色有些白,伤口还没长好以外,其余还好。
  至于歪歪,不知怎么弄得,就从密林里钻了出来,和小狐狸玩到一起了。乔大少见到歪歪,就知道我们可能有麻烦了,要不老林不可能连歪歪都不要了。他想来找我们,但伤口还没好,于是只能求那个神秘人。
  神秘人这才尾随我们,又救了我们第二次和第三次。
  我们正说着,木屋的门被推开了,那个神秘人提着两只山鸡和一只野兔走了进来。见主人回来我们连忙站了起来,我这才有空打量这个救了我们三次的人。一个看上去和老林年岁差不错大的中年人,瘦削的脸颊上留着些胡须,灰白的长发再加上淡然的眼神,让人感觉眼前这人饱经沧桑。这要是放在大城市里,这么一个人走在街上,光看造型就知道,那绝对是艺术家。
  那人看了看我们,“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你们老友相逢,应该庆贺!”
  这句话在此时此刻,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多少有点说乔大少凄凄惶惶,四处躲藏和弃妇一样。但从这神秘人嘴里很坦然的说出来,再配上那种淡然的眼神,让我们都能感觉到发自内心的真诚。
  曹爷抽出匕首,自告奋勇的去收拾那两只山鸡和兔子,我拉着神秘人坐了下来。
  “大哥,不知道你怎么称呼?”我问道。
  “山野之人,姓名早已忘记了,你们就叫我李白吧。”
  “李白?”我有些疑惑,面前的神秘人如果穿一身古装,再把头发系了,你别说还真有点李太白的仙风道骨。但再仔细一看,却又不同,青莲居士那厮放浪形骸,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气势,不是别人能学出来的,而眼前这人,却又不一样,他恬静却不木讷,安详却不怯懦。两个李白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一种犹如奔腾的江水,汹涌澎湃、跌宕起伏,一种却如同涓涓的细流,潺潺不息,润物无声。他和李天白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
  望着眼前这人,我很难将他和谁联系起来,气质太独特了,常年在山野中的生活,养成了他那种与世无争、安静祥和的气度,整个人更贴近自然,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人合一吧。
  “正是——”那人听见我的疑惑,颂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鄙人就是李白——”
  我有些当机,然后先汗了一个,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我会怀疑此人是穿越假想带入综合症患者,(该病属于心理疾病,其病理依据由我首创。)但放在面前的李白身上,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也许这就是文艺青年吧。
  先把我们几个做个了自我介绍,隐去进山的目的不提,“太白兄,我们进山的时候没有带地图,这里到底是哪啊?”我问道。
  李白呵呵一笑,一副仙风道骨,他从箭壶中掏出一支箭,就在地上画了起来,也许是熟悉山中的情况,仅寥寥数笔,一副阿尔金山的地图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东西走向的昆仑山和东北西南走向的阿尔金山,把我们夹在了中间,而我们之前走过的那个河谷是阿尔金山支脉龙苏巴勒塔格山里流下来的河流支脉,再往东是两山见夹的阿其克库勒湖,过了湖就是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往南是昆仑山,推开房门,我们可以看见一座雪山在云中若隐若现,那是海拔近七千米的木孜塔格峰,翻过雪山,后面就是以藏羚羊和盗猎出名的可可西里,那里已经到了西藏的地盘。
  其实我们都不是菜鸟,李白只是简略的画了几笔,就勾起了我们脑中关于昆仑山的记忆。一幅幅地图上的场景都出现在我们眼前,顿时一片豁然开朗。
  望着地上的建议地图,尤其是李白画的近似夸张木孜塔格峰,我突然又和一副地图结合了起来——龙大少笔记里,龙正颜也就是放羊娃小四留下来的地图。
  和李白一样夸张的画法,将木孜塔格峰画得异常高大,只是小四不知道名字,只是叫这座终年躲在云端的雪山为“大雪山”。结合木孜塔格峰上流下来的几条支流还有阿其克库勒湖的位置,我突然已经推测出了那个神秘山洞的位置。
  在现在整个阿尔金山的腹地里,我也不知道到底充斥着多少方面的势力,都在寻找那个传说中的山洞,但其实能大概算出山洞位置的估计也就是掌握地图的我和从小熟记地图的龙大少了。
  “那你怎么到这来了?”我没有再说地图的事情,而是转换了话题,来路不明的李白,我还没到能信任他的份上。
  “拙妻在此山中已失踪了近二十年,我也在此找寻了她二十年,”李白坦然的说道。
  面前的太白兄也许几十年来都没和人说过这么多话,他断断续续的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十几年以前,大概也就是在九几年的时候吧,本来在某植物研究所工作的太白夫人经受不住下海大潮的诱惑,进入一家国外的私人研究机构。后来在某次受雇的研究中,太白夫人进入了这座大山中,从此杳无音讯,李白在官方宣布寻找失败后,变卖家产独自一人进入了大山,在这里寻找了许多年,等待了许多年。
  我听后十分感慨,差点就捧着太白兄的肩膀喊神雕大侠了。本以为金大侠的故事,只能在小说里看到,没想到这活脱脱的出来一个神雕杨大侠的原型啊。独守深山近二十年,只为了一个信念。这个李白不是痴情汉,就是个傻子。
  霍青嬨没有沉浸在凄美的爱情故事中,一提到学术研究她就两眼放光,她有些疑惑,“什么研究机构,非要进入这人烟罕至的大山中进行研究?昆仑山里的植被结构不是由国家研究的吗?”
  李白摇了摇头,“拙妻的工作,我也很少过问,只是听说和她一起受雇了还有研究地质的和研究水文和考古的,甚至还有风水先生……”
  我感觉到一丝的不对劲,本以为太白夫人进行的是单纯的植物科学考察,但此刻又是地质又是水文倒像是综合性的全方位考察,但怎么会有研究考古和神秘学的人呢?难道是有人怀疑《封神演义》实际上是本史学巨著,打算来昆仑山考古发掘元始天尊墓?又或者是找寻玉虚宫的遗址?再不成是替某商界大佬来寻仙求药,意图长生不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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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8: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那些人呢?”我问道。
  “都和拙妻一起失踪在大山里了——”李白低下头,“这些年,我走遍了这一片大山的每一个角落,却没有找到丝毫的线索,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了。”
  “会不会是遇见了猛兽或者狼群又或者是盗猎分子?”我又问道。据我所知,当年在这片大山里有三多,淘金的人多,盗猎的比淘金的多,枪比人多。后来国家成立了森林武警,成立了大大小小的保护区,才遏制了盗猎和非法采金的风头。那些盗猎分子可谓是穷凶极恶,为了保守秘密,在野外遇见人往往都是直接弄死,尸体扔进山里味狼。
  众人都点了点头,经历过狼群的围攻后,我们队狼群的凶残狡猾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应该不会,他们带的有保镖,那些人都有合法持枪证的,”李白说道,“而且一路搜索下来,当时寻找的人连个弹壳都没发现……”
  看来又是一桩无头公案,都十几年过去了,那些人估计死的连渣都不剩了,现在我们不论怎么判断也无济于事,不能挽回什么。倒是李白,十几年来我估计他也早就不抱能找到太白夫人的希望了,他现在留在这,可能是信念,也有可能是习惯。
  “风水先生?”老林说道,“要风水先生干嘛,盗墓吗?”寻龙点穴吗?没听说哪个大佬把墓修进了昆仑山啊,难不成真是来发元始天尊墓的,但要真是元始天尊墓,那风水得好成什么样子,寻常帝王陵墓的龙脉和他一比,都得成千年凶地。
  李白摇了摇头,“我那时还年轻,对拙妻的工作关心不够,就知道的这些,也大多是事后了解到的。”
  霍青嬨依然对这个考察队的工作性质感到疑惑,他问道,“李先生,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是哪个组织雇佣的尊夫人?”和这文艺青年聊天怪累的,都自觉不自觉的开始拽文。
  好像从来没有人问过李白这个问题,他思考了一会,才从记忆的深处找到点线索,“不是什么组织,好像是个人行为。出钱的是一个生活在海外的藏族人,好像叫金格……”
  我们几个异口同声道,“不可能——”
  连当年的小龙子和放羊娃都死掉了,金格怎么可能还活着。杨长清大概是一八九五年左右出生的人,而且他属于少年得志的那种,这样推的话,同样都是土匪首领,金格的年龄绝对不会比杨长清小,搞不好还要大上一些。那要是活到一九九几年的话,基本上年龄都得有个一百多岁。一百多岁啊,要怎么保养才能活这么久?
  李白有些意外,“怎么,你们认识金格?”
  我苦笑了一下,“比我们早百八十年,想认识也扯不上关系啊——”
  到底是不是那个大漠马匪金格?他为什么要找人进山,他想干什么?他并不知道时光轮盘的事情,如果杨长清活着的话,搞不好会告诉他,但等他到瓦石峡的时候,杨长清已经死了。至于去找他的刘尚德,仅仅知道个皮毛。就算是刘尚德将知道的皮毛告诉给金格,金格也没线索啊。
  玉师张普留下的木简让杨长清毁了,内容只有小龙子知道,法显和尚留下的地图让斯坦因给淘金佬的亲爷鲁格了,放羊娃也没和金格接触过,所有的线索和金格都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他起了贪心,总不能真就这么一寸一寸的去山里找吧,他要是有这种狠劲,还不如一寸一寸的去翻库木塔格沙漠呢,找到上半截磨盘的希望更大些。
  怎么看也不像是我们知道的这个金格,但不是他还会有谁惦记着进山呢?而且最大的可疑之处,就是从龙大少在白玉宫里讲的故事来看,其他人都不明不白的死了,只有金格活了下来,最大的可疑就是我们不知道金格在这后面的几十年去哪了。
  到底此金格是不是彼金格呢,我们无从所知。但我总有种感觉,那个十几年以前失踪的考察队,似乎和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也有些联系。
  本以为李白会刨根问底的把金格的事情搞清楚,但十几年过去了,李白似乎也对这些事情没有了兴趣,虽然有可能这是找到太白夫人为什么进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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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08: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曹爷已经将两只山鸡和一只野兔收拾妥当,荒郊野岭的我们也没那多讲究,全剁成大块一起扔进大锅里煮,李白这虽然远离尘世但也五脏俱全,大部分都是自己制作的工具,比如说他用的蜡烛就是自己用动物的油脂熬制的,吃的盐也是在某处自然盐井挖的。
  曹爷将掏出来的动物内脏扔到门口,本来是好心好意,想给红狐狸吃,结果红狐狸不知道是对动物的内脏不感兴趣,还是对曹爷这种嗟来之食的态度不满,看都没有看一眼。而是优雅的离开,进入了山林,三个毛球也尾随其后。
  老林站在门口喊了半天也不见歪歪回来,好家伙,这是有了朋友就忘了亲爹,养不熟的白眼狼啊。
  我们围坐在大锅周围,一说到白眼狼,我又有了疑问,“太白兄,你第一次救我们的时候,为什么只在狼王面前射了一箭,狼群就退了呢?”
  李白解释道,“因为我正是用那只箭射杀的上代狼王——”经过李白的一番解释,我们也搞明白了。原来这个狼王是上一代狼王的亲儿子,当时的上一代狼王的实力比这个狼王现在的实力只强不弱。它一统狼山,纠集狼群四处为祸,严重的扰乱了大山里的生态平衡。
  李白一怒之下与之为敌,他熟悉大山里的一草一木,神出鬼没的连狼群也奈何不了他,两家斗了许多年,李白终于找到机会,箭射狼王,驱散了狼群。所以大山里的野狼对李白是又恨又怕,却又奈何不了他。
  野狼们又回到了群雄割据的年代,直到现任的狼王出现。这一任的狼王,更加的狡猾、凶残,如果再不狠狠的削它几次,要不了几年又会出现为祸山林的局面。
  好家伙,现任狼王都已经纠集了一百多只野狼了,还算不上是为祸山林,那上代狼王到底纠集了多少只野狼啊。估计是那时候野狼都和蝗虫一样铺天盖地的在山林里游荡,有杀错无放过,所有长腿的和不长腿的活物全部被干掉。
  李白接着说道,“这片山林里,没有老虎。最凶猛的动物除了野狼也就只有雪豹和棕熊,雪豹二三为伍,很少和狼群接触,真正算的上是狼群劲敌的只有棕熊。”
  说到这,老林点了点头,“通常我们都以为,老虎是山林的霸主,其实不然,两米多高,五百多公斤重的棕熊才是森林的霸主。这种东西成年以后在陆地上来说除了北极熊应该是没有对手的。”
  霍青嬨也点了点头,“我看过一份前苏联的报告,里面曾经提到,1977年,在苏联一共发生9次老虎被棕熊打死的案例,5例是成年虎,其余的是不足4岁的未成年虎。但没有一起老虎杀死成年棕熊的。”
  原来棕熊这么牛啊,我以前一直以为,棕熊虽然凶猛,但也只是针对天天摘浆果吃的黑熊而言,没想到这货居然已经牛到生撕虎豹的地步,听一下霍青嬨的话,这棕熊简直就是老虎克星啊。
  听了老林和霍青嬨的话,我不由的一头冷汗,这亏得是我们遇见的那只是棕熊里的另类,要不这会儿我们不损失殆尽,也最起码要丢掉几条人命。
  “狼群一般不敢招惹棕熊,棕熊也很少去惹狼群,狼群虽然拿成年棕熊没办法,但是要真发生争斗,幼熊是必死无疑的,不过狼群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李白接着说道。
  “那难道这片大山里,就没有一种动物能克制它的吗?”我问道,按照周文王在监狱的里写的著作来看,世间的东西,总是相生相克的,没有哪种生物能永远的称王称霸。
  李白想了许久,才说道,“应该有吧——”
  什么叫“应该有吧”,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出来个“应该有吧”,李白可能还有下文。
  “这片山林里,应该还有一种东西,比棕熊更厉害,能把成年棕熊拖进山洞吃掉,但我没有见过那种动物,只听见棕熊的惨叫,”李白心有余悸的说道。
  我们都惊讶的张大了嘴,“我没听错吧,能吃掉棕熊?”连没脑子的曹爷也觉得难以置信。
  李白点了点头,回忆起来,眼神中透着恐怖。能让这么一个超凡脱俗,淡泊明志的人露出一副恐惧的表情,估计他是真怕了。
  那还是几年以前,李白刚射杀前任狼王,一时威名远播,笑傲山林,野狼、雪豹见了李白都绕路走。一次李白出门,与一只成年的公棕熊狭路相逢。也许是李白的威名已经传遍山林,昆仑山排行第一的金字招牌让公熊眼红,那只公熊死追着李白不放。
  李白的弓箭对付皮薄肉嫩的野狼还能占上便宜,但是遇见几乎刀枪不入的棕熊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所以李白一路往山里逃去。李白在山林里生活多年,他知道猛兽和黑社会一样,都有自己的活动地盘,如果这只棕熊闯入另一只棕熊的地盘,这讨食讨过界了就乱了规矩,必然会被另一只棕熊攻击,他也就可以逃脱了。
  不知道是李白运气好,还是怎么的,居然真就躲到了另一只棕熊的地盘上,本来以为那只棕熊可能顾忌一下自己同类的面子,不会再追,没想到天下第一的名头实在是太响亮了,那只棕熊没顶住诱惑居然追了过来。
  其实李白真的是运气好,据霍青嬨和老林事后说,棕熊食量巨大,而山林里食物数量有限,所以棕熊的地盘会很大,在美国的阿拉斯加和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一只大棕熊的地盘有几百甚至上千英里。当然,这只是棕熊种族之间协定的地盘,对别的猛兽无效。
  也许是昆仑山里食物丰富,棕熊的地盘都比较小,也许是李白正好在两只棕熊地盘交界处,不管怎么说,李白的运气真好,居然真的遇见了另一只棕熊,不用长途奔袭几千英里。
  山势险峻,那只棕熊咆哮着紧追不舍,死咬着李白不放。在半山腰上,李白居然发现了一个山洞,里面黑黜黜的。李白害怕有猛兽就没敢钻进去,而是从旁边跑过,没想到棕熊追到洞口附近居然停住了脚步。
  李白不明就里,突然山下也传来一声咆哮,原来从山下的树林里又钻出了一只母棕熊。母熊和公熊相互咆哮了几声,李白期待那只公熊发怒的冲下山,或者是母熊咆哮着冲上山将入侵她地盘的侵略者赶出去。李白会毫不犹豫的上演一场抗公援母的战役,狠狠的打击侵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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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9: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象中的战争没有爆发, 一公一母似乎是调起情来,公熊想讨好母熊,但母熊似乎又看不上公熊的熊样。李白抬头看了看山林,才突然想起来,现在是棕熊发情的季节。公熊会循着气味进入母熊的地盘,然后和母熊谈对象。
  再转头看路,李白更悲哀的发现,前面往上山走的路居然是绝壁,只有一条通往山下的路,而山下正站着那只母公熊。前后皆有棕熊,李白现在貌似只有进山洞这一条路了。但常在山林行走,李白知道这种黑黜黜的山洞可不是那么好进的,里面很有可能有毒虫猛兽。
  电光火石之间,李白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说是发情的时候,公熊喜欢在母熊面前显示自己的力量,与其他公熊比试,争夺配偶权。有时候没有碰见其他公熊,甚至会扯着路过的虎豹和它比试。听起来似乎是很可笑,但为了找对象,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王老五的滋味不好受啊。
  李白壮着胆,冲山下的母熊招了招手,高喊了一嗓子,先不管李白喊的是什么,但却成功的让母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母熊有些不明所以,傻不愣登的看着李白。
  面前的公熊却大怒,冲着李白就嚎了一嗓子。李白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前后路都被堵,要是公熊扑过来的话,他就钻山洞。没想到公熊虽然发怒,却依然很冷静,它看着同样是雄性生物的李白,似乎有了些醋意。
  李白一看有机可乘,硬着头皮又冲母熊招手喊了一声,要让这么一个淡定的人做出勾引母熊的事情,还真有点为难。
  这下可打翻了醋坛子,公熊妒火中烧,咆哮着伸出厚大的熊掌,将身旁一根碗口粗的灌木从中间拍断。它冲着李白咆哮,好像再说:你也来试试,没本事就赶紧滚蛋,别在这勾引我看中的姑娘。
  李白此刻也是骑虎难下,他望了望那棵被拍断的灌木,想让自己和狗熊一样拍断碗口粗的树,那是绝对没可能的。四处又看了看,李白有了办法,他抱起一块大石头扔到了山下。
  公熊一看,对面的家伙还不服气,想都没想就抱起一块更大的石头,也学着李白的样子扔到了山下。母熊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还真就挑起了它的如意郎君。
  李白不能胜,要是胜了不是被恼羞成怒的公熊一巴掌拍死,就是被对他眉目传情的母熊掠走,做了压寨郎君。但也不能败的太随意,一定要让公熊胜的豪情万丈,他才又机会逃跑。
  所以李白咬着牙使出吃奶的劲,搬起一块更大的石头,摇摇晃晃的举过头顶,然后扔下山去。公熊见李白依然不肯认输,咆哮着找到一块巨石,少说也有两三百公斤,它和人一样,将巨石举起来扔下山。
  公熊扔掉石头后,仰头狂啸,惊得山林里的飞禽走兽四处逃窜,一股英雄气油然而生。与李白举着石头摇摇晃晃几欲跌倒相比,公熊的石头个头更大,动作也更利索。胜负已分,公熊不但勇夺昆仑山第一勇士的头衔,还抱得美人归。怪不得能吼得如此气壮山河。
  胜负已分,母熊也选中了它的心上熊,它冲公熊吼了一声,赢得了公熊更热烈的回应。公熊又往前走了两步,站在了山洞口上,冲着山下的母熊吼叫。此刻情人眼里出西施,两只公母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在相互表白,眼中再容不下其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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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9: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白不敢贸然往山下去,一方面是害怕等走近了山下的母熊反应过来,眼前的这个家伙是只伪熊,极伤自尊的恼羞成怒之下一巴掌把他脑袋拍碎,一方面又害怕山上的棕熊看见他的背影,想继续取悦母熊或者生出一种痛打落水狗的想法。所以他选择靠着悬崖峭壁站着,一点一点从公熊身旁挪过去。
  公熊此刻精虫上脑,慢脑子都是淫秽思想,只想着和山下的那只母熊交配,根本无暇顾及这个溜墙根的失败者,而母熊也慢慢朝山顶来了,似乎是终于被公熊的勇猛所打动。李白没想到,情急之下的一番胡整,居然撮合了一对情侣,此刻他也没那么多想法,顺着峭壁根慢慢的从公熊背后挪过去,然后顺着来时的路就狂奔了起来。
  刚狂奔了几百米,却听见一声惨叫,是半山腰那只棕熊发出的。李白回头望去,他惊讶的发现,原本半山腰那个山洞处哪还有公熊的影子,正在迟疑之间,又从山洞里传来了公熊的惨叫声。
  李白听到那惨叫声,顿时连头皮都竖起来了,和霍青嬨还有老林说的差不多,这成年棕熊在陆地上几乎没有敌手,什么东西能把一直站在洞口对母熊放电的四五百公斤的公熊拖进山洞。这要是有恐龙这种东西还好说,要是没恐龙的话,他实在想不到是什么生物能如此生猛。
  公熊又凄惨的长叫了一声后,山洞里再没有动静。许久之后,好奇心终于战胜了理智,李白又折了回去。洞口一片寂静,里面静悄悄的。那只母熊躺在上山的半道上,再也没有了陆地霸主的气势,而是被什么东西吓得瘫坐在地上,屎尿横流。
  李白壮着胆子往山洞里走了几步,什么都没发现,甚至没有发现棕熊的尸体,只在洞口不远处发现了一点血迹。也不知道是公熊血洒疆场,还是那个杀死公熊的动物留下的。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就在李白往山下跑的半道上,某种动物突然从那个半山腰的山洞中冲了出来,将站在洞口的公熊拽进山洞。望着那滩血迹,李白也不知公熊是福是祸。命好的和偷唐玄奘袈裟的黑熊怪一样的,那是被观音菩萨看中的,而这一只又可能是被某大佬看中,一个乾坤大挪移,挪到自家洞府去了,更多的可能就是被某种躲在山洞中的动物给吞了。
  但到底是什么东西,李白也不知道……
  我暗中嘀咕,这李白看上去超凡脱俗,实际上也是个擅长危言耸听,专门用鬼故事吓唬人的主,要不然怎么讲得这么传神,听的我都毛骨悚然了。
  一边说,李白手上的箭一边在地上画着,也许是当老师当出的职业病吧,他将发生这个诡异事件地点在地图上画了出来。我心中直冒冷汗,没错,就在小四留下的那张地图上,神秘山洞附近。
  众人脸上都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似乎是在搜罗自己从小到大不论是书上或者电影里,有什么东西能瞬间将一只500多公斤的成年棕熊拖走。我拍拍手,站起来,“都别想了,找到乔大少,我们就可以离开了,哪怕山里有外星人,都和我们没关系。”
  其实我肚子也在嘀咕,想想除了那十个传说中存在的大石头人,还有谁能一下就将成年棕熊拽进山洞。也许李白在无意之中,已经到了那个山洞的入口,黑暗的山洞里守着十个刀枪不入的石人,也藏着能让时光倒流的机器。
  我要出山,那一切与我没有关系。至于那张地图,我会还给龙大少的,希望他也能活着。
  我看着李白,“太白兄,你和我们一起出山吧,这么多年了,嫂子估计已经……”
  李白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论拙妻是否亡故,我都会在这里守着,”说着他停顿了一下,“因为……这里是离她最近的地方——”
  我们都无语了,就这样望着李白,绝世痴情男啊。
  好半天之后,霍青嬨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们难道就这样走了?我们离真相已经很近了?难道你们不想解开沙漠里的那些谜团?”
  我摇了摇头,“想,”环顾四周,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可是,往后的路太过凶险,不论是在坐的谁有损伤,都是我不愿意的看见的。”
  没想到我们这群人里,第一个附和我意见的居然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曹爷,“我也想回去了……”
  我看了看曹爷,是啊,我们这群人里,只有曹爷是拖家带口的,他不是怕死,他是怕他真的在这山里出了事情以后,别的男人花他的钱,睡他的老婆,还打他的儿子。生活真的很不容易,连曹爷这样的硬汉在生活面前,也要奴颜屈膝,也会消磨壮志。
  老林也附和道,“是啊,以我多年山林行走的经验,后面的路只会更加困难。”
  乔大少倒是表现出无所谓的状态,反正这货及时腿好着,也是个废物,更别说此刻成瘸子了,我直接忽略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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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9: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冲霍青嬨说道,“我们还是回去吧……如果你有事,我会一辈子自责的——”我呸,脑子短路了是吧,咋张嘴就说出这么句话。
  霍青嬨看着我,脸突然红了一下,而我此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好在其余的人都若有所思,好像和没听见我的话一样,这让我还稍微好过一点。
  趁着天还没黑,我和曹爷在外面用树枝做了一副担架,打算明天抬着乔大少下山。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早,我刚睁开眼,老林就过来了。
  “霍丫头走了——”老林拿着张纸说道,“什么?”我刚睡醒,脑袋还有点迷糊。
  老林此刻心情不好,大声喝道,“我说霍丫头走了,自己一个人追着那些人去解开谜团了!”
  我跳起来,一把夺过老林手中的纸,上面是一行清秀的字体,大体意思是作为一个研究西域文化的学者,在沙漠里所经历的事情让她获益匪浅,对古西域人的历史、宗教有了很深的了解。如果不能解开所有的谜团,那么对她来说将是毕生的遗憾,所以即使前路再危险,她也会迎难而上,哪怕丢掉性命也在所不惜。临走时他带走了手枪,也带走了一直放在我背包里的龙大少留下来的笔记本,里面还有那张地图。
  看完信,我这是怒火中烧啊,这女人也太不知道深浅了,这时候继续往山里走,等待他的不但是那些端着各式武器的神秘人,还有山林里各式各样的邪门事情,就算没有什么邪门的事情,但那一直尾随我们的狼群可是真真实实的存在。
  连原本的物种贫瘠的沙漠都存在那么多的神兽,你更别说这物种多样的山林了,随便来一只狗熊都不是霍青嬨能承受的了的。这个女人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白玉宫里的凶险过去了,又要继续去找什么谜底。
  “现在怎么办?”老林问道。
  还能怎么办,一个字“追”呗。虽然我们遇见霍青嬨是以一个不愉快的方式开始,但这一路逃命,你救我,我救你的,早就不分彼此了。还是那句话,现在的搜救队,谁出了事情,我都难以接受。
  留下乔大瘸子继续养伤,顺便照顾恐龙专家,剩下的人整理好装备出了门。茫茫山林,霍青嬨从哪走的我们都不知道,只能分成两组,往南和往西寻找,往东和往北就是我们来的路。我和老林一组,曹爷和李白一组。老林抱着歪歪,李白领着他的狐狸朋友。至于那只毛毛球的熊崽子,就留下来陪乔大少了。主要是有这么个长得和玩具熊一样的家伙在,乔大少才能降得住恐龙专家。
  茫茫山林,到处都是几个人才能抱住的大松树,和突兀的乱石。想要在这里找个人,真和大海捞针一样。我和老林漫无目的的往前走着。
  那只狼妖率领的狼群再也没有出现,不知道是去追踪曹爷和李白了,还是懒得再理我们,又回老窝称王称霸去了。
  我们顺着河谷一路往前,别说霍青嬨了,这里根本就没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也许我们找错路了,霍青嬨并没有走我们这边,我将心中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曹爷和李白那边了。
  我和老林坐在河谷的一块岩石上休息,霍青嬨的离开,让我们的心情都很坏,也懒得说话,就呆坐着休息。老林张嘴刚准备说话,突然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山梁上传来说话的声音。
  我和老林连忙抱着在一旁犯傻的歪歪靠着河谷的岩壁隐藏起来,上面的人来路不明,我可不想暴露目标。我们静静的听着,原来还真是熟人。
  是我们在被狼群围攻时,消失的龙二少。再听另一个人的声音,我心中一阵激动,是霍青嬨。我刚准备张嘴喊他俩,却被老林拉住了。老林神色警觉的抬头望着上面。
  虽然看不见人,却能听到声音。“臭娘们,快点走——”
  是龙二少,虽然他和霍青嬨走在一起,但却没以前那么和谐,听声音,似乎霍青嬨受制于他。我和老林对视一眼,霍青嬨走的时候,带走了那把发给她防身的柯尔特1911手枪,估计是龙二少在山林里装可怜从霍青嬨手中骗走了手枪,才制住的霍青嬨。
  “你说我俩双剑合璧,你有知识,我有智慧,不比李昊和龙源他们要强,我们只要算计好,渔翁得利,未必能输给他们。”
  “你别做梦了,我是不会帮你去找那个山洞的,我只对古西域的历史和文化感兴趣,不是想用它谋取私利。”霍青嬨的话语充满义正词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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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9: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经哑然了,这龙家的兄弟是中啥邪了,一个二个的都对那个山洞那么感兴趣。都是有文化的人,却和无知愚昧的村妇一般,偏偏去相信一个没有科学根据的传奇故事。
  龙二少继续押着霍青嬨往前走,我和老林鬼鬼祟祟的从一道斜坡出了河谷,尾随在他们身后。霍青嬨不情愿的走在前面,龙二少一手持枪,一手还拿着龙大少的笔记本。
  我心中暗骂,这个笨女人,这下好了吧,连图带人都落入了别人的圈套。
  我蹲在地上,将我脑海中,小四那副地图画了出来。然后标明了李白的木屋和我们现在的位置。我不想杀人,所以即使我手上拿着小口径的狙击枪,我也不能将毫无防备的龙二少爆头,所以现在只有让老林去搬救兵。
  龙二少既然已经有图了,自然会顺着河谷往哪个山洞的位置走,我尾随其后,让老林回去找李白和曹爷,然后在河谷的某处和我会合,拿下龙二少。
  老林被我催了几次,这才抱着歪歪不情愿的离开,其实我知道,他不想走的原因也是担心我孤身一人,出危险。再往上走,松树越来越少,反而是各种蕨类植物和石头上的苔藓成了大山的主人,空气也越来越低。
  缺少高大的植物隐身,我只能远远的吊着他俩,不敢走太近。还好,到目前为止,龙二少还没有发现我这个尾巴的存在。
  夜幕降临了,山风越来越大,在一个背风的山谷里,龙二少将霍青嬨捆在树上,这才生了一堆火。好在这里已经快接近雪线,没有什么蚊虫,要不霍青嬨就是长三个脑袋也活不过明天天亮。
  大半夜的,居然下起了霜,我在山谷外面冻得直哆嗦,龙二少却靠着火堆睡的正香。我紧了紧皮带,握着匕首小心翼翼的像山谷里走去,此时不用其他人帮忙,只要我走到火堆边,龙二少还没醒的话,我打保证让他束手就擒。
  霍青嬨也很疲倦,闭着眼睛靠在树上。我小心翼翼,和乌龟一样向火堆蠕动,始终把自己的身影缩在黑暗之中。还有几步,再坚持几步,我只用一个前扑,就能把龙二少按倒在地上。
  透着火光,我看见龙二少依然还在熟睡。突然我眼前火光一闪,一个庞然大物,突兀的从山谷上头跳了下来,轻巧无声,是一只雪豹。我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这种生物是生活在雪线上下的地方,而这里很明显是它的猎食范围。
  那只雪豹想靠近龙二少,但它也怕火,只好选择稍远一点的霍青嬨。我一看不好,这家伙是把霍青嬨当猎物了。
  此刻两人都好在熟睡,雪豹的脚掌和其它猫科动物一样,长着厚厚的肉脯,轻巧无声。我也顾不得什么潜行了,从地上跳起来,顺手抓起一块石头,冲雪豹扔了过去,嘴里还大声喊道,“快起来,有危险——”
  喊声惊动了熟睡的二人,龙二少做起身看见火堆对面居然站着一只豹子,吓了一跳,高喊了一声,“妈呀——”就转身就扒着斜坡上的石头,手脚并用的爬上谷口,消失在黑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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